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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遇 ...

  •   我拿着刚出版的新书奔进家门的时候,正看见妈妈血痂堆叠的手腕。
      那是个夏天,炎热似火,酷暑难耐,知了的聒噪声响遍了整个漫长季节。
      额角因激烈运动冒出冷汗的我,事实上,已经很多年没有那么欢快过了。可是我跑得太快了,眨眼之间已冲出梦境,回到尘埃满布的现实中来。
      长期不运动的我,喘息之后,冷汗像蚯蚓一样,沿着脊梁一分一寸爬入脑髓。
      “嘟……嘟……”
      “喂,明嘉啊?真难得,你这孩子得有两三年没主动给小姨打过电话了吧,每次都是我找你……”
      “小姨。”
      “你啊,其他人也就算了,对亲人可不能这么冷淡……”
      “……小姨,我妈割腕了。”
      “……啊?”
      “她没死。血凝固了。但我看下面的脸盆里积了大半的血,还是早点送医院输血的好。”
      “……明嘉……我这就去你家,五六分钟的光景,你别乱动啊!”
      “我出去走走,钥匙放在老地方。”
      “啊……这样也行……我这就叫上你舅舅一起过去,你别担心,出去散散步吧!”
      我拿起书,踮着脚尖将钥匙放到门框上,然后轻轻关好门。
      走在车来车往却鲜有行人的大街上,热浪滚滚之中,汽车飞驰而过掀起的纤尘与道旁死气沉沉的树木交相辉映,勾勒成小城市独有的窒息和灰败。
      没有一丝风。
      没有一滴绿。
      没有一寸生机。
      这就是我现在生存的地方,中国北方一座名不见经传的小小县城,隶属于湘济市。绵绵低山呈东西走向环抱于此,山上树木葱郁,从地图上连成一条翠绿碧带,因此名为“东墨”,大概是“东方之墨玉”的意思。不同于县城北边的低山、石亭和公园广场,南边则是开阔地带,宽广的公路通向湘济市,驱车来回也仅需一个多钟头。
      我家就在县城北边,相对而言规模不小的住宅区,三楼东室,与小山脉隔着一条马路,每逢夜晚或假日就能听到游玩人们的笑闹声。深夜时透过窗,就能看见山头无声伫立的灯塔和灯火下更显幽寂的座座石亭。同样的,毗邻着群山的县医院也显得鬼影森森。
      不过,对于活跃在暗夜里的我来说,这算是相当亲切的。对面山头稀稀疏疏的火光,医院大楼明黄的灯光,在我心中,比任何人都要亲密,比任何地方都要安心。
      我叫郭明嘉,方走过六月底的生日,今年十五周岁,高中二年生。当然,那要在明天开学之后才算。
      是的,很幸运,高一暑假的最后一天,我收到了两份不错的礼物。
      我出版的第一本书,和我妈妈的新死法。
      我知道她死不了,十多年来她自杀太多次了,而我也已在她对我坚持不懈的“训练”中变得淡定。
      我出版的第一本书。
      黑色的书皮,封面用暗红色漆了一行小字:“坟墓中的尸体尚且新鲜,他却已找到新的爱人。”下方是我的笔名“旅人”和我的名字。
      这或许是一个新的开始。
      我一时有些飘飘然了,导致向来低着头胡思乱想走路的我,更加疏忽,甫一拐弯就被撞得后退两步摔倒在地。
      单凭这身体的结实程度我就知道,对方是外来者。
      小县城里的人都软绵绵的,没有朝气,没有梦想,没有未来。
      书摔在一旁,受了伤,我心疼极了。
      “万分抱歉,你受伤了吗?”
