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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Memories ...

  •   但丁躺在地上呼呼大睡。
      宋天与艾米丽缩在屋子一角的沙发,喁喁说着什么。在突然来到陌生环境中的情况下,都会本能地依靠最熟悉的人。溪雁了解那种感受,但她并不认为应该放任自己。不尽快熟悉环境的话,万一那个可以依靠的人不在了,又能怎么办?就像过去的自己一样。
      她叹了口气。
      躺在医院里,就认为自己可以不去管其他所有的事。结果她最终除了打发时间之外什么也不会,本以为老爸只是拳脚厉害的普通体育教师,而直到他去世,她才发觉老爸不为人知的世界。

      一月前。
      坐在老爸的BMW的驾驶座上,溪雁怀着忐忑的心情看着坐落在S市西郊的这座豪宅。
      自从开始调查老爸过去的好友起,溪雁就惊奇地发现,虽然父女俩长年住在G省,但老爸的故交好友竟然绝大多数都在S市,而且地位高得吓人。
      至少,绝对不应该是一个普通中学体育教师能够涉足的圈子。
      从老爸的通讯录上联系到的人,过去全部只是维持着逢年过节打个招呼的交往。溪雁从他的电脑上,也没有得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最终,她在BMW的车载GPRS上,发现了这个自定义坐标。于是她花了两天时间,自驾车从G省来到了这个坐标所指之处。
      她驾车缓缓下了省道,来到豪宅的大门前。正想要摇下车窗,不料守门的警卫只是瞟了一眼车牌,便挥手放行。这让她心里更觉疑惑。
      被引入泊车位,她熄了火,在车里坐了片刻,烦恼着如果房主看到她不是车子原本的主人会是什么反应。突然“咔”地一声,车门被打开了。
      “下来吧!”为溪雁开门的是一个气质高雅的贵妇,她上下打量溪雁,淡淡地说。溪雁动作僵硬地爬出来,迎向对方注视自己的目光,随即低下头,微微皱眉。贵妇看她的眼神中有一种特别的元素,令她浑身不自在。
      敌意。
      她们应该从来未曾见过,为什么此人会用那种眼神看她?
      贵妇优雅地后退一步,转过身,向停车场旁的房子走去。“你就是他的女儿?”虽然是疑问句,却用了十分肯定的语气。
      溪雁看着她的背影,逆反心理涌上来,没有跟上对方的步伐,而是咄咄逼人地反问:“你又是谁?”
      贵妇停步,转过身来,轻笑一声,“竟然没有四处看看就直闯进来了?你和他还真是完全不像呢。”
      溪雁直觉知道她口中的“他”就是老爸,听她语气暧昧,忍不住皱眉摇头。即使刚才还不能确定这人与老爸的关系,现在也可以差不多推测出来了。
      贵妇唇角轻挑,像在嘲笑她的后知后觉。

      他竟然有个向她隐瞒了一年多的女友!
      与贵妇不甚友好的一番聊天过后,溪雁抓狂地发现了这个事实。
      溪雁没有见过妈妈,据老爸说,她生下女儿就离开了。她从来没有怀疑过老爸,可是在见过他的女友之后,她绝不情愿但不可抑制地怀疑他所为她营造出的一切。
      老爸有女友这个事实对她而言没有什么,她在意的是他在S市的朋友圈、他的女友,他向她隐瞒的在这个陌生之地的生活。
      “我叫叶佳。”贵妇向她自我介绍,然后用讥讽的语调说道:“这样看来,托他的福,你总算成功捡回了一条命。”
      “你知道?”老爸在给她“大天使的呼吸”之时伤得那么重,不太可能通知任何朋友。也就是说——叶佳是老爸救她的行动的知情者。
      叶佳露出表面高雅但溪雁现在想起来实则不怀好意的笑容,低声说:“真的想知道的话,我就告诉你。”
      从那时开始溪雁了解到了关于主神空间的事。当然,开始她以为叶佳是疯子。但抱着反正没有损失的想法,她把三滴血滴在老爸的遗物——那个奇怪电子表的表盘上,启动了主神空间的玩家认证模式——这个名字,是她后来才知道的。
      现在回想起来,溪雁终于意识到了叶佳的阴谋。她对溪雁这个情夫为之牺牲生命的女儿没有半分爱屋及乌,反而充满了恶意。通关《电锯惊魂》她才发觉,叶佳所许诺的“复活”,到底有多么遥远,主神空间的冒险,对仅会一点拳脚又脑袋空空的溪雁来说,根本就与一只脚踏进坟墓没有任何区别。
      叶佳从哪里得来的信息?或者,她根本以前也是一个玩家?如今,溪雁不确定自己是不是还有机会得到答案。

      她叹了口气。
      “吸血鬼会圈养活人,让他们在流血几周之后死掉。”一个低沉的声音在她身边响起。
      溪雁听出是John的嗓音,从回忆中清醒过来,没好气地答道:“谢谢你破坏我所剩无几的心情。”
      “哼!”John低笑一声,皮靴在木质地板上沉重作响,奇怪的是躺在地板上的但丁竟然完全没有醒来的意思。身边的沙发一沉,溪雁不情愿地挪到一边。“你听不出重点吗?”John的嗓音带上些许无奈。
      “什么重点?”溪雁斜眼看他。
      John微微眯起深绿色的双眼,里面闪烁着恶作剧的光芒。溪雁的心突然停跳了一拍,因为他发现他这种眼神像极了Dean Winchester。不愧是父子。她若无其事地偏过头去,“你是说,他们还有至少几周的时间可活?”
