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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   傅阳阳坐公交车到天悦广场下车,今天的签售会在天悦广场二楼举行。
      他起的早,来得也早,早上九点就到了。
      签售会在十点开始。

      他不着急上楼,戴着口罩不急不慢在一楼逛。
      一楼是个大广场,卖什么的都有,衣服玩具日用品等等。还有卖手工糖人的,要不是因为有口罩,傅阳阳估计会买个糖人吃着玩玩。

      他走到一个玩转盘的小摊,两块钱一次,指针指向什么就得什么,奖品挺丰富的,一等奖是个胡萝卜娃娃。
      胡萝卜娃娃全身红彤彤的,两只眼睛黑不溜秋儿,看着挺可爱。傅阳阳和它那两颗绿豆般的小眼睛对视了一眼,突然来了兴致,付完钱扒拉了下指针,慢悠悠转了一圈,指向猫耳发带。

      摊主笑眯眯地拿出一条猫耳发带,发带是黑色的,只有两个小耳朵是粉红色的,看上去少女极了,可这玩意就算再可爱,那也不适合傅阳阳啊。他哭笑不得地摆手拒绝,“算了吧,这玩意我就不要了。”

      “转到了就是你的,怎么还能不要呢,”摊主不乐意了,周围人这么多,要是被人误会是他小气不准顾客拿,那就亏大发了,“我这里讲究诚信经营,你快拿去,别让我不好做。”

      傅阳阳扯了扯这个发带的耳朵,无奈地笑了笑,只得将这用不上的玩意捏成一团塞进兜里,迅速溜走了。

      签售会准时在十点开始,人山人海,傅阳阳没想到会来这么多人,有点惊讶。

      诺诺揶揄地看了眼他:“你的书粉对你是真爱了,这场签售会他们真的很期待了,要不然我也不会劝你来。”

      “谢谢你了。”

      “谢我干嘛,他们都是因为喜欢你才来的,”诺诺说着,想起了什么,顺便提了一嘴,“一个月后网站有个作者交流大会,你去吗?”

      “到时候看我心情吧,”傅阳阳随意地说,“现在我好像干什么都没心情。”

      诺诺深表理解地点了头,要是她忽然失去交往了八年的男朋友,也一时半会接受不了。

      傅阳阳拿着话筒上了台,简单说了个开场白,台下一片哄闹欢呼,就连鼓掌声也震耳欲聋。这群人就是他的书迷吗?他写了这么多年书,出版了不少,这还是第一次开签售会。
      也不是第一次站在台上,更不是第一次主持,但他好久都没有过这种紧张的感觉了。

      两个小互动以后,他开始埋头签名。

      他签名的速度很快,诺诺跟他说不用这么快,慢点签也没事。

      但傅阳阳还是没慢下来。

      他想,多签几个签名也好,也算不辜负他们喜欢自己……的书。

      他真的特别高兴,他们能喜欢自己的书。尽管这本小说对他来说失去了最初的特殊意义,但现在好像多了一个意义。

      隔着口罩,书迷们不能看见傅阳阳的样子,但从眉眼还是可以看出傅阳阳应该是长得不错的。就算没那么帅,他们也会自行美化,再说傅阳阳也不是靠颜值收割人心的。

      他就一写小说的,颜值并不会影响他的文笔和新意。

      这场签售会出乎意料地顺利,傅阳阳心情不错,偶尔还跟小粉丝搭两三句话。他见到的最长粉龄是七年的。他觉得他们也挺不容易的,就因为几本书而喜欢自己,还跑来参加签售会,就为了一个破签名。他努力让自己的签名看起来漂亮些。以前刘岳就吐槽他的字太丑,傅阳阳充耳不闻,这一次他是真后悔了。早知道他就抽点时间练签名,也不至于让他的书迷太太太亏。

      签售会有条不紊进行,直到钻出了一个打扮神秘的人。他又戴帽子又戴墨镜还糊了一个黑色口罩,傅阳阳一个抬头就看见这人,原本就签得发酸的手抽了抽,忍俊不禁地笑出来,“你你你……也太夸张了。”

