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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刺——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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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和狐狸比,别的不说,跑还是有胜算的。借着速度和体型的优势,于潇荼十分顺利地在他跑出后厨的前一刻揪住了他。
苏一生被攥住了后衣领子,以一种极为窒息的后仰姿势卡在了厨房门口,“兔子居然抓到了狐狸,小兔子真是了不起。不过我劝你早点放开我,这要是被别人看到了,你就会被人说成泼妇了。”
“我可去你的泼妇吧!迂腐的老狐狸!”于潇荼手一收,把扒在门框上的苏一生扯了下来。
苏一生被带倒在了有些滑腻的厨房地面上,白衬衫立刻沾上了一层黑灰,惊得他从地上跳了起来。
“小兔子!你至于吗!不过是抄近道走了你家厨房,你就把我摔地上了?我这衣服刚买的!全让你给毁了!”
苏一生随手扯过几张厨房用纸,别到背后飞快地擦了起来,但那带着油烟味的污渍顽强得吓人,即便被擦得糊成了一团,也誓死不和白衬衣分开。
于潇荼平静地掏出了手机,拍下了这值得纪念的一幕,然后在照片备注上写道“有洁癖的狗狐狸摔到了带油灰的地上,擦衣手速惊人,能闻到衣服即将被擦着火的味道。”
苏一生扔了用过的纸,然后又迅速抽了几张新的,重复起了刚才急速摩擦的动作。换纸的间隙,他看了于潇荼一眼,嘴上还控诉了一句:“小兔子!你有没有良心啊?不仅不帮我,还有空在这里拍我出丑的照片!为什么啊?我招你惹你了?”
面对这完全属实的控诉,于潇荼的内心毫无波动。
她抬头看向了眼前的公狐狸,充满杀气的瞳孔显现出了粉红的本色,咬紧后槽牙,心中恶狠狠地默念:“是啊,究竟是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你这混蛋害我从刺客排行榜第五掉到第四百六十八,导致我现在只能从小巷子里接点连房租都快要赚不到的、为狗报仇的任务吧。俗话说,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我可不是那种会放过杀亲仇人的人!”
于潇荼往后门方向偏了偏头,道:“没什么,就是想不断收拾你而已,快给我从后门滚出去!不然打断你那两条狐狸腿。”
苏一生极为做作地甩掉了手里烂乎乎的纸巾,冷哼一声道:“哼!谁稀罕走你家脏兮兮的厨房啊!还想打断我的腿,你知道打断我的腿会有多少女孩子伤心欲绝吗?”
“不知道,不过应该有挺多无知少女愿意养你一辈子的,”于潇荼眼中杀气顿时变得更盛,“要不试试吧?打断你的腿之后你就不能四处晃荡,那样的话我的眼睛也能得到稍稍的解脱了。”
说着,于潇荼转身拿起了一把的拖把,直直往苏一生脚脖子上扫了过去。这一扫直接就让这只公狐狸跳脚了,他一面躲着脚下“脏兮兮”的拖把,一面防备着“无处不在”的油污,惨烈得像一只掉进深井的炸毛犬。
于潇荼就从容多了,手上拖把快如闪电,一边进攻还一边嘲讽:“你的腿不是很长吗?你不是跑得很快吗?怎么不跑了?被油给粘住啦?”
“兔子!你欺人太甚!”
“狐狸!你居然才看出来!”
于潇荼的坦荡让苏一生无法应对,一时之间只能想到了要充分发挥腿长优势这么一个办法。眼看于潇荼手里的拖把就要怼到自己身上,千钧一发之际,苏一生连着两个后跳,迅速拉开了自己和于潇荼的距离,然后猛地转身,冲出了后门。
接着便是——世界静好。
在对方消失在彼此视野中之后,于潇荼和苏一生不约而同从牙缝里挤出了四个字:“混账狐狸/傻叉兔子”!
是的,苏一生也讨厌于潇荼。只不过他这人并不会像普通人那样排挤、疏远自己讨厌的人,他更喜欢每时每刻出现在自己讨厌的人面前,然后做尽那人讨厌的事,从而达到恶心那人的目的。没有错,这个外貌绝佳的公狐狸就是这样一个无聊的人。
赶走了遭人嫌的公狐狸之后,于潇荼就把拖把甩回了水桶里,结果却被溅了一围裙的污水。于潇荼在心里愤愤地咒骂了几句,然后一把扯下了被弄脏了的围裙。
见于潇荼这幅模样,一直在一旁片牛肉的大胖厨子终于忍不住了,他叹了一口气,苦口婆心地劝道:“唉~兔子啊,你干嘛非要跟一只狐狸过不去?虽说这只狐狸确实挺讨人嫌的,但他那副皮囊多多少少还是有用的。我们也算是景点附近的饭店,每天都有那么多小姑娘从我们面前路过,里面保不齐就有见到帅哥就走不动道的。如果刚才我们门前刚好走过了一群这样的小姑娘,而那只公狐狸精恰巧在我们店里,你猜会发生什么?”
