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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买奴 ...

  •   店小二热情地推荐了本地特产,惊得一行人说不出话来。

      良久,大福才干笑说:“哪里没有卖奴仆的,谁要跑到你这里买?”

      “客官有所不知,天南县奴仆买卖不同其他地方,我们这里卖的奴仆里,可是藏龙卧虎!”

      顾衣低着头自顾自吃饭,暗暗吐槽:当然是卧虎藏龙,日后权倾朝野的异姓王陆恩都被捉来卖了。听说当今圣上跟前最受宠的宦官裴烊也是从这里被卖入宫中。

      “到这里您若不挑上几个好奴仆,等于银子搁在地上不去捡,亏!”店小二絮絮叨叨说了不少在这里买奴仆的好处。

      大福也不知道是不是被说的心动了,小心问顾衣:“要不要去瞧瞧?正好府上缺人手,若有好的,此处地远,买回去他们那些旧缘也断的干净。”

      香草还认真考虑起来了:“若是极好的,买了也成,若是一般的,便不值当。咱们还有好些路程,带着他们,一路上吃喝拉撒可都是银子。”

      顾衣坚决不松口,推说身子乏了不想动。

      她琢磨,只要自己不点头同意过去瞧瞧,那陆恩难不成还会自己送上门?与小心眼子男主相见的剧情,必须避开!

      谁知,那店小二过分热情,下楼给他们烧热水,竟然带了许多人上来,“姑娘想买人,又不愿动,赶巧了,门口正好有扁奴路过,我就给您喊上来了。”

      说罢,一脸等着打赏的喜悦。

      顾衣:“……”

      不想打赏,只想打人。

      看来剧情很难更改。

      顾衣默默叹气。

      卖扁奴的是两个络腮胡大汉,一前一后赶着一串人上楼。

      这一串人双手伸开,被牢牢捆在扁担上,这便是本地最有名的扁奴。扁奴与其他被买卖的奴仆不同,这些人以往的痕迹都被除干净了,只能卖作死契,买回家去,最是干净。

      顾衣抬眼瞧这些人,有穿粗布烂衫的,也有穿绫罗绸缎的,但不管穿的什么,衣裳都是破破烂烂,瞧着应该没少挨鞭子。

      这些人男女老少皆有,脖子上还系着孩童拳头那么大的铃铛,神情麻木,进来不等人吩咐,就朝顾衣跪成一排。

      顾衣一眼就瞧见了跪在最中间的少年。

      那少年虽蓬头垢发,衣衫褴褛,但不似旁人畏畏缩缩,抬了头盯着顾衣瞧。此人生的剑眉星目,一双丹凤眼狭长锐利。高挺的鼻梁下是苍白的薄唇,此刻紧紧抿着,像是噙着一把锋利的刀。

      这便是小说的男主陆恩了。

      书中对他这般描写:样貌出众,气质冷然,于一众俯首奴隶中昂头挺胸,一双眼睛写满了不甘、倔强,让顾衣认为,此少年若得机遇,将来必成大事。

      是以书中的顾衣慷慨解囊,买下了陆恩,并在听取陆恩身世后,好人做到底,大方送陆恩回家的盘缠。如此好心,才招惹了陆恩。

      现在坐在主位的是穿越来的顾衣,她深知陆恩这种有本事、爱钻牛角尖又心狠手辣的人是招惹不得的。既然陆恩会因为她的好心喜欢上她,那她不发善心,剧情不就走不下去了。

      机智!

      顾衣佯作把所有奴仆瞧了一遍,失望摇头:“不过如此,本姑娘一个都瞧不上。”

      买家瞧不上,生意自然做不成,卖家合该痛快离开才对。哪知两个大汉也是个倔脾气,当场把陆恩拎出来,又举起一把长剑,炫耀道:“姑娘莫急着下定论,我手下的奴仆都是个顶个的好。不但干活卖力气,而且每个都身怀绝技,平时用来逗个乐也是好的。比如这个,他能吞剑!”

      陆恩:“……”

      本来还一脸矜傲,听了这话,脸上瞬间没了血色。

      他怨恨地看向顾衣。

      顾衣:“……”委屈!

      瞪她干什么!又不是她让吞剑!

      小说男主的脑回路歪的有点厉害!

      “吞剑就不必了。”顾衣怕男主日后对她打击报复,敷衍说,“我不想看,你们走吧。”

      络腮胡大汉好不容易逮住一个容易骗钱的女娃娃,自然不肯轻易离开,故意说:“这么好的奴仆都不买,莫非几位兜里没银子,装成大小姐出来骗吃骗喝?”

      顾衣冷笑一声,并不在意。

      香草却中了计,怒喝一声:“瞎了你的狗眼,这是顾大将军的独女,小瞧谁呢?顾大将军你们难道不知,便是赫赫威名的顾争凌大将军!”

      正准备悄咪咪溜了的顾衣,震惊地看向香草。

      谁让你自报家门了,嫌人家陆恩日后报复找不到家门是吗?

