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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另一个人的故事 ...


  •   她的认知总是断断续续的,像是无数重复的碎片堆在一起,偶尔窥得一片记忆,又不知道是何年何月的事情了。

      她总是独自一人待在这没有窗户的狭小房间内,雪白的墙壁上有着凌乱的痕迹,像是被什么动物抓出来的,曾经有人告诉过她那是你抓出来的,一次又一次告诉她,而她一次又一次忘记,以至于到后来已经没有人愿意再回答她这样重复的问题了。

      穿着白大褂的人们会叫她莉莉,一双双相似又不同的眼睛透过铁门上的小窗看向她,说出机械又冰冷的话语——“莉莉,吃饭了。”/“莉莉,吃药了。”/“莉莉,你的家人来探望你了。”

      她知道自己叫莉莉吗?她也不清楚,但是这屋子里只有她自己,如果不是叫她那还能是叫谁呢?于是她顺从的服从命令,像一个精致苍白的人偶,轻飘飘的的跟在白大褂的身后。

      她这么乖巧,为什么会在这里?有人这样问起。

      嘘,小点声。看见她脚上的锁链了吗,她精神分裂,有一个危险的第二人格。

      她坐在被焊死在地面的铁床上,心中毫无真实感,在药物的作用下,她每天都要睡很久,醒来后也是精神恍惚,但这样没什么不好的,这样的生活很平静,她喜欢平静。

      转身看向身后的墙壁,没有窗户的房间内永远只有惨白的白炽灯光,她知道墙壁的后面就是阳光,可她从未有过想要逃出去的想法,这个监狱一般的精神病院对于她却是最好的归宿。

      没有颠沛流离、没有争斗杀戮;看不见聚了又散的云,碰不到来了又走的人。

      她闭上眼,眼前一片空白;再睁开眼,目光落在瘦削的脚腕上。

      “别再出来了。”她在心中默默说道,“别再伤害那些可怜的人。”

      画面自牢房向外延伸,越过绿草如茵的梅德菲尔德精神病院、越过整洁干净的小镇、越过机械般来来往往的人们,最终消失在城镇边缘的混沌之中。

      ……

      即使是白天,这座城市的天空也漫布着乌色的云,似乎随时都会下雨。乌云之下是一座钢铁般的城市,城市的名字叫做芝加哥。

      作为哥谭的原型之一,它的繁荣与黑暗就如同光与影一样密不可分,在全国范围内都名列前茅的犯罪率让它拥有了“罪恶之城”的称号,但依旧挡不住人们趋之若附。不过其实也没那么糟糕,光天化日之下人来人往的街道上还是挺安全的,就是走夜路的时候要小心钱包和菊花。

      而对于一些无所事事的社会青年,夜晚就成为了最好的保护色,他们的画风也和被早期蝙蝠侠殴打的小混混们差不多,欺负对象包括并且不限于住在桥洞下面的流浪老人、夜晚驻足街边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年轻妓女、脸上涂着油彩癫狂笑着的小丑……等等,是不是有什么可怕的东西混进来了?

      算了,那不重要。

      而我们接下来登场的主角,就是被欺负的对象,那个时候他还不叫疯帽子,当然也不叫王小明,他有一个类似于杰克或者约翰这种普普通通的名字,他时年九岁,居住在流浪汉聚集的贫民窟中,在一个下着雪的晚上,发着高烧的他昏死过去、停止了呼吸,然后在无人在意的时候奇迹发生了,他又恢复了心跳,再睁开眼睛,那双眼中承载着一个陌生的灵魂。

      在这本书里,除了主角以外没有人能打破第四面墙,所以疯帽子他确实是穿越的。

      这是哪?他是谁?他在干什么?他为什么会穿越?穿越的身体还跟他小时候长的一模一样?问题有很多,但其实都不用解释,因为问就是剧情需要。

      只有一件事是明确的,留在这里就是等死,于是在这个下着雪的夜晚,瘦弱的男孩走出了阴暗的巷子。

      流浪的日子当然不好过,对一个小孩子来说尤其,他也曾被福利机构收留,不过像这种聚集了一堆缺乏教养的熊孩子的地方是不可能有多和谐的,福利院也是一个小型的社会,年纪大力气大些的孩子就成为了领头羊,带领跟随自己的小弟欺负不合群的孩子,显然他就是这个被欺负的倒霉蛋。

      他蹲在地上抱着头任由他们拳打脚踢,脑子里却冷静得很,冷静到有些无情了——你看,在这种地方也会诞生鄙视链,肤色、种族、性别、年龄……人类为什么会如此无聊?

