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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那年错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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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的后来,像赌气般,赫连芷再看见他都是绕着道走,本来两人教学楼就隔得远,再加上林至越高三学业繁忙,他们俩竟然没有再说过一句话。
在赫连芷升上高三那年,林至越毕业了,整整一个暑假,从小一起长大的人竟然连一面都没见过。
过不久传来林至越去国外读大学的消息,赫连芷心里有种很浓烈的悲痛,清大对于她来说已经遥不可及,她已经追不上他了,他不知道吗?可为什么他还要去那么远的国外?
她灰心失望之余,彻底放弃了学业,能去什么学校她已经无所谓了,反正不管去哪里,她都无法追到国外。
林至越自到国外后,便彻底失去了消息,前两年听说他回过国一次,但那时她正在加国采风,忙着与Nathaniel相识相识相爱,所以他们并没能见上面。
这一晃眼,八年过去了,她的手机号早已弃用,而他的也不知变没变,她没有勇气,也没有脸去主动联系他,她怕惹他厌烦嫌恶。
而且他聊天软件的头像历来就是灰的,她每每看见那个一如当初的仿佛被遗忘在时光长河中一动不动的头像,就会叹一口气,他的学业一定很忙,忙到连上线的时间都没有。
阔别八年,再次相逢,道是物是人非,他们都变了好多,她开朗活泼了,可他却变得忧郁了,不管是眼里还是心里,他那么一个曾经的三好学生,五好青年竟然也学会了吸烟。
如果说她的改变是因为Nathaniel,那么他呢,他变成这样是为了什么,是因为某一个求而不得的人吗?
“小芷,我一直想问你……”
赫连芷转身,终于没有在面向墙壁,她嘴角带笑,故作轻松:“什么?”
“那一天,你为什么没来?”
那一天……哪一天?
她的眉头深深蹙起,不知道林哥哥是什么意思,他说的话,她一点儿也不明白。
“高二结束你生日那天,你为什么没有来找我?”
不是自从那天后,他们俩便再也没有联系过,也没说话过吗?林哥哥什么时候约过她了?
赫连芷努力回忆,她的生日是七月初五,七夕前两天,她过生日都是在暑假,高二结束那一次……她好像记起来,就在她生日那天要出门和同学去庆祝时,她在鞋柜上发现一本数学的“五三”,封面很新,但是里面却密密麻麻地写满了笔记,字体工整清秀,她认出那是林哥哥的字迹,她转头问她妈,这本“五三”是从哪来的,她妈当时正在拖地,随口就说,昨天你林哥哥来找你,你不在,不知上哪鬼混去了,他就让我把这本书给你,让你好好学习,努力考大学,我忘记跟你说一声了。
赫连芷现在一听考大学就烦,随手翻了几下,没发现有什么异常,就把书搁回鞋柜上,出门庆祝生日去了。
那本“五三”她用了一段时间,但后来听说林哥哥出了国去读大学,她就再也没用过,现在不知道放哪生灰,也许被她妈拿去当废品卖了也说不一定。
这本“五三”是他留给她最后的记忆,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其他。
可八年过去,为什么林哥哥要问她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
林至越看她皱眉不解的样子,似乎毫不知情,他胸中突然澎湃起来,莫非,莫非……
他上前一步,正要说些什么,楼梯间突然进来一个人,高大的身影挡住了部分光,林至越眼睁睁看着赫连芷的半边脸埋于阴影之下。
吴女婿整了整手上的腕表,尽量语气如常:“Lotuz,你丢个垃圾丢得还真是速度,你是跑这来垃圾分类了是吗?”
“老公,你开什么玩笑,垃圾分类还没在我们C市实行呢,你刚刚不是在睡午觉吗,这么早就醒了啊……我丢垃圾的时候遇到了林哥哥,多年没见,顺便就聊了几句……你刚睡醒,渴不渴?我带你回去喝水。”
说着说着,赫连芷上手亲热地挽住了自家老公的手,表现出了极强的求生欲,但是吴女婿不理,只是面上带笑看着与自家媳妇穿着同款校服的林至越。
“林先生,又见面了,幸会,你穿着校服的样子真年轻,好像个十七八岁的毛头小子。”
赫连芷忍不住摇了摇他的手臂,示意他适可而止:“老公!”
林至越脸色变得很难看,吴女婿看了很满意,于是他又假巴意思补充了一句:“请见谅,我中文不怎么好,如果冒犯了你,我一定是无心的。”
他中文不好?他可说得比谁都溜!唬谁呢!
赫连芷心里翻了个白眼,但面上却打着圆场:“对啊,林哥哥,我老公他从小在外国长大,中文不怎么好,经常词不达意,我都习惯了,你别介意,其实他的意思就是夸你朝气蓬勃,意气风发,哈哈……”
林至越心里再介意又能怎么样呢,这是小芷精挑细选的老公,他再介意嘴上也不能有半分介意,他努力扬起嘴角,大度道:“不介意。”
赫连芷松了一口气:“不介意就好。”
吴女婿却扫了扫垃圾桶上的残留的烟头,又开口了:“林先生来楼道总不至于也是来丢垃圾的吧?”
