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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二章 每错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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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旭没实行他的约会计划之前,被主任叫去陪同参加一次手术。手术是在医大附院进行,过程顺利。工作结束后,程旭见到了谢明宇。那是走廊前不远的一间休息室,几个医生护士在里面聊天。程旭无意瞥见谢明宇?他握着一管毛笔,正和旁边一个医生说话。可能是个笑话,大家都在笑。程旭忍不住就走近点,听其中有护士在催:“谢医生你就快点写吧,写什么都可以。”
“那好啊,就写,有个护士不是人。”即使是个小玩笑,谢明宇声音也清澈温软。
众人又笑:“这也太老梗的笑话,下面就写九天仙女下凡尘了?”
谢明宇不再多言,低首挥毫。程旭再走近点,见米白色宣纸上,墨痕历历:闲来一试七弦琴,此曲少知音,都因淡而无味,不比铮声淫。
程旭并不懂什么样的字算好,但是却相信,明宇写的一定是很好的。一笔一画,平平稳稳,工整气派,一见就知道是花了时间练就的。仔细看其人,漂亮到几乎是精致的面孔,白制服点尘不染,连脚下的皮鞋都没半点尘埃,听诊器再脖子上规规矩矩的挂着,身上纯白的衬衣搭配了条蓝色条纹领带。程旭曾经在商场的男装部打工过,知道那条领带的市价有多昂贵。这样清俊无伦的谢明宇让人不能不自惭形秽?
盯着一个人看很久非常不礼貌,已经有人好奇问程旭:“先生你找人还是就诊?”
程旭猛省,知道自己失态,“对不起,我是怡和医院的胸外科医生程旭,来这边是观摩一台手术,刚才无意路过,见谢医生的书法写的漂亮忍不住进来看看。很抱歉,打扰了。”
“哦,没关系,”谢明宇说,“其实我的字不够好,小时候不愿意练,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现在更是差不多荒废了。程医生也懂书法吗?要不要凑个兴来写几个字,笔墨现成的。”
“我”?程旭慌忙推辞,“不不不,我不懂的。不要说毛笔,我钢笔字都写的很难看。”
“程医生过谦了。”
程旭因尴尬而面皮涨红:“不是,没有谦虚,我是真的不会写毛笔字。”
“明宇,你才是谦虚吧,”进来的是医附院院长和程旭的主任,院长与大家打过招呼就拿着明宇的字赞不绝口:“真好,当真一派过庭书分,神采飞扬,妙啊。不过出入笔再回坐一点,行笔再沉一点回就更精彩了,字嘛,总是温润平和是至高境界。平时练魏碑吗?”
“练的少,”明宇谦逊恭敬:“不过经您一提点,以后就要多练了。”
“嗯,是有女朋友了对不?那难怪时间不够用。”院长话音一落,大家都善意而笑。
程旭悄悄退出来,别过主任,独自乘地铁回家,脑子里全是明宇。有才华的明宇,彬彬有礼的明宇,谈吐文雅礼数周到的明宇,衣着精致懂书法的明宇,被上级器重喜爱的明宇,没有缺点的明宇,谁能看到他的缺点吗?
明宇身上所有的条件都是程旭不能与之相提并论的,他没机会去练书法画画或者弹琴。幼年的自己,要帮着妈妈打零工,每天做一只只包装用的纸盒,一个纸盒只有几分钱,忙一天下来也赚不到一家三口一餐饭的费用。想到明宇脖子上的领带,再想想自己家里至今还会漏电,妈妈也舍不得换的冰箱,下雨天就会有渗水的天花板,又想想兰花样娇嫩天真纯净的路云,程旭忽地心灰意懒,还要约会吗?没有谁比明宇更适合路云了,
慢悠悠的走出地铁站,春夜的晚风迎面吹来,乍暖还寒,周围的人潮汹涌着急匆匆的在程旭身边流动。程旭不急,曾经慌慌的忙着去上课去打工,拼着命的扑来扑去,是盼望着,或者有一天,自己忙忙的下了车,她就站在那里,象个美丽的意外,就对着自己说‘嗨,才转来,我一直等你。’可是现在,程旭觉得这个梦想至可笑不过。
子游问程旭:“你打算几时约路云?”
程旭心平气和道:“我不打算约路云,因为她不在。”
她是真的不在,不在窗外,不在程旭的未来,还以为已经拿到爱的号码牌,以为无论向左向右,拐几道弯,都会等到她,那只是痴人说梦。打算放弃了,既然走了这么久也不能走到她身边,程旭就打算放弃了,只是放弃,不是忘记。记忆里的路云还是十几岁的模样,在那个初露清寒的早晨,拿着她的语文卷纸,边晨跑边大声的念她的作文
“我的梦想,是做个稻草人,就那样,一直一直站在层层的稻田边,看得见青空坠长星,闻得到十里稻花香,下雨的时候披一蓑烟雨,有风的时候见杨花飞雪,在阳光灿烂的天空下,我可以懒洋洋的晒着太阳,感受我身上的每一茎脉络在阳光的温暖里变得轻盈,丰盛,我是暖暖的,幸福的稻草人,就可以那样,自由的唱—”
那个小丫头在生气,跑的喘吁吁的:“我写的不好吗?这个就是梦想啊,为什么一分都不给我,气死我了啦~。”
程旭早起送牛奶还有报纸,骑着单车故意放慢速度,边听边发笑。做个稻草人,不是没心没肺?这个叫梦想?轻碰了下车铃,丁呤呤声脆响,车子从路云身边过,看见的路云,粉粉的脸,恨恨的表情,干净的象草叶上露水样的人,那是第一次见到的路云。就是这个梦想变成稻草人的路云,在程旭的记忆里慢慢的沉淀成一张相片,无法复制,不可替代,永志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