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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警察老程 ...

  •   警察老程回到了家。
      虽然老程还是老程,但已经和十五年前的老程有了天壤之别。当年老程四十岁,正是一个男人的黄金年龄,在普通人里也算得上风华正茂。可你瞧瞧现在,头发稀疏、两鬓斑白,额头上刻着深深的皱纹,虽然细致地刮了胡子,可脸颊看上去依然像染黑了的砂纸,美感全无。
      老程妈无数次颤巍巍地提醒自己的儿子:“你爸和我都这么大岁数了,你再不找个人,等我们走了以后,看谁来照顾你。”
      虽说是中年男人比女人好找对象,可那也看人。如果是县级以上干部那是好找,可老程只是个普通警察,又临近退休,这一套三室一厅的住房,再加上一辆价值五万块的车(现在早已不值五万块了),在他住的商城里,真是一抓一大把,并没有优势可言。
      “瞧你说的,人家条件不好的就都不找对象啦。你看看咱家对门的老二,都三婚了,还是有人嫁。”老程妈不满意儿子的自暴自弃。
      老程只有苦笑。如果不挑拣,应该会有人跟自己吧?可结婚是一辈子的事(不对,对于他来说,剩下的时间不知道还有没有半辈子了),总不能是个女的就要,那成什么了?
      “你不要和你妈别扭,”老程爸帮着自己的老伴儿,“你看我和你妈,结婚前连面都没见过,不也生了你们四个,过得很好。”
      “爸、妈,你们还有什么活儿需要我干的没有,如果没有,我队里还有事儿,得走了。”老程赶紧搬出杀手锏。
      “没事儿,你快走吧,在队里好好干工作,不要让领导说你。”
      虽然每次老程都拿这句话应付爹妈,但屡试不爽,老程爸一听儿子有正事,马上就放行。
      唉,可怜天下父母心哪。那自己算不算是有父母心的一个?老程无法回答。
      回到属于自己一个人的家,打开客厅的灯,老程换了鞋,就赶紧把各个屋子的窗户都打开——自己一办起案子来就好几天不回家,门窗紧闭的房子里总有股说不清道不明的特殊味道。然后老程躺倒在沙发上,叼起了一根烟。
      没有老婆也是有好处的,其中之一就是在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吸烟都没人来干涉。比如说现在,老程连烟灰缸都不拿,想把烟灰弹哪儿就弹哪儿,反正家里到处都是灰尘,弹哪儿都一样。当然,老程也承认,自己的家离猪圈也不远了。不过单身汉的家不都如此吗,而且单位的集体宿舍也强不到哪里去。
      老程一边惬意地吐着烟圈,随意弹着烟灰,一边想要是国红没走,这会儿肯定会二话不说走上前来,一把抢过自己嘴上的烟,三两下就揉成碎屑,扔到垃圾桶里去。同时国红的嘴也不会闲着,就不讲卫生这个话题唠哩唠叨个不停,直到她自己过足嘴瘾。
      不知道国红在新走的这家还会不会这样?
      结婚前,老程(那时还是小程)一直以为,就像自己政委这种没结过婚的老姑娘才会满身怨气无数发泄,趁着分析案情假公济私,对着一屋子大老爷们儿说个没完没了,一点都不考虑有家有舍的人还等着回家呢。等自己结了婚才知道,成了家的女人不是不说,而是把直接把会议室搬到家里来了。
      呵呵,怪不得政委一直不结婚呢,还是在单位对着一屋子大老爷们儿说更爽。
      政委退休后小程曾在大街上见过她一次。要不是政委主动和小程打招呼,小程一点儿都认不出她了。政委满头的银发,一脸的褶子,虽然才六十出头,背已经微微驼了起来,和以前在队里的英姿飒爽、精明干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两人在大街上聊了好一会儿,才依依不舍的告别。
      准确地说,是政委才万般无奈地跟小程告别。
      小城有点受宠若惊。在队里政委从来都是一脸严肃、高高在上,就是他主动跟政委打招呼,她都是微微点头,目不斜视。小程还从没有见过政委脸上这种过度热情的微笑,搞得他心里十分忐忑,走了都有几百米远了,还要回头寻找政委的身影,以确定刚才的他是不是在做白日梦。
      可是现在,当老程已经五十五岁的时候,他已经完全理解了政委。
      一个女人,把自己的青春和智慧全都献给了公安事业,没有丈夫,没有娱乐,紧张是她生活的旋律,破案是她生活的全部,突然有一天有人告诉她说,这里不需要你了,离了你,别人也能做好这个工作,甚至还有可能比你做得更好。也许事实真的是这样,可是感情上任谁都受不了。
      老程觉得自己已经到了即将退休的年龄,再倒数五个数就可以回家休整了。想想政委那张异常热情的脸,老程就知道自己也将陷入失落的空间。除了偶尔和同事喝喝酒,他并没有什么业余爱好,一辈子也只会做一件事,那就是破案。可是退休之后他去干什么?总不能天天去找同事喝酒。
      怪不得当年国红很痛恨他没日没夜的破案,常常拿“刑警队离了你就破不了案了”之类的话怼他。据说她现在的丈夫是个教师,既不用在单位没日没夜地熬通宵,每年还有寒暑假可以领她出去开阔眼界,比跟老程过的时候强多了。老程爸妈嘴上没说,估计心里嘀咕了无数回,要是他不干刑警的话,国红就不会和他离婚,他的小日子也会过得红红火火。
      还有后来介绍给他的那些姑娘,哪个都比国红年轻,可是哪个都比国红更直白,嫌弃他没有节假日,嫌弃他没有高工资,嫌弃他只是个普通的小警察。到最后老程赌气地想:算了,不就是晚上没人暖被窝吗,我还不求你们了,爷自己一个人过,我就不信我过不下去。
      从那时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老程从刚开始的赌气到中间的惶惑,最后是不得已的习惯。冷锅冷灶怎么啦,爷是绝对的自由,钱不用上交,出门不用请示,平时没人唠叨。无非是逢年过节孤家寡人有点冷清,不过到爹妈那里混两天也就过去了。
      可工作眼看就要到头了,他也到了颐养天年的时候,没家没舍的,总还是有些不对劲儿。
      如果小胜在的话一切会不会截然不同?