      “如果还没有饮下吸血鬼之血的话。”John沉沉地说。
      溪雁双手交握,放在颌下。这个并不是她最担心的。最麻烦的是,一旦有人把主神空间的事透露给吸血鬼,会使他们提高警惕,为免夜长梦多而提前杀人灭口。
      原本Winchester一家应该在几天后才知道Elkins被袭击的事,一周左右才找到吸血鬼的线索。现在小队的出现把时间线提前,等于他们占了上风。如果靠John原本的方法去找,不知道要花多少时间。难道就没有利用这个优势的办法吗?想到这里,溪雁心中一动,问道:“你打算怎么找那帮吸血鬼?”
      “如果有消息,我会通知你的。”John没有正面回答。溪雁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这个死也不肯告诉别人原因和方法的男人!她耐着性子说:“我有个想法。”
      “什么?”John漫不经心地回答,显然没有把她放在心上。
      “请猎人之家的Ash帮忙。”溪雁说,“让他查查20到30岁的年轻人失踪案件,也许可以描绘出Luther的活动踪迹。”Ash是寄居在猎人之家的一位电脑高手,为人邋遢,性取向不明。他令人瞩目的特长就是搜集资料。溪雁相信,假如Luther果真是锁定年轻人为猎物的话,过往肯定有类似的失踪案件,而且恐怕还能追溯到很多年以前。
      “好啊,那就打电话给他吧。”John轻飘飘地说。
      溪雁顿了一下,尴尬道:“我没有他的号码。”
      “你怎么可能认识猎人之家的Ash而没有他的号码?”John的嗓音陡然阴沉下去,溪雁心里暗叫不好,还没来得及有动作,一瞬间,冷冰冰的枪管就顶在了她的太阳穴上。她僵住,不敢再轻举妄动。
      “溪雁!”原本在角落里旁听的宋天和艾米丽惊叫起来。艾米丽想跳上去,被宋天按住了。他焦急地说,“Winchester先生,请冷静一点!”
      “我很冷静。”John嘴角挂着冷酷的笑容答道,咔地一声打开了保险,绿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溪雁。“你为什么要说谎?我对于你隐藏的事感到很好奇呢。”
      溪雁烦恼得差点要抱头大叫,吸血鬼就算了,为什么连主角们也要喊打喊杀?
      这时,她瞄到地板上的那头白发动了一动。很好,但丁这家伙原来没有睡死。于是她不动声色地注视John,吸引他的注意力来为但丁争取时间。“每个人都有不愿说的事,Winchester先生应该很明白吧!”
