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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解锁第一项技能:炒饭 ...

  •   上了楼,沈临风又伸出头来朝楼下的泓月撒娇:“夏宝~~~~~”
      泓月起一身鸡皮疙瘩:“叫哥!”
      “哥~ 中午给我做蛋炒饭~”
      “好。啊?什么鬼,我不会啊!”
      “会的会的,你会做的,你以前天天炒给我吃。给我加腊肠,不要葱啊,谢谢喽。”
      说完,这厮缩回头,“砰”一声关上门呼呼去了。
      泓月一脸问号看向文星君:“林清夏还有这技能?”
      “很有可能。”文星君两眼发光。
      “试试?”泓月问。
      “嗯,试试,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文星君举双手支持。
      “那一起去超市买买买!”林清夏兴奋地两眼发光,“先看看厨房里有些什么。”
      两人进厨房一阵翻找,林清夏这厮似乎有些洁癖,厨房用具一应俱全、整理得仅仅有条,一打开冰箱,发现冷藏格里都是各色饮料,按品种、颜色排得整整齐齐,令人发指。
      冰箱里除了饮料,并没有食材。想来,自杀前,他自是万念俱灰,又怎会有心思买食材做饭。
      清点了厨房,泓月便和艾文星准备换衣服出门。
      林清夏的更衣室在三楼,有整整一层。虽然这几天他已经见识过林清夏这位超级明星别具一格的更衣室了,但再次打开时,还是又一次被震惊到了:这哪是更衣室啊,简直就是奢侈品展厅,不知情的还以为一打开门就穿越到奢侈品旗舰店了。
      除了各种设计精巧的大牌服饰外,林清夏还有整整一柜子的汉服,青,白,蓝,缁,粉,姜黄,墨绿,淡紫...这些在顶级设计师那量身定制的改良版汉服看着都超级仙,但穿出去未免太惹人注目。
      泓月严重怀疑他把房租钱都用来买衣服了。大海捞针似的好不容易找到一件不那么惹眼的爱马仕的“普通”白毛衣和一件加拿大鹅的黑色羽绒服(唯一一件普通外套),努力翻出一条不那么起眼的牛仔裤,套在身上,在镜子前照照,觉得这张脸还是太惹眼了,又带上黑帽子、黑口罩,再一看,额,这眼睛还是太大太亮太招人注意,得了,再戴上墨镜吧。
      一出来,艾酱吓一跳:“大人您这是要抢银行去?”
      “那咋办?”
      “要不把口罩摘了,只露个嘴总不至于有人认出来吧?”
      “也对。”于是泓月摘了口罩,揣上钱包,乐颠颠开着小吉利出了门。
      进了超市,两人彻底放飞自我,各种试吃,新奇地看这看那,买了整整一车东西回家,结账时售货员眼睛都直了:除了做蛋炒饭的食材外,泓月把所有零食都拿了个遍,艾酱则看见超市里的小书吧眼睛都直了,差点把整个书架里的书都买回家“研究研究”。
      载着小山似的战利品回到家,沈临风还在睡。泓月看看时间已近中午,便七手八脚准备炒饭。
      还真别说,不知是林清夏这身体做饭做习惯了自带记忆还是怎么着,打蛋、切菜都熟门熟路,前后步骤根本不用过脑子,好像这事儿已经做了千百遍那样熟悉,不到半小时,泓月还真炒出了一锅金灿灿香喷喷的蛋炒饭。
      “哇!小清夏的炒饭技能成功解锁!”泓月开心地把炒饭端出来,对职业病发作、埋首研究人类书籍的文星君道:“艾酱,去把清和叫起来,吃饭啦!”
      “哎呦好香!清夏大人,您还真的会做饭!”文星老儿闻着味儿,口水都快流出来了。泓月舀起一勺呼呼吹吹,递到他嘴边,文星君有些不好意思,泓月一笑:“啊,张嘴。”
      文星君乖乖张了嘴,嚼几下,突然双目圆睁,然后就开始了杀猪般地嚎叫:“啊!!!!!!!!!!!!”
      “怎么了怎么了?不好吃?”泓月自己尝了一口,“挺香啊。”
      “太咸啦!咸死老夫啦!水水水水水!”文星君满屋子跳着找水。
      “有那么咸吗?还好呀?”泓月嘀咕。然后端上一碗,乐颠颠跑上楼:“清和呐!起床啦!吃饭饭啦!”
      卧室的门开了,门缝里钻出来一个顶着一头乱发眼睛都还没睁开的脑袋,拿鼻子嗅啊嗅,嗅见香味了,这才面露喜色微微睁了眼,把饭接了过去。
      “不起来吃吗?”泓月见他又回床上,跟小动物似地把饭放在面前趴着吃,饭粒掉得满床都是,不禁无语。
      “懒得起了就这样吃吧。”沈临风连眼睛都懒得睁,闭着眼边嚼边说。
      “妈呀,你这样是要掉粉的!”泓月嫌弃道。
      “粉丝又看不见。”沈临风被咸到,一边呛着一边狂喝水,“哎呀,你这是放了一整袋盐?”
