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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轻点儿擦,要是刮花了,你可赔不起,也别软绵绵的不使劲,擦不干净,我要你好看。”栀子轻飘飘的看了朝歌一眼。
      朝歌挽起袖子,打了盆水,拿着块抹布,在冷水里使劲儿搓,她拧干抹布,站在厢房的角落里,擦拭着花瓶上并不存在的灰。这花瓶比她人还高,都快顶到天花板了,不知是盛京城里哪个纨绔为了讨杨柳岸的栀子姑娘开心,花了大价钱到定窑烧好,大老远的给送来的。栀子姑娘嘴上不说,心里却喜欢的紧,日日命朝歌细细擦拭,一点儿灰都不能有,朝歌被这大花瓶晃的眼睛疼,日日擦拭,心中那点偷偷的喜欢都化为厌恶,只想砸了这巨大的花瓶,这样她就不用大冷天的泡冷水擦拭了,可偏偏擦的时候又不敢用力,生怕用点力这花瓶就碎了,到时候栀子姑娘得打死她。
      “擦仔细点,把灰都擦干净了,擦不到的地方搬张椅子站上去擦。”
      栀子坐在椅子上,桌上是刚熬好的鸡汤,正冒着袅袅的热气,浓郁的香味铺满了整间厢房,翠云走了进来,把她要的小碟子放在桌上,栀子拿起筷子,把鸡腿夹在小碟子里。
      朝歌被这香气勾的饥肠辘辘,擦花瓶更是没了心思,她草草搓洗了抹布,搬来一张没人坐的旧椅子,站了上去,把花瓶顶部给擦了一遍。
      光闻着香气,看也不能看一眼,朝歌五脏六腑忽然生出一股郁结之气,她完成了每日一擦的任务,把抹布放进水盆里,端着水盆往外走。
      “站住!”栀子把筷子重重的往桌子上一放,“你过来数数。”
      朝歌心一沉,把水盆放在地上,走了过去,扫了一眼小碟子里的鸡肉。
      两只鸡翅膀,两只鸡爪子,一个鸡头,……一只鸡腿。
      栀子撩了撩眼皮,“少了只鸡腿。”
      朝歌回味着早上那块鸡肉的味道,很后悔怎么没把鸡腿给吃了。现在好了,这不是她吃的也变成她吃的了,横竖都是罚,可她就是不甘心。
      “怎么,哑巴了?”栀子姑娘捏着绣着一朵栀子花的白色手帕,轻轻的擦着自己葱白的手指,涂着绛红色丹蔻的手指勾住朝歌的下巴,强迫朝歌抬起头,与她对视,“少了的那只鸡腿,总不是自己长腿,跑了吧?”
      栀子姑娘长者一双细长的丹凤眼,她笑起来的时候,眼尾一勾,仿佛都要把人的三魂六魄给勾的分不清东南西北了。她今日尚未上妆,脸色是极白极白的,白的像深冬夜里的雪,莹莹的散发着寒冷的幽光。她绛红色的长长的指甲划破了朝歌的脸,殷红的血珠细细的渗透出皮肉。
      朝歌看着她锋利的指甲,突然想起来深山里修行了千百年的老妖怪,这老妖怪千百年间为了道行不知诱惑了多少书生,吸了多少男人的精气。绛红色的丹蔻染着她的血,明明没有多少血,可朝歌隐隐约约闻到了一股血腥气,这令她作呕至极。
      翠云幸灾乐祸,“这锅鸡汤是我家小姐吩咐下去熬的,食材用的可都是自己的银钱,朝歌姑娘可总是往厨房跑,我今日早上又看见你进厨房了,如若不是你偷吃了,那就只能是三花那丫头偷吃了。”
      栀子看了翠云一眼,说:“唉,这么一说,倒极有可能是三花丫头偷吃的。”
      朝歌沉默,垂眸掩去眼中的嘲讽,“栀子姐姐,是不是三花吃的我不知道,但还有一人,姐姐怕是忘记了,”她看着翠云,“要是我没记错的话,这锅鸡汤,可是翠云给端来的。”
      翠云看朝歌把火往她身上引,气急了,“你胡说些什么?我怎么可能偷吃小姐的东西?!哦,朝歌姑娘有个好娘亲,你娘亲把你教的牙尖嘴利,你在这杨柳岸又有娘亲护着,不像我……”她泪眼汪汪,站在栀子身边,“我在这杨柳岸,可就只有小姐了,我就算饿死,也不会偷吃小姐的东西。”
      “翠云打小就跟了我,她是什么样的人,我还不知道?”栀子凤眼一勾,指腹摩挲着朝歌稚嫩的脸颊,没摸两下,朝歌脸上又被划出一道血痕,“不问自取,即为窃,小朝歌,听说你娘亲也是出生名门,连这也没教过你吗?”
