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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剑阁十三(修真)1 ...

  •   《史上第一剑修》
      文|唐不弃

      天元十二年,夏,洪水肆虐。

      天空中墨青色云团不断翻滚,暴雷轰鸣,仿佛从地面震动至方圆数百里外。附近村庄人人紧闭门户,就连圈养的牲畜都赶回圈笼。官道上雨水刷刷地冲出一道道泥沟,漫入两侧田地沟渠,积水可没膝盖。

      雨幕中突然出现一块磨盘大小的白石头,逆着风向翻滚而来。

      骨碌碌!
      咕噜噜!

      石头滚下九九八十一个小土坡,灵活地滑入灌木丛,沿着蜿蜒小路往山中逆向滚去。

      天地良心啊!“白石头”苏小同学发誓,他当时真的只是想找个有人的地方问个路,或者找个地方躲躲雨,谁知道后来……回首都是泪啊都是泪!

      ——可见年少轻狂无知无畏是种病,得治!

      **
      后来的后来,苏小同学终于知道——当日他无意闯入的山,名叫逍遥山。当日他无意滚进的世界,原来是一本书。

      逍遥山中有个赫赫有名的门派,人人皆是飞剑高手,脚踩三尺龙泉刷刷地就飞走了,各个身怀绝技。——他以为能混吃等死找个人问路的地方,特么号称史上第一凶残!剑阁所过之处,寸草不留,人人皆避他们如洪水猛兽!

      **
      那一日,天元十二年六月。

      穿书者苏丹红无知者无畏,茫然地闯过又一道结界后,忍不住内心咒骂了一声:“靠!老子连身体都给劈没了,咋这雷还追着我不放?!这是要把我劈到渡劫飞升吗?”

      雷声愈发响亮,轰隆一声,炸开他身旁草地。他险些叫这道雷炸的四分五裂,全石簌簌发抖。

      他苦哈哈地又滚了半个小时,天上的雷仿佛长了眼睛似的,一路追着他劈。山路崎岖,雨水裹着断枝残叶冲下来,苏丹红几次都让肆虐的雨水冲成一个泥巴团子,骨碌碌,晕头转向地在水中打了几个转,历经千辛万苦,才好容易抵达半山腰。但坏也坏在这半山腰处,它压根就没路了!山壁垂直九十度,宛若刀削斧凿,赫然挡在他眼前。

      苏丹红两眼一黑,咬牙切齿朝天比了个中指,狞笑道:“老天,咱哥俩儿打个商量行不?如果一定要把我给劈成飞灰的话,临终前能不能赏我个绝色美人儿?男的,女的,不男不女的,都行!”

      ……可怜呵,老子居然还没来得及脱单!

      在昏迷过去的最后一刻,母胎单身狗苏丹红如此想。

      **
      “啧,哪来的小精怪,这么可怜!”一双玉白色的手从地上捧起他,抱在怀里。

      迷迷糊糊间苏丹红似乎嗅到了一股极好闻的檀木香味。随后那个清凌凌如流水般的声音继续道:“你这是要化为人了吧,才遇上五百年雷劫。也罢!天生万物皆有灵,你这小东西既然来我逍遥山中避难,贫道便收了你吧!”

      咦?哪里钻出来的道士?!别,千万别收了他!

      苏丹红卖力地睁开眼皮,小爪子一捞,勾住了那人胸前的白色云锦纱衣,大叫道:“不成不成,我可是有身份证户口本的人,不是妖怪!你不能把我给收了!”

      ……哎?他哪来的小爪子?一个大石头,长了两只爪子,居然还能开口说话?!

      苏丹红后知后觉地掀开“手”,发现只剩下四根手指头,拇指和食指间分的极开,形同鸡爪。细骨伶仃,在晦暗天色中居然还隐隐发出莹润玉光。更诡异的是,他此刻全身都润泽镀了一层白光,氤氲如云雾缭绕其内。

      苏丹红表示,这特么实在太不按剧本来了!这,这还是他原先待过的那个世界吗?这爪子里勾住的云锦,这丝滑质感,这人谁啊?穿的好像在cosplay现场似的!

