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9、《残酷罗曼史》:你就是我的星星月亮 ...
-
友情提示:在去看《残酷罗曼史》之前,千万别来看我这篇文评哦。
私以为,《残酷罗曼史》这本书问世之后最大的意义就是——它标志着尼罗的作品真正走向了成熟,从此,尼罗的写作风格得以正式形成。
从2007年的《民国遗事1931》到2009年的《残酷罗曼史》,从稚嫩走向成熟,尼罗只用了两年时间、四部作品。成长之快,进步之大,着实令人惊叹。写《残酷》时,尼罗才24岁,同时代的作者们,无一人能够与她匹敌。
所以,请允许我吹爆《残酷罗曼罗曼史》和尼罗大大。
(《残酷罗曼史》广播剧第一期宣传海报)
一、残酷的浪漫爱情
《紫金堂》完结之后,尼罗带给读者的新作品便是这本《残酷罗曼史》了,我们一般简称其为《残酷》。
彼时,人们尚未从《紫金堂》所带来的震撼中缓过来,《残酷罗曼史》的惊艳出场,再次带给了众人一场阅读上的盛宴——《残酷罗曼史》比《紫金堂》还要精彩,何七宝比荣三爷还要迷人。
(《残酷罗曼史》封面)
“残酷罗曼史”这五个大字,初看起来,感觉怪怪的,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仔细一想,恍然大悟:这两个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不是一对反义词么?一个是冰冷的现实,一个是炽热的理想,残酷的爱情和残忍的缠绵,简直就是走向了两个极端。
“罗曼史”是英文单词“Romance”的中文音译,所谓“罗曼史”,指的是欧洲在资产阶级革命以前的社会里所流行的一种传奇文学,人们通常用这个词代指浪漫的爱情故事。“Romance”的形容词形式为“Romantic”,意思是:浪漫的,传奇的。中文音译为“罗曼蒂克”,此外,它的译名还有“罗曼”、“罗曼缔”、“罗曼提克”和“罗曼司(斯)”等。关于这个,我最先想到的就是——1938年,萧红和端木蕻良在重庆结婚,在婚礼上,萧红颇为感慨地对宾客们说道:“掏肝剖肺地说,我和端木蕻良没有什么罗曼蒂克的恋爱史……”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们,通常将使用这种“舶来品”视为一种时髦。
在上世界四十年代之前,中国人普遍将“罗曼”与“浪漫”两次并行使用,由于“浪漫”音近且为音译,因此“罗曼”这一译名在四十年代之后除还保留在“罗曼司”一词外便被逐渐淘汰掉了,从此以后,“浪漫”便称为了人们沿用至今的通行译名。
(尼罗自画像——作者:尼罗。图片来自于尼罗的新浪微博@写文的尼罗)
“残酷罗曼史”这名字真是绝了!也只有尼罗这样的作者才会另辟蹊径地将“残酷”和“罗曼”这两个词语组合在一起。而这种“残酷的浪漫爱情”,正是贯穿于尼罗作品始终的主题之一。
(图片来自于百度贴吧“尼罗吧”)
或许,尼罗笔下的每一个故事,都可以被称为“残酷罗曼史”。
二、我不想活了
我们先来看看《残酷罗曼史》的文案:
“这个故事要讲的,是一个寂寞青年的罗曼史。这位青年出身豪门,形象好,气质佳,职业为军阀,无不良嗜好,在本罗曼史开始之时,正供职于一处鸟不拉屎的山沟中,以打劫附近县城为主要经济来源,同时兼职倒卖大烟……”
(图片来自于微博@厚厚一片)
正如文案中所介绍的那样,《残酷罗曼史》讲述的是一个寂寞青年的罗曼史,这位寂寞的青年,大名叫做何宝廷,小名叫做何七宝,人们一般称呼他为“何司令”。
(何七宝by思维敏捷何极卿。新浪微博@思维敏捷何极卿,感谢大佬的授权)
何司令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他像个瓷人儿。
这种像不只是体现在外表上,也体现在语言和行动上,由外而内、从□□到灵魂,“瓷人”之称名副其实。
(图片截图于原文相关段落)
作者只用寥寥几笔就为读者勾勒出了主角的大致轮廓——生的好、长得美,爱走神、反应慢,爱记仇、贼小心眼儿,没事就爱瞎琢磨,心理活动异常丰富。
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一个人的性格很难被改变,很多东西可能会伴随他一生。尼罗作品最难能可贵的一个地方在于她总是能够准确地把握住角色的性格特点,从开头写到结尾,都能保证角色人设不会走向崩坏,不像有些作者,写着写着就写崩了——尼罗写文没有大纲,她在“写文前会想好一个开头,确定角色的性格,往后就是想到哪儿写到哪儿了。”简直就是“有才任性”嘛!