“不是,我来吸根烟。”
“为什么不在家里吸,要到楼道来吸?”
“家母在家,所以来这里吸。”
“您的母亲讨厌闻到烟味?”
“不是,她不知道我吸烟。”
“一般人都不喜欢烟味,抽烟危害大不说,还影响别人,公共场合对于不吸烟的人来说是种负担,毕竟二手烟的危害比吸烟者本人所受到的伤害更大,让无辜的人承担过错不怎么好,林先生,你说是吧?”
“……是,下次我会注意不在公共场合吸烟。”
“我们家Lotuz闻不惯烟味,她最讨厌吸烟的人,林先生,我希望你记得这点,吸烟的时候一定要离我们家Lotuz远远的。”
林至越这一刻终于会意,面前这个人要的恐怕不只是吸烟的时候离小芷远一点,他想要的是,无时无刻离小芷远远的,最好永远不能够见上面。
林至越抬起眼,开始打量面前这个男人,他们俩身高差不了多少,但他眼中流露出来的气势和势在必得的威压,让人生出一种莫名想要臣服的心情。
他穿戴得整整齐齐,腕表袖扣领带一应俱全,不染纤尘的小羊皮鞋,一套低调奢华的藏蓝西装下来,一丝不苟中却又带着尊贵优雅的古典气质。
他虽是一副标准的混血脸,但他那双深邃蓝灰的眸子里却藏得有作为本国人才有的清气与傲然。
他是该傲,不是因为他的穿着完爆一身老旧校服的自己,而是他娶了小芷,如同胜利者般搂着小芷的腰身。
就凭小芷那小心翼翼挽着他手的讨好神情,就足够他炫耀和骄傲一辈子,那他又有什么理由不傲呢?
小芷已经结婚了,他的条件不错,看起来也很在乎小芷,过去的终归已经过去,当初去没去,知不知道,又有什么重要的呢?
究其过去的二十多年里,他最后悔的事情就是,从来没有向小芷表白过心意。
他很喜欢,很喜欢她,可是她呢?她知道吗?
她不知道。
她同时也没办法回应他。
或许在她的心目中,他对于她来说,只是邻家的哥哥,陪着她长大的哥哥,能一起长大,却不能执手到永远的人。
能和小芷执手,从生到死的人,是面前的这个人。
他们会不会有永远,他不知道。
但他知道一点,至少有资格的陪她到老的人是面前这个人,是他……不是自己。
“嗯,知道,我会离小芷远点,不会伤害到她。”
他一直是个温柔的人,而现在,对于小芷来说,他的不打扰就是最后的温柔。
天台上的风很大,今天不是个适合来烧东西的好日子,但是她不得不来,还不得不由自己的老公陪着来。
赫连芷屁股下垫了一本日记,手边还摆了十几本日记,她拿起最顶上的一本,翻看着自己一笔一划写下的日记,心里有几分不忍,这可是她最青春的年少时光啊。
吴女婿在旁边整理了一下火盆,左手拿有打火机,右手朝她摊开,示意她递上日记。
见赫连芷迟迟不递给他,他心里一直憋着的火星有大肆燃烧的趋势,他压着嗓音,看她:“怎么,不舍得?”
在楼道间吴女婿跟林哥哥说了那些话之后,吴女婿便拖着她回了房间,从书架上找出那一摞日记摆在她面前,毫不隐瞒,极其坦诚地对她说明,他确实是看了她的日记没错,侵犯了她的隐私,他也真诚地道了歉,然后就站在一边等着她给他一个交代。
看似不争,看似把主动权决定权都交到她手里,但其实她知道,她没得选。
于是她装作大咧咧,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说要烧掉这些日记,来向自家老公表明她的诚意。
吴女婿并没有因为她的诚意而感动,而只是抱住她,催促她择日不如撞日,现在就去把这些日记烧了。
于是他们一个端了闲置的火盆,一个抱了这一大摞写满了年少暗恋心事的日记上了空旷无人打扰的天台。
自家老公打火机都准备好了,不烧是不可能的,要反悔已经来不及了。
赫连芷咬咬牙,把手中的日记递出去,吴女婿看也不看,一页一页撕下来,用打火机点燃。
日记上写的什么内容,吴女婿一点儿也不想看,他怕他控制不住自己要生Lotuz的气,虽然知道没有必要,但他就是忍不住。
他只恨自己为什么没有早点出现在Lotuz的生命里,没有把她从小到大,生活中的一点一滴都承包了,以致于占据了她大部分生命的是那个林至越。
今日的风格外大,但吴女婿把一本一本的日记竖起来挡住风的侵蚀,任由火盆里的火越来越大,将那些泛黄陈旧的纸张一一舔舐,化作灰烬。
赫连芷的心仿佛也在一寸一寸地被烧焦:“老公,老公……”
“Lotuz,我和你结婚就是你和他没有缘分的最好说明,我希望,你能活在当下。”
盯着她的眉眼极其认真,赫连芷心里一惊,下一秒张开双臂紧紧地抱住了他。
她的鼻子很酸,靠在他的肩头,她在发抖,浓重的哭腔传来:“Nathaniel,你今后要是敢对不起我,敢不爱我,敢不对我好,我一定不会放过你的,你等着瞧!”