      “醒啦?”一张极好看的脸凑过来,低头带笑看他。那人长眉入鬓,眼神清亮,五官立体的不像话。最犯规的是,那人笑起来居然左边脸颊隐约还有一个小酒窝。

      刷拉!作为一条资深的二十年好色狗,苏丹红一激动,忍不住流下了幸福的口水。——绝色啊!看来老天爷待他不错,临死前居然还真让他捡到了一个绝色美人儿!啧,就可惜是个男人,不是又香又软的妹子,只能过过眼瘾。

      “唔?哭什么?”那古装帅哥笑得愈发温柔,将他护在怀中,一掸拂尘。“贫道乃逍遥山灵拂子,你过了这场雷劫,不日便要化作人形。逍遥山中什么灵物都收,不忌讳根脚。你以后可以唤我作师父。”

      “……师,师父?逍遥山?!”苏丹红瞪大眼,声音都一波三折地,惊了!有没搞错!这不是他在背着书包夹着画笔兴高采烈冲上南下火车时,在途中无聊翻开的某点连载的一本修真爽文小说吗?

      这书叫啥来着,噬天?!

      **
      灵拂子是《噬天》这本书中的第一个大炮灰啊!据说这位灵拂子道长是第一仙门逍遥山的掌门,二十年结丹,不到百岁就修出分神造化,堪称修仙界第一人!

      然后……这位修仙界第一天才不幸捡了个破烂徒弟,啊呸,捡了个破衣烂衫的乞丐小儿。这小儿便是本书的男主,遇神杀神遇佛杀佛敢与此方小世界天道较劲的气运之子!该枚龙傲天嘴甜如蜜,标准戏精,在没逆袭前惹下了无数看不惯他的反派大佬们。

      当然啦,作为男主肯定是死不了的!所以反派杀上山的时候,龙傲天从后山崖掉下去,结果很狗血地捡到了一个金仙传承。只可惜了逍遥山剑阁,在反派杀上山的时候全部被灭门了。

      灵拂子出关后发现全派上下死的鸡犬不留,气急攻心下旧伤复发,很快便身死道消。临死前还没忘了留给龙傲天一枚开启凤凰秘境的钥匙,龙傲天靠着那枚钥匙大杀四方,网罗无数小弟,顺便泡了几个娇娇软软的妹子。

      其中最最最漂亮的一个妹子,据说便是从石头中化生出来的明珠儿,长得国色天香袅娜风流,一身剑术更是出神入化。但就是亲热戏分太少!

      除了每次男主遇难的时候,这位明珠妹子每次必定跟头召唤兽似的临门一脚赶到,杀遍天下无敌手,然后男主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暧昧几句……又或者男主需要什么特别的天才地宝却又能力不足的时候,明珠妹子风风火火赶来,给男主摘下天山雪莲、地狱幽冥花等等以外,这明珠儿就仿佛真的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一样,不通人情世故,从头到尾连话都没几句。每次出场都是冲冲冲,杀杀杀,堪称书中国色天香第一女汉纸形象!

      到最后,评论区给这位明珠妹子打call的男读者们一片鬼哭狼嚎,纷纷表示老子裤子都脱了,你特么就会拿着把剑戳戳戳?!亏长得这么漂亮,居然还不如那几个狐狸精女配戏份多!

      讲真苏丹红觉得这书特沙雕,明明是男主升级流爽文,为啥还冒出来一堆狐狸精女配,居然还能从石头里蹦出个明珠妹子,作者脑洞真是损成了陨石坑……然而,等他一觉醒来睁开眼,发现自个儿变成这书中的那颗石头后,整个石生都不好了!

      **
      原书中,龙傲天在与天道掐架掐赢了后,果断飞升,然后继续从玄仙金仙一路修到神位。修仙一时爽,但他特么最后带走的只有女主啊喂!而且不知原作者出于什么心理,在大结局处龙傲天不仅杀光所有曾经怼过他的反派们,居然还信奉起了一生一世一双人。除了女主外,龙傲天将女配们纷纷抛弃了。几个女配凄凄惨惨戚戚,死的死,散的散。

      苏丹红的原身更绝,在龙傲天还没飞升那会儿,女主嫉妒明珠儿长得太美,就跟龙傲天心头那一抹白月光似的,终于忍不住争风吃醋,对其大打出手。原身和女主道行半斤八两,两个人都负了伤。

      龙傲天那货赶到后……居然毅然决然地抛弃了原身,抱着发丝散乱衣衫不整的女主钻山洞各种不可描述去了。原身倒在荒草丛中边骂边吐血,叫追杀龙傲天的一个反派随手用天雷符给灭了。死的渣都不剩!

