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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第十五章:一骑当千 ...


  •   沈鹤白愣住了,酒坛跌落在地,酒香四溢。

      一月的风割着脸。他一点酒气全都散开,直勾勾地盯着逐渐出现在城下的兵马,转头抓住一个士兵,命城墙上的官兵吹起号角,旋即拔足狂奔,朝他父亲去了。

      柳绯烟的声音被夜色吞没,丝毫没有传到喧闹的人群中,冷汗在关外最冷的冬日爬了满背。

      她再一次呐喊着,终于站不住脚,浑身颤抖着跌坐下来。

      该来的还是来了,她不该抱一点侥幸的,她们庆祝得实在太早了些。

      她早该知道,战事岂是那一点小事可以改变的,岂是解决一个右相胡人就不来了,更不是解决一两个胡人细作就能解决的。

      只是这次,沈鹤岚还在河东,或许一切还是会变。

      柳绯烟重新站起来,无意识地拿过号角,重新吹响起来。

      沈平川上了城墙,号角从传递节庆锣鼓变成了传递战报,终于齐齐吹响。

      城中回荡起长而不安的疾呼:“敌袭!敌袭!胡人来了!”

      灯织成的长街瞬间暗了下去,百姓惊慌失措的尖叫声此起彼伏。

      柳绯烟听见有人高喊起来:“大家莫慌!你们刚刚看到了!世子和世子夫人都是个顶个的好手!刺史大人还在城中!飞鹤营的将士们都还在!”

      那是原本来打擂的,是个清河郡来的青年男子。

      陆续又有声音响起,人们开始想起来,定国公府的男儿们此刻就在雁门关。定国公沈平川麾下,飞鹤军十万兵勇,此刻就在雁门关要塞驻扎。

      飞鹤军并非正式名号,只是民间习惯,叫得久了,营中子弟便也跟着叫了起来,连朝中都认了下来。

      沈家有四个令世人艳羡的儿子,从鹤字辈,又以急行军著称,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形同鬼魅,久而久之,冀州大军在百姓口中就成了飞鹤军,连胡人也用起了这个称呼。

      “使持节都督冀州诸军事、定辽大统帅、定国公沈平川在此!”

      “定国公世子,飞鹤军左先锋沈鹤白在此!”

      沈家父子的声音在清冷的夜里响起,无数兵卒高声呐喊,城中数十万百姓终于安心下来——如果沈家守不住这雁门关,那怕是天王老子来了也守不住。

      柳绯烟在心里默默念了一句,威远侯嫡长女,左先锋沈鹤白之妻,柳绯烟在此。

      沈平川抬手问身边士兵:“可知胡人是谁领兵,带了多少人?”

      有探子带着伤飞奔上来,低头道:“属下方才从关外五里处赶来,是胡人二皇子元智方领兵,属下听说约有八万余人。”

      雁门关乃是兵家必争之地,要塞之后就是大盛的无边国土,而此时,要塞中还有二十万百姓。

      “听说沈家父子今日都在城上!飞鹤营的孬种!傀儡皇帝的走狗!可敢出城与我们二皇子单挑!”领兵的胡人站在城下高声挑衅,挥舞着兵刃,用半生不熟的汉话吱哇乱叫。

      沈平川沉默着看元智方的挑衅,沉着道:“给虞京、冀州各郡、幽州烨王,凉州忠勇侯,雍州威远侯,各自传信。”

      他按兵不动,城中却一片混乱,隔着一道城门,有靠城门近的百姓口口相传,惶恐又一次悄然弥漫。

      沈鹤白安耐不住地走上去,单膝跪下,向主帅请命:“大帅,末将愿带精兵做急先锋,挫挫那黄口小儿锐气。”

      说罢,他就想下城楼。

      柳绯烟急急伸手拦住了他,同样单膝跪地,抱拳道:“大帅,我既已做沈家妇,便当为飞鹤军一员。”

      “那胡人要搓我们的锐气,世子出战定会被百般刁难,届时士气萎靡,百姓动摇,情况难以估量。”她低着头,雁门关经年寒气穿透轻装,侵入膝盖。

      苦寒给了恐惧宣泄的出路。夜色和寒气掩盖了柳绯烟的恐惧,她可以把一切归咎于寒冷。

      被冷汗浸透的身子在寒风中几不可查地打颤,柳绯烟面色苍白地继续道:“所以,我们应该让胡人有劲使不出,让他们看着我们干着急,让他们觉得颜面扫地。”

      柳绯烟顿了顿,想说末将请战,却发觉自己似乎也没个正经军衔,若说一员小兵出战,那更是丢了满城军士的脸,犹豫一下,她道:“左先锋沈鹤白之妻柳绯烟请战。”

      沈平川看了一眼自己面前的一双年轻人,叹了口气,俯身握住柳绯烟的肩,面色凝重,摇了摇头。

      他一直也不是很喜欢这个儿媳,若不是早年和柳长松那个老家伙有约,柳绯烟这样妖气又目无军纪,从小就想着做逃兵的女子,他断不会允许进了沈家的门。

      他过去想着,柳家这个闺女若真的胆小,嫁了别人也能过上好日子,何必和自己的儿子彼此过不去。

      谁知柳绯烟最终还是成了自己儿媳,此刻跪在自己面前请命,要去面对八万胡人大军。

      见父亲沉默着,沈鹤白内心一片焦灼,慌忙插话:“你胡闹什么!还没有到女人都要出城迎战的时候呢!”

