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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 ...

  •   第六章

      再次坐上前往梧桐村的公交车,温故的心境与之前大不相同。她抓着行李箱拉杆,望着车窗外不断后退的景色出神,院子还没翻修,房屋门窗都是坏的,不知道现在过去晚上有没有地方落脚……还是有点冲动了。

      公交车上依旧冷清,过了两站后,只剩下她一名乘客,司机大叔回头看了眼,这趟班车途经的站点都是城郊农村,乘客很少,来来去去就那么几个,而去梧桐村的乘客这么多年来他只见过她一个,因此他对温故印象挺深刻,“小姑娘,你又去梧桐村呐,这次怎么还带了那么多东西?”

      温故回过神,解释道:“我搬进梧桐村了,以后就住那儿。”

      司机大叔很吃惊,“好端端跑那穷乡僻壤去住什么,看你年纪这么小,还在读书吧?”

      温故不想透露太多,半真半假地说:“我大四了,去村里实习。”

      “怪不得。”司机大叔恍然大悟,“你是农大的学生吧,我有个朋友的儿子也是农大的,比你大两届,他实习的时候也是去乡下,专门承包了两个大棚做实验,超级苦瓜听说过吧?就是他整出来的!”

      温故记得学校食堂用的就是超级苦瓜,味道比普通苦瓜淡一些,个头更大,听说生长速度是普通苦瓜的三倍,产量很高。她点头道:“我知道,学校食堂就有,他很厉害。”

      “哈哈,我也吃过,特别好吃……”司机大叔很有兴致,絮絮叨叨聊了起来,直到抵达梧桐村村口,才意犹未尽地收住话头,“小姑娘,你要是种出什么超级品种,可要记得也给我尝尝。”

      她笑了笑没说话,提着两只行李箱下车往梧桐村村口走去。

      春拾正抱着手倚靠在村口牌坊下,嘴角叼了根狗尾巴草,“今天来得倒挺快,没让我等一晚上。”

      “别光站着啊,快帮我拿行李。”温故熟稔地指挥道,前段时间春拾三天两头来找她开小灶,她做菜的时候他就给她烧火打下手顺带善后工作,这些天下来两人不知不觉都习惯了这种相处模式。

      很奇怪,他们明明相识不久,却特别有默契,不管是做菜或者其他事情,总能配合得天衣无缝。

      春拾丢掉狗尾巴草,自然而然地接过行李,拉着往村里走,“今天晚饭吃烤乳猪,我已经挑好了一只最肥的野猪崽,就拴在院子里,一会儿我去把它处理了。”

      说着话,两人走到院落门外,温故一眼看到自己那间破院子换了扇崭新的实木大门,她开心地走上前摸了摸,一股亲近感油然而生,“谁给我换的?村里不是没钱吗?”

      “钱财俗物可买不到这扇门。”春拾推开大门进去,“这是梧桐山特有的金丝梧桐木所制,金丝梧桐不仅水火不侵,还能辟邪,很宝贵的。”

      进了院子,温故发现里头屋子也按上了新的实木门,连窗户都装好了,古香古色的雕花窗子,还挺好看,她环视了一圈有点惋惜,“既然金丝梧桐这么珍贵,拿来做门窗太暴殄天物了,要不我还是去建材市场买普通点的门窗回来,这些可以高价出售给别人,也能为村里挣点收入。”

      春拾立刻黑脸,“你敢?金丝梧桐绝不允许外人使用,更何况这些都是我亲手做的,普通人可承不起这天大的福气。”

      温故对他的黑脸已经完全免疫,不以为意,望着雕花窗子问:“我也是普通人,不会被你的福气压垮吧?”

      “你不一样。”春拾一脸傲然地说,“能被选中担任第十一任村长,本身就是福泽深厚之人。行了别废话了,放好行李赶紧去做晚饭,野猪崽都等你大半天了。”

      她要真是福泽深厚的人,就不会从小无父无母在福利院长大,更不会连个合心意的工作都找不到。温故淡笑着将行李箱提进屋内,客厅里摆着崭新的金丝梧桐桌椅,卧室里也添了实木床和衣柜,做工算不上精细,胜在简单大气,她放下行李,打开衣柜瞧了瞧,发现里头还准备了被褥拖鞋等物品,看样子像是纯手工制品。

      温故十分意外:“你连被子鞋子都会做?”

      她一边说着一边下意识往他的手看去,春拾个子高手也大,不过肤色白皙手指修长,仔细一看还挺像会做细活儿的样子,颇有巧手的潜质。

      “你在胡思乱想什么?”春拾瞪着眼把手负到身后,“这些都是夫诸替你准备的,他最爱做女红,你以后要是缺衣物被褥之类的,只管找他要,他会很高兴。”

      温故拿出一床被褥铺到床上,被褥蓬松又柔软,手感绝佳,想必躺在上面也会很舒服,她的好奇心再次被勾了起来,脑子里自动浮现出一名年迈妇人坐在院子里捏着绣花针做手工活的画面,“对了,除了上次那位白发大哥,我还没见过其他村民,今天晚饭他们会来吗?”

