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前言 ...

  •   民国娼妓概况

      娼妓,从辞义来讲,娼,专指经营□□行业的人,即俗语所谓“龟公”、龟婆”之类;妓,原指“女乐”,后专指被迫出卖□□的妇女。娼妓制度在我国已延续几千年,民国时期仍兴盛不衰。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由于战乱频仍,民不聊生,遂使一批批走投无路的妇女被迫□□;由于列强入侵,租界成为藏污纳垢之地,对□□之风起着示范和保护作用;更由于国民党政府的腐朽统治,大批党政要员以妓院作为“销金窟”、“娱乐场”,并把征收“花捐”作为重要财源之一,遂使□□公开化、合法化。于是,清末以来,娼妓之业日兴,□□之风日炽。从繁华都市到乡间城镇,从东南沿海到边远省份,到处是艳帜高张,妓院林立。一位国民党大员甚至说:“没有娼妓还成什么城市!”真个是:“无妓不成市”了。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前言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