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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卷十 世事总无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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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早晨,七点三十一分。潘朝星从睡梦中醒来,看看时间,又看看还在睡梦中的其他人,潘朝星慢慢地爬了起来。因为与覃敏有约,所以不敢贪睡,尽管现在还没到时间,但惟恐一睡又睡过了头。和覃敏此约,是不容有失的。
慢慢地起床,慢慢地穿衣漱洗,可是这一切做完,也只是过了十分钟。时间还有的是,无事可做的潘朝星只好又坐回床上发呆,等待那固执呆板的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好不容易等到八点前的最后五分钟,潘朝星才出门而去,整条走道静悄悄的,多半都还在睡觉呢。当潘朝星走进厂大门的时候,他才发现其实静悄悄的不只是宿舍,厂里也是一样,远没有正常上班时热闹,整一个就像已经停产的工厂,只是没有那种满目蛛网,遍地杂草的荒废景象。饭堂已经有人在吃早餐了,只是人少得可怜,想想上班时排队打早餐的样子,真是不可同日而语。整个厂里最“热闹”的就数机房了,只有那里的隆隆巨响是日夜不停的。
潘朝星无心多作欣赏,进厂后便直奔覃敏办公的地方。路经经理和董事长们住的小别墅,他们养的两条狗对着潘朝星吠了几声。潘朝星怒目瞪了它们一眼,心道:“哼,这么快就认不得我啦?”这举动换来的,当然是两条狗对着他又多吠了几声,奈何被关在铁笼子里,想出去追咬也不行,只好对着渐渐远去不见的潘朝星干瞪眼。
话说回来,何以潘朝星会有此举,并在心里骂那两条狗呢?这当然是有原因的——
当初潘朝星刚进厂的时候,还没有真正认识覃敏,生活过得像一湖死水,无忧无喜。
一日单独晚饭后回宿舍,恰巧赖副总把两条狗放出来让它们自由活动,许是关久了,这两条狗在厂里到处疯跑,好不开心。
潘朝星自幼与猫狗为伴多了,初中那段时间更是几乎天天和邻居的狗玩。潘朝星是看着它们一家三代从蹒跚学步的小狗变成威武凶猛的大狗的,那些狗对潘朝星就像对主人一样亲热,经常添得潘朝星一手的狗味和蹭得满身的狗毛。潘朝星还经常把手给那些狗咬着玩,这让很多看到的大人都胆战心惊,生怕一不小心,潘朝星就没了一只手,即使只是打针疯狗针,也是不值。可是潘朝星并不担心,他深谛那些狗的性情,如果你不惹火它,它是绝对不会真咬你的。对它们来说,你的手是它的玩具,也是它学习的工具,同时也是你和它增进感情的良药。
当然,这并不是说见狗就可以让它咬你的手,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你就真的是不要命了(好象还不至于那么严重吧,也许改为不要手好点)。任何事情都要循序渐进,之前没有相对深厚的“友谊”,是绝不能一步到位,和狗亲密接触的。
回说快出到门口的潘朝星看见一只狗正悠哉悠哉地向自己这边逛来,便忍不住想逗它一逗。于是,他停下来,转过身,面对跑来的狗招了招手,口中发出“啧啧啧啧”的声音,那是他招唤狗的方式。
一边跑一边左顾右盼的狗在听到潘朝星的招唤后,果然直接冲潘朝星跑了过去。潘朝星半弯着身,把手放在狗的头顶上方二尺处,挑逗着它。狗看到后,便瞪着头上的那只手,两只前脚一蹬一蹬地想人立而起,可惜当它跳起一定高度的时候,潘朝星的手也随之提高,让狗始终都够不到。
也许有人会想,难道潘朝星这样做就不怕惹毛了那条狗吗?要知道他们这可是第一次接触啊!担心是难免的,不过在这时是多余的,因为潘朝星一直注视着狗的眼睛,眼睛里没有半点凶光。没有凶光的时候,做什么都是安全的。当它的眼睛露出不耐烦的神色的时候,凶光就会逐渐涌现,这时就要适可而止了,不然,就真的要一失手成千古恨了。
正逗着,眼看就可以进行下一步了,突然从经理办公室上面传来两声叫喊。两条狗听到后,便疯也似的向那边跑去。潘朝星意犹未尽地起身向办公室望去,把狗叫走的正是那个戴眼睛的年轻经理,经理也正站在窗边看着他和那两条狗。潘朝星心知经理是怕弄出事来才把狗叫走的,或者,是他不想潘朝星和狗混熟了。
既然没得逗了,潘朝星只好笑笑回宿舍去了。
不再理会狗的叫声,潘朝星径直往二楼办公室走去。心知马上就要见到覃敏了,潘朝星竟然感到自己有点心跳加速。可是,当他终于走上来的时候,才发现办公室里还是黑暗一片,没有半个人影,只有几缕黯淡的阳光透过窗户射进去,使得里面的事物隐约可见!
