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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 ...

  •   【一】
      某些记忆总在刹那间发生,轰然地,时间宫殿倒坍一角,于断垣残壁中翻卷出吉羽片光,如魔术时刻,不由自主,人悚然一惊……
      一切事件是俱由淑萍而起。
      至今仍记得那天傍晚时的沥沥小雨,黄梅天特有的阴郁与不洁感,像是要从身体内往外涌出锈斑,又沉又腻团结在关节上,偶尔佣人从身边走过,一身的香云纱衣裤‘擦擦’作响,也像是在不满抗议,这样的鬼天气,淑萍仍坚持要去paramount。“脚痒嘛——”她嘟起的嘴擦了蜜丝陀佛口红,玫瑰色的赌气的孩子唇。
      “薇儿,你陪我去好不好?”
      她才一愣,淑萍却已经在拍手,“咦,你答应了。”笑得像初绽的百合花。
      事后想想,也许万事一早有定数,即如当夜淑萍满面光彩动人,突如其来的美与兴致勃勃,如果她事先能预料到不祥,她绝对不会答应。
      “好吧,我们去paramount,只要他们肯答应不唱那首‘三轮车上的小姐’。”
      【二】
      当戴着白色手套的服务生缓缓拉开黄铜把手的大门时,灯光照得猩红地毯过于鲜艳夺目,她仍然不懂得这是否是一个预兆,只是把手搭在胳膊上,口气无聊地说:“不晓得今晚的舞伴会是谁?”
      二十岁,已经学会做作与隐藏,她知道这是她与淑萍不同的地方,同样是毕业于晏摩氏女校,看《拜伦诗集》,穿乔奇纱旗袍,她们却依然是不同的。
      或许是缘于各自的出处,她的父亲做皮草生意,三十多岁时才发家,很脱不了暴发户的嫌疑,女孩子十岁时已懂得分辨暧昧眼色,因此迅速成长,从此便是个略知世情的女子了。
      她矜持地说:“还是去‘买斯干’比较好。”
      ‘买斯干’是三楼的一处贵宾舞厅,地面用坚硬的钢化玻璃制成,令客人跳舞时双足滑动格外轻快,尤其适于跳华尔兹和吉特巴。
      没有男朋友陪,但这有什么要紧?paramount从来不缺年轻活泼的男子,还有那些经过挑选的舞师,帅气地伺立在包厢旁,只等夫人小姐们的一个眼神便好过来邀舞。
      可是淑萍一伸手,“薇儿,你看那个人……”
      她回了头,角落里的人眼睛明亮。
      隔着音乐与灯光的背景,她深深吸口气,本能地,回头即说:“淑萍,那个人不可以!”
      “为什么?我觉得他很像拜伦。”淑萍的天真总是带着倔强,顿一顿,又笑,“我希望他能过来请我跳舞。”
      可她凝视的眼睛分明在说:我渴望……
      然而有着苍白面孔,高鼻梁,乌黑的微卷头发的男子只是报以微笑,淑萍因此得到鼓励,居然站起来,“我自己去请他。”
      什么?她吃一惊。
      “他是害羞,我应该更主动些。”
      淑萍控制不住地要笑,声音清脆执着,年轻美丽的女孩子,即便幼稚也不过是种天真,不怕被打回原形。
      “好的。”男子的声音却是清朗中带着颤动,丝丝地余响,像琴弦久久不能平息,又像是蛇吐着红信,令人不安。
      于是他们牵了手整整跳了三支舞,再也停不下来,只留下她枯坐在原地,无由地觉得压抑,好像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而且还会牵连到已。
      “淑萍,你自己要小心。”这是她离开时说的最后一句话。
      【三】
      不日后,报纸上传来消息,报上说:某名媛恋上籍籍无名的穷音乐家,不顾世俗眼光,毅然冲破阻力,脱离家庭投奔爱情……
      他们说,她真是一位浪漫多情的奇女子。
      老佣人张妈在旁边装腔作势地擦玻璃,乘机凑过来:“这回何小姐可算离谱,闹得何公馆鸡犬不宁,听说何老爷气得嚷着要和她脱离父女关系,其实上海摊上骗财骗色的小白脸多得是,迟早要人财两空的跑回来。”
      看,连无知老妇都明白的道理,她不动声色的放下报纸,想起那晚淑萍脸上的光彩,有种世事不过如此的感觉,仿佛已见到淑萍面孔蜡黄的立在门口,拎一只半空的藤箱子,身上或许还怀了孕。