      “真有这么咸?我怎么尝不出来?”泓月疑惑道。
      “正常正常,林清夏味觉很迟钝,做饭一向重口味。”沈临风咕嘟咕嘟喝着水:“是我忘了跟你说,别放调料。”
      “那怎么办,要不你起来,我再炒一碗你自己来放盐。”泓月说。沈临风点点头挣扎着爬起来,泓月又给他和艾文星各炒了一碗,然后尝了一下两人自己放好调料的饭:“这一点味儿都没有啊。林清夏这么重口味?”
      “嗯~!是挺重口味~。”说完,沈临风嗤嗤地笑,好一阵泓月才反应过来,狠狠拍他一掌,沈临风一阵嚎叫:“嗷~!小清夏你变暴力了~!还我温柔可爱的清夏宝宝!”
      听了这句,泓月想起来自己倒真想问问他以前的林清夏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便问:“林清夏以前什么样儿啊?”
      沈临风两眼放光:“当然是温柔贤惠,天天给我做饭,捶背,按摩~”
      泓月鄙视地看他一眼:“鬼才信。给我看看你们以前的视频资料什么的,演唱会啊,综艺啊,都行,我自学一下,多多了解一下林清夏。”
      “有什么好看的,”沈临风边吃边说,“你就是你,清夏就是清夏,你不必变成他。”
      “那我不学得像点,怎么营业啊?”泓月不解道。
      “这你就不懂了,”沈临风盘着腿把碗抱起来,“粉丝都喜欢新鲜感,你就按照你自己的来,说不定还能让人耳目一新、成功转型呢。林清夏现在最需要的就是突破性的发展,你要是一味勉强自己学他,到头来既不能发挥你的优势,又学不到清夏的精髓,岂不是得不偿失。我劝你还是少看他以前的视频资料,会被影响的。你就大胆做自己。”
      咦,好像有点道理?
      泓月托着下巴沉思一会儿,觉得沈临风说得不错。此次帝君派他下凡挂职锻炼的目标任务是压制欧阳廷,林清夏只是他在凡间的一个身份,一个为他所用的□□而已;只要能涨粉,能抑制欧阳廷的发展,系统就能给他加分,至于他像不像原先的林清夏,还真没人care。
      哦不不,林清夏的粉丝还是会care。泓月皱了皱眉。
      沈临风像是看穿了他的担忧,说:“粉丝看爱豆,一是看脸,二是看实力,三是看人品。要不怎么说‘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呢。你性格变化点风格转变下,真不是太重要。大家都会以为你是在尝试不同的风格,在突破自我,哈哈哈。”
      相当有道理!
      泓月觉得,这个沈临风,看着不着调,内里倒还蛮有思想有文化有见地的。
      正想夸他呢,这厮一抹嘴巴把碗递给泓月:“吃完了。”
      “......”泓月瞪眼看他,心想你吃完把碗给我干嘛?难不成还要我给你洗碗?太吓人。
      于是他拔腿就跑,身后沈临风大喊:“小清夏你变了~~~!”
      “不是你自己说让我变的么!临风葛格,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做,以后碗自己洗哈!”泓月一边回他一边疑惑:这林清夏好歹也是巨星,怎么还给沈临风当保姆,又给做饭又给洗碗的。
      这沈临风,不会是趁机揩他油呢吧。坏蛋。
      下楼吃完饭,泓月就发现了一个令人沮丧的事实:这碗还真得他刷。
      总不能叫文星君刷碗吧,年纪都一大把了,开不了这个口啊。
      家里又没别人,得,还是自己干吧。
      于是超级明星林清夏,在外呼风唤雨千金百贵,在家乖乖系上围裙给一家子老小做饭洗碗。
      人生啊。不行,沈临风的碗一定得让他自己洗,不能惯着他。泓月正想着呢,一个暖烘烘软绵绵的东西就贴在了后背上,耳边一声苏苏的唤声:“夏宝~”
      “呕!!!你能不能别这么肉麻!”泓月像甩鼻涕虫一样扭着身子拼命把沈临风甩开,回头看见沈临风顶着头乱毛,一脸委屈地嘟着嘴,莫名有些萌。不知不觉的,手里竟已经接过他的碗洗起来。
      沈临风看着他把碗洗净晾好,脸上挂着一脸宠溺加得逞的笑容。泓月白他一眼:“你以前就是用这招让林清夏乖乖给你洗衣做饭当保姆的?”
      “嘿嘿嘿...”
      嘿你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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