“怎么会这样的呢,不是说好八点的吗?怎么这里一个人都没有?”潘朝星疑惑地看看里面,又看看表,确定已经八点了。“难道她们也不用上班?”潘朝星又不由得想。
潘朝星不知,今天厂里大部分人都放假,而覃敏等文员仍须上班,只是不用按平时正常的上班时间罢了。而此刻,覃敏才刚起床呢。
等了几分钟,仍不见覃敏来,潘朝星决定在半路等她或晚一点再来,免得在这里呆久了有偷窃嫌疑,那可就划不来了。
坐在饭堂外的长凳上,潘朝星望着空旷无一人的厂区出了一会神。来到饭堂潘朝星却不敢进去吃早餐,生怕一个不留神,就和覃敏错过了。可是又等了几分钟,覃敏仍是不见踪影。潘朝星心中甚是不解,覃敏究竟是去哪了,抑或是还没有下来?不过,没下来的可能大点!潘朝星心想。
估计覃敏还没有这么快下来,潘朝星决定先吃点早餐再说。本来他并不打算吃早餐的,可是现在身在饭堂,似乎没必要过于坚持。
早餐也要吃,覃敏也要等!为免与覃敏错过,潘朝星只好将见不到覃敏的时间减到最短,比如去拿碗,比如去打早餐。这些时候潘朝星都是背对门口而看不到外面的。
今天的早餐又是皮蛋粥。打了碗粥,潘朝星便拿到走道外面站着吃,一边吃,一边盯着覃敏上班或外出的必经之路。
在第二碗就要吃完的时候,覃敏终于出现了。她果真才从宿舍下来。
只见她手上拿着一袋东西,像是吃的,大概就是她的早点了。正悠闲地拐了一个弯,向这边走来。
见到覃敏的一刹那,潘朝星眼睛都瞪大了,庆幸自己没有错过。远处的覃敏也一眼看到了正在吃早餐的潘朝星,今天早晨的天气有点阴凉,在走道上吃早餐的,就只有潘朝星一个人。
潘朝星知道覃敏还要先进车间去打卡,所以趁此机会赶紧吃完最后一点早餐,就去洗碗。当潘朝星放好碗的时候,覃敏也刚好打完卡出来。潘朝星略算了一下,他从饭堂中门直直走出去,便能在覃敏拐弯的时候与她相遇。
两人果然在那地方相遇了,但潘朝星还是慢了几步,于是急赶两步,与覃敏并排而行。
偌大一条水泥道,只有两人慢步而行。巧的是,潘朝星刚好走在覃敏的右边。可惜那时候潘朝星没有认真听过孟庭苇的那首《右边》,不然,不知道他此时会有什么遐想?
今早的覃敏似乎并不乐意见到潘朝星,所以,从见到他直至现在,她脸上那木然的表情都没有改变过,对一旁的潘朝星也是不理不睬。
“女孩子的心思真是难以捉摸,昨晚还好好的,今早就变了个样!”潘朝星心想。
不过,这也怪不得覃敏,若不是给潘朝星拿身份证,她此刻还能再睡一会呢,至少也不用第一个跑去办公室。
两人默默无语地走了一会,潘朝星终是忍不住,转过头看着覃敏,说道:“刚才我到上面去了,没想到你还没来!”就像自言自语一样,潘朝星轻轻地说着,说完,又转过头来,心绪万千地望着前方。覃敏只低了一下头,双眼朝潘朝星这边斜看一眼,没有说话。
又再无言地走着。潘朝星突然想道:“我和覃敏现在这个样子,像不像一对貌合神离的情侣呢?”想罢,潘朝星已忍不住苦笑,别说是情侣了,他和覃敏此刻只怕连朋友都不敢妄称,能做貌合神离的情侣那已经是天大的喜事了。
去办公室的路并不很长,就在两人各想各事之下,已不知不觉地来到了。
开了门,覃敏便回头对一旁的潘朝星轻声道:“你在这等一下。”
“嗯。”潘朝星也轻声应道。然后便看着覃敏隐身于昏暗的办公室中。
一会,便见覃敏拿着几张身份证从暗处走了出来。虽然已没了往昔灿烂的笑容,但单看她那走路时的样子,仍让潘朝星看得出神。
将手中的身份证递给潘朝星,覃敏同时问他道:“是这几张吗?”
伸手接过身份证,潘朝星一张张地确认,忽然,他发现身份证中少了徐晓飞的那张,却多了盛满钢的那张。
徐晓飞、盛满钢,和刚进厂那天便把覃敏称作小女孩的黄甸烽,三人是同学,当初和潘朝星一起进的厂。起初三人都在制二组,后来黄甸烽被调到制六组,盛满钢则自己申请到了仓管部,做了一个点货验货的仓管人员,并因此搬进了厂里住,同时和徐晓飞等来往少了许多。
由于盛满钢没有要求要回身份证,也并不知道此事,所以潘朝星不想自作主张地帮他拿回去,便将他的那张从中拿了出来,递回给覃敏道:“不是盛满钢,是徐晓飞!”
接过身份证,覃敏看了一下,便再度向里面走去。
望着覃敏远去的背影,潘朝星心中不禁生起个个疑问。以前是别人不明白覃敏为什么会认识他,现在到他不明白,覃敏何时认识盛满钢的?若说他拿错了,为何拿的不是黄甸烽或别人的?若说他误把徐晓飞当盛满钢了,又为何会是当作盛满钢而非别的人?是因为盛满钢职务不同了,和覃敏打的交道多了便认识了吗?可是盛满钢似乎不需要和覃敏打交道啊?
一个个问题从潘朝星心中掠过,却注定都是没有答案的。因为他不会向覃敏问明,因为这不关他的事,也因为覃敏不会回答他,尤其是这个时候。
还在潘朝星思绪万千的时候,覃敏已将徐晓飞的身份证递向潘朝星。心中虽是一头雾水,手上却不敢丝毫怠慢,忙将身份证接了过来,很自然地再看一眼,便收入另外那几张身份证中。
拿了身份证,也该是道别的时候了。潘朝星笑看着覃敏,感激地道:“谢谢你啊!”
“没什么。”覃敏也微微笑道。
突然又想起了什么似的,潘朝星又问道:“你今天不放假呀?”