      他有些烦了,于是他稍微反抗了下,意思是指扑上去死命的掐住领头羊的脖子、直到他进气少出气多、渐渐不动了的时候,落在他身上的攻击也随之停下了,孩子们盛气凌人的气焰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惶恐与害怕,最终化为刺耳的尖叫。

      闻声赶来的院长制止了这场闹剧,他没有被呵责,因为他的身上插着一把刀子,在第二根肋骨偏上的位置,避开了要害,是他自己在混乱中插进去的,于是他成为了完美受害者。

      这一天之后,他被自愿的成为了新的孩子王,当他坐在阳台上摇晃着悬空的两条小腿时,叽叽喳喳的熊孩子们围在他的身后,连空气中都弥漫着愚蠢的气息,他快窒息了。

      几日之后,他离开了福利院。

      他知道自己能做到很多事情,但年龄始终是一道迈不过去的坎,没有人会雇佣一个小学生,□□也不会,所以他找了一个人冒充自己的监护人、指使其加入了一个运输队,至于运输什么嘛……反正不是苹果香蕉这类东西。

      那么接下来呢,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这跟他之前的人生有什么区别,既然穿越这么玄幻的事情都发生了,难道这辈子还要这么无聊吗,那也太悲哀了吧。

      不过事情并不会这么顺利的朝着悲哀的方向发展,因为他的合伙人很快就产生反叛之心了——

      傲慢,七宗罪之首。人类生而傲慢,强者之于弱者的傲慢、富者之于贫者的傲慢、上位者之于下位者的傲慢,而在我们的故事中便是成年人对于孩子的傲慢。

      简单来说,就是他的合伙人不愿意再被他吆五喝六了。合伙人有了人脉、有了金钱、有了地位,他觉得自己行了,可以干掉这个小鬼单飞了。

      疯帽子总是会鄙视人的种种无聊行径,但他并不是一个愤世嫉俗的批判者,相反他对这种傲慢喜闻乐见,这会让他很轻易的就解决了掉以轻心的合伙人。

      将还在滴着血的刀子擦干净收好,却传来了巡逻警察的脚步声,对警察动手事情会变得很麻烦……在最后的关头,他将尸体塞进了垃圾箱,下一个瞬间与警察四目相对。

      警察看见溅血的地面和诡异的男孩,职业直觉令他锁定了墙边的垃圾桶,他盯着男孩并谨慎的走近、眼角余光瞥向垃圾桶内,然后皱起了眉——因为里面有一条血淋淋的狗。

      男孩的能力在这一天出现,这一年他12岁。

      12岁,命中注定的12岁。曾经有一个女孩在12岁时将尸体推进海里,如今另一个男孩将尸体扔进异空间内,尽管每一个细节都截然不同,但是他们的故事依旧惊人的相似。

      ……所以当他奉命接近她的时候,他才愈发讨厌这个女人,她明明拥有最强大的能力,却永远过着浑浑噩噩的日子,说什么梦想是开个农场养袋鼠?袋鼠都觉得晦气。

      她这个人,胆小又软弱、无聊又悲哀,所以最终一无所有、一事无成,可她偏偏又是一副微笑着坦然接受的样子,令他想要发笑和作呕。

      ——纷乱的画面如同走马灯闪过,疯帽子猛地惊醒,恍然如梦。

      他立即向四周看去,他又回到了芝加哥,而他的身体变成了孩童的模样,是真实吗?不……这是幻境。

      他想起来了,他应该在撒哈拉沙漠的地下,跟爱丽丝一起寻找老板的所在,然后就突然丧失了意识,再清醒后就在这里了。

      如果他没猜错,他现在仍在原地,只是精神被困在了自己的幻想中。既然他已经恢复清醒,那么幻象就不会维持太久了,想要对付他就要在这最后的时间里——

      汽笛声响起时就已经到达了耳边,他下意识地扭头看去,一辆货车在刺耳的刹车声中撞了过来,身体几乎本能的做出了反应、一只脚向后刚撤了一步就硬生生的停下了,他就这么站在原地,任由货车从他的身体中穿过!

      既然是幻想,那么只要他不相信,就是不存在。

      他抬脚向前方走去,车祸、火灾、抢劫,世界在顷刻间陷入混乱,尖叫声不绝于耳,他任由烈焰灼烧自己、广告牌砸向自己、枪弹射向自己,直到一把尖刀刺过来的时候他猛地抓住了那条持刀的手臂,嘻笑着说道:“我还以为会是什么套路,结果只是将真的攻击混在假象之中吗。”

      而那条手臂在无法挣脱的禁锢中渐渐变为褐色的如同枯枝般的非人形态,但它仍在挣扎,与此同时,整个世界分崩离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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