      爱与渴望,大约虚假似华美皮草,一样连着底下血淋淋的事实。
      若无其事的换了衣服和男伴去paramount跳舞,着最新式的西式连衣裙,烫时髦俏皮短发,俨然摩登女子模样,在多贵公子前‘咭咭’巧笑,约会她的是元兴行的小开叶维生,想必是与南洋华侨来往得勤了,偶尔会有些寿头寿脑,譬如借着几杯威士忌的力道硬要亲吻她的面颊。
      “你醉了。”
      “不,不,不,达令,是你先令我醉了。”
      她动了火,挥手给他一记耳光,即便是暴发户的女儿,也有自己的合理和尊严。
      争执后她只是觉得累,独自离开paramount,外面已是个潮湿的深夜,依然有美丽皎洁的月色,疲惫地寻去街边吃一碗小馄饨,感觉又变回了十岁前的自己,只是穿了昂贵的丝袜与高跟鞋。
      有人吹起忧郁的Saxophone,却是节奏欢快的Rose Rose I Love You,自身后慢慢围上来,她突然又想起跳舞,于是抬起头,正好一锅沸水滚了,面前的苍白面孔,高鼻梁,乌黑长发溺水般被暖白烟雾淹没。
      这个男人像拜伦。
      她猛地吐出嘴里的食物。
      【四】
      夜风中他只是个穿单薄衬衫的苍白男子,拎着把半旧的Saxophone去舞厅赶场子,分不清是好是坏,然而有一双清澈的眼睛。
      “淑萍让我带封信给你。”
      信?她感到好笑,这么快就要开始借钱了?多大的数目?会不会一直无休止的继续下去?
      “你看不起我。”他十分敏感。口气倒也不是愤怒或无奈,很平淡,不过是实话实说。
      “你多心了。”她慢慢地展开信。不出所料,那是一张廉价的,发黄的薄纸,唯有一行纤细秀美的钢笔字仍能看出淑萍的痕迹,想必仍留着那支心爱的派克钢笔。
      信上说:薇儿,你好么?我是觉得很快乐……
      这算是什么?没有借钱,没有诉苦,只是控制不住的喜欢与微笑,她把纸反复细看,有些发呆。
      “我还有事,先走了。”他道,却不迈步,“这条路很偏僻,你又穿成这样,小心会惹祸。”
      “要你管!”她冷笑,随手把薄纸揉成一团,用力抛到他脸上去。
      是,她看不起他,一个靠着色相吃饭的小瘪三,居然还能摆出这样出淤泥而不染的面孔来令她难堪,甚至还有淑萍,明明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却还要写封信来向她炫耀。
      “滚,我倒要看看你们能开心到什么时候去?”
      翻开手袋找零钱付帐,却只翻出几张大票面的现钞,夜风一吹,突然的,她明白过来。
      环顾四周,原来这里已是城市的下只角,昏暗路灯下,肮脏墙角处,影影绰绰聚着人形,呼吸浑浊如浓痰在喉,目光炯炯,恶狠狠盯在她脸上,身上,手上……
      如果他们围上来,即便是柄小小的匕首也会改变她的一生。
      这才知道要害怕,可惜说出的话不能收回来,她无助地看着他,后悔莫及,又不想讨饶,于是呆在原地。
      还是他看出胆怯,僵持中,把手上长甸子略略往眼前一递,邀请似的,“再过去两条弄堂就是大马路,我替你叫黄包车。”
      “好……”她越发清醒过来,呻吟似的回答。
      两个人一前一后,只差着半臂距离,沉默如临兽口,硬撑着口气,步步往前走,毕竟还是平安地摸回了大路上,昏暗朦胧街灯下,黄包车夫偻着腰,一溜小跑而过。她重重舒了口气,才开始觉得牙齿打颤,见他扬声叫了辆车过来,才开口说谢谢,耳道里尖尖的嗓子,几乎都不是自己的声音了,急忙捂了嘴,重新安静下来。
      【五】
      叶维生已经在唐公馆门口等了很久,不敢贸然进去拜访,又舍不得离开,只好让司机把车停在道旁浓荫下,正考虑是不是该调头回去了,未料时间过了三点,居然看到黄包车拉着娇滴滴的唐小姐回来了。
      “薇……唐小姐。”他激动得手脚冰凉,结结巴巴地迎上前,不晓得怎么道歉才好。
      她疲惫地看着他,腊得光光的头发,勉强可以称得上英俊的长条子脸,端正的鼻梁上架一副亨得利金丝眼镜,眼里是热切的倾慕之情。
      有这样一个登样的来自上层社会的追求者,总不是件坏事。她突然满意起来,不再计较他方才的唐突无礼,一笑,“傻孩子,等了多久了?”