“是呀,我还要上班!”覃敏有点不高兴地道,不过这不高兴显然不是因为潘朝星,而是因为还要上班。这也让潘朝星安心了很多。他心中只是感到可惜,如果覃敏不用上班,那该多好!
潘朝星心想着,如果覃敏也不用上班,那该多好,也许他们就可以一起出去玩,或者逛街了。说起来,此事确实可惜,不是因为覃敏要上班,而是因为潘朝星想得不够周到。如此天时地利,他竟完全不懂得运用,若非如此,潘朝星也许就不至于与覃敏擦肩而过了。
其实,覃敏不得放假确是可惜了点,但此时尚早,别的人都还未来上班,整个办公室只得潘朝星和覃敏两人。没有人打扰,也不用担心在别人眼皮底下不好说话,如此天赐良机却堪堪错过!怨谁来着?古人早说过:“过了这一村,没有那一店。”错过覃敏,那也实在是潘朝星活该的。如果他能在此时果断地向她表白,纵使覃敏一时无法接受,至少也知道了他的心,日后也不能说全无机会。
不出所料的,在以后的日子里,潘朝星再有没碰到过像今天一样,能和覃敏单独在一起的好机会,而那时,他才感叹没有机会与覃敏倾心一谈,可是这时才后悔,不是为时已晚吗?
人生有许多事,一旦错过便无可挽回。正因如此,成功的,便往往都是那些能抓住机会的人。老天爷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公平的原则,不是每个人都拥有同样的东西,而是付出才有收获。所以,老天爷从不往人间丢馅饼,就是丢下了,当你捡到时,它也成了让你堕落的陷阱。
心中数念闪过,潘朝星甚是失望地“哦”了一声,便对覃敏可惜地道:“这样啊?那我先走啦!”
“嗯”。
“拜拜”!
“拜拜”!
一番道别后,潘朝星便带着些许失望慢步向楼下走去,而覃敏也自去做她的事。
历经数日,身份证拿回来了,可是潘朝星不明白,为什么他此时一点也不感到高兴?反而觉得怅然若失,却又不知道失去了什么?
回到宿舍后,潘朝星便把身份证分发给各人。恰巧盛满钢出来找徐晓飞玩,见潘朝星给他们发身份证,便询问起缘由来。众人将昨晚之事向他简略地说了一下,哪知他想了想,便自言自语道:“看来哪天我也要把身份证拿出来才行!”
潘朝星心中笑道:“你早一点来说,我刚才就可以帮你拿出来了。现在我也不想再去劳烦覃敏了,真想要的话,你以后就自己想办法好了!”
潘朝星今天的首要事情是去开户,并把钱存进去,其他的一切事情都要靠边站,所以当徐晓飞他们约他去一个他还没去过的地方玩时,潘朝星还是声称有要事而婉言拒绝了。
算算时间,也是动身的时候了,去早了银行和店铺都还没开门,去晚了恐怕到时又要排队。潘朝星回自己宿舍拿了包纸巾后便一个人向镇中心走去。
一个人出外或逛街有一个人的好处,虽然没有那么热闹,但至少可以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没有争论、没有异议、没有屈从、也没有人对你的行为在心里品头论足、背后指点。这些都是多人一起时难免会发生的。对于潘朝星这种一向喜欢独来独往的人来说,虽不拒绝与他人同行,但也绝不会感到一个人是孤单的。
如果不是今早有点云遮着太阳,此刻走在路上恐怕没有那么好受,九点的太阳一样能把人烤得肌肤生痛。此时行人尚少,多数要外出的人都还只是在准备之中。从整条路上看,潘朝星还真是孤单得很,只是他不在乎罢了。
覃敏办公的地方,那窗户刚好都能看到外面的公路,而且只有三、四十米的距离。也就是说,只要有人站在窗户边,公路上的人便能轻易认出是谁,自然,里面的人也能看清外面的行人。在走过这一段路的时候,潘朝星不由自主地向窗户看去,自是希望能看到覃敏恰巧从窗户边走过或刚好就站在那里,并且,如果覃敏也看到了他,那更是再好不过。可是他看到的,除了玻璃窗和窗帘,便只有一片昏暗。
走了将近二十分钟,潘朝星终于来到了那家工商银行的对面,可是当他向银行看去的时候,他顿时哭笑不得,银行大门紧锁,上挂一牌“今日暂停营业”!潘朝星此刻真恨不得砸了这家银行的招牌,“又不是什么大节日,停什么营业嘛!”潘朝星愤愤地想。此情此景,用句现在比较时髦的话来形容,那可“真是有够郁闷!”的了。
难道今天这趟就又白跑了吗?当然不行,好不容易才把身份证拿到,就是翻遍整个镇,潘朝星也发誓要找到一家正在营业的银行,总之,他不会把身上的千多元钱一分不少地又带回去。
恨恨地望了那银行一眼,潘朝星便开始了他的寻找银行之路,借此机会,他也想仔细地逛一逛这个镇上的一些主要街道,有很多他还从没去过呢。
边走边寻找着银行的招牌,也一边浏览着满街的各式各样规模不一的店铺、超市、百货商场和酒家、工厂、政府部门、医院门诊等等。总之这个世界上应该有的,这个小镇上也几乎一应俱全,当然,机场、火车站、码头那也不是每个地方都会有的。
走过了几条街,正要走过一个路口时,挂在路口上的一个大招牌让潘朝星不得不看它一眼。一看之下,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原来上面赫然是“中国工商银行”六个红色的大字。
沿着招牌指向的箭头望去,从路口向内走不到三十米便是一家工商银行,仅看门面,便知道要比刚才那家大多了。其实,不论是直线距离还是曲线距离,这家银行离潘朝星工作的“常青树”都要比刚才那家近上不少,而且离路口也不远,潘朝星不明白为什么以前就是没有发现它?也许是以前根本没想过要把银行放在眼里吧!