      站在傅阳阳面前做这副打扮的人还能是谁,当然是辛骜。根据江西北给出的仅有的消息,他顺藤摸瓜找到了一本小说,并根据这本小说的内容确定这个作者就是他要找的人,顺带也关注了阳间的微博。从阳间的微博他知道了今天会有场签售会。

      他讨厌这本小说,他一眼就看出来这是傅阳阳和刘岳的故事,在别人看来这故事又甜又宠,在他看来却跟锋利的刀片子一样,刮在心口很痛。可他还是来了,因为这是傅阳阳写的书,而且还可以得到他的签名。
      他跟傅阳阳之间的距离很远,远到辛骜已经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了。他尽可能想要拉近自己和傅阳阳的距离。

      但为了隐藏身份,辛骜将自己武装了起来。效果还不错,反正傅阳阳没认出自己,这就够了。

      可他没想到傅阳阳会主动跟他搭话,还是用这种调侃的语气。他一时有些发愣,好在戴了墨镜,没人能看清他的神色。他不知道该说什么,没回应。

      “我男书迷也挺多的啊,你搞得这么神秘干嘛?因为这是耽美小说所以不好意思吗?”

      “不是。”

      真不是嘛?傅阳阳眨了眨眼睛,有点搞不清楚这人,那天出现在01阶梯教室外面的那个人也是他吧,一样的口罩,一样的帽子,还多了副墨镜,变得更加如履薄冰了。
      是巧合?

      如果只是单纯的巧合那实在是太有缘分了,在现实里是自己的小学弟,在网络里是自己的书迷。可如果只是单纯巧合的话,那这个人为什么又要戴口罩藏得这么隐蔽呢。

      短短几秒时间里,傅阳阳看似只低头签了个名,实际上已经想了好多。他在想这个人的身份,到底为什么羞于见到自己,难不成是……认识自己?

      他将自传递了过去,不着痕迹地打量了他几眼。可能伪装成这鬼样子,他还真不记得他有这种奇怪的朋友。

      辛骜接过自传,看见傅阳阳不仅签了个名,还在名字后面画了个笑脸。指腹在笑脸上摩挲而过,藏在口罩下面的辛骜露出一个浅笑,眉眼柔和了少许。

      默默注视着他的傅阳阳发现他笑了,不禁想,这人笑,是因为自己的签名,还是因为自己不经意间画的那个笑脸。

      关上书,这人就准备走了。

      他到底是为什么而来的,傅阳阳并不清楚这一点。或许就是因为不清楚,在看到他的背影那一刻傅阳阳下意识喊了他一声,“诶你等等。”

      辛骜心里一惊,却加快了脚步。

      这就更让傅阳阳奇怪了,“我让你等等,你怎么还加速了?”

      周围注视他的人越来越多了,辛骜只得庆幸还好自己戴了口罩,他转了回来哑着声音问,“有事吗?”

      这下轮到傅阳阳尴尬了,因为他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话了。也许这个人并不知道自己就是傅阳阳,而如果这个人来的目的真的不单纯的话,就算自己问了,他也不会告诉自己事实。

      见傅阳阳不说话,辛骜问,“你有事吗?”

      傅阳阳灵机一动,从兜里取出那条猫耳发带,“看你顺眼,想送你一个礼物。”

      辛骜看着这个礼物惊了。平日里挺冷的一个男人,低头看了看摊在傅阳阳手里的礼物,悄然红了耳朵,这算什么礼物啊。

      “你要不要?不要我就收回去了。”

      “要。”辛骜一把抢过猫耳发带。

      这举动蛮幼稚的,像极了抢糖的小朋友,傅阳阳瞬间确定他没有恶意了。

      现在没了男朋友,也无需顾忌什么,傅阳阳伸出手指,弹了弹辛骜的帽沿,笑着说,“帽子太丑,下回换一个。”

      “……好!”