(图片来自于微博@青er人生得一兴足矣)
何司令的父亲是鼎鼎有名的何老帅,何老帅在62岁时“马上风”去世,“安国军”一时群龙无首,何老帅的部下便强行将还在中学里读书的何司令推上了台。于是,懵懂稚嫩的何七爷,被迫向现实投降,心不甘情不愿地接受了他的新身份——“安国军”的总司令。
不得不承认,何司令适应环境的能力还是很强的,在这个只有核桃吃的小山沟里,他不再一遍遍地、徒劳无功地回忆自己十八岁之前的那段娇生惯养的富家小少爷生活,而是选择面对现实,尽管手无实权,也要努力维持住自己的体面和尊贵。
何司令有一句类似于口头禅的“名言”,那就是——“我不想活了!”倘若你真以为他不想活了,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事实上,他一点儿也不想死,他这人其实惜命的很,他不但想活,而且还想长长久久的活下去、好好的活下去、尊贵的活下去。
别人的命固然如蝼蚁一般不值钱,但他不一样,他是身份尊贵的司令官,他的命可是无价的。
(图片来自于网络|《残酷罗曼史》封面)
我看《义父》(2010年作品)在前,读《残酷》在后,何宝廷曾在在《义父》一文后期中多次露过脸,和李世尧“秀秀恩爱”,和陆雪征“斗斗小嘴”,让我觉得这人还挺有意思的。只是那时我还不知道这位“土皇帝一般”的何将军的真实身份,直到看了《残酷》之后,我才恍然大悟:噢!原来何将军就是何司令啊!
(图片来自于微博@梦中银河的堤防决崩)
迄今为止,在尼罗笔下所刻画出来的众多人物中,何七宝的人气恐怕是最高的,之所以会有那么多人都喜欢他,当然是有原因的:他不是一个好人,他杀人如麻、坏事做尽,被人称为“何阎王”,可那又如何?谁让他这人长得够美、做事够狠、活得够真呢?就像《无心法师》里的岳绮罗,尽管是个心狠手辣的小魔女,但仍有无数人钟情于她。
如果要给《残酷罗曼史》这本书换个名字,那就叫做《何宝廷传》好了,毕竟,何七宝是此文的主角,也是这个故事的灵魂。
三、年纪轻轻的,怎么不要个好儿
(图片截图于原文相关段落)
“年纪轻轻的,怎么不要个好儿?”
这是蓝拜山的名言。
蓝拜山,中等个子,整洁干净,长着一张薄薄的嘴唇,会说话,会逗趣,会哄人。何司令就喜欢像蓝参谋长这样的人,可惜对方一直以来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不拒绝也不回应,总是吊他的胃口。
(图片截图于原文相关段落)
于是,何司令在气急败坏之下,对蓝拜山采取非常手段,强制性将人留在了自己身边。
之前听人说过,看尼罗作品前,千万不要轻易地去站cp,好在我提前看了剧透,否则一开始肯定也站错了。(请大家吸取我的教训,拒绝剧透,从现在做起。)
果然,还不等我的“何蓝”cp站稳,何宝廷就把蓝拜山的一条腿给打断了。没过多久,蓝拜山就因过量吸食□□而死掉了。说来也巧,蓝拜山生前吸食的白面儿还是李世尧送给何宝廷的呢,这么看来,蓝拜山的死,李世尧也是有点儿责任的。但是,深究其因,主要还是得怪蓝拜山自己太作,殊不知“伴君如伴虎”,老虎发起怒来那可不是唬人的——他低估了何司令的耐心,同时也高估了对方的真心。
(图片来自于微博@顺走一头猪)
蓝拜山的下场,李世尧看得最清楚,所以他才会对人说:“反正老蓝算是倒了霉,不过他那边也是有问题。让他先前总是勾着何七宝打情骂俏!结果怎么样?是兔子没打着,反让鹰叼了眼睛!”