银行的门也是推拉式的玻璃门,不过明显要比公司里的所有玻璃门厚上一倍不止,所以,推拉起来也甚是吃力。推门进去后,潘朝星顿时感到凉爽不已,因为头上便是空调。
这一家果然大了很多,又宽敞、又明亮,装修得也很好,给人的感觉舒服多了。不像那家,门面又小,里面又暗,也没有什么装修可言。潘朝星想:“来过这一家,还有谁会去那一家?”
闲话少说,办事要紧。趁现在没什么人,不用排队,赶紧开个户,把钱存进去,也算是了了一件心事。十数日来,为了这件事,潘朝星没少烦恼,为此,还使得他与覃敏之间的友谊险情频告。所以,实在是不能再拖了。
有了身份证,要存钱自然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了,简单地填写之后,潘朝星便将八百元钱存了进去,留下一、二百作日常使用。
拿到存折后,此事便算有了个了断。潘朝星这才可以安心逛街。自送桂健华等人回校那次后,潘朝星已足足二十天没再好好地逛一逛街了,严格来说,上次还不能称得上是逛街,充其量也只是上街买东西罢了,根本没时间容他闲逛。
心中没有顾虑,逛街才会是一件开心的事情。看看街边的小店小铺没什么好逛的,潘朝星便直奔他所知道的一家百货公司。这家公司离此也不远,出到路口,一望便见。
逛了一个多小时,从一楼逛到四楼,潘朝星把这家公司顾客能到的角落都逛了个遍。这里的东西不可谓不多、不可谓不新、不可谓不诱人,但潘朝星看着这样,琢磨着那样,又不想花太多的钱,最终便什么都没买,空着手又走出了百货公司。在四楼的精品部,潘朝星曾想挑一件有意义的礼品他日作为生日礼物送给覃敏,奈何他又不知道覃敏的生日,若不是在近段时间,只怕也难有机会送给她。想想,终究还是作罢。
今天街上的人好多,仿佛因为“常青树”放假,镇上的人也随之多了一样,然而在这奔流不息的人群中,却没有一个是潘朝星认识的。潘朝星认识的人都去哪了?
一条马路之隔的正对面,也是一间百货公司,不过规模稍小,旁边还有一家没什么人光顾的肯德基,相比这边的门庭若市,稍显冷清了点。时已近午,是一天之中最热闹的时间段,路上人来车往,即便是纯心来逛街的,也都是在为生活而奔波。
人生一世,为的究竟是什么?就因为人的大脑发达了,就因为人有了思想,所以人成了高级动物,所以人和野兽脱离了关系。因此,也造就了人类社会,造就了这个充斥着低等动物世界所没有的各种现象的文明而又肮脏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有人为了一日三餐而奔波劳碌,有人却为难以填满的欲望大肆搜刮、掠夺。人,究竟为何而活?不知道多少人提过这样的疑问?包括潘朝星在内!
不过潘朝星不会去钻牛角尖,想不明白他便不再去想,不像有些人,想来想去想不通便走上了自杀的极端。何苦来着?人生几十年,迟早一个死,纵然人一出生便是等死,那也不必自己草草了结啊!顺其自然不是很好吗?
虽说对面的百货公司没有这边的大,但是从没进去过的潘朝星还是决定去看一看,反正不急着回去。兴许还能发现一些这边所没有的商品。
这家百货规模果然小了许多,只有两层,且单层面积也没有那么大,来光顾的人自然也没有那么多。
只逛了十多分钟,潘朝星已索然无味地空手走了出来。看来这里并没有什么新意能留得住潘朝星的脚步。本想回去了,但看看时间,不早不晚的,潘朝星决定再到对面的超市看看。
走着走着,潘朝星忽然在电器柜台那里停住了脚步。原来他忽然想到了要买一对新的充电电池。潘朝星现有的两对充电电池,一对是正品的梧州产的“新华”充电电池,一对是假冒伪劣的日本制造的“东芝”充电电池。那东芝电池的价格和使用的时间都只是“新华”电池的一半,可现在充一天的电,没用多久便耗光了,这便是当初贪图便宜的后果。只是这十元钱换一个教训,不知值还是不值?
在几种知名的和不知名的品牌中挑来拣去,潘朝星最后还是决定要一对日本的“爱华”。选择“爱华”的原因缘于潘朝星对“爱华”产品的一贯信赖和推崇,虽然是首次买它的电池产品,且无法分辨它是真是假,但他还是决定用二十元钱来做个尝试,大不了再多买个教训。
临走前,潘朝星想买些吃的,充当午饭,因为此时回去,饭堂已没有东西供他吃了。一番挑选后,潘朝星拿着一包饼干、两条火腿肠、一瓶梧州龟苓膏向收银台走去。
拿着大袋子,顶着炎炎的烈日,潘朝星朝着回去的方向一路逛着,但已不再作任何停留。
前面是一个直角的转弯,转过这个弯便能看到两百米远的“常青树”了。转弯处有几栋民房,挡住了拐角两边的视线,不过也为人们创造了一条捷径,这条捷径刚好与九十度的拐角组成一个边长十多米的直角三角形。
就在潘朝星正要走进捷径的时候,前面不远处忽然并排走出四个清一色白色服装的靓丽女孩。待潘朝星看清后,差点没愣在原地!