      要说傅阳阳的书迷还挺有礼貌的,虽然好奇他和这个神秘的男人在说什么,也只是小声讨论,没有大吵大闹。

      辛骜一手拿着小说,一手捏着发带有些轻飘飘地走出去。幸福来得太突然,他快飘了,他得压住自己的脚步。

      足足签了六个小时,中间简单吃了一份盒饭,等结束的时候,傅阳阳的手差点签废了,直抽抽。

      诺诺既心疼又好笑。这场签售会对他可真是种折磨,不过看到他的书迷们这么开心,他又感觉还蛮幸福的。还好有那么一群人一直喜欢他。

      说明他还是值得的。

      签售会结束,傅阳阳回家。他点开微博,发了个感谢的消息。有些人可能是住在微博的吧,几秒之后,傅阳阳就收到了几十条的回复。

      ——啊啊啊阳阳我就问你一件事,这本小说到底是不是你的自传??是不是?!我感觉里面的小阳就是你啊!

      这本小说《那个他》,用的第一人称,主角叫小阳,喜欢的人叫小月。

      他对于阳间的笔名保护得还是挺好,现实生活里也只有刘岳和江西北知道他的笔名,网络里也只有诺诺知道他的真实名字。

      他没明说这是他自传,但带着真情实感写的小说很容易被人品味出来,书粉里猜什么都有,有人觉得小阳就是个小说人物没有什么实际含义,有人觉得小阳可能是他朋友,但大多人都觉得小阳是他本人,因为小阳也是个作家,而且个性跟他很像。

      以往他没有直面回应,任由大家想来想去不得解,今天却挑了一条询问的消息,回了两个字:不是。
      这是一个干脆的回应。
      很快在他回的那条评论下,增加了很多回复。

      ——原来不是自传啊?我还以为小阳就是大大,莫名的失望感是怎么回事emmm

      ——啊啊啊这神仙爱情竟然是假的!!赔我眼泪!!

      ——这里面的故事太真实了!果然只有神仙大大才能写出如此的神仙感情,爱了爱了。

      ——死基佬,为了哗众取宠,写出这种玩意。

      ——你现在怎么开始写这种文了啊?我记得你以前不是这样子的,你太令我失望了。

      那些失望以及滥骂诬陷的言语傅阳阳都看见了,他无谓地笑了笑。

      他从来不在乎这些无聊的言论。他知道有人是喜欢他的,是喜欢他的作品的,这就足够了。他只需要平平静静地写文就好。

      刚才他扪心自问,这是我的自传吗?
      他的心回答,哦,已经不是了。

      小阳和小月幸福地在一起了。

      但他是傅阳阳,是真实存在的真人,拥有自己的思想,并不能被三言两语操控。刘岳也是。

      傅阳阳没预料到那本自传会变成一本纯粹的小说。正如他没预料到,那个收到他猫耳发带的人,会把那么随意的礼物当成宝贝一样珍藏。

      辛骜回到家,心脏还残存着几丝喜悦和激动,甚至还夹杂着一丝甜蜜。他轻轻地,将帽子和口罩取下来。他捏了捏帽沿,想起傅阳阳的话,他说这帽子太丑了,得换。他其实对美丑没什么概念,但他很喜欢这顶帽子,恐怕一辈子都不会将它丢掉,因为傅阳阳摸过它。

      还有那条猫耳发带。他将它从兜里拿出,放在眼前甩了甩,反正就是很喜欢,谁让这是傅阳阳送的第一个礼物。当然也是唯一一个。他一个人兴奋了很久,拿着这条猫耳发带走进卧室,放进保险箱里,在箱子还有一叠厚厚的相册,辛骜将它拿了出来。他轻轻翻了一页,照片上的人赫然就是傅阳阳。

      他看着照片上年轻的傅阳阳,嘴边露出浅浅的笑。

      箱子里藏着他所有的秘密。有年少的春心萌动。有久别重逢的悸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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