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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城 ...

  •   大清早,一阵阵聒噪的公鸡打鸣声硬生生的把我老人家从梦中叫醒。几缕金润润地晨光从窗外射进来直投在我的屁股上。我伸个懒腰翻身起来,先是按惯例癔症了那么一小会儿,待三魂七魄回归本身方才精神起来——“哈哈!古代的第一个早晨!多么的美好!多么的与众不同啊!”我叉腰站在窗口大笑,引得院外一条蹓早儿的狗惊疑地望了我半天。
      院外……唔,这破败的院子将我的思绪拉回了现实,今天起要为生存而奋斗了!先去河边洗把脸,漱漱口——记得古代人都是用青盐刷牙的,咱现在穷不是,只好暂以漱口敷衍,不知道几个月以后我这口洁白的小牙会不会黄得像玉米粒儿。嗯……要说漱口嘛,我想起昨晚捡的那只竹茎来,得找把刀把它一端的竹节抠去做成杯子。我大步跨进厨房,昨儿个大略看了看貌似只有破锅破瓮,这会儿仔细一找,竟真被我在墙旮旯里发现了一把又锈又钝的菜刀来,跟刀在一起的还有一片磨刀石。好!利好!大好!新生活的第一天一切都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我心情大HIGH,哼着乱七八糟的小调,拎着竹茎菜刀磨刀石,径直向院外不远处的河边行去。先洗把脸,然后磨刀,这种力气活以前还真没干过,不过,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电视上见过千八百个磨刀的,眼下学着一拿架势,别说,还真有那么点子专业磨刀的派!
      在我老人家自我催眠自我吹嘘的过程中,那把既锈且钝的菜刀总算磨出点儿刃儿来,我迫不及待地拿过竹茎锯将起来,虽然整出了一头大汗外加两爪生疼,总算功夫不负有心人,那一端的竹节硬是被我用菜刀给锯了下来。
      把新制的竹杯在河水里涮了涮,然后漱了口,又满满地盛了一杯水,预备带回屋去喝。古代清晨的空气真是清新啊!湿润中还夹着浓浓的桂花香——咦,桂花?我走近一株金桂树嗅了嗅,呣~真香!撅两枝儿回家放屋里!当下魔爪一伸辣手摧花,两枝密密艳艳的金桂花便成了我的战利品。
      回至堂屋不觉一叹,这张阿宝走就走了,自个儿那点子家当竟然一件不剩,单留了这么一张破桌子,也就只能放下一个竹杯了。再看看手里的桂花,这么美的物件儿放在这么破的屋子里,怎么看怎么觉得滑稽,索性一把将花插在了竹杯里,免得放在桌上沾了尘。
      谁知就这么一插,倒让我想出个绝妙的主意来!但见金黄的桂花配上翠绿的竹杯——简直就是一件纯天然的艺术品啊!脑中存储的相关知识告诉我,古代似乎流行卖花姑娘来着!这些卖花姑娘天还没亮就要起床去摘花,然后趁着太阳没有出来赶进城去,这样花上的露珠就不会蒸发,一些大户小姐常常遣了自家丫环上街买鲜花插在头上,芳香馥郁,自然娇嫩,比之珠花绢花自然好了数倍。除了大家闺秀爱买些鲜花戴在头上外,一些讲究的门户也会一次性的买上一大捧回去插在各个房间的花瓶里,以愉宾主。
      想到此处,我又转念想起那片竹林来,加上这村庄满布的桂花——商机啊!商机无限啊!
