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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同意 ...

  •   隔天一大早,叶宁还是跟往常一样出门去上工。李氏原本同她一样早起,但叶宁好言劝和,李氏这才没起的太早。农家人多得是为了节省粮食只吃两餐的,即早饭跟晚饭,中饭是不吃的,若是家里只吃两餐,早饭多半也不会吃的很早,会等到介乎早上与中午的时刻才会煮来吃。

      李氏念着叶宁一个小姑娘每日上工挣银子实在辛苦劳累,因此也体贴她,想给她烧点水做个早饭,让她也好暖暖胃才去上工。

      到底还是家贫,若非家贫,像旁的在镇上做工之人,无论男女,皆在镇上赁个屋子住的,否则每日往返也是辛劳,哪怕她们村子挨着镇上,距离近,夏日可还好,到了冬日,天亮的晚又黑的早,还冷冰冰的,走路也是艰难。

      秋后天气就渐渐凉了,那山上许多树木的叶子都开始凋零了,李氏自然心疼女儿。

      叶宁倒觉得没什么,虽说每天上工好几个时辰,可中途也有些时候能松快松快,而且冬日早起这罪,一个人受也就足够了,何苦再将李氏拖下水。李氏也不容易,家里虽小,却也要张罗,得了空还得绞尽脑汁的去节省些粮食,还要上山打柴。

      李氏若是为了她而早起,不能好好歇息,叶宁就觉得有些吃亏了,一个人的工作,一个人的工钱,两个人忙活,都不得好好休息,那是真亏了。

      烧个水热点东西吃也不是难事,她是习惯一日三餐的,早饭还是要吃,不过吃什么倒不讲究,随便吃点儿就成了。

      叶宁出了门,待得天有些灰亮的时候,就着微弱的光线,李氏也起来收拾家里,准备早饭了。

      叶兆安今天是难得的早起,只因昨夜得了大姐的赞同,心里一直惦念着此事,便有些难以入眠了,睡着没多久,也是一早就醒了。他也不躲懒,醒了也就起来帮忙李氏烧火。

      吃罢早饭,叶兆安也不想再拖延,几乎是有些迫不及待的跟爹娘说起此事。

      “儿子年岁不小了,若此时再不图谋一番,将来年纪大了,即使想学,怕也是没人要的。如今家里这般境况,便是不能挣银子,省下我的口粮也是好的。将来学有所成或能积攒少许家底,日子也便好过了。”

      叶平吧嗒吧嗒抽着旱烟,而李氏在一旁眼眶已有些红了,抬起手,直接用袖子抹了抹眼角。

      “罢了,是你老子没用,给不了你什么,将来能过上什么样的日子,也就看你自己如何了。你大姐年岁也不大,还是个姑娘,本不该混在一群男人堆里,却也为了这个家,每日起早摸黑的去上工。你是男子,如何能比你大姐更娇弱?将来这叶家还得靠你顶着。只是你记着,你大姐为了这个家做了些什么,将来若有了出息,也好好照拂一番。你们姐弟俩能够亲近,总归也有个扶持。”

      “爹,儿子都记着呢。”

      “嗯。”

      叶平随意的应了一声,便握着烟杆子往外走。

      “家里虽然穷一些,可日子总能过下去,你们姐弟俩感情好,也有自己的主意,爹娘也就放心了。”

      李氏轻轻抚了抚儿子的脑袋,兀自收拾去了。

      得了爹娘的首肯,叶兆安整个人都兴奋起来了,下定决心明天就去镇上晃悠一圈,看有没有什么活计可做。若是出远门去学艺,爹娘自然是不放心的,肯定去不成,他也只能在镇上找机会了。

      叶兆安不过是个半大孩子,得了爹娘的首肯,自然欢天喜地,恨不得赶紧找个人说道说道。

      不过在这村子里他也没什么玩伴,叶家根基浅,又是外来户,娘亲李氏虽是村里的姑娘,可跟外家早已没有什么联系了。且,叶家安置在靠山一侧,四周并无房屋村民,如同独户一般,他自是跟村里人不大熟悉,也就说不上话儿。

      这么一想,心里的欢喜也淡了几分。

      今日去镇上是不成的,可如今待在家中也是无事可做,倒不如上山看看,能不能捡着什么好东西。

      未料好东西没捡着,倒是见到了霍连城。

      “霍大哥。”

      “小安。”

      正愁没人跟他说话呢,这会儿就来了一个绝佳的人物。

      “霍大哥此时怎会上山?”

