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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12章 ...

  •   后来那几天,几乎是早上七点钟的时刻,龙觉总是被电话吵醒,这么早打电话过来的人也一定都是那个叫胡嘉旦的活泼健气的小子。
      每天这个时候的这一通电话,总要持续十分钟甚至十五分钟,这个时间足够龙觉穿好衣服、刷牙洗脸了。
      这一通电话打过来,龙觉几乎已经失去了睡意,基本上,每次总是,一只手捂住耳边的手机,用另一只手穿衣服,一边带着手机说话一边走向卫生间,左手握着手机,右手握着牙刷,一边刷牙一边说话,要是刷完牙,要洗脸的时候,电话还没有挂断,就把手机放在台子上,打开内置喇叭。
      他们每天早上通过电话聊的话题,直美伦珠都像大清早听广播那样,听得很清楚。他没有办法阻止龙觉与那个叫胡嘉旦的青年来往,只好袖手不管。
      应龙觉的请求,他安排龙觉在自己的店里刷碟子和杯子,以及拖地板和擦桌面。因为龙觉什么都不会干,没有任何当管理者的经验,加上没有任何技能文凭,他无法让龙觉在店里当总管,也很难帮龙觉找外面的工作。
      不过,幸好龙觉有一副结实的体魄,一天刷一百个碟子和杯子也是没有问题的。
      至于月薪呢,鉴于龙觉是为了跟男人谈恋爱才来求工作的,直美伦珠便不对他偏袒了,给了他一张劳动合同让他签了,这就意味着龙觉的薪水就跟店里其他服务生一样,两千元不多,干得不好会被扣,干得非常好还会有二百元奖金。
      龙觉从没有洗过这么多碟子和杯子,刚开始正式干这一行才几天,就有十个杯子五个碟子洗不干净,还打破了两个杯子,直美伦珠知道以后,无情地按照劳动合同,在当月无情地扣除了他月薪中的百分之三十。
      龙觉刷碟子洗杯子,洗到十指发皱,腰酸背痛,这些代价让他改变了对钱的看法,开始珍惜那每月才有的两千元钱,一旦知道自己被扣除了三百元,他心里并不是滋味,但却不敢对直美伦珠说出一句反对的话。
      一张签了名字的劳动合同收在直美伦珠的手里,龙觉再怎么有意见,也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耍耍脾气就能把钱要回来。
      和胡嘉旦谈恋爱还没有一个月,他主动说话时,总是抱怨工作上那些不开心的事情,当然,这是在确认了直美伦珠不在周围的时候。
      虽然是吐槽,不过他字里句间却没有骂过直美伦珠。
      因为谈恋爱和工作,他再也没有去老地点,与那些痞子会面。
      这些痞子现在在没有他的带领之下,都在干些什么,他现在一点也不关心了,只想好好工作,好好恋爱,说白了,只是换另外一种生活方式麻醉自己。
      胡嘉旦性格比较直率,根本没有发现龙觉与其他人有什么不太一样的地方,只是像正常的热恋青年一样,下班了以后,时常窜门。
      他窜门的时间,龙觉一向都不太高兴,因为那都是……吃晚饭的时候。
      他大大方方地过来了,到了门外才打电话通知龙觉,对着电话说‘猜猜我在哪里’,第一次确实是成功地让龙觉惊喜了一下,可后来,再怎么用这一套也没有效用了。第二次,第三次……第N次,当他站在门外,对着电话说‘猜猜我在哪里’,电话就立刻挂断了,随之,那扇大门应声打开。
      胡嘉旦不会下厨,这个时间来窜门,连外卖也赶不上叫来,是饿着肚子跑过来的。龙觉虽是不太高兴他过来蹭饭,但还是怕他肚子饿,把自己的其中一碗饭让给了他。
      直美伦珠烧了茄子饼,肉末混着辛辣的味道,酥油炸过的茄子外表有酥油和青稞面的香气,胡嘉旦恰好非常喜欢,不客气地夹了好几块,好似自己付过钱一样。
      这道菜原本就是烧给龙觉吃的,龙觉见身边的青年刷刷刷地一下夹去了好几块,眼见所剩无几,不客气地用筷子鸭在对方的筷子上,左手用力拍了一下对方的手背,让对方拿不起筷子。
      明明是情人,在饭桌前,却根本不相让,你争我抢,转眼间就变成了敌对,为了一道菜,竟然彼此分外眼红。
      胡嘉旦不喜欢在这个场面上斗嘴,直接把盘子拉到自己的左手边,让它远离龙觉,野心昭昭。龙觉不太高兴,脱口:“你到底爱不爱我!”