      苏丹红表示,这种结局老子坚决不能忍!

      男穿女、人穿石,这,这也就算了!想他苏丹红大好男儿一个,连恋爱都没谈过,怎么能和一个乞丐小儿磨磨唧唧暧昧不清,最后还叫人家正宫给戳到吐血!!

      不行,他必须变强!变得很强很强,最好干掉龙傲天,由他苏丹红去飞升成仙!

      **
      因此苏丹红用鸡爪子勾着灵拂子的衣襟,声音要多无辜就多无辜,装的要多呆萌就多呆萌。“师父啊,你既然收了我,那我是不是就成了逍遥山最小的小师妹啦?”

      “唔?”灵拂子陷入沉思,掐指一算。“为师命中注定要收满十三个徒弟,如今加上你,倒是有几个来着?你且稍等,待为师数上一数。”

      完了,名动天下的第一天才灵拂子,原来是个数字白痴!

      苏丹红耐着性子陪他耗,最后实在忍不住,便好心提醒道:“师父,如今是天元十二年。自从天元元年起,你老人家便每年春天下山收一个徒弟。至今已有十二年,刚好十二个徒弟。加上今天半山脚捡的我,应该满十三啦!”

      “唔?是么?”灵拂子一脸茫然,用拂尘挠了挠头,随即释然一笑。“貌似,的确如此!那咱们就回山吧!”

      灵拂子说完,轻轻吹了口气,苏丹红便觉得浑身暖融融的,原先叫雨水泡湿的部位都干爽到不行!天雷劈到坑坑洼洼的地方也都陆续恢复了原本颜色,一身雪也似的白,周身上下一个坑都没了。他眨着两只圆溜溜的眼,伸出鸡爪子打了个哈欠,有些困了。

      “可是你这小东西,怎会知晓贫道每年春天都会下山捡徒弟呢?”灵拂子慢半拍地想了下,声音清冷,笑容有些呆滞。

      “……啊?”苏丹红睡得迷迷糊糊,随口答道:“安啦!你老人家这习惯全天下人都知道啦!放心我只是找个地方躲躲,不存坏心的。”

      灵拂子低头瞅下去,怀中那个小珠子却已经睡了,鸡爪子罩在面上,不时轻轻地打个小呼噜。看的他手下一痒,顺手就盘了一把,透光圆润的,比盘小叶紫檀手串儿强多了!也罢,区区一颗石中珠罢了,今儿个要不是遇见他,说不定就死在半道上了。

      作为修仙界几千年来天才榜第一名,灵拂子的心很是宽大。于是他揣着这枚初生灵智的明珠,施施然踏上了归途。

      脚下山路虽崎岖颠簸,但是于灵拂子而言却如履平地。漫天风雷在他袍袖挥舞下,轻飘飘散了痕迹。傍晚的天空居然渐渐散出明艳红霞,一道彩虹横亘在山梁中,煞是好看!

      **
      灵拂子轻车熟路地抱着新得来的大珠子徒弟,不出一盏茶功夫便来到了逍遥山门派。

      山门半隐于白云中,云缭绕雾朦胧,依稀可辨出门前盘踞玉龙的两道华表。华表高耸入云端,散发出柔和的灵气。苏丹红刚逃过大劫,原本就又困又累,此刻不由得深呼吸了一口,内心雀跃。赚了!老子此番赚大了!一入逍遥深似海,从此渣渣男主是路人!

      他抻开鸡爪,给自己花样比心。

      灵拂子说收满十三个弟子的话可不是白说。在原书中他当年捡到乞丐小儿龙傲天的时候,也说了这样一番话。如今这第十三的位置让他占了,只需要以后使劲缠在师父身边,让他再也没心思琢磨捡徒弟这个爱好,不就成啦!