原来右起第二人正是覃敏,但见黑色西裤,白色短袖衬衣的覃敏,此刻也正用友好的眼神看着几近失态的潘朝星。大概是被潘朝星现在的样子逗得忍俊不禁了,覃敏一张秀脸欲笑而不敢笑,那样子,也别是一番动人景象。
由于覃敏的出现,潘朝星的一双眼早已被定格在覃敏一人身上,以致另外那三个女孩是谁,认不认识,见没见过?潘朝星全然没看清楚,已与他们擦肩而过了。
看到覃敏,潘朝星终于又明白了,从她们出来的时间便知道,她们一定是下班后,在饭堂吃完午饭,然后回宿舍换衣服。至于人,也许是临时召集的,也许是昨晚或今早就已经说好了的。在一番休整之后,没多作逗留便出来了。半天时间对要逛街的女孩子来说,本就不多,即使顶着正午的大太阳,也不能再等了。所以此时此刻,她们才会在这里出现。
潘朝星有些后悔,他想,如果今天早上他能问清楚一点,也许此刻他不是回去,而是和覃敏一起出去。不过他随即又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如果覃敏和她的那几个同伴早就约好的话,她是不可能和他一起的,甚至也不会让他和她们一起。这仍是因为覃敏不想让别人知道她和潘朝星认识,至少还没达到可以相约的地步,所以刚才两人碰面时,才会相见不相识。
虽然错失了一次和覃敏上街的机会,但潘朝星也不是很在乎,毕竟几个女孩子出去玩,要是加上他,也许会玩得很不尽兴,再加上他和另外那三个女孩互相之间也许都不认识。但是,让看着覃敏背影慢慢变小的潘朝星万万想不到的是,覃敏今天是和同性朋友去玩,一个月后陪她去玩的,已经成了一个异性朋友,一个让潘朝星怎么都想不到会是他的异性朋友。
一边往前走,潘朝星还一边回头看着覃敏几人,直到他再也无法看到为止,才又专心走路。
回到宿舍,徐晓飞和制一、制四组那两个人都在休息。而同是制二组,昨晚之前从没在一起过的那四个湖南人已经收拾东西走人了,留下四张翻得凌乱不堪的空床铺。放好东西,潘朝星先去洗了个脸,正要上床时,忽然发现一张空床上,一张还没划完的饭卡被扔在那里。仔细一看,刚好是这个月的。潘朝星顿时如获至宝,忙上前捡了起来。饭卡的原主人姓张,正是那四人之一。
潘朝星为何会无端端地去捡别人的饭卡呢,还当它宝一样?原来,前天潘朝星自己的饭卡放在上衣的口袋中,在车间里不慎遗失了,任他怎么找也找不到。他一直怀疑是谁做的恶作剧,要不然他的饭卡天天这样放,为什么今天就莫名其妙地丢了?一定是哪个人捡到了,但就是没还给他。奈何潘朝星实在想不出任何证据去怀疑谁,只好作罢。于是找老大反应,说饭卡丢了,应该怎么补办?这可不是件小事,没有饭卡就不能去饭堂吃饭,那就得花钱到外面吃,浪费钱还没有那么多时间。要么在饭堂就吃白饭过日,但这个月还有十天,这样做显然不太现实。
原以为这种小事老大可以很快帮他解决,谁知老大也无能为力,这倒罢了,连个可行性建议都给不出来,看来求人就是难办事。
丢卡后的这几餐,潘朝星一直向打菜的阿姨推诿说忘带饭卡了,好在阿姨也不计较,只叫他下次记得要带。虽然侥幸混过几次,但潘朝星知道,这样绝难长久,因此,这两天还在为这事发愁呢。如今拾到一张别人丢下的饭卡,怎能不欣喜万分?饭堂里打菜是认卡不认人,只要是本月的,上面写着谁的名字都不重要,也没有人知道你拿的是不是自己的卡,所以潘朝星并不为上面的名字不是自己而担心。
轻轻爬上床后,潘朝星先是吃了点东西,然后又开始例行检查他的行李,这个宿舍一天还有徐晓飞以外的生人,他就一天都不敢大意。
不看尚可,一看之下差点没把肺给气炸了。原来潘朝星半年积累下来的二、三十张新得连折痕都没有的九六年版一元人民币被拿得一张不剩。之前他见那几个人虽然天天翻他的包,但却没拿一分钱,而且身上的口袋都已塞满了东西,便放心地把那些钱放在包里,谁知今天他们走时,竟趁没有外人在场把它全都拿走了!
尚值得庆幸的是,除此之外他们再也没拿什么走,要不然潘朝星还真不知该怎么办。就这样算了,心中难免不服;跟公司反映,已经于事无补;报警,只怕也是不了了之,甚至,那些人没抓回来,倒把自己这个没有暂住证的人给抓走了!
虽说损失不大,但一时的气愤总是难免,为了记住这件事,潘朝星破例写了一则与覃敏无关的日记,不过这日记仍然没有写进日记本中,而是用一张稿纸将它草草记下。
仅是思索了一会,潘朝星便在稿纸上写道:“原以为那些人只是拿些日用品用用,翻翻袋子,损失不大,也就无所谓了,岂知今天查一查,才知道那辛辛苦苦攒下的几十块一元币竟被拿至一空,实在太不像话了!好在我早有防备,否则岂不要糟?可怜的是那些证件,若哪天也被他们拿走了,可如何是好?哎,我倒底是怕事,还是想息事宁人?”