      心中一合计,总结出以下两点当务之急:
      一、考察市场,所谓市场自然就是这村庄离得最近的城镇,只有大城里富户才多,只有富户才有钱追求时尚与风雅,所以首先是要了解这些富户的购买力与欣赏水平;
      二、急须一把锋利无比的砍柴刀——这一点较难,要知道,砍柴刀可是贫苦老百姓最重要的劳动工具,所以决不可能随意丢弃或送人,所以目前看来我只好先挣出买刀的钱——然而没有刀又拿什么挣钱呢?……哎呀呀,无限循环……
      管他的,先从第一点入手吧!找个人打听一下去城里的路——万一这附近压根儿没什么城镇我老人家就只好投河自尽一了百了……没准儿还能穿回去也说不定……
      出得我那破屋子,外面已经热闹了起来,一群大婶结着伴去河边洗衣洗菜,叽叽呱呱的说着东家长西家短,偶尔爆出一阵尖笑十分彪悍——这属于高危人群——高度危险人群,绝对不能招惹,于是我擦着墙根儿低头猛走,才要沿着墙拐弯,正撞上迎面走来的一人,俩人齐齐“哎呀”了一声,我捂着脑门抬头看去,却见对方是一个二十上下的小伙子,浓眉大眼,倒是蛮精神,左手拎着一只扁担,右手拿着一柄——一柄砍柴刀!
      一见砍柴刀我的小心肝儿就扑嗵扑嗵地跳得厉害,双眼放光地望向这小伙子,小伙子脸一红,结结巴巴地开口道:“对……对不起,我、我没注意……”
      邪恶的我心念电转,五官戏剧化地往脸部中间齐齐一缩:“哎唷……好痛……”
      小伙子是个老实人,哪里知道我的鬼心思,连忙扎煞着手问:“这、这可……姑娘你、你没事吧?”
      “还……还好,只是……有些头晕……”我做出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往后一偏身靠在了墙上。
      “那个……这这这,这如何是好?”小伙子一看这情景立刻慌了神儿。
      “不,不碍事,只是……”我皱起忧郁的眉,抬起朦胧的眼,张开无赖的口,道:“我本欲前往城里亲戚家借砍柴刀,如今这一撞,只怕是走不动了……”说得我自己都忍不住想喷,慌忙低下头去遮掩笑意。
      “那……那这样可好,我这把刀,先借姑娘使……”小伙子人果然实在。
      “这……也好,我不过用一天而已,用完便还你,”我毫不客气地接过小伙子递过来的沉甸甸的砍柴刀,“不知大哥住在何处?我好上门奉还。”
      小伙子又红了脸,一指前边:“我、我就住前边……”
      我扭脸看过去,靠,前边十几家呢,哪一家啊?“这样吧,明日这个时候我在这里等你,你过来拿,可好?”
      小伙子点点头,红着脸说了句:“那、那我先走、走了!”而后慌慌地迈着大步离开了。
      ——呵,多么淳朴害羞的乡亲啊!我握着砍柴刀心中一阵感动……靠!忘记骗他帮我砍竹子了!失策啊失策!
      罢了,幸好我老人家从小自立性强,能自己搞定的事绝不依靠别人,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事不宜迟,我挥着砍刀一路冲向竹林,直吓得人见人闪牛见牛奔。不愧是砍柴人的砍柴刀,果然锋利无比,但见我大吼一声手起刀落,咔嚓一下子就将一根参天翠竹拦腰放倒,兴之所至,我使出一套自编的独孤九刀,一时间竹影翻飞腥风血雨……
      “呼……呼……呼……累死……我了……”我一屁股坐地上喘着粗气,脚下是十几根丧于我手的竹子。歇了片刻,我开始把这些竹子按粗细一节节砍成长短不一的竹筒,一上午下来,地上的竹节竟有五六十个之多。接下来就得把这些个竹筒运回老窝,我一路飞奔回去,找出昨晚捡的那只破竹筐,用同样捡来的破麻绳绑了绑,看上去应该是比较结实了,而后再飞奔回竹林,把竹筒装进筐子里背回老窝……来来回回跑了七八趟才算运完,再抬头看时已经是大中午了,肚子它老人家开始十分强烈地抗议起来。
      唉……总不能今天还要去骗小孩子的饭吃吧……我无奈地边摇着头边往河边走,忙了这一上午,身上早就被汗湿透了,好歹洗把脸降降温吧……咦?嘿嘿!我奸诈地发现这大中午的人人都已经跑回家里吃饭了,天上日头正毒,田间地里半个人影也无……好机会!