何宝廷对于蓝拜山怀有一种病态的占有欲,既然得不到这个人的真心,那就困住他,打断他的腿,让他染上毒瘾,从此再也离不开自己。对于何宝廷来说,爱不是放手,也不是成全,而是占有和毁灭——如果得不到,那就毁掉。
(图片来自于微博@应激反应—)
蓝拜山死时,何宝廷悲痛欲绝,懊悔不已,可惜人死不能复生,有再多悔意也为时已晚。蓝拜山死后,何宝廷命人在院子里烧掉了他的遗体,然后将他的骨灰放进了一个白色的瓷瓶子里,随时将其带在身边,日夜同他倾诉衷肠。
何宝廷真正放下蓝拜山是在他到了四子王旗之后,在那片大草原上,他终于将那个白瓷瓶子埋进了土里,得以让昔日的情人入土为安。
蓝拜山走了,一个时代也就结束了。
四、一切都像是报应
坏事做尽的何司令很少会想到“报应”二字,除非是碰到这个人——赵小虎。
(《残酷罗曼史》封面)
赵小虎是何人?一个被何司令从死人堆里捡出来的小勤务兵而已,长得虎头虎脑,倒是很符合他的名字。何司令误食春药,被赵小虎以下犯上,无奈此人器大活糙,把何司令给弄成了重伤。何司令伤好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赵小虎报仇,毕竟他这人心眼极小,特爱记仇。于是,赵小虎被他派人毒打一顿后丢到了乱坟岗。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有一个细节:
(图片截图于原文相关段落)
何司令未必真想找回赵小虎的尸首,但这却是作者埋下的伏笔,暗示读者赵小虎并未死绝,从而为后来发生的事情做下了铺垫。
两年后,何司令的专列被一帮土匪给劫了,匪首正是赵小虎。何司令可能早就已经把赵小虎这个人给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但赵小虎却还在惦记着何司令。光着身子躺在一堆稻草之上,何司令觉得这一切都像是报应——赵小虎的存在,很好的证明了这一点。
在青云寨里,赵小虎向何司令剖明心迹:“极卿,咱们和好吧,我好好对你,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原来他们总惹你生气,现在你看我的吧!我要是负了你,让我遭天打雷劈!”谁知他的一番真情告白换来的却是一个“滚字”。何司令压根儿就看不上他,又怎会答应留下来做他的“压寨夫人”?
被李世尧救走后,何司令到处找赵小虎,恨不得将其剥皮抽筋,可赵小虎跑的比兔子还快,竟是遍寻不得。直到几年后,何司令再次落入赵小虎之手,他又觉得自己这是遭了报应——他当初是怎样对待蓝拜山的,赵小虎现在就是怎样对待他的。
(评论来自于微博)
几年不见,赵小虎痴情依旧,何司令则恨意倍增。赵小虎恨不得掏出自己的心给何司令看,而何司令却只觉得这个死不了的狗崽子就只会恶心自己,
赵小虎最终还是死在了何司令手里,这回是真死了,死透了,临死前还在何司令的手腕上留下了一圈牙印,仿佛是做了某种纪念似的。
(图片截图于原文相关段落)
走了一个小虎,来了一个小顺,前者是报应,后者又何尝不是呢?
五、小七宝儿
很明显,何司令有着很深的恋父情节,父亲死后,他便在努力寻找一个像他父亲一样的人,来填补自己内心的父爱的空缺。正如原著中所言:自从何老帅死后,他就一直在寻找着新的“爱”,在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下找;在夜深人静、尸堆血河中找。丧父的那年他还是个少年,先前的爱太单一强大了,骤然消失后,他觉着无比的空荡失落,仿佛去了半条命。所以他需要爱,强大的、来势汹涌的爱。如此的情感,当然也就只能从热恋中得到。
蓝拜山死了,何宝廷很伤心,不过,这份悲伤随着新目标人物白苏臣的出现,很快也就消失不见了。
(图片来自于微博)
何司令的生母是何老帅的十五姨太,白苏臣是白太太的亲弟弟,所以何司令同白苏臣其实是舅甥关系,但他却不顾人伦纲常,想要和这位如春风般温柔的小舅舅谈恋爱——白苏臣是如此的慈爱安详,比蓝拜山更符合他的理想。
何司令本来就想离开芦阳,白苏臣的突然出现,更是强化了他的决心。然而,他的真情告白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他当初是诚心想和蓝拜山好,如今也是诚心想和白苏臣好,可惜他怀揣着满腔爱恋,却是无人肯要。
(知乎评价)
我觉得很有必要来聊一聊何宝廷的父亲何致美老将军,何宝廷受其父的影响很深,俗话说“虎父无犬子”,老子是英雄,儿子也差不到哪里去。何宝廷虽然没有取得何老帅当年的辉煌战绩,但他在民国历史上也算是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古来今往,芸芸众生,又有几人能青史留名?
