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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玫瑰人生(民国)6 ...


  •   余韵,也就是现在的蓝秋,自从那一日签下合约后,她便安心地成为了管行雪的契约情人,在人前假装恩爱,在人后相敬如宾,尽管曾经有过心动,但余韵也强迫自己视而不见。

      她还有儿子,爱上管行雪,只会让她万劫不复。

      正想到这,一个胖乎乎的身影从楼梯飞奔下来,撞进她的怀里。余韵连忙稳住身体,扶着儿子,忍不住加重语气,“怎么总是冒冒失失的!撞到人或者摔倒了怎么办!”

      阿灵肉乎乎的脸上满是不在乎,“阿爹说了,男子汉大丈夫,受点伤算什么!”说着,小手一挥,明亮的双眼像足了管行雪。

      说来也怪,阿灵这孩子,跟管行雪是像了个九成九,就连她这个亲妈都吓了一跳。反倒是管行雪接受良好,把阿灵宠上了天,仿佛真是他自己的孩子一样。

      “姆妈,你要去哪儿?我也要去!”阿灵抬起头,水汪汪的眼睛委屈巴巴地盯着余韵,企图迷惑她。

      “你好好在家上课,哪儿都别想去。”余韵轻轻地戳了戳阿灵的额头,一下子看穿了小坏蛋的心思,“高先生是个有学问的人,你得好好跟他学”。

      “可是老师太无聊了,每次讲的东西我看书都会了……”见姆妈丝毫不受迷惑,阿灵只能松手,委屈地低下头。

      “姆妈有正经事要做,待会儿还会带姆妈的好朋友回家,你乖乖在家跟高老师上课,待会儿回来我给你带德兴隆的小笼包”。

      好不容易把儿子哄上楼了,余韵抬起手一看,糟糕,差不多到点了!拿上车钥匙,她便急急忙忙地出门了。

      今天的宴会有个贵客,从英国回来的密斯吴。密斯吴出身显赫,而她本人也十分优秀,在英国帝国理工大学拿到了博士学位,这次回来是应了余韵的邀请,要在坛城有一番作为的。

      余韵把车停在火车站旁的洋行外,拿着手提包,下车往门口走去。越靠近火车站门口,她的心情变得越忐忑。

      实际上,她和密斯吴的相识更像是一场斗气。在她挽着管行雪第一次露面的派对上,一个穿着西装套装、却不失妩媚气质的小姐走了过来,二话不说,就往余韵的脸上甩了一巴掌。幸好身旁的人眼疾手快,余韵没受多大伤,却和这位小姐结下了梁子。

      后来才知道,原来那位敢在众目睽睽之下动手的就是密斯吴,管行雪原来是她堂妹的联姻候选人之一,却被她给搅浑了。于是,密斯吴与她针锋相对了好一段时间,在她堂妹另觅佳婿之后,两人的关系才慢慢缓和下来。后来,更是因为共同的志趣,倒慢慢变成了好友。

      “秋!”

      略带沙哑的声音从余韵背后传来,她连忙转头一看,正是穿着西洋套装、英姿飒爽的密斯吴。

      “我不在的这段时间,过得怎么样?”两人一边往前走,密斯吴一边朝余韵挤眉弄眼,打趣着问。

      余韵娇嗔了她一句,“不就那样!”

      见余韵并无心思说下去,密斯吴敛了敛神色,正经地说道,“不和你开玩笑了。我这次回来,是准备好了和你一起大展拳脚的,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余韵握着手提包的右手紧了紧,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点点头,“我也准备好了。”

      ***

      两人私下的筹备先按下不提,余韵把密斯吴送到了吴家,她便坚决下了车,说要好好梳妆打扮一番,再去管公馆做客。

      余韵不得不一人回到管公馆。等她进门时,家里的晚宴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女仆们早已经候在一旁,要给她梳妆打扮。

      晚上的管公馆自是热闹非凡。今晚的宴会,正是为了欢迎坛城最高长官的独生女密斯吴正式回国而举办的,宴会上青年才俊络绎不绝,但当余韵挽着管行雪的手进来时,所有人的眼光仍像聚光灯一般不由自主地聚焦在两人身上。

      管行雪自是挂上他那副熟悉的笑脸,俊俏的脸上写满吊儿郎当,可在场的人谁都不敢轻视这位爷儿。他身边的美人儿更是叫人一眼生情,蓝色的猫眼儿里满是风情,雪白的脸上两道弯眉,娇艳的唇艳若玫瑰。

      密斯吴挽着她父亲的手压轴出场。但今晚的焦点却不在原先众人猜测的觅佳婿上,反倒是密斯吴,落落大方地站上了台,扬起脸,眼中充满骄傲和憧憬地宣布:

      “从今天开始,我和蓝小姐,将联合创立坛城第一家房产公司,兴建房屋,也从事房屋租赁业务,承蒙各位多多关照。”

      余韵在台下微微仰起头,举起酒杯,朝着密斯吴的方向,轻轻颔首,眼中写满同样的憧憬和野心。

      但她没注意到的是,身旁的男人,眼里的笑意逐渐褪去,挣扎逐渐从眼底浮现。

      从宴会结束的第二天起,密斯吴和余韵便热热烈烈地投身到了坛城房地产事业中。两人天天往租界内跑,又和各家洋行打交道,收集了不少目前租住房屋的客户的数据。接下来,又当机立断地在拍卖会上借密斯吴父亲的人脉拍下了租界内的三块地皮,大笔一挥,便拉起建筑队,开发起租界公寓来。

      实际上,开发房地产的想法起源于余韵。自从住进管公馆后,她便开始像海绵一般学习各种商业知识。许是上天注定,余韵的商业天赋比她挑男人的眼光好得多,不过短短几年,她所提出的商业规划甚至帮助管行雪逐渐掌控了整个坛城的经济命脉。外界不少人猜测管爷的背后是有高人指点,谁知道,所谓的高人竟然就是这个美得像樽人偶的女人。

      待公寓建成后,在密斯吴的坚持下,余韵给两人合作的第一栋公寓起了名:玫瑰公寓。当牌匾挂上公寓的那一刻,余韵觉得自己心里突然一阵轻松,仿佛多年的枷锁突然被打开——她突然意识到,即便是女人,她也能做些什么,在坛城、在这个纷乱的时代留下名字。

      她默默许下愿望,希望自己剩下的人生,能够像玫瑰一样艳丽盛放,再不做那依附他人的菟丝花。

      然而,正如外界所有人预测的那样,玫瑰公寓建成后便没了声息。的确,租界的地皮本身就贵,成本高,玫瑰公寓的售价或者租金根本降不下来。

      在这个银圆时代,指望从普通人的口袋里为住宅掏出钱是不可能的。

      可是别忘了,这还是个战争时代。玫瑰公寓建成不到一年,北方战争爆发,无数的战争难民拖家带口逃到坛城,其中一部分富人自是看不上窄□□仄的普通平房,崭新而洋气的玫瑰公寓正好符合他们的要求。

      就是这样,黄灿灿的金条和白花花的银圆流入余韵和密斯吴的口袋。鉴于双方背靠的权势,这么大的一块肥肉,硬生生没人敢从她俩身上扯下一块来。

  • 作者有话要说:  悄悄更新~
    PS:更新得少的原因是老觉得自己写得不够好,对写出来的文字、故事节奏都不满意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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