      弓着背,蜷着前爪,踮着脚,一路小跳,我潜进瓜田……从瓜田出来进入土豆地……从土豆地出来进入红薯地……从红薯地出来后以光的速度飞奔回老窝——呣哈哈哈,这下晚饭也有了!哦也!
      在灶膛里搜出打火镰和打火石——这玩意儿幸好以前在网上见过,也知道怎么用,然后到屋后捡了一把树枝子烂木头的燃了,再用石头架起一根略粗的竹筒,里面放上水,土豆用砍柴刀切成片,扔进水里煮——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只好先这么凑和着吃饱肚子。
      盛夏的中午谁出门谁是傻子,所以我老人家窝在自己的小破屋里,吹着河边刮来的微微带有湿意的风,美美睡了一大觉。下午醒来后,到河边灌了一竹筒清水,用抠出来的竹节做成的塞子塞住口,再用麻绳绑了,背在背上,然后随手拦了位赶着牛车的大叔上前打问:“请问大叔,这上城里的路怎么走啊?”
      大叔上下打量了我一遍:“姑娘眼生得很,不是本地人罢?”
      我忙做出一副无比善良的样子道:“呃……小女是新搬来的,就住在那边,”我随便往身后一指,“今儿想要去城里买些东西,烦请大叔给指个路。”
      “新搬来的?”大叔觉得奇怪,但是也没多问,一指他的牛车,道:“我正要进城,你坐上来罢,我带你去。”
      LUCKY!我谢过大叔,一屁股坐到车上,大叔扬起小牛鞭儿吆喝着上路了。一路上从跟这位姓牛的大叔的闲聊中了解了许多情报:俺们这个村儿叫做桂花村——难怪到处都是桂树,离桂花村不过三四里地的就是文安城,这文安城是横亘于天龙朝南北商道上的一座大城,往来客商经过多于此处落脚休息,久而久之将城内的经济贸易也带动了起来,其地位可以称得上是仅次于国都太平城的第二大城,打个比方就是相当于现代的上海,繁华程度不亚于国家心脏。
      然而有一点十分奇怪,既然桂花村离文安城如此之近,怎么村民的生活水平也不见有多富裕呢?按说近郊村县总比偏远村县要多沾些城市的光吧?对于此疑问,牛大叔叹着气解释了原因:原来这文安城来往客商众多,城里的人近水楼台先得月,各行各业的买卖基本上都被他们做了,反倒使得周边这些小县小村的百姓挤不进市场,大家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自家地里种出来的各种蔬菜拉进城里卖一卖,或是砍些柴禾、烧些冬炭,毕竟城里人都忙着做生意了,谁也不愿再干这些吃力不挣钱的苦活。
      一路聊一路行,约摸半个小时的功夫就到了文安城外,高高大大的城楼上站着一排兵士,个个精神强壮,城门上书着大大的隶书“文安城”三字,城门口又是八名守城卒吏,对每一名进城的人都要进行一番例行盘查——仅仅由此一景便可知道这天龙朝的统治者对国家治理有方,端的兵强马壮、纲纪严明!
      我一边在心里头庆幸着自己没穿到兵荒马乱的时代一边跳下牛车跟着牛大叔一起排队等着进城门。守城吏想来也是阅人无数,并非每个进城的人都要寻根问底纠缠不休,只上下看了我两眼,问道:“进城干什么?”