书中对何老帅的描写极少,但读者还是能想象得到这位老将军当年的过人风采。何老帅的老部下,如李世尧等人,提起老领导也是一脸的佩服,何宝廷对他的父亲更是满心崇拜,不许旁人说一丁点儿他父亲的不是——何老帅是一代枭雄,是他心中“天字第一号”的好父亲。白苏臣叫他“小七宝儿”,他不乐意,说:“那是让爸爸叫的。”“七宝”是何老帅的专属,后来,李世尧也这样叫他,他却没再提出过抗议,其中缘由,不言而喻。
(民国时期的北平)
何司令答应了李世尧提出的“无耻”条件,才得以顺利回到北平老家,不料现实和他预想中的出入很大。他仿佛一尊煞神,着实不招人喜欢,时间一长,他自己在家里也待不下去了。于是,他“投靠”了日本人,重返军界。
何司令这人,的确是有点儿神经质,有时候发起疯来能吓死人,但他的头脑还是很清醒的,正因为脑子够用、手段高明,所以他才能在这乱世中生存下去——这也是尼罗式作品的特点:主角绝不会是傻白甜,能活到最后的,都是有本事的人。(当然,《天真》一书的主角杜十七是个例外。)
(微博评论@水天一色净如蓝2012)
白苏臣死的实在冤枉,他比蓝拜山还要倒霉,可谁叫他碰上了何宝廷这位阎王爷呢?死在何宝廷手下的冤魂何其之多,他不过是其中之一罢了。
(微博评论)
六、小顺,再见
《残酷罗曼史》中每一个人物的出场都是被作者给安排好了的,时间和地点,无缝对接,恰到好处。蓝拜山死后不久,白苏臣便悄然登场;在追杀赵小虎的途中,何司令从死人堆里捡回了小顺。一环扣一环,惊险又刺激,看的人好爽。
(《残酷罗曼史》封面)
众所周知,何司令有“从死人堆里捡人”的爱好。捡回来一个赵小虎,后来冒犯了他;捡回来一个何楚楚,不久就被赵小虎给祸害死了;捡回来一个小顺,突然从家奴变成了干儿子,自此改名何承礼,一口一个爸爸地叫着,简直叫人啼笑皆非。何司令和小顺之间的恩怨情仇,讲起来那可真是“孩儿没娘——说来话长”,既荒唐又戏剧化。
从一开始,何司令就不把小顺当人看,毕竟他是一个很会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的人。正因为赵小虎是一个没良心的狼崽子,所以他才要把小顺养成一只忠诚的狗崽子。可是他没有想到,小顺后来竟也变成了一只没良心的狼崽子。
(原文相关段落截图)
尼罗的作品一向不按套路出牌,当初看小说的时候,我感觉自己跟坐过山车似的,还没反应过来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呢,小顺就已经背叛何宝廷投靠中央军了,前一秒还在甜言蜜语、你侬我侬,后一秒就翻脸不认人、恨不能立刻置对方于死地。
(贴吧评论)
有读者疑惑:何宝廷究竟有没有爱过小顺?答案是肯定的。何宝廷有爱过小顺,正是因为爱过,所以他才会在小顺背叛自己的时候表现的那么震惊和悲愤,甚至一夜白头。
尼国是一个看脸的国度,几乎人人都是颜控,像小顺这样的美男子,何宝廷又怎能不心动呢?
小顺后来虽结婚生子,但终生都活在何宝廷制造的阴影之下,一辈子都没能摆脱掉。或许在很久之前,他的精神状况就已经出现问题了,他自己,其实就是另一个何宝廷。人人都说他像何司令,他想要杀死的不只是何司令,还有那段不堪而耻辱的过往。只不过,他并没有成功。最后,他孤独地死在了世界上的某一个角落里,结束了凄凉而荒诞的一生。
(民国年间的内蒙古大草原)
离开大陆的时候,何宝廷说了一句话:“小顺,再见。”一切都结束了,他的年华、他的事业、他的兵全都留在了这北中国。这声“再见”,其实就是永别——就此别过,永不相见。
(微博评论)
有多少爱恨情仇,最后都化作了过眼云烟。人生在世,拿起来难,放下去更难。那些怎么着都想不通的事情,岁月到头来总会给出答案的。
七、我怕他个屌
有人问过尼罗:“正牌攻都是一早就定好了的吗?”
尼罗回答:“不一定的。”
《残酷》一文的正牌攻出场其实很早,只是我必须得强调一下:假如不是因为早就已经看过了文评、知道了结局,我恐怕猜不到最后陪在何宝廷身边的人会是李世尧。
(李世尧by思维敏捷何极卿。新浪微博@思维敏捷何极卿,感谢大佬的授权)
李世尧登场之时刚满三十岁,此人高挑个子、相貌堂堂、一身匪气。说话粗俗的很,行为举止简直像个老流氓,着实令人喜欢不起来。只是作者太会写了,导致我越看越喜欢他,越来越觉得他真是拥有一个有趣的灵魂。
(微博评论@一条会修图的鱼)
何宝廷18岁那年就已经认识李世尧了,只是这几年间,他一直都瞧不上这个比自己大了八岁的大老粗,一度想宰了这个老王八蛋,谁知这个老兵油子精明的很,步步为营,在不知不觉间,他便被对方攻城略地。
慈父死后,何宝廷便在努力寻找一个可以依靠的温暖怀抱,李世尧并不是他的理想型,也不是最爱他的人,却是最适合他的那个人——强势而有力量,能够征服他、保护他。这个男人的身体结实而健壮,何宝廷在其臂膀之中,感觉温暖又可靠。是的,李世尧是足够野性而强大的,何宝廷一直在寻找的不就是这种强大而温柔的力量吗?