      翠云连忙帮腔嘲讽:“什么出生名门,来了杨柳岸,都是一样的人,在这杨柳岸里,除了李妈妈,就是小姐最大。”
      朝歌抓住栀子的手,把扣住自己下巴的手拉开,少女冰冷的手触碰到她的手指,栀子的手背上冻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谁知道呢,”朝歌满不在乎的说,“也许这鸡腿不想被你吃,就自己长腿跑了吧。”
      栀子看着她,说:“嘴硬的很,就不知道骨头硬不硬,可别像你娘,嘴硬骨头也硬。”
      朝歌后退几步,打量着站在一旁翠云,嘴角扯出一抹笑,“也说不定,帮你从屠户手里买鸡的人太过蠢笨,没注意屠户偷偷藏了只鸡腿。这要怪,就只能怪姐姐有眼无珠,识人不清。”
      “好,好,好。”栀子越是气极,脸上笑容越是娇艳,“不愧是素心姐姐的女儿,果然肖母,嘴硬,骨头更硬。”
      朝歌一转身,端起水盆,在栀子和翠云惊恐的眼神中,猛地把水泼向主仆二人。
      “啊——”栀子扯着嗓子尖叫,冰冷的水泼在她身上,她全是都淌着水,而这水还是擦过花瓶的污水,愤怒、惊恐、羞愤一股脑的在她胸膛炸开,把她那本来就不怎么大的气量炸成了细小的粉末。
      倒是翠云,马上就清醒过来,抄起门后的木棍,朝已经跑到门口的朝歌背上重重的砍下去。
      朝歌闷哼一声,倒在地上,嘴唇都被她咬出血了她也不喊一声,地上淌着的污水浸透了她的衣裙,地上的阴冷、背上的疼痛一点一点的渗透进骨头里,她胳膊撑着地,挣扎着爬了起来,看着气焰嚣张的翠云,苍白的脸上浮起一抹笑容,“不愧是栀子姐姐的奴仆,果然似主,手辣,心更狠。”
      “哟,姑奶奶,这是怎么了?”厢房里的动静把李妈妈给引来了,她一看落汤鸡一样的主仆二人,皱着眉头,“赶紧的,把衣服换了,可别冻着了,翠云,去厨房煮碗姜汤,给你主子去去寒。”
      她三言两语就把同样是落汤鸡的翠云打发去煮姜汤了。
      栀子把湿衣服换了,裹着毯子,捂着手炉,声泪俱下,“妈妈,我原本以为,素心姐姐的大丫头是个好的,让她来给我擦擦花瓶,好让她逃去那些粗重的活儿。可不曾想,她竟然学会了偷吃!想吃就吃吧,她好歹跟我讲一声,横竖我一个人也吃不完,倒了也可惜。我、我不过说了她两句,她竟端起水盆,泼我一身水……这大冷天的,她这是想要我的命啊!”
      栀子现在可是杨柳岸的头牌,盛京城里的多少权贵为她一掷千金,她现在可是李妈妈的摇钱树,磕着碰着哪儿了她都觉得心疼,生怕摇钱树受伤了,看朝歌又是素心的女儿,素心带着两个拖油瓶,小的那个更是个短命的病秧子,母女三人可没少惹麻烦。今日上午,素心的小女儿蔻枝又晕倒了,她带着她的小女儿去找大夫,现在都没回来。
      为了安抚栀子,李妈妈喊来两个男人,把朝歌拖了出去。
      “在大门口跪着吧,等清醒了再进来。”
      盛京城里还淅淅沥沥的下着小雨,傍晚了,天阴沉沉的,夜色将近,天气从来都阻挡不住男人来章台路寻欢作乐的脚步。
      朝歌跪在冰冷的石板上,寒气一丝丝的钻进她的骨头里,雨水落在她的每一寸皮肉上,脖子上的雨水向下滑,流经背脊上的伤口,肿胀的伤口顿时像油锅里进了水,不要命的疼起来。她双手攥紧裙摆上的一块布,仿佛不攥着点什么东西,她就要昏倒一样。
      路过杨柳岸的人,都看着她,对她指指点点,评头论足。
      “怎么让个小丫头跪在外面?”