都说把抑郁在心中的不快道出来,就能使人轻松和开朗起来,同样,把心中的不平写出来,也能让不平的心平静许多。想到他们虽然拿了自己几十块钱,但也为自己解决了饭卡的问题,潘朝星就当作是用那些钱买了他们那张饭卡。如此一想后,潘朝星便感到心中平衡了许多,也不再为那几十块钱斤斤计较,那实际上是在跟自己过不去,这岂不是更加便宜了别人?
不过他始终想不到,昨晚还和他天南地北聊了很久,也聊得很投机的人,今天居然还会洗劫他的钱。昨晚的那一脸豪爽、开朗和信任,到了今天全都变了个样,昨晚言语中透出的大无畏、义盖云天,今天才发现全都可以用到小偷的身上。其实早在那些人翻潘朝星行李第二次后,潘朝星便在包里留了一张纸条,希望他们看到后,能够自爱一点,谁知他们仍然故作不见,照翻不误。只是尽量掩饰翻动过的痕迹,但自己的东西自己最清楚,哪管他们再小心,又怎能逃得过潘朝星的双眼。回想这一切,潘朝星不由苦笑,心道:“古人的话,当真言之有理,这世上,不知多少人都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让潘朝星想不透的,还有一件事。究竟他的包有什么魔力,能让那些人不厌其烦地天天都翻一次?按说里面有什么他们早已清楚了,钱和笔记本又被自己随身携带,应该是没什么看头啦?难道他们的这种行为已经养成习惯了吗?
不管怎么说,这件事将会随着他们的离去而告一段落或永远结束,多想也是无益,索性便不再去想。将东西重新整理一番后,潘朝星便躺下休息,并在对覃敏此刻可能在什么地方,或正在干什么的胡乱猜测下渐渐进入了梦乡。
这一觉,潘朝星睡得很是安然,若不是在五点半左右的时候被早已睡醒的徐晓飞叫起来去吃晚饭,只怕潘朝星会睡到六点多才醒来。
起来的时候,潘朝星发现宿舍里又只有他和徐晓飞两人了,因为那两个人早在徐晓飞叫醒他之前就已经出去了。他们彼此之间没什么话说,也许根本就不认识对方,而他们和潘朝星、徐晓飞之间也不是很熟,平时很少讲话,所以,他们两人一向都是独来独往的。这也使得四个人同个宿舍十多天,还从来没有一起聊过天,更不要说成为朋友什么的。不过说实在的,看制一组那个人像个弱智的大龄儿童,潘朝星和徐晓飞还真不稀罕和他成为什么朋友,不烦着自己就已经很好了。记得前段时间,他老把闹钟调早半个小时,可是闹钟响了半天他既不起床,又不按停,吵得潘朝星和徐晓飞想多睡一会都不行。说了他好几次,可他充耳不闻,若非潘朝星和徐晓飞都是能忍之人,他不被两人狠揍一顿,他的那个烂闹钟也得在潘朝星和徐晓飞手上香消玉陨。
人的忍耐都是有限度的,好在他能在潘朝星和徐晓飞还没有到达忍耐极限的时候及时改过,不然,不用想也能知道后果会是怎样。
饭堂里的人不多不少。潘朝星也不再刻意寻找覃敏的身影,除了他今日已见过覃敏之外,就是他知道覃敏不会那么早回来,而在这个时候来吃饭的可能更是几乎为零。
吃完饭出来时,潘朝星和徐晓飞在门卫处接到通知,因为今天有几个人走了,要重新调整宿舍,所以要潘朝星和徐晓飞自己看看要搬到哪个宿舍,回去尽快搬。调整后的各宿舍名单已经贴在门卫岗的外面,两人一看,都被调到了210。一个月就搬了两次宿舍,好在只是隔壁,东西又不多,直接抱去就行了,连收拾都不用,要不然,真是有够麻烦的了。只是潘朝星自己配的钥匙就再也没用了。
再看一下,原来搬到210的,都是些潘朝星、徐晓飞熟悉的人。这样的安排,倒让潘朝星两人容易接受得多了,如若再是那种陌生的组合,潘朝星就真的要抗议了。
待他们回到宿舍,很多人都已经搬好了,两人也不拖拉,在确定了自己的新床位后,便把要搬的东西分几次直接拿了过来。这次潘朝星睡的,是进门后右边靠阳台那张床架的下铺。潘朝星住了三个宿舍,就换了三个不同的床位,当然,其他人又何尝不是?
这下可好了,一个宿舍的人都是互相认识的,又都是制二组的,现在还是同一个时间上下班。这样的情况还从来没试过,以后下班回来,就不愁不热闹了。本来搬宿舍是件烦人的事,但大家都为这次的搬宿舍从心里感到高兴。最让潘朝星高兴的,其实还是他不必再为自己的行李担心了,因为他信得过这些人,他相信以他们之间的交情,不会再有人撬他的包,更不会拿他的东西。所以,潘朝星把随身携带的一些东西又放回了包里。这样,他就只留下笔记本和存折,以防万一,因为宿舍的人不会偷,但谁敢保证当大家都去上班以后,没有人跑进宿舍去偷呢?潘朝星不想冒这个险,也犯不着冒这个险,反正一个笔记本也不碍事。
一夜好觉后,第二天又开始了正常的上班。
公司的订单开始渐渐少了,正是旺淡交接之际,不但不用再加班了,平时的工作也轻松了很多,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对他们来说不过轻而易举之事。闲暇之时边做边聊天,一日实在易过。
中午吃饭时还对潘朝星视而不见的覃敏,不知何故晚饭时又主动与潘朝星打起招呼来。原本有点心灰意冷的潘朝星,又被覃敏的一个招呼温暖了僵冷的心。但潘朝星还是高兴不起来,他用了将近一顿饭的时间去想他和覃敏以及泉之间究竟是怎样一种状况,究竟,他该怎么办?!
