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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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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的阳光,从来都不是会留情的。
尤其是,这个屋子是极好的:冬稍冷夏极热,符合地球生活规律,有利于贴近大自然环境。重点是:没有空调,没有风扇。在这种时候这样的房间里收拾东西,纯粹就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
可我能有什么办法呢?
偏偏赶在这时候搬家,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我又没有能力变出个鬼魂来帮我收拾。我也不好叫中介公司,万一有些东西(重点号:有关异能的那些)被人不当心瞧见了,解释起来更是个麻烦。
我自认不是愿意费这唇舌的。
虽然也有可能人家根本不在意这个,只是把我当成神经病,但这种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我没兴趣赌。
所以整个房间的物什全是我自己整理好的,
仔细看看周围,似乎已经没有什么落下的,我就暂且坐在了床上休息片刻。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作为一个学生,尤其是一个高中的学生,我的东西里不会包括什么大件,别说那些易碎的玻璃陶瓷古董一件都没有,甚至什么电视电脑压箱底这种事都不存在。唯一显得太有分量的,就是那些书(包括教材与课外书)和练习册...堆起来装了好几个箱子罢了。
说来真是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就在这时,门口突然传来活力四射的敲门声。
...别问我是怎么从敲门声里听出来活力四射的。
——听这敲门声,我都差不多能知道是谁。
微不可见地轻叹一口气,我走上前去,把门拉开。果然,门外的人一下子就扑了上来把我抱了个满怀,就算我早有预备,也微微向后踉跄了一步。
“媳妇儿!媳妇儿午安!媳妇儿你看见我高不高兴?”
...你说你一个女孩子,做什么总是管我叫媳妇儿?还总是扑人,一点也不稳重,就应该让你摔一下就知道长点记性了。
这么想着,我却还是虚扶了扶她的腰,让她站稳一点。
她倒也乖乖站直,面上却依然满满都是甜美率真的笑容,双眸闪闪发亮,映衬得本来就娇美的容颜更加光彩夺目。
这是我的好朋友,她叫沈夕色。我们两个从小认识,更有缘分的是,一直就是一个班的,称得上是从小一起玩到大。
我的性格,怎么说呢,经常会有人说我高冷。虽然我本人不这么觉得,但是我确实一直没什么朋友,也只有夕色一直在我身边了。
夕色与我不同,她的性格活泼开朗,其实大家都很愿意和她一起玩。她有那么多的朋友愿意陪着她,她却一直愿意跟我这个“无聊”的家伙黏黏糊糊,我虽然嘴上从来不提这些,其实心里是很感激的。
不过有的时候太黏糊了,我也有点...emmm。
“哎?”她转头瞧了一眼房间,瞬间露出吃惊的神色,“媳妇儿,我不是要你等着我来一起收拾吗?你动作怎么这么快的?”
等着一起收拾啊......
这话我确实记得,可怎么可能当真呢?
这本来就是我的事,要是这都要麻烦她一起帮忙,我可真的会觉得我自己有点得寸进尺了。就算知道她不会介意,我也过不了我心里这个坎。
再说,说得好像今天开始收拾能收拾的过来一样。
未免也太天真了呢,小姑娘(。)。
不过这种话肯定是不能说出口的。
虽然不说出来也...
“呜呜呜呜媳妇儿你瞧你又开始跟我见外了,你怎么能这样呢?你是不是有了外遇不爱我了QAQ?”
...又来了。
我就知道。
“别胡说。”知道如果不回话的话,这姑娘能跟我这么哭诉一整天还不重复,我不得不小声回这么一句,是有点无奈的口气(自认为)。
“QAQ亲爱的你居然为了那个不知名的小婊砸说我吗?!说!那个人是谁?我要给他扔白手帕决斗!”
古西方的规矩他们那边可能都有人不记得了,你确定那个人(如果真的存在的话)会明白扔白手帕的意思吗?
...so,别闹,傻孩子。
我忍不住又叹了一口气。
“噫,QAQ媳妇儿别生气啊。嘤,那我就不跟那个人计较了,反正我知道正宫的位置永远是我的对不对?”她又扑过来抱住我的手臂,语气瞬间从刚才的激烈愤慨变得甜美爱娇,变化之快让人叹为观止,“走走走,不聊这么伤我心的话题,我帮媳妇儿拿行李,我们下去吧。正好还省得亦宣哥多等呢。”
...楼下有人等?
我眨了眨眼睛,看向她,她却已经去尝试那几个箱子的重量了。仿佛感觉到我的目光,她才转过头来笑一笑,声音仍旧是轻快的。
“啊,别担心,亦宣哥人很好的,你见到他就知道了。本来我也没想要他来破坏我们的二人世界的,不过他说自己有车,那既然省了我们的打车钱,就...”
所以就为了一个打车钱吗?你的原则呢?