      以后大家都是一个村的,她身为村长,得先把人认齐,方便以后管理。

      春拾摆摆手说:“先不用管他们,饿不死的,入夜之后我再带你去见他们。”

      放好东西,两人到隔壁院子准备做饭。温故一进门就看到了拴在墙角的野猪崽,它看起来很小,身上毛都没几根,皮肤粉粉嫩嫩的,正卧在地上呼呼大睡,不时发出几声哼哼,可爱极了。

      想到要对这么可爱的小家伙下手,她有点不忍心,“它还这么小,身上肯定没几两肉,要不先养着,长大了再宰。”

      春拾拎起野猪崽晃了晃,小猪迷迷糊糊醒过来,对着两人哼哼,一脸呆萌。春拾摸了摸它的肚皮,严肃道:“确实没什么肉,这窝猪崽个头都很小,可能是刚出生的时候没吃好营养不良。”

      两人把野猪崽放回后院的猪圈和它的兄弟姐妹们作伴,春拾往食槽里放了些干净的水和新鲜的猪草,猪崽们围着食槽吃得喷香。

      温故站在猪圈外瞧了一会儿,忍住手痒想摸的冲动回前院准备晚饭。没了烤乳猪,只能把之前野猪剩下的几只猪腿给拿出来料理。不知道春拾用的什么储存方式,大热的天,猪腿没有冷冻过的痕迹却非常新鲜。她把猪腿洗净连带骨头切块,焯去血水,指挥春拾烧锅热油,放入葱姜蒜等配料翻炒,煸出香味再加入猪腿骨一块儿翻炒,火候差不多的时候撒点儿调料调味,然后加水慢炖。

      一个小时后,一锅焦糖色焖猪腿骨出炉了。

      温故另起一锅焖了点米饭,再加一个菠菜蛋花汤,两人的晚饭大功告成。

      春拾只爱吃肉,米饭和菜汤他碰都不碰一下,解决了大半锅猪腿骨后,他忽然叹了口气,幽幽地说:“想吃鹿肉。”

      连续吃了一个月的猪肉,再好吃也会腻歪,温故非常理解他,说:“你想吃什么就去农贸市场买,钱我这儿有,不过不要买太多,省着点,现在村里还没收入。”

      春拾颇为幽怨,“……夫诸不让吃鹿肉,他也不想想,鹿敢把她当同族吗?”

      再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温故觉得有点耳熟,似乎以前在什么地方看到过……她想了想,皱起眉露出疑惑的神色,“她的名字是哪两个字?”

      春拾正要说话,院子里又来人了。

      “小拾,听说你想吃鹿肉?”柔美的女声从门外传来,温故回头看去,就见一位漂亮的白发女人走进门来。

      村里的人好像很喜欢白发造型,还特别好看……

      和之前见过的不知名白发男人不同,他的头发更纯粹,更接近雪的颜色,长长的披在身后,十分耀眼,再加上皮肤白得反光,整个人就像一盏白炽灯,照亮昏暗的室内,仿佛开了美颜相机的特效滤镜。温故这辈子亲眼见过的最漂亮的女生就是朱莉莉,然而和眼前这个白发女人相比,朱莉莉不值一提。她甚至觉得把这两人的外表放在一起对比,是对这个女人的侮辱。

      春拾看到他却十分糟心,撇着嘴挑了挑眉道:“想想都不行了,你别太过分啊。”

      “你自己想,别带坏小十一。十一村长,你好,我是夫诸。”他走到温故旁边坐下,看了眼桌上的饭菜,微微皱眉道,“这些东西还是少吃点,对身体不好。”

      温故正悄悄打量着他,他长得实在太完美了,每一处细节都令人无可挑剔,见他嫌弃自己做的饭菜,温故认真解释:“这些食材都是春拾在村子附近找来的,纯天然无污染,很健康。”

      夫诸摇头道:“任何食物都会给身体造成负担,而且不利于皮肤的保养,只有露水才是最纯净的,你瞧我,为什么这么美,都是露水的功劳。”

      温故愣愣地看着夫诸,将信将疑,所以说,仙女果然都是喝露水长大的??

      春拾叩了叩桌示意她继续吃饭,不悦地看着夫诸,“你别瞎误导人,她不吃东西会被饿死。”

      夫诸幽幽地翻了个白眼,人美到一定境界,就连翻白眼也赏心悦目,他握住温故的手,冰冰柔柔的触感非常好,“开个玩笑而已,你别当真。”

      受到近距离美颜暴击,温故只觉得自己的心跳都快了不少,她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没当真。”

      春拾黑着脸把夫诸的手拍开,将温故拉到自己边上,恨铁不成钢地教育道:“皮囊都是假象,以貌取人不可取,眼睛给我擦亮一点,这家伙不是好东西,就喜欢扮女装骗人。”

      温故看着夫诸美丽动人的脸庞和纤细修长的身姿,“……扮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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