      看来她想避开买下陆恩的这段剧情是不可能了。

      为了日后少吃一份毒药,顾衣含泪解开了钱袋。小说中,她只买下了陆恩一个,现在,为了不让陆恩感觉自己受到了特殊对待,她咬咬牙,把所有人都买了。

      一手交钱,一手接过一沓厚厚的卖身契时,顾衣的心都在滴血。

      算了,回头把这些人都放了,就当做好事了。

      银契两清。络腮胡大汉笑呵呵拖着个麻袋往外走,之前大汉来时人太多,顾衣都没注意到两个大汉脚下还放着个麻袋。

      顾衣本不在意,也不知道是不是麻袋里的人命不该绝,下楼梯时,捆袋口的绳子断开,一个脏兮兮的孩童脑袋从里面露出来,重重磕在地板上。小孩似乎已经不省人事,磕的这么重,也没发出一声呻、吟,只紧紧皱着眉,用扭曲的五官宣示自己还活着,还能感受到痛苦。

      “等等,这个人为何不卖?”顾衣虽然不是什么大善人,可最瞧不得老人和孩子被欺负。

      大汉道:“这个男童生了重病,快死了,所以没有卖给姑娘。”

      “既然生了重病,这样拖着走,岂不是病的更重?”

      大汉憨憨一笑:“出了门就将他挖坑埋了,要是在路上断了气,是他的福分,一会在土里少受着苦楚。”

      大汉笑的越憨,顾衣周身的冷意便越重。

      她穿来之后,所见所闻,包括她做下的一切,都觉得好似游戏闯关一般,是假非真。这里每个人,不过是书中几笔写成的名字罢了,哪有什么血肉?

      也就是薛姨娘,给了她几分亲情的温暖,让她觉得有几分留恋。

      但此刻,看到大汉残忍的憨笑,看到痛苦蜷缩的男童,终于让她在这个世界体会到了几分真实感。

      这里的人,也是活生生的人啊,也会痛苦,也会难过。

      顾衣扔了一锭银子给大汉,买了这孩子,交给大福抱着。

      出了店门,她就将卖身契还给众人,叫他们自行家去。

      大家欢呼一声,拿了卖身契便跑了,只有陆恩不肯走,一路跟着。

      全程顾衣都没有分眼神给他。买下他,不过是为了不被恨上。盘缠什么的,不可能给了。明知道完喂出一只白眼狼,谁还上赶着喂?

      她的注意力都在这个濒死的孩童身上。一行人去了药店,大夫把男童上衣扒了,她才知道原来这小孩不是重病,是重伤。

      他后背竟有一处刀伤,刀深见骨,这孩子能活着,绝对是命大。

      “那人牙子也太可恶了,这么小的孩子怎么能下如此重手?”香草愤愤不平。

      大夫是本地人,见多识广,摇头道:“这刀伤一看就是练家子下的手,是要一刀致命的。依老夫看来,这孩子身份不简单,八成是被仇家追杀,侥幸逃得一命,却又被人牙子拐了去。”

      顾衣摸了摸男童身上被血污染得又黑又硬的衣料,粗布衣衫,不像是有钱人家的公子。

      穷苦人家的孩子,会有什么仇家是练家子?

      她皱眉问:“他的伤可能治?”

      “须得舍得银钱,再细心照顾,方可治愈。”

      “大夫尽管用好药。”顾衣看了看香草,后者立马取出银子放到大夫手心中。

      大夫收了银子,外敷内用的药给了十几包,细细叮嘱了半响,才放他们走。

      大福先回客栈,将马车赶来,把男童抱上马车,与顾衣同坐。香草买了一碗饮子给顾衣润口,顾衣倒出半碗来,慢慢喂给男童喝。

      男童喝了几口,慢慢睁开了眼睛。

      那一双极亮极亮的眼睛,像是浓夜沉淀,动人心魄。男童原来脸上脏兮兮的,加之神色痛苦,顾衣没注意男童的长相,此刻男童擦干净了脸上脏污,神色平静,湿漉漉的眼睛一个劲儿地盯着她瞧,她心里猛然一颤,忍不住暗暗赞叹——好漂亮的男孩子!

      这是一张无法形容的脸,好看又不失英气,眼睛、鼻梁、嘴巴都像是精心雕琢后的完美呈现,不是赏心悦目的好看,是震人心弦的绝色!

      顾衣伸手戳了戳他脸颊,忍不住问:“小娃娃,你几岁了?”这么小便生得这般模样,长大了不知道要勾走多少姑娘的心。

      听到这个问题,男童皱起了眉。

      顾衣见他不答,换了个问题:“你叫什么?”

      “我叫温……”男童终于开口,磕磕绊绊说了几个字,突然垂下头,顿了一会,又道,“叫梁温。”

      “那我叫你小温弟弟好了。”

      香草撇嘴:“您还是叫他小梁弟弟吧,‘温’是皇姓,小心犯了忌讳。”

  • 作者有话要说:  从今天还是日更,好好搬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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