      我没有回话,是因为我惊讶于这声音。
      从未听到过的、无法想象的……优雅。
      每一个发音、每一个音调,都拿捏成最高贵的弧度。谈吐措辞,抑扬顿挫,一字一字都是大音乐家绞尽脑汁斟酌谱写的音符。
      我是不是要怀疑,这人连呼吸的频率和深浅都是教养过的。
      “……你还好吗?请握住我的手。”
      一双手,缓缓绕过来托住我的胳臂,轻易将我扶起来。我盯着它们——极其白皙却挺拔有力的手,白底红丝的袖口,一层层衣料和复杂的花纹,异常精美华贵。
      我没见过这样的衣服这样的手,但我知道——
      那是贵族的衣物。
      那是执刀剑的手。
      事实上,我没有猜错。
      那一刻,前所未有的冲动激荡着我的心怀,那种仿佛命运降临的感悟,让我有些不知所措。
      我甚至不敢抬头,在这之后一切都将改变,不再平庸,不再啃食泥土——直觉无比清晰又无比朦胧地撞击着我的大脑。
      他握住我细瘦的胳膊,像成年男子随手捡到了一只小雀,坚定有力地将我扶起来。
      我抬头,于是看见命运的亮光。
      对上一双高傲的银白色眼眸,灿阳下,银白色的短发折射成万道银华,比仲夏夜最澄澈的星河还要璀璨耀眼。
      做工精良的白色丝绸包裹着这具高挑笔直的躯体,一件绣着繁复花纹的棕红色外套,端庄的金红排扣,衣摆前短后长。领口一丝不苟地扎着白色镂空缎带。白色长裤下,一双深棕色马靴。
      改造过的洛可可式服装,别具贵族气味的拉巴领,以及那个时代流行一时的外翻马靴。
      中世纪的西欧,那个我一直向往的、壮丽华美而阴暗沉郁的时代,以及它的王爵贵族。
      对浸淫西方小说多年的我来说,辨认这些服装的难度并不算高。只是,这个如同从西方古典油画里走下来的人,出现在这个吹拂着沙尘的东方小县城,未免太格格不入。
      “真是失礼了。”银发银眼的年轻男子左手扶肩朝我微微倾身一礼,目露抱歉,又俯身捡起书,胸口衣带中掏出手帕轻轻擦拭,却在看到那排红色小字时凝固住了视线。
      啊,对了,就像我说的,从很小很小时就沉浸于西方哥特奇幻小说和电影的我,写出来的自然不会是太积极的东西。抑郁、黑暗、沉重而悲壮,这就是我的行文风格,亦是我的人生态度。
      所以,我从不认为我的书会受欢迎,不知多少所谓的“主流价值观”持有者将会在它们尚且年幼稚嫩时赠与最激烈的抨击和批斗。能有人看中我,为我出书一本,已是我意想不到的惊喜。
      令我受用的是,他翻了几页,竟然捧着书快速浏览了下去,直到看完一章,才意犹未尽地抬起头,这才意识到还有我这个活人在,急忙又行礼:
      “真是抱歉。”合好书双手递给我,“未经你允许,我不该擅自翻看你的书,请原谅。啊,还没有自我介绍,我叫温德诺斯·冯·兰古斯,来自西班牙,现居伦敦。”
      “郭明嘉。”
      平民的孩子不知如何应对贵族带着骄傲的谦逊,于是我依然面无表情地单手接书。
      他听到我的自我介绍,递书的手指微收,视线缓缓移向书皮角落里那个不起眼的名字。
      “恕我冒昧,这是你的作品?”
      “嗯。”我保持着永远不变的面瘫脸,拿回书,按了按被摔坏的地方。
      “天哪,我本以为它的母亲定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你真是位伟大的女性。”他微笑着,语气淡然,显得毫不浮夸,只是我被这一口洋味儿的夸奖弄得有些别扭。
      淡淡地回话:“谢谢。”
      他亦微笑。
      “对不起,请问你是否知道东墨县第一中学在哪里?我在这附近转了很久,始终找不到地方。”
      “东墨一中么?”
      贵族少爷从英国千里迢迢来到这个小破县城上学?微服私访?忆苦思甜?
      “是的。我是东墨一中的转校生,过了今天的报道日,再要入学就要稍微费些功夫。校方通知晚了,事情赶得紧了些,我昨天才离开温莎瑞尔古堡,衣服也来不及换,一路上招来不少异样的眼光。”他有些困扰地,“东墨县似乎没有可供直升机停降的场地?”