      “谁知道呢,惹主子生气了呗!”
      “这下雨天,衣服都湿了,怪可怜的……”
      “可怜什么?不过是青楼里的奴婢而已!”
      朝歌闭着眼睛,仿佛看不见,她就感觉不到痛一样。
      “小心点,快让开!”翠云端着一盆水,重重的泼在朝歌身上。
      朝歌全身上下都淌着水,浓密的眼睫毛上,水珠一滴一滴往下滚,像极了泪珠。
      “大伙儿可别离她太近,她偷吃栀子姑娘的鸡汤,还不承认,反倒恶奴欺主,李妈妈罚她跪在这里,让她清醒清醒,大伙儿可别同情她啊!让她好好清醒一下。”
      朝歌嘴唇嗫嚅了一下,说了句话,翠云没听清,她靠近些,命令道:“你说什么?”
      朝歌苍白的脸上浮起一丝讥诮,“鸡腿好吃吗?”
      “你到现在还想诬陷我?”翠云抬手,屈尊降贵的摸了摸朝歌湿透了的头发,“亏的你娘亲不在,要是你娘亲在,可不知要心疼成什么样子呢。”
      朝歌头往后仰,抬头与她对视,泛着红晕的桃花眼水气氤氲,“翠云姐姐,你的袖口有鸡汤汤渍。”
      翠云猛地往后退一步,慌张的检查自己的袖口,却发现自己的袖口干干净净的,反应过来才明白朝歌在诈她。
      她蹲下去,贴在朝歌耳边说:“就算是我吃的,有谁会信?”她从小厮手里接过鸡汤,放在朝歌面前,“小姐说,这是让你看得到,吃不到。你慢慢跪,我就不陪你了。”
      澄黄澄黄的鸡汤已经凝固,鸡汤冻上凝着一层油脂,鲜红的枸杞浮在油脂表面,一只鸡爪屈着爪子,阖着眼的鸡头立在上面,对着跪在雨中的朝歌,仿佛无声的嘲讽。
      三花四喜看见跪在雨中遭罪的朝歌,想也没想就冲了出来。三花跪在朝歌面前,眼泪啪嗒啪嗒的往下掉。四喜撑开伞,站在朝歌身边。
      “哭什么?我还没哭呢?”朝歌推了三花一下,想让她起来,“该哭的人是我吧。”
      四喜拍了拍朝歌单薄的背脊,想安慰她,却抹到一手粘腻的血,他又气又心疼,“谁、谁干的?”
      朝歌用最后的力气,把两人推开,“走,快走,走啊!”
      求求你们,不要看我狼狈的样子……
      “三花四喜,还不快进来,杵哪儿干什么呢?!”他的的阿娘看见兄妹俩照顾朝歌,怕他们被朝歌连累,气哄哄的把两人撵了进去。
      天已经完全黑了,雨还没有停,这个晚上,没有月亮,没有星星,只有雨。
      ……有时候,真的恨不得死去,在最痛苦的时候死去,死了以后,就不痛了。
      头顶的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朝歌睁开眼,隐约看见一双绣着云纹的靴子和一角滚金边的衣角。
      朝歌抬头,雨水模糊了她的视线。

      眼前的少年贵气逼人,头戴玉冠,一身清贵之气与朝歌撞了个满怀,与这个花枝招展、潮湿黏腻的章台路格格不入,她看着少年浓墨重彩的眉眼,说出了话本里最老土的那句话。
      “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十八岁的梁启,站在杨柳岸门口,看见了跪在雨中的姑娘,心生怜悯,为她撑开了伞,两人都不知道,在这之后,他们竟然还会再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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