      那还用说?老程都想自己给自己一个嘴巴。
      国红虽然对他的工作不理解,虽然整天怨气冲天,可那是一个妻子对丈夫正常的唠叨,并不会影响他们家庭的完整性。而小胜更是他们家的黏合剂,国红那么爱孩子,怎么会抛下孩子自己离去。
      当然,小胜在的话,老程也不会整日整夜地加班,更不会动不动就替别人值夜班,家也就不会不像家样儿了。
      可小胜就是找不到了。国红的埋怨不错,他还是刑警呢,连自己家的孩子都看不住,连自己家的孩子都找不回来。“干脆脱了这身皮一头碰死好了”,这句话这么的刺人,可国红当时就是这么说的。
      国红是在刑警队的会议室里说这话的,领导和同事们都在。
      可能就是因为这句话,等小程离婚时,才没有人去帮小程真心挽回国红——她那句话太伤人心了,是打了整个刑警队的脸。
      可惜国红那一巴掌打到了现在,刑警队还是没破了小胜被绑架的案子,没能挽回刑警的荣誉。
      也许这个耻辱要一生跟随着老程了。
      不过老程也有得意的时候。有一年一组抓了个杀人犯,连审了两天一夜,一组的人都熬不住了,那杀人犯还精神着呢,就是死扛着。
      就在一组的人出去透透气,想着调整思路重新再来的时候,杀人犯逃了。
      杀人犯确实穷凶极恶,但是一般都是处于杀人之时和拒捕时刻,没想到在刑警队里,疑犯带着手铐脚镣也能成功逃脱。
      全队震惊。
      一组的人好几天都灰溜溜的。
      那几天老程手里也有个案子,结了之后终于可以回家休息了。可是一打开房门他就觉得不对劲儿——屋里有人。
      国红手里还有家门的钥匙,但是老程知道,虽然他存了点儿小心思,故意没要她手里的钥匙,可她再婚前,一次都没回来过。等她结了婚又生了个女儿,就更不会出现在自己家里了。
      有贼。
      虽说老程是个警察,还是个刑警,但是鹞子翻身、猛虎下山之类的功夫只存在于电视剧中,如果对方是个体格和他相当的男性,他并没有十足的把握可以轻易把对方制服。如果对方还有好几个人,那他就完全处于被动局面了。
      最好的办法就是探明情况,再决定是拔出枪来,还是拔脚就撤。
      老程没有开灯,鬼鬼祟祟地翻柜子找抽屉。
      突然,一把刀压在了老程脖子上。
      老程“扑通”一下就跪在了地上,说:“大哥,大哥,别这样,我就是来找点儿小钱。最近手头有点紧,实在没钱花了才这样,求大哥饶我一命,千万不要报警。”
      灯亮了。
      老程抬起头来一看,简直是心花怒放。
      嘿嘿,得来全不费工夫啊,没想到那杀人犯跑到自己家来了。估计是好几天家中没人给了他一个错觉。
      “大哥,大哥,你饶了我吧,只要不报警,我把我身上的钱全给你,这辈子都不上你家来了,不,你家小区这一片儿我都不再来了。”老程说着,就掏出了钱包。
      “滚!”
      老程马上就滚,心里直庆幸,今天穿着的是便服,警服放在单位;又因为是一个人,怕东西乱放找不到,警官证之类的东西也存在单位,所以才避免了穿帮的危险。
      出了门老程就用手机发了短信。
      “你小子够幸运的啊,回趟自己家还能立了功。”同事们拍着老程的肩膀无限羡慕。
      老程嘴都要笑裂了,这可能是他立功立的最容易的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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