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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LUNA ...


  •   雨渐渐沥沥,还是在下个不停。
      葱郁的古森林从山脚蔓延到半山腰,远远望去,能看到满眼森然的冷绿。这片温带森林似乎脱离了此世的时间,只有亘古的绿意在流转。但要是在冬日遇上稀少的晴天,或许还能在道格拉斯冷杉闪烁着水滴的尽头,看到山顶覆盖的薄薄白雪。

      漫天水汽蒸腾而上。

      永不停歇的绿色雨雾,奔腾的奎鲁特河,闪烁着细碎光芒的针叶林。
      这就是奥林匹亚半岛,位于美国最西北的华盛顿州的最西北部,永恒而安静地坐落于太平洋中,是一片连黑手党都无法触及的阿卡迪亚。

      [亲爱的埃德加:

      请原谅我这段时间没有给你写信,因为我忘记了。
      我想了很久,还是无法认可你“忧郁美来自正在疯狂地寻求明澈的源泉的渴望”这一观点。恕我直言,你的美学思想简直就像是一块被厨房用了五十年的擦锅布一样又黑又油腻。诚然,恐惧、忧愁、绝望、悲痛确实是人类永恒的情感,也是人性永恒的母题,但要是你把我夹在信里给你寄过去的黑玫瑰花瓣比喻成是“乌鸦的尸体”、“冥河的石头”,那也未免太失礼了吧,谴责你。

      今天还是在下雨。我这边一年之中会有五分之四的日子都在下雨,我觉得我的大脑已经在水里浸泡了好几年了。但是我竟然意外地不讨厌这个地方,可能因为在这里能够触碰到“安宁”吧。

      据你的建议,我也打算开始养只宠物了。但是在我打算出门的那天我的壁炉居然坏掉了,我不得不打电话去叫人修理,以至于我又没出成门,给自己挑一只宠物的计划还是搁置了。对了,我想要养的是猫,但我又满害怕它会抓坏我的CD盒,毕竟猫不是喜欢爬高的地方吗?这真是我最近最大的苦恼了。

      卡尔最近还好吗?帮我亲切地问候它,至于你的话就算了吧,埃德加,看了你寄给我的那本小说之后我连续做了一个星期的噩梦,神经都有点衰弱了,希望今天能睡个好觉,不要再梦见你那张脸了。

      附上风景照。

      你的,

      LUNA]

      我停下笔,将白底金纹的信纸折半,放进厚厚的信封中,在信封开口处滴上烧化后的火漆,盖上一个常用的章,终于松了口气。
      雨打窗沿的密集声响像是一首永不停歇的交响乐,我看向了窗户,在纱帘和遮光帘飘动的罅隙间看到了窗外的雨雾。我赤脚踩在厚实的地毯上,走到窗边,再次看到了遥远的山坡上的满目森郁的绿,隔着不停的雨雾,整个世界像是浸泡在绿色的水中。

      而我却不自觉地想起了埃德加漂亮的紫色眼睛。
      埃德加·爱伦·坡。

      我在退隐前跟他做过一段时间的搭档。组合,我曾经的老东家,是个非法的异能组织,不受国际监管。虽然不是些什么黑手党那种穷凶极恶之流,但实话说也没有干净到哪里去。跟他搭档的那段时间里,我最想不明白的是他为什么会加入组合。

      “……你看起来也不是些什么有血海深仇的人。”我记得我曾经这样问过他。“小少爷,你为什么会来这里呢?”

      那时脾气还挺火爆的小少爷是这样回答我的:“跟你没任何关系吧,低智商的草履虫。”

      世界上没有任何人会喜欢被叫成草履虫,理所当然的,我应该也不喜欢他。
      应该吧。

      但是因为上部的命令,我们不得不一起工作,这也意味着,我得在工作途中看着不让他做出些什么奇怪的反智行为,偶尔还得帮他擦屁股。

      情报。这是一个在任何组织、部门都不可或缺的东西。而我们这些文职人员,更能意识到情报的重要性。情报在我眼里跟金钱的价值等同,小到某位职员多了个情妇,大到大洋彼岸的异能组织活动,我都有义务来把它们收集起来。而在收集的第一步,我通常都会遇到搭档的阻拦。

      “好无聊的工作。”他经常会双手抱胸,在一边看着我或记录或打听情报,带着点轻蔑不解地问:“这种东西不是猜都能猜出来吗?为什么还要费神去打听?”