潘朝星想:“自八月二十五日起,敏便对我时冷时热,热时冲我甜甜一笑,冷时可以几天不看我一眼,一来二去,我也想回敬她一下,打算对她视而不见。可是这实在很难,尤其是当我接近成功时,却因为她突如其来的一言一笑而告吹。难道我竟真的被她这样玩弄于股掌之间?!哎,这也是注定的事,谁叫我既舍不得她,又不能去追求她!如是舍得,自是没事,若能追她,不管成否,都只是自己的能力问题,而不必如今般思前想后,顾虑重重!这也许便是‘自古多情空余恨’吧!不是恨别人,而是恨自己,恨自己貌不出众,才不惊人,却偏生如此多情!真是可悲、可叹、也可笑!”
感情之事,总是越理越乱。如果潘朝星无法果断地在覃敏和泉之间作出一个抉择,那他就永远都理不清这团乱麻,想再多也只是徒耗心神,于事无益,反让自己更难作出选择。
每个人都会有优柔寡断的时候,潘朝星也自知在处理感情的事上,他经常都是优柔寡断的,这是个不小的毛病,应该尽快并坚决地改正。但有些事情,明知道是错的,明知道应该怎样做,但还是知错犯错,还是无法改正。不仅潘朝星有这种情况,其实天下人都有,不然就没有“知易行难”这个词了。任何一个人,都有他知道怎么做,却无论如何都做不到的事情。这不能不说是有思想的动物的不足之处。
总在不经意的时候,时间就会过得飞快,不知不觉下,日子又过了三、四天,正如潘朝星自己说的,这几天里,覃敏仍然是时冷时热地对他。虽然潘朝星还是天天都想着她,念着她,但面对她的微笑和冷漠时的反应已明显没有以前强烈了,也许是已经习惯了,也许是已经有点麻木了。总之,多次的这种经历,让潘朝星真正能够开始做到“迎着春风时尽情一笑,面对寒冰时视作不见”。只不知,这是好现象还是坏现象?
不知何时起,潘朝星就已经发现自己总是脱发,知道的,一天脱十几根那是正常的事。唯一让他感到安心的,是他的头发至今依然乌黑浓密。这也是让他想不到的地方,他知道脱发是正常现象,每个人每天都要脱几根头发,但像他这样脱法,显然又是不正常的。可是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已经持续了几年,为什么他的头发还是那么浓密,而且丝毫不显病态呢?
造成脱发的原因有很多,思想造成的脱发绝对是其中不容忽视的一点,还往往无药可治。
今早起床时,潘朝星扫眼枕头,对自己的脱发已经熟视无睹的他,也不禁当场惊住了。枕头上满是长短不一的头发,看数量,是他所知的两天掉的头发的总和,这可是绝少有的。潘朝星忍不住双手又往头上抓了一把,十数根头发又分别夹在了他的十指之间。潘朝星索性将它们全撒在枕头上,然后又是一阵猛抓,直到头上再没有头发被他抓在手上为止。再看那枕头,简直是理发店里的围巾一样,想当它没事都难!
今天的掉发虽然格外异常,不过潘朝星不但没有因此而感到惶恐,反而突然诗兴大发。看着那根根落发一会,一首诗已在潘朝星心中成文:
一夜落发几多根,念念不忘心中人。
只叹一生苦与短,人未等到已归根。
在这里,潘朝星对泉的思念已经淡薄了很多,尤其是对覃敏产生了微妙的感觉和关系后,潘朝星更是很少想到她,虽然她的相片天天被潘朝星带在身上,可潘朝星却难得一看。所以,这诗中所说的心中人,自然就是覃敏了。乍一看,也许会觉得这诗作得有点夸张,当真落发只为她吗?其实,也不见得夸张到哪去,因为潘朝星日思夜念的确实就是覃敏,说他因为思念覃敏而加倍脱发,有何不对?
不知何时,潘朝星就已经隐隐感到,自己在覃敏眼中确是有点不同常人,而究竟是褒是贬,就只有她才知道了。是因为她对自己别有看法呢?还是自己如何对她,她便如何对自己?
掐指算来,桂健华和影等返校已近一月,想必学习和生活都已经进入了正轨。当初送他们的时候,潘朝星就在想:“他们回去后,会不会给我写信呢?如果给,那十?一的时候无论如何都能收到了,如果没收到,自然是不会给我写信了!”如今再次回想此事,潘朝星却笑自己当时实在天真,也过于高估了自己与“影”等人之间的友情。
“其实何须等到十?一?他们问我要地址、电话,无非只是为了表示她们一视同仁。而此时此刻,恐怕他们已忘记我是谁,谁是我了!更别说什么写信,打电话了。那些,也许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
说到底,潘朝星当初希望“影”会给他写信,无非是想知道,自己在“影”心目中是怎样的?“影”一直不敢像接触别的男员工,比如徐晓飞那样接触自己,又是为什么?但是现在,潘朝星早已将“影”渐渐淡忘,至于“影”心目中的自己是怎样的,更是已经不在乎知晓与否了。只不过,淡忘不等于永远忘记,也许潘朝星不会天天想起她,但在任何时候,他又都能够想得起她。他想,他会一辈子都记得她的,当然,还有很多很多人。
转眼又是一天,明天就是国庆了,不过公司好像没有要放假的意思。在这种非国营的企事业单位,其实也没有法定节假日的。没事可做的时候,想上班都没班可上,有订单的时候,大年三十也得在车间里加班。潘朝星虽然还没试过大年三十还上班,但他的朋友中,在广东打过工的何其多,什么事情没听说过?就算别人的事情有可能是道听途说,或多少有点失真,但至少中秋节的时候,自己就还在上班。
说到国庆,潘朝星便不自觉地想到了一个人,那个以前经常和陈晓燕一起上、下班,一起吃饭的邹国庆。潘朝星是在一次和她们面对面吃饭的时候,从她的厂牌上知道她的名字的。刚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潘朝星就觉得这名字起得好有意思,也好中性,因为这名字绝对分辨不出性别。看着面前这个苗条、矮小,却又不失秀气、可爱的女孩,潘朝星心想:“她父母给她起这样的名字,会不会是因为她刚好在这一天出生的呢?”