...我也真是拿这姑娘没有办法。
搬家这件事情,是我自己决定的。
从我很小的时候开始,我父母就一年到头不在家,只是每月寄一次生活费。原先年纪还太小的时候,会雇个保姆照顾我的日常起居,不过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来来回回的保姆辞退好几个。一直到我也已经有十二三岁,想想觉得自己应该已经可以把这些事处理好,就拒绝了再找一个保姆。从那时起,房租水电费学杂费练习册钱什么的都由我自己交,饭我可以自己做也记住了周围所有饭店的电话号码,日子磕磕绊绊就这么过了下来。
既然什么事都是我自己决定,那么这次搬家我当然也有资格做主张。
当然,我也没那么任性,这种事肯定还是要通知父母一句的(。)。
所谓的中二时期早就过去了,我早就没兴趣计较这些愤世嫉俗,再说他们也确实是有着“合理原因”。
——好吧,话题有些扯远了。
我对住在哪里并没有要求,其实留在这里也没什么不好,可实在是抵不过夕色磨缠。她半年前搬的家我是知道的,结果一直在跟我说风景好房间好人也好,位置离学校特别近,而且租客都是同样拥有异能的,不用每日担忧这担忧那。
(ps:听这话就能知道,我和夕色关系密切的原因之一,也是我们同为异能者。)
(再ps:究竟是怎么知道彼此都是异能者的...这个故事太漫长曲折,我不想讲。)
总之,夕色前面的理由我不是很在意,后面的却着实有点心动。
...有异能的人,就是本身不想张扬,也总是会有可能考虑不周。这个世界有一条很神奇的法则,就是你以为你周围没有人,实际上是有的,说不定还不止一个。
这种情况是电视剧里常常能见到的,但是没办法,艺术来源于生活。
不过,搬家不算是小事,所以我迟疑了很久,一直拖延到现在。
前几天我松口以后,夕色看起来当真高兴得不得了,抱着我撒娇个不停。我原本还是有些犹豫后悔的,见到她这样,改口的话就无论如何也说不出来了。
...反正都是自己一个人住,在哪里住又能有多大的区别呢?
想到这里,我也就拿定了主意。
——这才有了今天在烈日炎炎下搬家的这一幕。
不得不说,收拾东西的时候,还是有一些后悔的情绪突然生出来的。
“走吧媳妇儿,不要再待在这里啦,怪热的。亦宣哥那里每个房间都有空调呢,而且还有座可移动冰雕,保证这个夏天都不用吃冰淇淋!”
???你先解释一下可移动冰雕是怎么回事?
推开楼门的一瞬间,就被夏日的酷暑击个正着。
我不由自主地闭上眼睛,缓了几秒钟才睁开,目光自然而然地就落到面前纯黑低调但是应该不便宜的车子上。
别问我是什么车,我只是听说过各种类型各种牌子,但实际上看标识,我连奔驰宝马都认不出来。
等我的眼睛终于勉强能彻底睁开的时候,驾驶位上的车门被打开,穿着白色衬衫酷似电视剧里的初恋男神学长的男子走下来,对着我们的方向露出微笑。
他生的非常俊美,而且笑起来温柔又阳光,很让人怀疑如果他不是异能者的话会不会选择去做演员,如果出演青春偶像剧的话一定会有一堆颜粉嗷嗷舔屏。
“你就是朝城吧?我常常听夕色提起你。我叫宋亦宣,你可以和夕色一样叫我亦宣哥,很高兴认识你。”
...但是重点是,沈夕色姑娘,请你率先向我解释一下你是怎么向别人提起我的。
我一时间居然有点无语凝噎。
宋亦宣这个名字夕色着实跟我提起过,也差不多是唯一正经(请注意这两个字)提起过的。因为他是我日后要居住的地方的房东,夕色跟我说他人很好也很温和,非常容易相处,目前来看还是很符合这个描述的。
“您好,我是洛朝城,我也很高兴认识你。”
犹豫了一下,我还是决定选择最妥帖(客套)的说法。
听到这句话,夕色在一旁似乎绝望地捂住了脸。
宋亦宣也微微怔愣一下,然后笑出声来,转过去替我们打开后备箱,“我帮你们把东西放进去,你们上车吧,剩下的可以在车上聊。今天的天气着实有些热,你们两个姑娘家还是不要这么站在这儿了,小心中暑。”
“谢谢亦宣哥!媳妇儿你也不要拘束啦,快上车吧。”她把我往后座位的方向推,“嘿嘿,我在家里准备了雪糕水果冰镇饮料,用来庆祝和媳妇儿你同居的,快走吧快走吧!”
...请你等等。
这回我可要真的认真考虑一下搬家是不是一个正确的决定了!
作者有话要说: 新开文!目测女二拿了女主(or男主)剧本,女主朝城则是面上无表情内心三千槽的那种!
正因为这个性格我才最后决定选择第一人称(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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