      “事无巨细,成功的最关键一步就是谨慎。”我稍微放下眼镜,揉了揉疲倦的眼角,这样来回答他:“坡先生不是喜欢写侦探小说吗?周全的计划、细致的观察力、侦探与凶手之间的博弈,是最能体现其魅力所在的环节。将凶手的计划补全,欺瞒侦探。这就是我的工作。”

      我再次托起眼镜,垂下眼去看这个不知世事、但有着天才头脑的黑发少年。
      “这也是我们的工作。别站在一边抱怨了,来跟我一起整理吧,大少爷。”

      他侧过头,露出半只漂亮的紫色眼睛来跟我对视,最后竟然乖乖做起“无聊”、“没劲”的工作起来了。

      “不许叫吾辈大少爷。”之后一次他认真地这样跟我说。“吾辈明明是个很和善的人,都怪你这种奇怪的态度,才搞得吾辈老是看着你就火大。”

      “如果你一开始就认真工作的话,我的态度也不会这么阴阳怪气。”我颇为冷漠地看了他一眼。“我的愿望是凑够钱后尽早离开组织,而你的到来使我的计划不得不拖延了30%的时间,请恕我无法对你友善。”

      我以为他会发怒,但没想到的是他居然愣愣地看着我看了几秒,居然抿起了嘴,一字一句地说:“不许小看吾辈。”

      “那就证明给我看吧。”我说,“让我看看你能做到哪个地步,大少爷。”

      现在回想起来,那是一切转变的开始。

      如我所料,这位脑子很好使的同僚一认真起来,工作能力确实卓然,无论多繁琐的情报多复杂的形势,他扫了两眼后都能清晰的捋思路出来,然后开始极其精准的分析和预测。我一直注视着他,但在他回头向我炫耀他的成绩时,我都会无动于衷。

      再等等。再等等。
      我给趴在桌子上睡着的他披上毯子,在一旁沉默地看着他。

      “你做得很好。”
      这句话我却把它梗在喉咙中,死死地咬着牙,才不让它脱口而出。

      “……混蛋、前辈…”
      偶尔在他睡着的时候,我也能听到他在梦里这样嘟囔着骂我。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能感受到他那股纯粹的孩子气来。

      我忍不住捏他的脸:“在梦里侮辱前辈,也是不允许的。”

      时间很快就过去。
      后来菲茨杰拉德上台,我跟上一任的老前辈们一起离任,也终于开始了自己的退休生活。在我离开组合的那天,旧金山下起了蒙蒙细雨。我一手撑着黑伞,一手拎着薄薄的行李箱,走出了总部的大门。

      “等等——”

      有一把声音穿过雨雾传来,而我顿了顿,还是没有停下脚步。

      “吾辈叫你站住啊,混蛋前辈!!”
      有凌乱的脚步声传来,一只冰冷的手抓住了我的手腕。我回过头,对上了那双亮紫色的眼睛。

      我扯动嘴角,对他露出一个笑容。这是我认识他有史以来第一次,在他面前笑过。
      雨天的水汽沾上了我的镜框。而我透过那层雾气去看着他。我将手里的行李箱放在湿润的地上,伸手拍了拍他蓬松的卷发。

      “这样一来,你就升职为干部了吧。”我弯起眉,语气温和:“你做得很好,埃德加。”

      不远处金门大桥浓重的雾气就遮挡了半边的天空,而他居然愣住,呆呆地看着我。他一直是个很聪明的孩子,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加入组合,但我能做到的是,磨砺他、激励他,让他能在组合里能拥有一席之地。
      然后我提起我的行李,再次打算离开。

      而他却还是执拗地握住我的手腕,不肯松手。

      “……你就这样扔下吾辈了吗。”
      他居然这样说。

      “将工作都扔给吾辈,然后自己一个人度假——太过分了吧,混蛋前辈。”

      “实际上我这叫退休。”

      “我不管!”他放下手,反而上前来抱住我的腰。声音沉闷地说:“我不管,反正你就是想扔下我。”

      我像以往一样耐心地劝导他:“但你需要留在组合。不是吗?”