      至于龙傲天,苏丹红表示,那个乞丐小儿该哪去就哪去,他可不高兴给个小破乞丐擦鼻涕送温暖。这种渣男本质上都是寒凉入骨,一旦得势,便翻脸无情。别的不提,单就原书中原身为了帮助男主修仙,不知盗了多少天才地宝,结果还不是死的透透的!

      苏丹红心安理得地挤掉龙傲天的位置,趴在灵拂子怀里,小爪子捞过便宜师父的云锦纱衣,放到鼻子下嗅了嗅。

      **
      “十三,你可有名字了?”灵拂子含笑低头问他,颊边再次若隐若现露出一粒小酒窝。

      十三?苏丹红没反应过来是唤他,愣了愣,才屁颠儿屁颠儿举起鸡爪子。“有有有,我叫做苏丹红。”

      “这名字是你自己取的?”灵拂子此刻已经在大厅坐下,宽袍广袖,神仙风流。怀中抱着一枚只长出了爪子的明珠,玉白色的手指一把盘下去,撸的正欢。“苏丹红,虽然此名听起来尚可,但咱们逍遥山有个规矩……”

      “咳咳,什么规矩,”一个懒洋洋的声音插.进来,毫不留情地打断灵拂子。“师父你就别卖关子了,直接说您老人家记性不好,谁的名字都记不住,不就完事儿了!”

      “大师兄你又瞎说什么大实话!”另一个白衣飘飘的少年踩着飞剑进来,掸了掸袖口,给灵拂子行了个礼,随即蹙眉对大师兄抱怨道:“师父他老人家爱面子!你这样戳穿他,小心他记仇,回头拿屠尘剑敲你!”

      苏丹红一下子就炸毛了。腾地一下,从灵拂子怀里蹦蹦跳跳地弹起一尺多高,鸡爪子一指。“你们两位谁啊?别开口闭口就揭我师父的短。我师父只是算术不好而已,才不是你们口中说的老年痴呆!”

      记性不好、算术不会、爱面子、记仇、老年痴呆……灵拂子笑容僵滞地挂了一脸,玉白色手指凌空抖了抖。随后他咯嗒咯嗒转动脖子,环顾这一屋子不肖的徒弟们。

      摔!这日子没法过了!

  • 作者有话要说:  接档文古耽朝堂《反派奸臣是个万人迷》
    前世程怀憬被燕王秦肃禁锢,生前熬尽酷刑,死后无人替他收尸。今生他绝情冷心,官拜大司空后,被骂为应天第一奸臣。
    深宫卜者说他容貌妖异,是千年一遇的祸国妖相。
    高门士族恨他舌灿莲花,多少才子俊彦,为博他一顾,误了终身。
    朝野上下惧他如虎,谈程色变。乾元末年祁山一役,九王被戮,数十万兵士白骨积野。与他结交者,无一善终。
    **
    又一年,江山换了新主。
    《应天史·程公传》称大司空于山河有功,夸他掷笔为名将,乘舆则堪廊庙宰。
    永安帝*秦肃提朱笔圈了这段话,大笑邀功。
    斜倚车壁的程怀憬懒洋洋睁开一双桃花眼,勾唇冷笑。“最后这句分明讽臣佞幸!‘乘舆’二字,是圣上的意思?”
    秦肃指天发誓。“朕不是!朕没有!朕这就让史官重写!”
    程怀憬出了帝王车舆,走出数十步,蓦然停步回望。入目是绵延至辽远天色下的广袤疆域,身畔是巍峨宫阙内朝臣分列两侧如织前行。是盛世繁华!是锦绣天下!是……一寸山河一寸血。
    秦肃终于赶上他,贴耳哑声道:“朕慕先生,两世不改,何日才可合婚?”
    程怀憬拢衣,殷红薄唇轻启,侧眸一笑。顿时珠玉琳琅,连日头都暗淡了下去。
    奸臣?功臣?
    惧他?爱他?
    呵呵!
    **
    提醒:
    1. 双重生,双强,HE。
    2. 受是个王炸,正牌攻只有一个。
    3. 暴躁战神攻(秦肃)x 又狠又苏的万人迷受(程怀憬)
    ♂ ♂恋爱在上,权谋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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