感受到肩头的湿意,吴女婿胸中憋着的那股闷气终于烟消云散,他喜笑颜开,轻轻地拍打她的后背,说道:“我不会的,你放心。”
我不会对不起你,不会对你不好,不会不爱你。
我会永远对你好,我会永远……爱你。
不知过了多久,目光所及之处的日记都被烧了个精光,盆里全是灰烬,看着最后一丝火星在眼前熄灭,吴女婿如释重负地端起火盆下了楼,赫连芷紧跟其后。
今日天台的风格外地大,一阵一阵吹来,吹得书页哗哗作响。
被赫连芷垫在屁股下的那本日记,被他俩遗忘在天台,此刻正被风一页一页地翻开。
傍晚夕阳西下,林至越吃完晚饭,烟瘾犯了,母亲在家,他想去外面的楼道,但想起那个人的话,他坐上电梯,来到了23楼的天台。
天台没有门,也没有锁,这栋楼的业主都可以上来,但是来的人不多,下面小区环境还行,有花有树有长椅,没人愿意来空旷冷清风大的天台,他上这儿吸烟挺好,不会影响到其他人。
清冷的风扑面而来,他掏出西装内袋里的烟,背对着风点燃了一根。
喉咙鼻腔被熟悉的味道充盈……真好,又活过来了。
这八年来,没有小芷在身边的日子,都是它们陪着他过来的,只有吸烟的时候,鼻腔里被热烈辛辣占满,他才觉得活着。
小芷……
他猛地回一下头,背后仍是空无一人,他眼里流露出无尽的失望与空落。
她终于站在他回头也看不见的地方了……
他没法与她并肩而走就算了,现在却连回头看到她都是奢侈。
风带动着书页哗哗作响,他的注意力被吸引,他低头看到地上有本粉红的笔记本。
是哪个学生落在这儿了吧?
他捡起来,原本没打算看的,但是不看就不知道是谁的本子。
他翻开扉页:
【献给我的男孩——林至越,你永远也不知道我在喜欢着你,很喜欢,很喜欢的那种。】
他急切地翻开日记本,一页一页,1月2日,1月3日,1月4日……8月15日。
最后一篇日记停在8月15日:
【我没在看小说了,我有在好好刷你给我的五三,但是我今天才知道你去了国外,原来你要去的根本不是清大。原本想着在国内,我考不上清大,努力考清大旁边一所差点的学校,离你近点也好,可是你去了国外呀!我家境不好,成绩也不好,我怎么追得上你嘛!你为了躲我还真是煞费苦心呢……昨天补课老师才夸我有进步,可是有进步又有什么用呢,不过是杯水车薪而已。我努力过了,那天你说过我之后,我就没有看过小说,我舔着脸找妈妈要钱报补习班,刷了我十几辈子的卷子,我努力得老是上火流鼻血,害得班上同学都以为我有白血病,可是我好像没有读书的天分,再努力也只能勉强达到普通一本线,努力有什么用呢?跟天才的你不同,我再努力也是这样,考不上清大,去不了国外,也追不上你的步伐,我不想再努力了。我害怕努力了还是不行之后的那种绝望,我怕别人说我,我也怕你瞧不起我,我变不成优秀的人来配得上你,我本来就不是个优秀的人,这些已经是我的极限了,有些人生来得天独厚,有些人生来注定平庸,我骨子里就是个平庸的人,我真的不想再努力了。】
最后一篇日记所占篇幅并不多,比起她前面的那些日记来说。
但他能透过这些文字,还有那一串串被泪水模糊了的字,感受到她的绝望。
原来她为了他曾经努力过,亏他还以为她……
在高二整整一年里,她也曾努力想变得优秀,变成一个能配得上他的优秀的人,可他当时为什么没有察觉?
他以为她因为他说的那句话生气了,刻意疏远了他,没想到她并没有生气,而是在默默努力着,努力靠他靠得更近些。
他小心地捧着这本日记,视若珍宝,心中情绪很是复杂。
原来她喜欢自己,她一直喜欢自己,他的暗恋,他的喜欢,在青春时代里从来就不是他一个人的独角戏。
可是,她已经和别人结婚了,他又能怎么样呢?
他一寸一寸,仔细地摸这本脱了壳的日记本,竟然在破碎的壳里发现了一张夹页,夹页里有一张蓝色的便利贴,不大,却写了满满的字:
【我很容易痴迷一样东西,同时我也容易厌倦,但是喜欢你,是这么多年,我除了吃饭睡觉唯一坚持下来的事情。我喜欢你,我从未厌倦过这件事情。】
我喜欢你,我从未厌倦过这件事情。
他眼中涌起水雾,水雾控制不住地蔓延,最后顺着脸颊滑落在这张蓝色的便利贴上,模糊了陈年字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