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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第 21 章 ...

  •   第二十一章

      酒吧这服务生的兼职恐怕是做不了了,即使齐斐然不来酒吧,自己偷摸做,也怕被于静东一脸苦大仇深地劝辞。可惜那么高的薪酬,林时新不由气愤,简直是跟齐斐然有仇,台球厅的工作因为他弟弟没法做了,酒吧里又撞上他的好哥们,自称打工王子的他饭碗都丢光了。

      林时新在走神儿,台下站着的那个高一学妹刚读完了自己的文章,正在等他发表意见,李荟茹咳了一声提醒他,林时新才反应过来,手指头夹着一根粉笔在黑板上提炼小说的六要素。

      齐斐然一如既往地坐在文学社开例会的教室最后一排的角落里,静静看着他。这是林时新第三次走神了,他走神的时候眼睛是盯着一个点一动不动的,嘴微微张着,头发一角翘着,像一只被点了穴的笨猫。

      能让他这么魂不守舍的,估计是1月末要去北京比赛了吧,虽然林时新是一早就被打电话关照过一定要去参加比赛的,但流程上还是与以往一样,需要先写不命题作文投稿,与别的参与者一起初试,作为上次文学社里唯一一次初试通过了的人,最近的例会上,林时新在一篇篇检查社员的参赛稿子,有的写得虽有文采但没有故事性,有的虽然戏剧冲突强烈但毫无文笔可言,甚至语法不通,林时新在纠正的时候很费心力,即使是齐斐然这种语文很差的人,在听到有些文章,也知道是无药可救早早就会被淘汰的那批,但林时新还是很有耐心的一点点举一反三的指导。

      散会的时候天色已晚,林时新在整理桌子上的稿件,按编号一个个排好。

      齐斐然递给他一瓶水:“累不累?何必呢,有些都可以不用参赛了。”

      林时新笑了笑:“不一定,各花入各眼,谁知道评委喜欢哪种口味呢?”

      “每天都看别人的参赛作品,你自己的写好了吗?”齐斐然问道。

      林时新从一沓稿子里拿出两篇来:“我的,还不知道投哪篇呢,你先帮我看看?”

      齐斐然接过来:“我看不出什么的,我水平不行。”

      林时新翻了个白眼:“想多了,不是让你品鉴的,而是让你学习的。”

      齐斐然晚上回到家,吃饭、沐浴、更衣,然后坐到桌子前,仔仔细细地读林时新的两篇文章,一篇是幻想小说,讲诉男主人公为了挽救悲剧通过虫洞回到过去改变命运的故事,文章伏线千里,情节跌宕起伏,最后结局让人拍案叫绝、意犹未尽,颇有些希区柯克电影的风格。

      另一篇则是议论文,主题内容是医患关系之我见,其中用大量社会新闻事件做论据依托,援引国外医疗制度的利弊,结合了国内的现状,做出了一种未来构想,最后提出论证的部分气势磅礴、层层递进,可谓是灵魂发声。

      两篇文章风格完全不同,但都文采斐然、泼墨恣意,林时新问齐斐然读后感,齐斐然老老实实地回答:“都不错。”惹林时新嗤笑一声。

      “不过,毕竟是比赛,我觉得幻想小说那篇更亮眼。”齐斐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你说的对,我也是这么想的,可是其实我更喜欢议论文的,而且评委中也有医学方面的专家,我很想看看他们的评语。”林时新说。

      “你将来,要做医生?”齐斐然问道。

      “没有啊,我只是对这一课题好奇。”

      文学社参赛这件事可以说是每年桜青一中的文艺小青年们最重视的事,几乎每天林时新都埋首于稿件中,提笔圈圈画画。

      相比较于林时新的忙碌,齐斐然也有两件至关重要的事要做,首先,他需要在成绩上赶超林时新,这不是外人给他下达的任务,而是他自己必须要做到。

      爱会让人低如尘埃,齐斐然已经在内心深处看到林时新就觉得自己已经半截身子入土了,如果成绩也不如对方,空长一个大高个子,武力值爆棚又有什么用,难道打得过林时新,他就会爱上自己吗?