      “唐小姐!”叶维生彻彻底底的折服了,如此美貌、优雅、大度,难得又如此自尊自重灵动活泼,整个上海摊再找不出第二个这样秀外慧中的新女性,瞬息间,他分明感到了爱、怜惜、微甜的痛楚……诸如此类令人血液澎湃的情绪,于是含着口气,用力道:“不知我是否有这个荣幸?我……我要带你回去见家人!”
      这么快就臣服了?她诧异,抬起头。
      “唐小姐,我是真的爱你!”
      她垂了头,倒不是怕羞,只是有些惶恐不安,无法迎接他的热情,从十岁起她就忙着抵挡来自各方面的攻势,锻炼得坚定而玲珑,已经不大懂得如何坠入爱情了。
      然而,无论是良家女子或风尘女子都需要一个价钱,电光火石间,她想到了叶家的产业与贸易,脑中已粗略地估算出一个数字,因而决定沉默。
      沉默既是成交。
      【六】
      她的生活从此变得与众不同。
      这样她想她会变得更幸福一些。
      叶唐订婚消息登上了《申报》首版,唐公馆的电话整日震响,除了各方祝贺外,还有来自各类交际圈、生意场的邀请,《玲珑》主编甚至亲自登门拜访,要求唐小姐上最新一期的杂志封面。
      唐先生红光满面扬眉吐气,挥着报纸对太太说,“整个上海摊已向我唐某人敞开大门!”
      意气风发之余,仍不忘关照女儿,“阿囡呀,这段时间不要和叶维生走得太勤。”
      “这是为什么?一匣子金条都收下了,反倒开始装矜贵充小脚。”唐太太奇怪。
      “你懂什么,越是这个时候,越要显出我们唐家家教严格,女孩子脚头别太松,一不留神落了别人口舌,倒像是存心高攀了他们叶家,来不及送上门去似的。”
      “好了好了,你以为我们囡囡是那个何淑萍么?她自己最有主见。”
      其实不用她父亲多心,她离叶维生尚存着一段距离,尤其是两个人单独相对,密切又拘束,反而较人前更彬彬有礼,总也越不了雷池一步。
      她总是想:他是真的爱我么?是否爱到能禁得起反复被拒绝?
      他却在想:她总是个年轻的女孩子,难免要弄些个羞涩的小游戏,大概是爱我的缘故。不过这样也好,越发显得神秘高贵,令人不可得。
      于是两人隔着檀金山咖啡西餐馆杏子红的丝绒桌面微笑起来,她笑得客客气气,他却笑得自我陶醉。
      这种诡异的对视自芦笋头盆一直维持至鸡丝火腿鱼翅汤,又从白汗鲑鱼延续至腓利牛排,香草布丁上场时,面颊处肌肉已堆成僵硬,才低头喝一口咖啡,忽听楼下一阵哒哒哒皮鞋响,有人低声吼,“听说了么?何公馆的千金跳楼自杀了!”
      不知为何,她猛松了口气,疲软得像生了病一样,轻声道:“那是……是……淑萍?”
      叶维生忙起身安慰,“你别急,我先去问个明白。”
      她自己转头往楼下看,有些诧异天还没黑,总觉得已经坐了半天了。马路上车水马龙,呆呆看着行人往来奔走,就像舞台里的一幕哑剧,猛然间,心慌意乱起来,她终于明白淑萍已经死了。
      【七】
      在一个暗紫色的梦里,淑萍回来了,穿着家常条纹旗袍,不知为何脚有些跛,再离近些,只见她一脸光彩,令人不可直视,醒过来后依然觉得非常不妥,思来想去,那样的光彩竟是不正常的,若要认真追究下去,有些像痴迷病人的脸,通常连着发疯的结局。
      多么任性,爱上一个人只因为他像拜伦,不过孤掌难鸣,也得她安心肯受骗才能上当。
      所有的悲剧不过是水到渠成。
      叶维生开始动身去香港开设分号,专营进口印尼海味与南洋土产,顺便出口布匹、绢丝……自然还有准岳父家的皮草,临行前送她一只五克拉粉红方钻戒指,说回来后就要准备结婚。
      她没有表示出感情,到了这个地步,只是觉得怅然若失。
      专挑了一个大雨无客的夜去paramount跳舞,也不找舞伴,一个人倚在丝绒沙发里听音乐。手指上戴着钻石,是与叶维生唯一有关的东西,那一刻,她甚至记不起他的脸。
      然而她分明记得淑萍是在这里遇到的男子,她脸上突如其来的动人光彩,而他有着苍白面孔,高鼻梁,乌黑的微卷的发。
      “你好。”男子的声音清朗中带着颤动,丝丝地余响,像琴弦久久不能平息,又像是蛇吐着红信,令人不安。
      她霍然抬起头,睁大眼,喝:“你还敢出来?好大的胆子!”