于潇荼不假思索、语气十分坚定地道:“我会控制不住自己,然后把他扔出去。”
这话给了大胖厨子当头一棒,他恨铁不成钢似地砸了一拳案板,然后克制着怒火、苦口婆心地教育于潇荼:“如果他在的话,就有可能替我们店吸引顾客小姑娘!”
于潇荼已经预料到接下来会听到些什么了,于是提前捂住耳朵,往员工休息室过去了。
那大胖厨子也不管自己说的话有没有人听,自顾自地念叨:“我们店租一直在涨,营业额却不增反掉,再不想想办法,我们就要结伴去喝西北风了啊。你说说,明明我们店的位置特别好,为什么就是没人来吃东西呢?……”
于潇荼“砰”地一声砸上了休息室的门,把大胖厨子的声音关在了门外。
一直挣扎在温饱线上的于潇荼也想过提高营业额的办法,但那些办法都被老板常娥驳回了。常娥说,于潇荼的想法太过激进前卫了,普通人类接受不了,要想在这个人吃人的商界站住脚,他们要做的是坚持自我。
如果贫穷是他们的本质特点的话,于潇荼觉得常娥“坚持自我”的经营方针已经取得了胜利。但是,贫穷又显然不是一个在商界站稳脚跟的人应该有的状态。于潇荼的内心一度十分矛盾,她把自己内心的疑问跟常娥说了,然后常娥就用一句话解决她的所有困惑:“人间,就是一个会让人感到困惑的地方。”
于是,于潇荼便不再去想提高营业额的办法了,开始老老实实地过起了按时上班、上班摸鱼、按时下班、老实兼职的生活。
于潇荼在休息室玩了一会儿手机,一直躲到了晚上九点半的下班时间。九点半一到,于潇荼就脱下了身上那套印满了生肉纹路的清奇工作服,然后换上一身黑衣出了门。
她今天接了一个小兼职,虽然没有隐藏身份的必要,但为了彰显自己超专业的业务水平,她还是换上了常穿的那套黑色长衣长裤。
这座四面环海的热带小岛并不适合穿长衣长裤,于潇荼还没到约定地点就已经出了一身汗,汗湿了的衣服紧紧黏在身上,让人很不自在。
于潇荼扯着衣领抖了几下,往衣服里扇了点凉风,舒爽的感觉稍纵即逝,紧接而来的是更加难熬的灼热。于是于潇荼干脆放弃了挣扎,在路过一个便利店的时候进去买了一瓶冰水。
长衣长裤的打扮不出意外地引起了店员小姐姐的注意,小姐姐那像是在打量神经病似的眼神让于潇荼忍不住回了她一个凶气十足的瞪眼,硬是逼退了那姑娘的不善视线。
冰水降温立竿见影,于潇荼周身的灼热气息褪去了不少,心绪也逐渐恢复了平稳。这个雇主给的钱简直少得可怜,于潇荼是看在对方把各种信息都收集得十分到位且事情本身并不难办才勉强接下这个任务的。
“如果没有那个狗狐狸就好了,好怀念一开张吃半年的日子啊。”于潇荼忍不住想。
于潇荼若无其事地穿过人群,径直往南部海滩走去。这小岛只有东南北三面的海滩是开放的,南面海滩客人相对来说是最少的,这次的雇主就是约在这里见的面。
“倒是挺上道的。”于潇荼忍不住夸了一句这位雇主的眼光。她随手将空瓶子丢到了路旁的垃圾桶里,然后在一处比较清静的地方坐了下来。海面上不断有风吹来,把她的一身汗吹得干干净净。
但不等于潇荼享受多久,一个人就从她的身后悄悄靠近了过来。
“你是刺客?”
这话充满了不信任,不过于潇荼也能理解,她自己也觉得自己的外表很难让人联想到刺客这一行。
于潇荼转过脸,看向了那个说话的人。说话这人的情况不比于潇荼好多少,她是个文文弱弱的小姑娘,长得又瘦又白,个子比于潇荼还要矮,脸上还架着一副粉色的细框眼镜。不论怎么看,这人都应该是个普普通通的中学生才对,怎么会用得着请刺客……
“小姑娘,有那闲钱买点好吃的好玩的不行吗?为什么偏偏要找刺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