(微博评论@低频能量块)
何七宝动辄就是:“我不想活了!”
李老粗动辄就是:“我怕他个屌!”
说来奇怪,李世尧一直都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怕何宝廷,原因其实很简单:怕他,不过是因为爱他罢了。
(星月夜by雁南。图片来自于Lofter,感谢雁南大大的授权。)
“你就是我的星星月亮。”
天呐!这是什么土味情话啊?从李世尧这个大老粗的嘴里说出来,竟会让人觉得毫无违和感。
(图片来自于微博@飘落在我床上的小美女)
《残酷》是虐文吗?
不!它明明是甜文好吗?
(微博评论@山雷颐地风升)
何七宝和老李头整日不着痕迹地撒狗娘、明里暗里地秀恩爱,简直叫人没眼看呐。
(图片来自于微博)
若要追究起何宝廷和李世尧这两个人的感情是怎么来的,那其实也很好概括:睡出来的。“男人都是下半身动物”,先有性,再有爱。芦阳那一夜,李世尧走的仍是肾,但在隆化那一夜过后,他就开始走心了。
(微博评论)
何宝廷从未向李世尧说过“喜欢”或“爱”这一类的字眼,总是连名带姓地叫他或者唤其“你这个老王八蛋”,李世尧却频繁地向何宝廷示爱,一口一个“宝贝儿”,整天围着“媳妇儿”团团转。
(图片截图于原文相关段落)
老实说,我一开始是反对这门亲事的,不过到了后来,我反倒举双手赞成了。何宝廷一直在寻找的那个强势而温柔的男人,原来“远在天边,近在眼前”,他不是别人,正是李世尧。
能遇到李世尧这样的绝世好攻,何宝廷的运气可以说是相当不错的了。当然,能抱得何宝廷这样的美人在怀,李世尧也是很让人羡慕的啦。“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说的就是这二位了。
(微博评论)
八、哈喇嘛,你别走
哈丹□□是一个生活在兴趣当中的人,他的兴趣可以是一类事物,例如:建筑、火药和医学等。也可以是一个人,例如:何极卿。
(微博评论@天旋地转迷魂香)
哈丹□□是何极卿生命中一个很重要的人物,何极卿能在最后关头全身而退,离不开哈丹□□的帮助。
固然,何极卿一生中也曾遭遇过背叛,赵小虎的犯上作乱,冯国章的忘恩负义和何承礼的突然背弃,但乌日更□□、哈丹□□和阿拉坦对他的忠心赤胆与不离不弃着实令人动容。
(微博评论@三番挂角)
穆伦克旗那座固若金汤的城池让何极卿见识到了哈丹□□这位蒙古喇嘛的本事,因此在抵达张家口之后,他便以治白头发之名将其从小佛爷那里请到了自己家里。此后多年,一对王爷喇嘛陪伴在他左右,宛若一家三口,倒也算得上和睦幸福。
很多时候,我们都只看到了哈喇嘛的付出,却忽视了何极卿的努力。要知道为了能将哈喇嘛收归己用,他也是费了不少心思的,一方面,他十分倚重和信任哈喇嘛的胞兄乌日更□□,另一方面,他极其尊敬和关爱哈喇嘛,对于哈喇嘛堪称一片真心。正因为如此,哈喇嘛才愿意留在他身边,替他出谋划策、为他筹划将来。
(微博评论@厚厚一片)
一直以来,哈丹□□都知道何极卿对自己的感情,可是何极卿却不明白哈丹□□对他的心思。
多年以来,何极卿一直视哈喇嘛为自己的亲人和知己,他的驴脾气一上来,谁都敢骂、谁都敢打,唯独不敢对哈喇嘛妄言妄动。“哈丹□□坐在沙发上,高大、沉稳、温热,像一座充满力量和热量的山。何宝廷靠在他身边,觉着十分心安。”他对哈喇嘛是有感情的,只是,这份感情纯粹而简单,同爱情这东西没有一丁点儿关系。
因为,他已经有李世尧了。
(图片来自于微博@我画的不好我要多画画)
说起来,李世尧应当感谢哈喇嘛和阿拉坦才对,毕竟他在山西打仗那几年,是这二位陪伴和照顾着何宝廷;只不过,人都是有占有欲的,仗打完了,他回来了,自然要独占何宝廷,不许他人在旁碍眼。对于阿拉坦,李世尧只是有些嫌弃罢了,但对于哈喇嘛,他却将其视为情敌和对手,心里恨的牙痒痒。
(图片来自于贴吧,配图出自于尼罗大大之手)
哈丹□□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他仿佛是有神通,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是他让何宝廷有了儿子,是他给何宝廷铺了后路,他是何宝廷人生中的贵人,而何宝廷则是他命里的劫。
(原文截图)
(原文截图)
(原文截图)
这些话,可谓是话里有话,字字句句皆有深意,一个人意有所指,可惜另一个人早就心有所属了。于是,再多的情感纠葛,再怎样意难平,也只能点到为止、就此打住了。
这些年,他“入世”太久,该“出世”了。
所以,他才要走,并且非走不可!