      21岁高龄、从没有参加课外辅导的齐斐然,给自己请了私人教师,辅导语文。

      第二件事,就是他需要有个正当合理的理由,能尾随林时新去北京参赛。

      尽管齐斐然已经按捺住自己一直想无限靠近林时新的心情,少制造机会偶遇对方,但他还是管不住自己,默默跟着对方,对方移动,他就跟着动。现在不是前后座位了,又不住在一个小区,下课时齐斐然只能偷偷跟着对方,放学时默默护送他上公交车,一路看着他与沈莹有说有笑地回家。

      是的,自从沈莹受伤后回来,林时新就是护花使者了,本来俩人当天晚上走廊发生的事就被传得满天飞,林时新只好说是自己追求沈莹,沈莹本来就喜欢他,更不会否认,而且在她最危险的时候,是林时新保护了她,还勇擒秃头变态……

      齐斐然叹了口气,别说沈莹是女孩了,就是个男孩,也该动心了。

      蝴蝶cp太久没有粮了,贴吧里的cp粉都跑光了,齐斐然作为蝴蝶cp粉最大粉头,必须要创造俩人一起去北京的机会。

      1月24日是齐连淮的生日,早在一周前,新闻媒体就报道了齐家老板生日准备的盛况,鸿达集团始终备受外界人士的关注,毕竟是涉及业务遍布全球的大型跨国企业,一向注重技术创新,勇于采用市面上无人敢尝试的高精尖技术攻克一个个难题。

      齐家祖上三代由电信技术起家,目前经营多元化业务,包括多个市场最大的零售连锁集团、创新园区的地产发展与基建业务,以及技术最先进的电信服务。鸿达集团内部高管就是一个个响彻当地的大小富豪,其中更有不少巨富,他们每年携哪位家眷或哪位当红明星来为齐连淮庆生,都能迅速占领娱乐头版头条,以此来判断哪位明星又要上位,其背后金主又是谁的八卦新闻。

      1月23号晚上,齐斐然作为齐家唯一认证的继承人,在夜幕笼罩下,坐着一辆黑色林肯,低调地从桜市开往父亲的家。
      坐在车里没多久,齐斐然就把管家给自己系得一丝不苟的领带扯开了,又把梳得整齐利索的头发刨成鸟窝。白色尖领衬衫包裹着他高大的身材,肌肉线条绷得很紧,灰色领带歪在一旁,胸口前最上面的两个扣子懒散地解开着,古铜色的锁骨清晰可见。黑色西装外套上的扣子由银色钻石雕刻成鸿达的logo,logo内容是一只鸟衔着一颗明珠,明珠周围镶了一圈白色碎钻,袖扣上也是同样的标志,那是鸿达高位者的象征,纽扣并袖扣,在灯光下熠熠生辉。

      “老于,我也需要这么穿吗?”齐斐然面有愠色,瞪着坐在司机旁的老管家。

      老于呵呵一笑:“少爷,您还是这么穿着吧,本来老爷就担心你在桜市吃不好睡不好受苦,再看你穿的破破烂烂的……而且这么穿着多帅气啊!”

      老于半道改了词,他口中那套破破烂烂的运动服,其实是林时新在厕所外围潜伏时穿的那套,虽然是从菜市场边上买的衣服,但被林时新穿过,就……不一样了,齐斐然洗干净后作为自己的家居服,每天在家里穿着,本来林时新就比他小两个号,他穿着这套衣服更是捉襟见肘,活像要饭的。

      车开了三个小时,到了一个很大的庄园,即玫瑰庄园。玫瑰庄园是齐父早年送给齐母的生日礼物,总计65公顷,其中葡萄园为35公顷,从前年开始,园中的葡萄已经可以用来酿出好酒。齐母最爱玫瑰花,庄园里的玫瑰品种数不胜数,每年专门聘请来培育玫瑰花的员工就有上百人。

      齐斐然有限的记忆里,甚至没有父母同框的时候,父亲却在母亲死后多年来一直在用心经营这个玫瑰园,还总在玫瑰园里过生日,扮演情圣,齐斐然对此颇为不耻。

      下车之后,齐斐然经过圆形的拱窗和雕花的石砌,进入挑高的门厅和深褐色的大门,来到了内室,齐连淮的书房。

      齐连淮正跟族中堂叔们和各个高管们叙事,看到高高大大的儿子进屋,走到身前,挡住了桌上的灯光,抬头一笑:“来了?坐车累吗?”