一旦注意上一个人,潘朝星便会经常注意她、观察她,有时是有意的,有时是无意的。当初潘朝星是有意观察覃敏,才会有了后来的接触。对于邹国庆,潘朝星却是一种无意的观察,不刻意地去关心她,但见到她时,目光又会自然而然地跟随着她。不过,必须是覃敏不在场的情况下,如果覃敏也在,那潘朝星的目光自是不会在她身上多作停留。
人总是会怀旧的,尤其在某一个时间段。潘朝星发现,自陈晓燕离去后,邹国庆有好一段时间是独来独往的,直到后来才慢慢地和其他同事走在一起,并且重新露出久违的微笑。其实,若用一种欣赏的眼光去看微笑时的邹国庆,这个十七、八岁的女孩还是蛮漂亮、蛮可爱、也蛮有气质的。这个年龄的少女,实在也没有几个是真正令人厌恶的,潘朝星就举不出个例子来,尽管他接触过的女孩子,没有上千也有数百。
下班后,潘朝星先去水冷槽洗了下手,便一个人慢悠悠地回宿舍,那散散慢慢的样子颇是颓废,就像几天没吃没睡。但是只有潘朝星知道,这是他放松身心的一种好办法。撇下一切心事,撇下那伪装的,一切都无动于衷的坚强,让自己仅仅是作为一个人而生存着。好长一段时间,潘朝星都没有这样的放松自己了,之前有太多的事让潘朝星劳心劳力,如今暂告一个段落,就让疲惫的身心偷一下闲也好。
在潘朝星去洗手的时候,徐晓飞就已经和其他人先走了。自从潘朝星和覃敏有了第一次的共餐开始,潘朝星和徐晓飞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而潘朝星为了和覃敏一起,更是时常将徐晓飞冷落一旁,或是有意避开。与以前的形影不离相比,两人现在的情况,就如同脱离了联系的主体和影子一样。
傻子都能知道,潘朝星避开徐晓飞的时候,是嫌他碍手碍脚,更何况徐晓飞不是傻子,他当然知道潘朝星用意何在。而徐晓飞也是有自尊的,他当然无法忍受着潘朝星的见色忘友,而依然像随从一样跟着潘朝星。而这种问题又不像普通的问题,可以两个人凑在一起,商量怎样去解决。既然这种事不能说,那就只好做了。
于是,在搬到214的那段时间,徐晓飞开始和袁昊混在一起,只不过这次换了袁昊像跟班一样跟着徐晓飞,还以玩笑的口吻“大舅子、大舅子”地叫着徐晓飞,有时还真让徐晓飞欲辩不能。然而,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搬到210后,徐晓飞又不和袁昊在一起了,也许之前就已经不在一起了。莫名其妙地,徐晓飞现在和李运钢,那个据他自己说,从保安学校出来的小肥仔搭在一起了。两人机缘相投,已快达到出也成双,入也成对的地步了,说他们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也已经不过分了。
这不,一下班两人就又粘在一起了,那热乎劲,较之以前和潘朝星时,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对面床上铺的李勇发,人称“发哥”,是个三十出头的已婚男人,个子和潘朝星差不多,作为桂林人的他是潘朝星在这唯一认识的两个老乡之一。“发哥”进厂在潘朝星之后,据他说是他在制五组的老婆把他介绍进来的。这下好了,小俩口在同一个厂工作,方便多了,至少不愁寂寞。跟自己一比较,潘朝星倒是挺羡慕他们的。
总是留着短短胡渣的“发哥”为人也甚是和蔼,有时候就算生气也是带着笑的,当然,那也就不是真正的生气了。除此之外,“发哥”也是潘朝星在这里认识的人中,象棋下得最好的。除了平时就很少钻研棋艺的潘朝星不得不甘拜下风外,连本来有些自命不凡的盛满钢,较起真来,也只有落败的份。这让盛满钢的锐气受挫不小,但又激起了他不服输的劲,因此,经常有空就跑来和“发哥”下棋,而“发哥”也乐得有人陪他消磨时日。谁叫他下班的时候,他老婆却在上班呢?
因为自知差距甚远,所以潘朝星从不主动找“发哥”下棋,但是当“发哥”倍感无聊,而盛满钢又没来的时候,他就会找潘朝星跟他下。潘朝星自知和他下只有输的份,但若无事可做的话,潘朝星还是很乐意跟他下的。潘朝星不是死要面子的人,他下棋只因为他想下棋,而不是为了要赢,不管输赢,下棋对他而言只是一种娱乐,这也是“发哥”专找他的原因之一。对输赢过于执著只会使下棋失去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