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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

  •   林萧领着清雨从树后出来,四周观望一下没生异样,便昂起头往万春楼门口走去。
      老鸨眼尖立刻笑着迎过来,望望前面那位发现很面生,可目光触及墨绿色锦缎长袍发现质地上乘,眼睛里便立刻透着光。
      “欢迎公子,快快请进,公子今儿可也是来听咱们莺莺姑娘弹曲儿的?”
      林萧清清嗓子,故作深沉一点头。
      这种场合能少说话尽量少说,免得露馅。
      老鸨大喜:“好嘞,公子快里面请。哎你们几个,过来一个领着公子进门。”
      其实不等老鸨吩咐,在门外接客的姑娘们早就炸了锅,客人是一位风度翩翩的书生,这可比樊大同那种类型更受欢迎。
      文人不光学识渊博谈吐不俗,就算做事也是温柔、缠绵多情的。
      老鸨一声令下,多位姑娘立刻双眼冒光蜂拥而上,立刻把林萧团团围住。
      “哎你们——”
      清雨很快就被挤到后面近不了林萧的身,便有些着急:“郡……少爷,您要当心!”
      林萧初来乍到,压根没想到这里的姑娘如此奔放热情,一时有些招架不住,频频后退。
      不过她小时曾被父亲逼着练武,后来因为太过辛苦又是姑娘家,林崇山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林萧也算稍微会一些。
      不过就是空有花架子并无真才实学罢了。
      可毕竟练过就比不练强,扎过的马步不是白扎,肢体反应快、下盘也比一般姑娘家要稳。
      连续往后退了三步,她强行收住脚步双手交叉叠在胸前,大喊一声:“停!”
      七八个妖娆的女子笑嘻嘻将她团团围住,因为衣着寸缕给人感觉各处都是白花花的肉,香艳刺激。
      “公子,选我选我……”
      “公子,人家最美,一定要选我……”
      “……哎呀呀你们都抢什么,没看见公子看了我好几眼了,自然是最喜欢我的。”
      眼前数条雪白手臂挥来挥去,脑袋嗡嗡嗡的,感觉耳边好多蚊子在飞。
      林萧视线往后一探,清雨正在后面扒拉着,想挤进来救她。
      可惜身单力薄,连挤进去的力气也没有。
      突然胸前不知被谁的手掌碰到,立刻传来一声惊呼:“哎呀公子,你这里怎么这么软?”
      林萧双臂环胸,大窘。
      幸好这里的姑娘说话都是口无遮拦,脸皮也厚,立刻有人笑嘻嘻道:“没看到这位小公子长得油头粉面皮肤好好的么?自然不是个练家子,哪里来的胸大肌?”
      “嘻嘻,也是哦。没关系,我就喜欢公子这种的,不喜欢硬邦邦的臭男人。”
      “……”
      林萧待不下去了,伸出一只手去晃了晃,清雨发现立刻冲她点点头,林萧也点头示意。
      一二三,冲啊!
      主仆二人一鼓作气拼尽全力往前冲去,直接冲破美人封锁线,径自冲入大堂屋门。
      这段路大概十丈远,清雨累得双手叉腰连连大喘,林萧体力稍微好些,但也是接连喘了好几口才顺过气来。
      回头一望那几个愣怔的姑娘,两人目光相对捧腹大笑。
      “哈哈……好玩。”
      这种地方头一回来,还是挺有趣的嘛,姑娘们主动投怀送抱热情相邀,难怪男人们一到门口就拔不动腿。
      只是同为女人,就无福消受。
      距离沈莺莺上场还有一刻钟,大堂内已是人山人海,连带三楼一大圈都是座无虚席,黑压压一片。足可见万春楼花魁人气之高。
      二楼则是一溜单独的雅间,观赏位置最好、试听效果最好,在最中央的位置喝茶听曲或是饮酒作诗外加欣赏美人弹奏,感觉颇爽。
      林萧找到一名小厮问了问,雅间只剩最后一间,“行吧,先过去瞧瞧。”
      “好嘞,公子这边请。”
      小厮领着二人穿过铺着红毯的楼梯来到二楼,在一间门外停下,轻轻推开门。
      林萧进屋转了一圈,屋内还算宽敞也很干净,墙面雪白,挂着一个大红色的千千结。
      两扇红木窗向外开启,前面是一圈舒适的绒布软塌,地上铺着垫子中央一方桌几,摆放着一套精致的茶壶。
      角落两侧各有一青花瓷瓶,一只里面插着几朵大红鲜月季,另一只瓶里是一捧锦布假花,色泽素雅很有情调。
      “就是这里了。”
      “好的。”小厮笑容可掬,“有件事还要同公子讲下,今晚因为有莺莺姑娘登台,妈妈吩咐过今晚房间都要贵些。”
      林萧问:“多少?”
      “二百两银子。”
      清雨撇嘴:“那平时卖多少银子?”
      “一百两。”
      “……”
      根本就是坐地起价嘛,可是又不能不租!
      清雨无奈从怀中掏出两张一百两银子的银票递给小厮,还额外拿了两颗银豆子一并递过去当做小费,小厮高兴接了,恭敬退出去,没多会儿拿着一把大铁水壶赶来泡茶。
      “公子请慢用。”
      小厮给客人泡完茶又上了一盘精致的点心和一盘水果,便恭敬退出去,还仔细把屋门关好。
      林萧一屁股坐在床前的软塌上,居高临下往下一望,这个位置恰好能看见舞台中央表演人的侧脸。
      清雨走过去,嘟囔道:“郡主,这个位置也太偏了。”
      “没办法,好位置早都被订走了,咱们下手晚了一步,这时候还能有一间雅间已经算不错,你赶紧过来坐下好。下回我早些让人来定。”
      清雨眸子一闪:“啊?郡主,你还打算下回再来?”