(原文截图)
几年后,何宝廷在自家门口偶遇金小丰,这个身材高大的光头长得颇像哈丹□□,不禁令他想起了昔日的老友。他几次三番跑到陆家去看金小丰,可惜对方有其形、无其神,连个赝品都算不上。
当李世尧待在内地生死未卜之时,何宝廷愿意冒着生命危险回内地找他;而当哈喇嘛离开香港杳无音讯之后,何宝廷有思念过他,有在等他回来,却没有满世界地跑去找他。
哈丹□□不再回来,是因为他已经放下了,他是要成佛的人,不应该再有挂碍。
“以无所得故。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盘。”
——《心经》
(何极卿by雁南)
不再见面也好,这样,你永远都会是我记忆中的那个样子。
九、何宝廷是个狠人
众所周知,何宝廷这人,一贯的心狠手辣,他不但对别人狠,对自己也狠。
(微博评论)
我最佩服他的地方就是:赵小虎给他扎吗啡,害他染上了毒瘾,回到四子王旗后,他把自己在后院里关了七天,硬生生地戒掉了吗啡。戒毒有多痛苦?那须得活活剥下来一层皮的!但他就是扛过来了,成功地戒掉了毒瘾。
“活人不能让死东西给制住……他让我扎吗啡我就扎吗啡?老子还没有这么听话?”他当时是这样对小顺说的。
(网络评论)
“吗啡”是尼罗作品中出现频率很高的一个名词,它是鸦片类毒品的重要组成部分。1806年由法国化学家泽尔蒂纳从鸦片中分离出来,并使用希腊梦神Morpheus的名字将其命名为吗啡。可用作麻醉剂,有极强的镇痛作用,但其极易成瘾。长期服用者无论从身体上还是心理上都会对它产生严重的依赖性,吗啡针极其难戒,戒毒者需有坚定的决心和毅力,早知道万一戒针失败,可是会死人的。
《民国遗事1931》(2007年作品)里的荣祥,吗啡上瘾后难以戒针,后来还是被傅靖远给偷送到医院才戒掉的;
《义父》(2010年作品)里的叶崇义,好不容易在德国医院戒掉了毒瘾,不久却被李继安所害,被迫重染吗啡,临死也没能戒掉;
《紫金堂》(2008年作品)里的桂如雪,年纪轻轻地却染上了毒瘾,每天依靠吗啡过活,最后因被兄长逼着戒毒、实在忍受不了那种痛苦而自杀了。
吗啡这东西,有多祸害人,不言而喻。
(微博评论@我爱居家男)
何宝廷戒针的事,李世尧从头至尾都不知情。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事情,读者都知道,主角却都被蒙在鼓里。
不过,李世尧这个人心态很好,凡事看的很开,很少会去琢磨那些有的没的,不该问的绝不问,不该说的绝不说,这一点倒是和他的闺蜜陆雪征很像。
“老李身体好,活得比七宝长,八九十岁的样子。”
尼罗在访谈中如是说道。
(图片来自于微博@隔着日本海说爱你)
关于何宝廷的结局,尼罗曾在采访中做过解释:
“我认为这个结局是合理的,因为历史上有类似的人物——为人做事是相当的坏啊,不过聪明强悍有钱有势,只要目光够准下手够快,是能够全身而退、在异乡他国颐养天年的。另外对于一篇文章的情节,作者和读者是相互独立的。双方可以有不同的意见,我觉得这个很正常。”
(微博评论@eagleooowl)
有同好评论道:
“尼罗的毒不在于她写的文或笔下的人有多毒,而在于你明知道有毒还甘之如饴。因为尼罗总有办法把她笔下那‘流水的攻’簇拥下的‘铁打的受’写得无比可爱,令人难以生恨。何司令亦然,再不是个东西,却仍然是个可爱的人。”
(新浪微博@写文的尼罗)
我们总是说,何七宝才是尼罗的亲儿子,否则也不会时隔多年还被亲妈拉出来吐槽。
(图片来自于网络)
其实,作家对自己笔下的每个角色都是带有感情的,毕竟“手心手背都是肉”嘛!