      齐斐然回答了一声不累,只见在场的其他人眼睛刷刷聚集到他身上。

      “齐少好像又长高了,子肖其父,看来这身高赶超老齐是没问题了。”李总笑道。

      “这么高就足够了,过了1米9可不好买衣服了,”齐连淮笑着说,示意齐斐然坐着,齐斐然挑了个末席坐下。

      “从外国回来不直接上大学,却要参加高考,真是有魄力啊,怎么样?国内的高考能扒人一层皮吧。”堂叔问道。

      “还行,现在功课都能跟上。”齐斐然说。

      齐连淮慢悠悠戴上眼镜,从一个木盒子里拿出一张纸来,“你们看,这是他上次季考的成绩”,说着展开一张纸,给在场的众人看,上面赫然列着齐斐然每一门分数和班级、年纪的名次。

      齐斐然目瞪口呆,对自己的爹深表无语,有这么晒娃的吗?

      “班级第七,年纪第五十六名,齐少真厉害啊!”

      “原来是学霸,太不一般了,咱们这种家庭的孩子,能有这种成绩太难得了!”

      众人齐齐拍马,齐连淮满脸得意,却做作谦虚:“哎,别夸他,不经夸,夸他就要上天了。”

      齐斐然面无表情,心想,我看您老要上天。

      第二天,作为隐姓埋名的齐家独子,齐斐然躲过媒体的闪光灯,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吃着饭,看着台上侃侃而谈的爹,还有各个高管领导,以及面和心不和的堂叔堂婶们。

      从小就被赋予继承人这一重担长大的齐斐然,一直像被重金打造的瓷器一样,被大人们用放大镜探照身上的每一个地方,害怕他某一处长歪,或是干脆没有那个天赋。

      不服输的齐斐然努力让自己做一个合格的甚至是出类拔萃的“成品”,却对是否要接下这一重担而迷茫,因为很早他就知道,父亲不是任人唯亲的人,他和爷爷打造的商业帝国,如果自己不能好好继承并发扬光大,那就可以交付给更有能力的职业经理人。他只是自尊心不允许自己被看轻。

      早上给父亲磕了头祝了生日快乐,父亲问齐斐然准备考哪所大学,他犹豫了,回国前他原计划去自己喜欢的S大,学习有兴趣的金融专业,可现在他却无法明确说出未来要去哪就读了。

      因为要看另一个人的意愿。

      晚上父亲的生日聚会结束了,齐斐然告辞后,撇开管家和保镖,一个人开着车慢慢往回走,心里一直在胡思乱想,等晃过神来,已经把车开到林时新家的菜店附近了。

      齐斐然把车停下,坐在车里熄了火,远远地看到林时新在小店门口鼓弄一个烧火炉子,烟火弥漫,他在辛勤地制造雾霾。

      他穿着白色脏兮兮小棉袄,带着毛线帽子,手里拿着一个烧火棍子一直往炉子里捅着,沈莹在一旁小板凳上坐着,手捂着嘴,一边咳嗽一边说:“你会不会弄啊?这地瓜还能烤熟吗?”

      林时新拿着烧火棍子敲着炉边:“刚才要不是那一阵风,火能灭吗?”说着又捅了炉子一下,一片火焰腾空而起。

      “妈呀!”沈莹尖叫一声。

      齐斐然一激灵在车里座位上蹦了一下,刚要解开安全带冲出来,就听林时新哈哈大笑,“地瓜没熟我先熟了!我头发都被火燎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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