      “别说东墨县,湘济市也没有。”我抬腿走,“我正好要去,你跟着一起来吧。”
      “谢谢帮助,但你介意与我一同乘车吗?”他说着,朝一边打了个手势,姿态优雅极了,“我还有一些行李。”
      我停步,看着一辆不知道藏在哪里的幻影加长版朝我缓缓驶来,眼睛有点发直……
      没错,这是本姑娘这辈子第一次看见现实版劳斯莱斯。这个小县城里,最豪华的车大概就是奥迪A6了。
      ……万恶的资产阶级。
      “我该怎么称呼你合适呢?‘女士’似乎有些不妥当。”
      车停下,一位衣着白色燕尾服的华发男士下车鞠躬,打开车门。
      “你随意。”我上车,“我们这儿都是连名带姓地叫。”
      “那么,失礼了,我就叫你明嘉吧。”他微笑着坐在我身边,朝我点点头,“叫我温德诺斯就好。”
      我点点头。
      “不好意思,请左拐直走第二个路口右拐,谢谢。”
      然后我就闭目养神了一路。
      不是我高冷,而是我……晕车。促使我上车的最大诱惑力,无疑是车里的冷气,否则简直是自寻死路。
      说起我的晕动症,真是任性到了连三轮车也敢晕的地步。不过,饶是这样,我也常常在吐得死去活来中坐着公交车到处跑,到陌生的地方去,到危险的地方去。
      就像那些血里有风的人一样,不安分,热爱流浪和探险。
      虽然已经不会再有一次意大利时那样的“艳遇”。
      毋庸置疑,这辆豪车吸引了东墨一中无数学生的眼光。所幸报道日学生不多,三三两两议论纷纷,也不敢围上来。
      “办公楼在那。”我不是惧怕别人注目的人,大大方方地下了车,指着那栋稍嫌破旧的楼房,然后换个方向,“教学楼在那。”
      “谢谢你。”温德诺斯微笑而认真地看着我,低头的弧线很好看。
      我想了想。
      “这本书,可以借给你。”
      他银眸似有波纹漾过:“真的?谢谢。”
      “喜欢它的人不会很多,有一个是一个了。”我耸肩,要走。
      “等等,明嘉,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班级。”
      “高二一班。”只不过你绝对找不到我就是了……我可是逃课圈一霸。
      “一班么?所谓的尖子班啊,特优生聚集的地方。”他垂目似是喃喃自语,却让我听得清楚。
      我笑:“你不会是在32班吧?我们这块儿为非作歹的富二代和官二代都分在那个班里,哦,当然在你这儿他们全是贫民了。”32班是二年级的最后一个班,说白了,就是专门腾出一块地来收留这些有钱有势的社会渣滓罢了。他们的爸妈给学校钱,学校卖给他们一张证书,简单的商业关系。只可惜了其他的学生们,一个不留神就要受到这些学校混混的欺负。嗯……好吧,其实也包括我,每月二十块钱,一笔不菲的数目。
      不过我是不会提醒他什么的,不用想也知道,这个人啊,怕是势力财力强大到一根手指就能碾死他们所有人的程度。
      “听明嘉的语气,似乎对贫富看得很开。”
      “谁说的,我很需要钱的。”
      “哦?明嘉有了钱要做什么?”他颇有兴趣地看我。
      我回过头去。
      “离开这里。”
      “离开?”
      “我要去环游世界。”我仰天轻笑。
      然后……死在求索风景的路上。
      一时沉寂。
      我低头,正对上温德诺斯凝望的眼睛,忙立即错开。
      ……不小心露怯了。
      “对了,我一直很好奇,你来这种地方做什么?”
      本来静立在车前的温德诺斯直起身,一步步走近我:“果然转学是个不足相信的托辞啊,我这么跟乔治亚说过,可她还是为我准备了校服和教科书。哦,乔治亚是我的执事长。”俯身到我耳边,“一位连我也不敢惹的坏脾气女士。”他说完侧过脸低笑几声,摇摇头,“其实,我来这里是为做实地调查。我的父亲安东尼奥·冯·兰古斯公爵——不知你有没有听说过他——欧洲‘臭名昭著’的贵族商人,在进军东亚市场的征途上发现了东墨县,他想买下这里。当然,这只是个比喻的说法。”
      “买下这里?这里有宝藏吗?”我抬头看向不远处绵延起伏的低山和树木,怎么也看不出它们的价值。
      温德诺斯轻笑:“和表情不一样,明嘉倒是很幽默。”
      我抽抽嘴角。
      “身为父亲的继承人,我必须更多地参与父亲的商业活动。所以我主动请缨,以转学生的名义,来这里调查——”与纯然表情不符的深沉银眼,此刻牢牢盯着我,“看看是否真有入手的价值。”
      这双眼睛并没有太过锐利,只是太深暗,漩涡一般能把人的灵魂从□□中剥离吸走——我有点毛骨悚然。
      “我初来乍到的,一切都不熟悉。”他向我伸出手,举止神态无不优雅高贵,“以后还请多指教,明嘉——我的第一个朋友。”

  • 作者有话要说:  各位亲,这是我第一本正在发表的小说,已经酝酿了四年多,这次鼓足勇气发出来,希望大家能喜欢。
    因为字数限制,有的章节我会分成上下两章,一起放出来。
    嗯。。。先就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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