尼国主角团中人气最高的无疑是“三大头”了,而“三大头”中,又数何七宝和顾烧饼的热度最高,粉丝数量几乎不相上下。我的感受和下面这位小伙伴一样,七宝和干爹当然也爱,但最爱的那个人,还是顾云章。
(微博评论@金家不动产)
喜欢一个人,总是有原因的。很多时候,连我们自己都说不清楚,究竟为何会爱上那人。我始终相信:这世上有过这么一个人,他存在过,他奋斗过,他爱过也恨过。
十、尼国众生,千人千面
感谢Lofter上的一位同好——华安忆梦的精准概括:
“何宝廷一生中的六个男人:一个咎由自取(蓝拜山),一个自作多情(赵小虎),一个可怜无辜(白苏臣),一个爱恨不分(何承礼),一个情深不悟(哈丹□□),一个生死相随(李世尧)。”
在这六个男人中,李世尧或许并不是最爱何宝廷的那个人,但他却是最适合何宝廷的。李总攻气场全开,简直可以攻遍整个尼国了(段猴子除外)。
(微博评论@华安忆梦)
不得不说,尼罗真得是太会写人了!《残酷》一书,4卷一百多章,正文加上番外,共计四十七万字,角色众多,纷繁复杂,但姓甚名谁、家住何方,写得清清楚楚,哪怕是何宝廷身边的一个小勤务兵,也能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作者对人物性格的刻画,可谓入木三分,已经达到了出神入化、登峰造极的地步。
我自己也在写小说,深知角色塑造有多困难。写到后期,人物越来越多,网越撒越大,很多时候连我自己都会搞混,不是忘了这个,就是丢了那个。人们通常认为写作这行没有门槛,不管是谁都可以倚马千言,殊不知它的门槛其实是隐形的。有的人依靠勤奋,有的人则凭借天赋。天赋这东西,尽管看不见也摸不着,但它的存在却是任何人都无法忽视的。
纵览《残酷》一书,有名有姓的人物多达百人,没有哪一张面孔是相同的。尼国众生,千人千面,真是好一幅浮世绘呐!
(微博评论@某大龄减肥失败女青年)
“针鼻儿大的小心眼儿,霹雳火爆的驴脾气”,就喜欢坐那里瞎琢磨,就爱跟自己过不去,反射弧太长,小心思太多,这是何宝廷。
看似大老粗一个,实则粗中有细,英雄不问出身,打了半辈子仗,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个小何七宝儿,这是李世尧。
博闻强识、儒雅睿智、兴趣至上的哈喇嘛;患有严重结巴、废物亲王阿拉坦;交际花一样长袖善舞的小佛爷;只会雁叫的云王;云王独子、傻子彻辰;对何宝廷忠心耿耿的骑兵旅旅长乌日更□□;爱吃臭豆腐的松凌河;小人精何楚楚;贪心鬼陆振祺……诸多配角,着墨不多,寥寥几笔即勾勒出了人物的大致轮廓,功夫之深,可见一斑。
(图片来自于网络)
《残酷》中的女性角色比较少,除了何太太和何楚楚之外,令我记忆深刻的就要属何引弟和玉鸾了。
何引弟是何司令的六姐,很不幸地遗传到了父母亲的所有缺点,爹不疼娘不爱,长到二十多岁才勉强嫁了出去,婚后生活自然也不甚如人意。
(贴吧评论)
玉鸾是松王的女儿,人称“大格格”,长着一张娃娃脸,却是一副暴脾气,看不上窝囊废丈夫阿拉坦,又打又骂地离了婚。“宁做英雄妾,不做匹夫妻”,这是她的人生格言,可惜她看上的英雄并非良人。
不知玉鸾最后结局如何,如此真性情的一女子,倘若让她孤独终老,实在让人感到遗憾。
(原文相关段落截图)
何宝廷的儿子何承凯,遗传到了父亲的长相,同时也遗传到了父亲的脾气。何宝廷自认为是名绅士,所以无论如何都想不通自己的儿子怎么会越长越像条粗俗的野驴。殊不知“有其父必有其子”,承凯到底是和谁学坏了的呢?他是不是得反思一下自己才对?
(微博评论@哈鱼明天起得来)
同前面的七部作品(《死于热带》、《月淡如冰》、《一梦醉兰池》、《韩长銮》、《民国遗事1931》、《知君本无邪》和《紫金堂》)相比,《残酷罗曼史》中的友情客串就比较多了,前期有荣祥、傅靖远、颜光琳、傅仰山、赵振声和温孝存等人;后期有陆雪征、金小丰、金世陵、顾理元、顾理初、曾婉婷、桂如冰、小孟和荣熙等人。能够将这么多角色完美地串联在一起,尼罗大大真的是太太太太厉害了!
十一、养着养着就老了
《残酷罗曼史》一书有不少金句,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句“养着养着就老了”。
何宝廷告诉李世尧,他要离开芦阳回北平。李世尧发出疑问:回去之后打算干什么呢?何宝廷回了俩字儿:“养老”。李世尧感到很奇怪:“你才多点岁数,就要养老?”何宝廷则说道:“养着养着就老了。”
除此之外,还有下面这些金句。
(微博@Prongs烦烦)
“古人说千金难买寸光阴,其实纵是有了大把的光阴,又有几人能够不虚度?”