      他沉默了很久,然后慢慢放开手。

      “……吾辈想要打败那个男人。”他掰过我的脸,认真地跟我说。“吾辈要打败那个名字叫作江户川乱步的侦探,这就是吾辈要加入组合的原因。”

      “所以,在这之前——”
      他声音带着喑哑的沙意,强硬地将一个坚硬的圆形东西塞进我的手里,坚决地抬头看了我一眼,然后涨红着脸头也不回地往回跑。他的声音回荡在这片白色的水汽中。

      “——在这之前,一定要等吾辈啊!”

      我抬起手,看了看自己的手掌。
      带着细碎亮意的钻石指环,在雨中闪烁微弱的亮光。

      于是在我搬到位于奥林匹亚半岛的福克斯小镇的第二天,我就收到了来自埃德加的来信。我捏着那张厚实的信纸,看着上面用词文绉绉且委婉别扭,大致意思就是“我们来给对方写信吧求你了”的花体字,有点想笑。

      于是我们就从搭档,变成了信友。

      我们就像是以书信这种方式延长了彼此之间的缘分。他会给我寄新写好的小说,吐槽菲茨杰拉德上台后做的傻逼改革;而我会给他分享我最近看的书,讲福克斯终年不断的雨、弥漫着绿意的古森林。
      我们书信往来了很久,久到我偶尔都会失去时间的概念。对于时间的阐述,只有书桌里一份一份重叠变厚的信堆。

      【Guild终于要去往横滨了!等吾辈打败了那个侦探,就来接你!】

      【接我倒不必。】我是这样写的。【要是你死了,我会随便在福克斯找个身强力壮的年轻人嫁了的,不必担心,放心去吧。】

      【……想你也别想!!!乖乖地等吾辈啦!】

      上段时间他寄来了一本侦探小说,上面还有附字:【人为什么会书写?是因为,可以在书里见到想见的人啊~】
      我甚至可以相信出他翘起嘴角说出这句话时的得意样。

      这就是他把杀人凶手完全设置得跟我一模一样的原因吗……
      因为这件事,我直接将他的信搁置了好几天,直到今天才想起来回复他。可能是因为今天又下了雨,也可能是因为今天实在无事可做,反正……算了。不找借口了。我就是有点想他了吧。

      雨势变大,有冰冷的水珠打入窗户的缝隙,直接在我手臂上溅开。
      我仿佛被唤醒一般,看向了遥远的淡灰色天际。

      树木蒸发出的水汽蒸腾而上,混杂在细碎的雨幕中,流露出极其浅淡且冷清的绿意。绿是福克斯永恒的主旋律,是静止的时间,是弥漫着雾气的古森林,是奔腾的奎鲁特河,是流淌在指尖的班得瑞。

      “喂——!”
      屋前那片存有坑洼雨水的空地,居然平白出现了一小片突兀的黑色。

      那个人稍微抬起了伞,露出深色的头发和毛绒绒的浣熊,抬起亮紫色的眼眸,神色不满地看向我。
      “你在窗前面淋雨干什么啊——居然还这么久不给吾辈写信,你不知道吾辈会担心死你的吗!”

      浣熊在他湿漉漉的大衣上欣喜地伸出爪子,我呆愣地看着他精致的领结,黑色大衣下的墨绿色马甲,袖口被打湿的白衬衫,沾着泥渍的长靴,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快下来开门啊。”
      他抬头间露出一双漂亮的紫眸,隔着福克斯翡翠色的水汽,对着我露出一个大大笑容。

      “吾辈来接你了!”

  • 作者有话要说:
    是的我对坡酱下手了
    继续浪漫主义 试试转换文风
    我觉得写这篇得蛮漂亮的(?)但应该会有点无聊 毕竟描写大于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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