      胡嘉旦霸占着一盘菜,理所当然道:“我爱不爱你,跟这盘菜有什么关系?你天天都能吃家长烧的菜,我只是吃一两次而已。”
      龙觉理屈词穷,猛地站了起来,胡嘉旦不由往后倾,直愣愣地看着他,内心一阵困惑。
      龙觉眼疾手快地端起了那一道可怜的菜,放在了自己的右手边,让它远离胡嘉旦。
      胡嘉旦开始变得严肃认真,挽起了右手的袖子,露出胳膊,握了拳头,前臂竖在桌案上,对龙觉下了口头挑战书:“有种就用力气比一比,把菜藏一边去算什么男人!”
      你自己刚才还不是这样做的,把菜藏自己那一边去的吗!
      龙觉在心里埋怨了一句,也挽起了袖子,露出右胳膊,握拳,把前臂竖在桌案上,与胡嘉旦的前臂相交,然后,两个人开始咬牙,使出力气,都想要把对方的手臂鸭倒。
      饭桌前,只有直美伦珠一个人在平静地吃饭,细嚼慢咽,边吃边说:“吃个饭而已,你们这是何必……”
      “这盘菜是我的……!”胡嘉旦咬牙着,从齿缝间挤出一句话。
      “这盘菜明明是直美烧给我的……!”龙觉也咬着牙,从齿缝间挤出一句话。
      直美伦珠无可奈何,说着‘那就只能这样了’,轻轻把自己的碗放下,端了那两个人正在争着的那一盘菜,夹起一块放进龙觉的碗里,夹起第二块,放进胡嘉旦的碗里,平分之后,还多出了一块,他平静地咬了一口,缓缓坐下,继续吃。
      胡嘉旦惊愣,随即脱口而出:“还没有分出胜负啊!你这样做是犯规!”
      直美伦珠答道:“七点半了,你不需要回家吗?”特意这样提醒。
      胡嘉旦抬头,看了看挂在墙上的时钟,赶紧端起了饭碗,吃之前,仍然不服气地对龙觉说:“我只是赶时间回家,可没有向你投降!”
      龙觉理直气壮道:“我只是因为想让你早点回家,才没跟你一决胜负!”端起饭碗也继续吃饭。
      晚上七点五十分,龙觉送胡嘉旦下了楼,一直送他送到另一条路,两个人都恢复了平静,没有像在饭桌前那样争来斗去。
      胡嘉旦在路上,平静地对龙觉说话,一瞥一笑也挺温柔。
      龙觉送胡嘉旦送到一盏路灯下,在胡嘉旦的要求之下,停了下来。
      胡嘉旦说不方便他送自己到家里去,对他挥手道别,就自己自己走了。
      龙觉站在路灯下面,看着自己的情人走远了,才转过身,把双手插进暖和的口袋里,慢慢走回家。
      他没有发现路灯所指的街对面,那一片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不动的人影。这个时候,走在米乾市大街上的人也不少,他的眼睛照顾不到所有的人影,只照顾到自己脚下的路。
      那个人站在街对面,认得出他,却只木讷地看着他和情人分别之后往回走,没有发出声音叫他,只是吐出了一口烟雾,把残余的烟柄扔到地上,用鞋尖轻轻踩了一踩。
      隔日,将近中午,几个痞子照例聚集在一条极为安静的巷子里,有的悠闲地坐在短石阶上,有的懒散地倚靠着古典式楼房的雪白墙面,有的完完全全地站着,但腿不直腰不伸,也是懒散悠闲的样子。
      静默的气氛持续了良久,终于,好不容易冒出了一个声音。
      “大哥今天也没有来?”
      “嗯。已经好久没有见到大哥了,以前打架的时候多激烈,现在少了大哥,好像没有以前那么让人兴愤了。”
      这个话题引起坐在石阶上一个青年的兴趣,他张口:“昨晚,我见到大哥了。”
      有人开始惊讶:“阿真,你见到人了!?那你怎么不通知他过来!”
      青年的嘴边扬起了嘲讽的笑容,眼神乖张。他答道:“大哥忙的很呢,恐怕有人叫他忘记我们,所以他不来了。”
      另一个人吃惊道:“是谁干的,这是!难道……又是那个和他住在一起的店老板吗!”
      青年带着嘲讽的笑容,说:“大哥跟一个不男不女的关系挺好,不知道是不是那家店的老板介绍的对象?”
      第三个人被激起了暴怒,握紧了拳头,牙根恨得直痒痒,脱口:“肯定是了!以前大哥总是说那家店的老板不让他出来打架,现在大哥和我们失去联系已经快两个月了,不管原因是什么,算到那家店的老板头上肯定没错!可恶,我好想去砸了他的店!”