“年纪轻轻的,怎么不要个好儿呢?”
“人在精神上受折磨久了,就容易异想天开、产生错觉。”
(微博评论@聪最讨厌熊孩子)
“爱就是爱,爱就是生病!爱这个东西来了,人就得受着、熬着,就得像认命一样的忍着它。除此之外,再无良方。”
“十八岁,好年华。能把恋爱谈的像世界大战那样轰轰烈烈。人都有这么一场的,就像小孩子出水痘一样,非得死去活来的闹过一次,往后才能落得平安。”
“爱情这个东西,其实就是让甜蜜变得更甜蜜,痛苦变得更痛苦。”
(微博评论@notfounded404)
“命这个东西,实在留不住就算了,死皮赖脸的活不如体体面面的死;可但凡能留得住,还是要想法子好好的活下去。”
(微博评论@喝茶读书看报)
“时代是一个巨大无比的车轮,你只能顺着它的方向奔跑,任何阻拦行为都只能导致一个后果——被它碾的粉身碎骨。”
(微博@我画的不好我要多画画)
尼罗作品中金句无数,讲的可都是结结实实的大道理呐!
十二、一遇尼罗终身误
还记得第一次看《残酷》时,我是点灯熬夜看完的,这本书仿佛带有魔力,人一旦拿起它就再也放不下了,一口气读完,那叫一个酣畅淋漓。
(图片来自于微博@搬砖真德秀)
《残酷罗曼史》是一部故事情节相当完整、人物形象十分丰满的上乘之作。
(图片来自于网络。《残酷罗曼史》封面图)
本书遣词造句十分讲究,充满了人间烟火味儿和艺术气息,很有生活感。尼大能写得出来荡气回肠的英雄史诗,也能写得来家长里短的琐碎日常。《残酷》番外篇里所描述的何宝廷在香港的养老生活,读起来真是趣味性十足,有很多有趣的小细节,这里就不再一一道来了。
正如知乎答主司小四和史小世所言:
“这个生活感指的不是日常情节,而是人物的性格,每次看完回味的时候就会发现。人物的结局和他自身的性格、经历很符合,一点都不突兀,自然到你会怀疑小说中的人物是否真实存在,这样的小说才是万紫千红五光十色的人生的写照。”
(图片来自于微博@恶龙吃逗)
《残酷》一书是尼罗的代表作,真正地展现出了尼罗的创作实力,将尼式风格完全发挥了出来。文风犀利,文笔老辣,风趣幽默,语言精简,冷静而客观。书中有许多令人看后会忍不住捧腹大笑的情节,例如下面这一段:
(图片截图于原文相关段落)
书中所写的日本人的翻译腔毫无违和感,例如有光淳对何宝廷说的那段话:
“司令先生,我是一个旅行家,身家清白的好像河水一样……心地善良的好像一只绵羊一样。”
(图片来自于微博@雏菊是最爱)
看到有人评论尼罗作品“三观不正”,我只想再次搬出尼大的这段话:
“我能写得痛快,大家能读得有趣,这便是我唯一的目标。我无意通过一篇言情小说去传道授业解惑,也没有资格与义务去教育任何人。大家娱乐就好,开心就好。至于主角,虽然并非高大全伟光正的人物,但我想一个成年人,心智健全,
又读了十几年的书,总不至于看了一篇言情小说就去学坏,除非那洁白无瑕的三观是纸糊的,或者一直憋着坏水,常年在阴暗处寻找共鸣。”
《残酷》有英文版,是一位同好翻译的,大赞!
(图片来自于网络)
为了写书评,我不知看了《残酷》多少遍,但是,纵然看过千百遍,也不会感到厌烦,反而越看越喜欢。或许,这就是尼罗作品的魅力所在吧。
(图片来自于微博@仿鹿皮)
十一年过去了,回头再看《残酷》,不由地感慨:经典果然就是经典,永远都值得反复品读。
(微博评论@)
看过《残酷》之后,我再度遭遇“文荒”,它是一座高山,除了作者本人之外,恐怕很难有人再跨得过去了。
(知乎评论@阿夜)
仍把《残酷》局限于耽美小说的范畴,这其实是非常狭隘的,它的可读性与艺术性,许多出版小说都无法达到。
(贴吧评论)
《残酷》看完了,不想“文荒”,那么,《恶徒》和《义父》,了解一下?
(网络评论)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意思是说:在武术方面,拳脚之下见功夫,比武定胜负很容易,而在文学方面,天下文章各有千秋,难以分出谁高谁低。单论文坛,写的好的作者比比皆是,但在我心中,尼罗就是第一,永远的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