      灯光下,他脸上如同飞了金,眉眼是安静的,像孩子。也不辩解,在她对面坐下,说:“我不爱她,但是她仍然为我而死。”
      周围忽然非常安静,音乐声沙沙不过是呢喃伴奏,她直起身,面对他。
      “淑萍刚搬来隔壁时,我还以为只不过是场玩笑,你知道富家女通常会不可理喻的任性,我觉得她可能只是头脑发热,以为是暂时的放纵。然而她在我对面房间一连住了三个月,原来她是认真的。”
      “那有什么重要,人已经死了。”她的声音居然极其温柔,自己也不相信,尖利如玫瑰花刺,芳香地挑开伤口,“而你,是罪魁祸首!”
      “是,我不该告诉她,其实那天晚上我是想请你跳舞。”
      【八】
      她怀疑自己是等错了车道,因为到家后,肩头已浸了大片水渍,而脚上的圆口皮鞋也十分泥泞不堪。
      她何以失去了某段记忆?
      回去后人只是累,一觉醒来已是天黑,才要摸摸额角,钻石却在颊上细细划了条血痕,忙奔去镜前照伤口,却看到自己脸,痴迷病人似的脸,光彩照人不可逼视。
      怔怔的,流下眼泪。
      清晨肿着眼眶陪父母吃早餐,盘子端上来便闻到肉香,很油很腻,从来没有那么香,香得令她作呕,唐先生与唐太太交换了个复杂的眼神,叹:“阿囡你放心,叶维生很快就要回来了。”
      话题便开始围着婚礼转,唐先生说,“请客名单上不要写何某人的名字,最近他神经错乱,连交际应酬都不会了。”
      “这样不大好吧,太失礼,要不要送份请柬走走场面?”
      “嘿,你还想同他讲客气?这个人神智吾知,怕是要吃官司了。”
      “呀,到底出了什么事?”
      “你可晓得那个害死他女儿的人?那个玩音乐的小白脸,出事后本来跑得人影不见,想不到昨天晚上又在跳舞厅出现,这下可好,当场捉起来捆回去,不弄出条人命来我这个唐字从此倒着写。”
      她不响,耳旁却轰然一声。脸已经坠到双手里,盘子顶着额头,身体蜷伏,犹如忏悔的罪女,良久都不能动。她父母吓得奔过来:“阿囡你是怎么了?”
      “救救他!”她尖叫,受了伤似的,撕心裂肺的痛,再也无法继续隐瞒和做作。
      自第一眼起,她就是爱他的。所有的厌恶与排斥,不过是种虚假的姿势,她一早已注定在爱情中沉沦。痛楚像溺水,一点点漫延至全身,把她整个人浸了个透。她从未如此真实。亦从未如此清醒明白。
      “快去和何先生谈判放人,无论什么条件都可以,否则我马上和叶维生一刀两断。”
      唐先生震惊到脸孔变形,整个地狱在面前展开。
      【九】
      事情解决已是三天后,幸得何某人想施凌迟之刑,缓以时日,人反而得以存活机会。
      唐先生亏掉一匣子金条并几个合同,人整整瘦了一大圈,仍不忘记同女儿谈判,“此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再不能让别人知道。”
      我晓得。她转着手上粉红钻石,这就是我发愿的戒指。有所戒,有所不为。
      “你发誓,再不要见这个人,要一生一世同叶维生在一起!”
      咦,怎可轻言一生一世,连生命也不是一生一世的——譬如淑萍。
      “阿囡呀,你是不是中了什么邪。”
      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淑萍也曾经是个用心用情的女子。但又怎么样,她们注定一无所得。
      叶维生回来时她已再世为人。
      爱又怎样。不爱又怎样。依旧会有盛大婚礼,粉白玫瑰在河畔开满,荣耀光彩,回光反照之美。
      【十】
      生了孩子以后,她开始有些发胖,戒指在肉里勒出印子,有所戒,有所不为。还是决定去珠宝行修改下尺寸。阳光稀薄,马路上车水马龙,行人往来奔走,就像舞台里的一幕哑剧,猛然间,她看到了他。
      怎可能和以前一样。不一样就是不一样。
      隔过透明的玻璃车窗,慢慢打量他,不过是个普通的长相清秀的男子,跟其他任何一个男子并没有什么不同。朦朦胧胧的,她觉得哀伤,一直以为会焦灼至痛不欲生,像血肉从此绽开,无法愈合,却还是不动声色的看下去。车子拐了个弯,人已经消失在视线外。
      生活果然是最好的驯兽师——无任你有多么野性难驯。
      回来后,连病都没有生一场。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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