      “不然呢?”林萧不以为然,“你以为陆三爷的大腿那么好抱?”
      “可这种地方真的不适合女的来啊。”
      林萧大喇喇道:“所以我们才女扮男装,放心放心,我的打算是三回搞定,希望可以早些达到目标吧。”
      清雨顿觉欲哭无泪。
      这时大堂和三楼长廊传出震耳欲聋的欢呼。
      “莺莺姑娘出来啦!”
      “哇塞,几日不见莺莺姑娘又变美了。”
      “……”
      林萧的目光在大堂下方流连。
      “根据小四提供的情报,最近每次沈莺莺登台,陆琨都来捧场,可今儿这就马上开始,怎么还不见踪影?”
      清雨也往下张望,“小四只是咱王府里跑腿的,情报能准么?”
      “别小瞧小四,他在这街上没有不熟的人。”林萧抬起手往斜对面一指:“看见没?陆琨提前订好的屋子就是那两间其中一间,窗户还关着,包月。”
      包月的意思就是交足一个月的银子,把这雅间给包下来了。
      万春楼的花魁不会自始至终就一位,都是一浪推一浪,前浪离去后浪顶上。
      据说上一位花魁被某大户人家相中,被赎身抬了去做了姨娘,沈莺莺这刚接替过来红了还没一个月。
      被老鸨安排五天上一次台,人气旺得很。很多人都憋足了劲儿盼着,前面说到的樊大同便是其中之一。
      有客人为了能够一搏美人风采,不惜成月包租雅间,为的就是看的尽兴。
      陆琨这么做一点不稀奇。
      清雨瞅了一眼,疑惑道:“郡主,为何那边两间屋都关着窗,难道陆三爷同时包了两间?”
      林萧想了想:“断不能,咱们这种便宜雅间地方都这么宽敞,能坐不少人。那边位置最好的雅间应该是价格最贵,屋子岂能小了?小四说特意问过陆琨是只身前来,根本不可能订两间,指定是被别人订的。”
      “也对哦。也不知是谁订的,真是巧了,两人都没来,最佳的观赏位置却关着窗,真是啼笑皆非。”
      这点就连刚刚上台,此时正站在舞台中央的沈莺莺也发现了,抬头望了一眼,明亮的目光似乎有一抹暗淡一闪而过,很快恢复如常。
      沈莺莺率先冲四面各处行了礼,动作矜持优雅,虽然行为缓慢但一颦一笑透着款款风情。
      所有人哗然,热潮如涌。
      “首先,莺莺在这里先谢谢诸位大爷前来捧场,莺莺觉得备有面子,万分感谢。”
      她脸上带着适宜的微笑,安静等众人掌声落幕之后方才又继续开口,但是后面却聊了一些无关紧要,诸如自己的身世才艺,万春楼的风味小吃,以及老鸨如何为客人们考虑周全等等。
      表面看似是在为万春楼宣传,但林萧却嗅到了不对劲儿:“她是在故意拖延时间。”
      清雨恍然:“我知道了,郡主,这沈莺莺应该是看陆三爷还没到,所以是在故意等他的吧?”
      林萧一撇嘴:“为何不说是在等旁边那位?”
      好吧,清雨吐吐舌头,郡主还没抱上陆三爷大腿呢,这就开始替他说话啦。
      自打及笄宴过后,她已经发现郡主有些变化,可具体又说不出是哪里不同,因为郡主选男人的眼光和以前没啥区别。
      到现在她都不知道流云到底是怎么得罪了郡主被突然卖掉,也不能多问。
      好在郡主对她还是从前那样,所以在短暂的紧张过后,又恢复到和从前一样。
      “清雨你瞧,是陆琨到了!”
      清雨的视线往大堂门口而去:“真的是,哎今儿陆三爷好像不是一个人来的,”
      林萧也发现了,“这同行之人是李缈。”
      李缈,当朝太师,年约五旬,朝堂上下口碑不错。体恤民众为圣上分忧,两袖清风,乃一代廉臣。
      官居一品家中只有一妻,平时生活朴素没什么特别爱好,要说唯一一点,便是喜欢听曲。
      太师府没有养着歌舞伎,他若是闷了就喜欢来万春楼。一不点姑娘,二不过夜,就连李夫人也知丈夫脾性,极为放心。
      清雨咂舌,“李太师果然清廉,来听曲穿的都是旧衣。”
      林萧顺着往下看,两人一同前行,陆琨明显要比李太师高调许多。
      身着玄色锦服,质地上乘毫无皱褶,腰身挺括,一扎宽的束腰上镶着碧玉扣,价值连城。
      面白齿红、眼深眉浓,高鼻梁薄嘴唇,一头乌发被白玉束冠,眼神漫不经心又冷漠,眼底还有一股戾气,让人望一眼就不敢再望第二眼。
      而李太师呢?和他截然相反,身着褐色旧衣,衣裳洗的发白。慈眉善目,身材中等走路四平八稳,让人一看就是一个很好说话的小老头子。
      林萧双手托腮看了一会儿,目送两人被小厮引领,往楼梯而去。
      “估计天底下也就只有李太师能搭理他了。”连她爹都骂他是狗贼。
      陆琨在京城名声不好,皆是朝堂人云亦云。
      据说他手中握着每位重臣的把柄,大小多少都有。
      众人一提起他胆颤心惊,有时头一天在朝堂上还见过的,隔日夜里忽然就殴了,毫无理由。
      自然而然他身上稍微有点小缺点,立刻就被放大化。
      人人唾弃,久而久之就变成了臭名昭著的混世魔王,让人又爱又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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