      “不过是上山来溜达溜达碰碰运气罢了。家中无田无地,也就是靠着这山林吃饭了。好在家中只我一人吃喝,也不花什么银钱,早年也能攒下一些银子,一时半会儿倒还不必犯愁。”

      “我家中虽有田地,却十分单薄,一家四口都要吃喝,如今还住着不稳当的茅屋,家中也没攒下什么银子,却是犯愁。好在家姐能在镇上找个活计,如今日子也能松快些。我年岁不小了,总要寻一条出路,家中只那点薄田怕是不够养活一家老小。昨日问了大姐,大姐却是认同的,劝我与爹娘好好说道说道,今日一提,爹娘倒是都同意了。”

      叶兆安说着,禁不住眉目含笑,唇角翘的高高的。

      霍连城见他欢喜,也禁不住翘起了唇角,含着笑意。

      “也是好事一桩。”

      听他提起叶宁,霍连城眸中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自与她相识,不论是觉得她笨手笨脚的憨傻,还是觉得她厉害的找到了活计,或者是不怯懦不鲁莽的沉稳明智,对她的印象倒是真切深刻了起来,那样鲜明。

      小小女子而已,却叫人难以忘怀。

      两人又聊了几句,一同结伴行走在山上。见识了霍连城的本事,叶兆安只余满目崇拜。

      “这野鸡你带回去。”

      霍连城将猎到的一只野鸡递过去。

      “这可不成,这是霍大哥你猎到的,我怎么能平白拿了去。”

      “客气啥,你既唤我一声大哥,就不要见外了。拿回去,若想养着便养着,便是不想养,杀了吃也能吃一顿好肉,补补身子。”

      “这不行的。”

      叶兆安推辞不受。

      “拿吧。”

      霍连城不甚在意,如今他是真心喜欢叶兆安的,野鸡这玩意儿他见多了,也吃多了,也不觉有什么稀罕,不过他也知道在旁人眼里却不是这样,但凡是肉,都金贵一些,更不要说这些野味了,天生天养的野味肉质更为结实鲜美,比家养的鸡肉好吃多了。

      叶兆安推辞不过,最后还是拎着回家了。

      “竟能套到野鸡?”

      “这不是我套到的,是霍大哥打猎打到的。”

      “既是你霍大哥的猎物,怎教你拎着回来了?”

      “霍大哥执意要我拿,我推辞不过,只好拿回来。”

      李氏皱了皱眉,叶家虽然贫困,但叶平待她也算是不错了,上边也没有公公婆婆刁难,也无叔伯妯娌之矛盾,除了家里实在穷了点儿,并没有什么坏处。可叶家再如何家贫,骨子里还是有几分硬气。不会平白占人家便宜。

      “要不就由娘亲拿回去给霍大哥吧,儿子实在说不过他。”

      “且放着吧,晚些时候再说。”

      晚上叶宁回来,弟弟便缠着说了今日的事情,首先说的自然是爹娘同意了他找活计的事情,而后便也提到了一下霍连城。知晓李氏烦恼此事,便劝说了几句。

      “既然是一番好意,还是收下吧,没得过了几日,就生分了。家中只有我和小安两个孩子,小安自小没有什么玩伴,霍大哥是个好人,小安与他多些往来也能多个朋友,亦能学的稳重一些。改日娘亲做一身衣裳,摘上一篮子新鲜菜蔬,叫小安拿过去,也当是还了这些日子的人情,有来有往便好。”

      把别人送的原封不动拿回去,确实生疏,倒不如回些礼回去,这样既能心安理得,也不伤了情分。

      李氏听了,也觉着应该这般,微蹙的眉倒是松展开了。做衣裳是费劲费钱了一些,可霍连城孤家寡人,自然让人心疼,又是个乖顺孩子,光是念着这些日子以来的帮扶,也是应该的。
      她一个妇人,给一个年轻男人做衣裳,辈分上差了一辈,又是明着送去的,旁人也不会多说什么,爱嚼舌根子便嚼去吧,也不过是眼红罢了。

      实在是霍连城这样的孩子,家中没有长辈操持,他一个大男人能整治出一碗饭菜吃已是不易,做衣裳这些自是不能指望的,既然要送礼也该送到实处,眼下快入冬了,送一身新衣裳倒是合宜。
      “那便这么定了。”

      古代的孩子早熟,看起来倒是挺成熟,年纪轻轻已经能顶门立户,着实不易,令叶宁挺钦佩的。但是,不管怎么看,这些都是“弟弟”,自然也生不出旁的心思。再加上在现代时似乎已经认定自己会孤独终老,对于男女情爱一事倒是未曾开窍,也是浑不在意。

      只是听李氏叹息霍连城的不易,听她说着霍连城年纪已经到了却未能娶妻,没人给他张罗。知晓娘亲是把霍连城当成自家小辈疼爱,也是莞尔。

      虽然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不过,她可能还不是很能融入,还得慢慢接受这里的观念才好。

      霍连城这年纪在现代还是个中学生呢,半大的孩子,竟然就到了要成家的时候。

      不过,这跟她倒没什么干系,就当是听听闲话也就算了,自然不会太放在心上,还是先管好自己吧。上工一天,每天这样起早贪黑的,回到家实在也累了,没什么心思去琢磨别的事情,现在只想好好拾掇好自己,然后躺在床上。

      叶宁掰着手指数了数明天的规划:早起,然后烧水洗漱,吃早饭——上工——吃午饭——继续干活儿——回家。

      哦,差点儿忘了,明儿还得带上弟弟一起到镇上去。

      她每日早起,叶兆安晚一点儿去镇上倒是无所谓,可他太兴奋,只想早早去镇上,叶宁无奈,只好应下了。

  • 作者有话要说:  今年好像事儿特别多,ε=(?ο`*)))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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