      “串亲戚。”我说。
      “进去吧,记住,酉时三刻关城门!”守城吏尽职尽责地提醒每个进城的人关城门时间,要是误了就只好待在城内找地方住到第二天了。
      进城之后我谢过牛大叔,二人分道扬镳。我站在大街上仔细打量这座古代城池,果然不同一般的繁华!但见约二十米宽的城中主街道平整洁净,地面是巨石铺就,虽抵不上现代的柏油路,但跟干净清爽的人行便道也有得一拚了。街道的两旁是鳞次栉比的酒楼饭馆布店钱庄——主干道嘛,当然不能盖民房。而且令人欣喜的是,这里的绿化做得也非常好,沿街种的一溜儿梧桐,巨大的树冠撑开一树树翠叶,正遮住夏日里酷晒的日头。
      一些做街头地摊儿生意的散户也被管理者规划得井井有条,每隔那么一段距离就会给这些散户腾出一大块空地供其使用——毕竟只有这些人生意好了国家才会有丰厚的税收,所以为经商者提供便利条件正是利国利民的明智之举。
      再看看满大街的行人,从富家少爷小姐到赤脚布衣百姓,三教九流齐集城中,由此又可推定:这个朝代总算不是保守的厉害,至少深户小姐都可外出逛街,有点儿大唐盛世的意思。
      一路沿着主街道闲逛,顺便打听了打听物价:馒头一文钱四个,肉包子一文钱一个,黄瓜两文钱一斤,大米二十文一斤……由此大概可以推定,这个时代的一文钱约相当于现代的一元钱,蔬菜粮食的物价不稳,不能当做推定依据。
      之后我又逛了逛书店、成衣店、首饰店。逛书店是为了了解一下这个时代的文化背景:文字嘛,和正常的古代没什么区别,小隶小楷小篆,行书草书魏书,并且已经有了活字印刷技术;流行的书籍嘛,诗经楚辞唐诗宋词元曲,样样不缺,大学中庸史记春秋种种俱全——看得我一脑门黑线:这天龙朝到底是在哪个朝代后头夹了个塞儿啊?
      逛成衣店是想看看这个朝代老百姓的一般生活水平,富裕的话丝绸衣物自然较多,中等的话棉麻类衣物较多,贫苦的话,那就多半是粗布衣服了。——一跨进成衣店我老人家的眼差点给晃花了,那叫一个五光十色,那叫一个丝软绸滑!棉麻衣类跟丝绸类居多,足可见这里的老百姓生活还是比较小康滴。
      再步入首饰店,由首饰的种类可以推断这个朝代对于精神与物质享受的追求程度。但见柜台上陈列的首饰品种是五花八门,质地也是应有尽有,玛瑙翡翠珍珠猫眼,甚至还有罕见的墨玉和深海夜明珠——这俩玩意儿我老人家也是在网上才见过的,想不到这个朝代的开采技术与财力已经达到了罕有的高度了!
      直到我走得俩腿转筋也没能到城中心,只好拐了个弯准备绕个圈子往回走。回来的街比主干道要窄个三四米,也是干净整洁,绿梧成荫,街两旁是民宅,红墙碧瓦的是大户,那院墙有的竟达两个足球场的长度,白墙灰瓦的是小户,倒也门庭齐整。走了这么一遭儿下来,我的手上就又多了些“战利品”——别误会,这可不是偷的抢的顺手牵羊的,不过是我老人家客串了一把垃圾天使,从那些个大户专门堆放废品的地方淘来的——唉,想来就辛酸哪!堂堂一介21世纪有知识有头脑有气质有能力的现代女性竟然跑到古代掏人家垃圾来了……罢了,不提,不提,还是看看都掏了些什么吧——呸,是“淘”,不是“掏”,一字之差就差着好几个档次呢!喏:一双布鞋,虽然有点大,但比现在脚上穿的这双露脚趾的要好了很多,当场换上;一把笤帚一个簸箕一只木盆,拿回家去打扫打扫我那至今还满布灰尘的“新居”;一只竹筐,筐上有两根绳子,可用来背在背上,正好把笤帚簸箕木盆放在里面背上。另还有几把看上去不错的椅子和一张桌子,不过件儿太大,我是没法拿回去,只好忍痛放弃。
      回到桂花村的时候日头已经偏西,我先到河里洗了把脸,回屋小歇了片刻,然后抄了笤帚开始打扫房间。屋顶墙角全都是蜘蛛网,地上倒是不用扫,因为这地面压根儿就是夯平的土地,哪儿像现代,最起码也是洋灰地面儿啊。整个清扫完毕时天已经黑了,煮了两个大土豆裹腹,待夜深后用木盆打了水在厨房里冲了个澡,然后我就一头栽到床上呼呼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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