      柳绯烟盯着他,觉得沈鹤白还是没有长大,摇头微笑,冷汗黏在身上实在不是很舒服:“胡人要羞辱你,那便应该羞辱回去。我就是那个最好的羞辱。”

      若沈鹤白去了,只会被强行留下,百般刁难,让整个雁门关,所有百姓和将士看着自己的希望被折辱。

      不去,那便成了缩头乌龟。

      若开城门放大军出战,那就遂了胡人的意。

      柳绯烟的笑极清明,仿佛早就洞悉一切,她强压住内心的凌乱,同沈鹤白分析道:“若连一个女人都打不过,那便挫了胡人锐气。但连一个女人都打,那便鼓舞了全城士气。你看,我去的话,对雁门关怎样都是最好的结果。”

      她没说,第二个结果,她会如何,只说了雁门关会如何。

      “去吧。”沈平川终于从喉咙间挤出了话。

      雁门关绝不能丢,更重要的是,雁门关需要用最小的损失守住,如果能靠一个柳绯烟挫了胡人八万大军的锐气,他没理由不让自己的儿媳去应战。

      “得令。”柳绯烟抱拳起身,声音清脆地楔进夜色里,惊了满城楼的士兵。

      她一身绯红跃动着跑下城楼,沈平川望着那片消失在视线里的红色,朝雍州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觉得他一把老骨头,一张老脸,终究是小看了自己的儿媳,小看了威远侯的女儿。

      沈平川不是看不出柳绯烟的瑟缩,他目光落回沈鹤白身上,看着自己焦躁不安的儿子,微愠道:“身在将门,本当如此,你又踟蹰什么。”

      “你是她的丈夫,但更是雁门关十万大军,二十万百姓的希望,给老子睁大眼睛看着。”沈平川拍了儿子一巴掌,觉得儿子的背还是有些薄了。

      “有时候,一时的耻辱能保住很多将士的性命,至于你媳妇的命,就归你管了。”

      沈平川不再说什么,只是盯着夜色里逐渐涌来的胡人,铁骑覆盖了夜色,变成了更浓重涌动的漆黑。

      城垛上,弓箭手拉起弓,无数人盯着城下的大军。

      柳绯烟换上一身轻甲,苦笑着看自己一身装扮。

      她骑了父亲过往最看不上的战马,枣红的马鬃打结,梳成虞京贵女们给爱马做的装扮,蹄上还裹着银饰,是一匹威风堂堂但不甚实用的战马。

      那身银甲也是柳长松最不喜欢的,质地过软,护不住关节,还有累赘的彩绦系带,但轻便,漂亮,英气十足。

      但这样是真的好看,即使是夜色中,只要一点微光也能把她照亮,明眸皓齿,眉目温柔,笑颜纯净又勾人,像从虞京城里走来的骄傲贵女,执着马鞭,飞扬跋扈。

      乌泱泱的百姓看着高头大马踱到门前,雁门关生活艰苦,极少能见到如此鲜活明艳的女子,如此意气风发的骄傲模样,人群爆发出阵阵欢呼。

      “看见没有!这就是飞鹤军!世子夫人一骑当千!都不用男人就能把胡人打回去!”

      柳绯烟捏紧缰绳,手心和粗粝的缰绳攥出血,混着汗水,一阵阵刺痛,城门缓缓打开,她看着要塞之外的漆黑夜色,长呼一声,提着枪催马上前。

      沈鹤白在城楼上看见一个红点映着月光出现在城下,眼睛死死盯着那一人一马。

      他还是觉得荒唐。

      自己过去最嫌弃的就是柳绯烟唯唯诺诺的性格,又不是打不过,怕什么呢。

      可现在,他只想飞身下去,替她面对泱泱胡人。

      她不怕吗,她不知道自己是个女人,女人是可以躲在男人背后,躲在城池背后的么。

      他锤了一记城墙,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不再去想最可怕的情况,转头向下吩咐着:“去,找几个说书先生,再把那两个细作的尸体搬上来。”

      柳绯烟的马已经停在了胡人面前,元智方一把弯刀寒光森然。

      她有一瞬想勒马回头,僵硬地坐在马上时,却想起了沈鹤白被胡人刺穿的画面,想起那天沈鹤白陪她一起赴死的金銮殿。

      胡人对出来的是个女人有些错愕,旋即叫嚷起来:“沈平川那只老狗呢!派一个女人出来算什么!要是对我们投降,一个女人可不够!”

      “尔等鞑子做什么美梦呢,就你们还不配我家夫君和公公出来迎战。”柳绯烟枪头朝向胡人阵前,轻蔑笑道:“叫你们二皇子来,不是要单挑么,我来就够了。”

  • 作者有话要说:  惯例,地名不符合事实,勿考据。
    今天提前发,因为今天的烟烟帅到我写完就忍不住想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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