      John冷笑,“当你的往事有潜在危险性的时候,即使我体会再深,恐怕也不能置之不理。”溪雁撇了但丁一眼,见他已经抬起身来蓄势待发,便随口说:“我不理解你为什么总是怀疑我。”
      “那是因为……”John话说到一半,突然停住,上半身后仰,一道白光从他脸前擦过,在沙发后的墙壁上留下一个冒烟的黑洞。
      溪雁看得目瞪口呆,John Winchester什么时候厉害到能闪躲子弹了?她与举着白象牙的但丁目光交汇,见对方脸上也是出乎意料。“糟糕!”溪雁在心底哀叫一声,果然,John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出手枪,朝向但丁举枪射击,取的是额头正中,毫不手软。
      “砰!”子弹出膛。
      但丁一个翻滚,子弹射空,擦着宋天和艾米丽的身边飞过,吓得艾米丽脸都白了。
      John站起身来,正要冲上前去,冷不防眼前一花,紧接着膝弯一痛,再也站不稳,跪倒在地。手腕一阵麻木,枪已经给溪雁抬脚踢飞到一边。刹那间,泛着寒光的唐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这回,轮到John受人挟制了。
      “把手放在头后面!”看着John下垂的双手,溪雁想起这个资深猎人会在口袋里装多少可怕的武器,马上喝止。John无奈地抬起双手背在脑后,“你果然心里有鬼。”他哂道。
      “你试试让人拿枪口顶着脑袋,那可不是什么有趣的体验。”溪雁恨得咬牙切齿。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然而她又感到些许不安,即使是John,此时也镇定得太过了。
      Elkins!她脑中灵光一闪,忙大声提醒但丁。
      “对不起,好像晚了点。”
      吸血鬼猎人的嗓音在她身后响起。溪雁回头一看,只见垂头丧气的但丁给Elkins以一把旧双筒散弹枪顶着脑后,一旦走火,小家伙肯定半个脑袋没有。溪雁在心底叹了口气,俯下头在John的耳边说:“这下扯平了,Winchester先生,你说怎么办呢?”
      John气定神闲地微笑道:“不如你们暂时待在这里,吸血鬼的事情交给我们的人处理,怎么样?”
      溪雁一愣,才发觉自己的推测有误。John并不是怀疑他们的身份,否则不会仅仅限制他们的行动。她轻笑一声,偷瞄一眼后面的动静,道:“这就是Winchester对待同行的态度么?严格说来,如果没有我们,Elkins先生恐怕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这个,我不否认。”年老的吸血鬼猎人沉着地说道,丝毫不放松顶在但丁头上的散弹枪的力道。
      “Daniel,当心!”John忽然觉察到不对劲,马上提醒道,可惜已经迟了。“咚”地一声钝响,Elkins沉重地倒了下去,背后宋天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悄悄站了起来,举着一根染上血迹的木柴。
      John摇头苦笑。“就算杀了我,你们也休想拿到Colt。”
      溪雁恍然大悟,原来John早就看破他们的目标是The Colt,所以才那么处处提防。“Colt比你的命还重要?”她问。
      John合起双眼,又睁开,绿眼睛闪着坚毅的光芒。“我需要它。”
      溪雁知道他是为了杀死他毕生的仇敌——恶魔Azazel才不遗余力地寻找能杀死一切邪恶生物的神器The Colt,不禁感到惋惜。
      “敢打赌吗?”
      “赌什么?”John沉声问道。
      “谁能杀死吸血鬼的头儿Luther,Colt就归谁。”溪雁不愁John不答应。现在她占尽上风,不抓住她给的台阶下的家伙就是蠢材。
      果然,John的眼珠转了一转,不情愿地答道,“我接受。”
      虽然明知道这个狡猾的猎人不可能轻易就范,溪雁也只有见好就收,她收刀回鞘,扶着John站了起来。John摸摸被割破皮的脖子,皱眉看着她,仿佛为她如此轻易地收手而惊讶。溪雁耸耸肩,“如果你同意我之前的建议的话,请你打电话给Ash好吗?”
      John瞪她一眼,冲到Elkins身旁查看他的伤势。还好,他只是头皮被打破,晕过去了。“我很有分寸的。”宋天抱臂站在一边,用他一贯淡淡的语调说。John不理会他,把Elkins搬到沙发上让他躺好,但溪雁能感觉到猎人已经快气疯了。她不禁一手扶额,不知道这个脆弱的联盟能持续到什么时候呢?如果有机灵的凯因在,应该会容易许多。
      他究竟在哪里呢?
      John站起身来,沉声道:“我的孩子们应该快到了。到那时,再进行下一步的行动。”
      此时,木屋旁的公路上传来引擎声,一直响到了院子里才停下。溪雁向窗外一瞥,赫,Impala,1967。
      很好,说曹操曹操到。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Memo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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