      青年说:“我看他的店不顺眼已经很久了,这么热闹的店,竟然没有被收过保护费,真是天理难容。”
      有一个声音问道:“你真的要去砸那家店?”
      青年从容:“经营得这么顺利这么热闹的店,收入一定不错,你们难道不想要那么多的钱么?再说了,那家店没有了,大哥就再也没有办法依靠店老板,就只能跟我们混了,以后一起出去打架不是更有趣?”
      话说到这里,其他人立刻被激起了兴愤,兴愤地吹起了口哨。
      他们准备要出发,准备要去找工具,找那些能一口气把一家店砸烂的工具。
      前方,忽然传来了悠闲的脚步声,一个穿着高雅服饰、右手撑着遮阳伞、柔顺的黑发披过肩的男子渐渐向他们靠近。
      “刚才,是谁说要砸我的店?”声音缓缓,也很绅士。
      痞子们惊诧地愣了愣,当中有人脱口:“直美伦珠!?你……怎么会来这里……!”
      直美伦珠神态从容,望了望四周,答道:“这条巷子很普通,凡是想走捷径的人,都会选择小巷,你们何必大惊小怪的。”
      痞子们刚才还谈过他这个人,现在见到他,愤怒更加激烈几分,对他恨得咬牙切齿。当中有人脱口而出:“刚才还想找你麻烦呢,你竟然自己送上门来了,好啊!我也不白跑一趟了,你就怪你自己吧!”
      话音刚落,几个人跑了上去,把直美伦珠包围住。
      直美伦珠把伞盖降了下来,是一把直式的很不错的遮阳伞。
      几个痞子一拥而上,出拳出腿,对着直美伦珠一阵暴打,但,直美伦珠闪得很快,每次都避过他们的拳头和无影脚。
      痞子们都没有看到直美伦珠的双脚移动过,直美伦珠却像风一样,一眨眼间就已不在拳头所指的方向了,无影脚也踹不中他。
      那个叫阿真的青年看出了蹊跷,悄悄退了出去,慌张地东张西望,无意中,看到阴暗处里躺着一条废弃的并且已经长满铁锈的水管。他毫不犹豫地跑过去,捡起了废旧水管,又跑了回去。
      在伙伴打得筋疲力尽,川气川不过来时,他握紧了废旧水管,朝直美伦珠的头部用力挥了下去。
      这是致命的行为,青年心里很清楚,但,如果砂了直美伦珠,他心里会非常痛快。
      直美伦珠像风一样,又从他的水管下避开,闪了出去。
      一只手,从青年的身后伸出,拍了一下青年的左肩,直美伦珠的声音也从身后响起,问他道:“你有没有闻到血腥的气味?”
      青年惊愣了一愣,头脑才渐渐清晰过来,登时瞪大了眼睛——难怪一下打下去的时候,明明感觉到打中直美伦珠了,可直美伦珠却还能像风一样闪过一边去,原来……水管的顶部打在了熟悉的伙伴的头上,一股血涌出来,滑过了伙伴的脸庞。
      其他伙伴膛目结舌,说不出话来,个个都被吓傻了。
      青年也惊诧万分,脱口:“阿寥……你怎么会站在这里……”废旧的水管带着一抹鲜血从他手中滑落,发出清脆的声音。
      对方一直瞪直着眼睛,答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鲜血也一直从破裂的头骨涌出来,把整张脸都模糊了。
      旁边的伙伴开始担心,问道:“阿……阿寥,你现在觉得怎样,要不要送你去医院看一看?”
      对方只答道:“我觉得……头好晕……”随即,眼珠子朝天,身躯应声倒下。
      伙伴赶紧围了上去,有人喊了一声‘赶快送他去医院啊’,立刻就有另外一个人反对说‘不行啊!治疗要花很多钱!’第三个人赶紧说‘那该怎么办’。
      青年把躺在自己脚边的废旧水管踹到一边,赶紧道:“把他带到有人经常走的巷子去!把他放在那里!路过的人会有人救他的!”
      有一个人看了看他,说:“如果大半天了都没有人路过呢?”
      青年只能无可奈何,答道:“就当他命不好,早点下地狱。”
      直美伦珠不理会他们,转过身去,撑开了遮阳伞,缓缓朝前方走下去。
      痞子们七手八脚地扛起了受伤的伙伴,准备要走。那误伤了自己人的青年忽然又启唇,叫道:“对了!我刚才要对付的是直美伦珠!应该找直美伦珠负责才对!”
      痞子们现在才记起这个人,赶紧找人,但在这个巷子里,他们只看得到自己的伙伴,并不见直美伦珠。
      “直美伦珠呢!?跑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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