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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永乐3 ...

  •   入夏之后,楚歌把药房的活儿辞了。他回去跟范希说的时候以为对方会生气,但其实没有。范希靠在躺椅上朝他伸出手,他就一股脑贴过去躺到他臂弯里。
      范希拨了两下他的额发。
      “那你就陪着我吧。”
      反正没有多久了,距离下一次白露,还有四个月。
      这时候的他除了时不时畏光之外,体征上已经没有太大的突变。就这样安安稳稳地过着,楚歌心里始终寄存着希望。
      谁知祸不单行。

      坊间总有些妖魔鬼怪的传闻,从前楚歌也听了不少,说起时没人真当回事。但当各地命案频发,并且命陨者的死状惨烈,又找不到凶手时,人们开始把这悬疑往妖鬼索命上靠。
      朝廷下令抓鬼,从盛夏一直抓到初秋,探官带着捕快挨家挨户地敲门,敲响范希家的大门时,捕快排队都排到了天愿桥上,一看这架势就是有备而来,定是听到了些闲言碎语。

      “我原是城北鹤山药铺的郎中,想确认我的身份,去药铺寻陈师傅便是。这户人家的少爷是我的病人,他身体不好,恕我们不能接待各位大人。”
      楚歌一身素色布衣,站在大宅门口,在一群成年男子间显得格外纤瘦。但他挺直了腰,目光如炬,字字有力,完全不容置喙。
      捕快们见状根本不想理会,就要推开他往里挤时,楚歌大怒一句,“且慢!!”
      “我知道各位大人抓鬼心切,但是抓鬼的初衷是制止恶鬼害人,如果各位不分青红皂白随意闯入民宅,惊扰到我家少爷,他久病难医,被这么一吓,有个三长两短,你们岂不是跟那恶鬼一样草菅人命?!”
      为首的探官被他劈头盖脸这么一说,气势也弱了些,还不等他争辩,楚歌又道:“那不幸遇害的百姓的命是命,我家少爷的命就不是命了吗??你们是要救活着的人,还是死了的人?!!”

      探官和捕快浩浩荡荡地来,悻悻地走。
      楚歌合上门,又气又难过,偏偏那偷得他整颗心的人还笑得出来。
      范希轻拍了两下手,“这么厉害啊。”
      楚歌闷声说,“我们去乡下避一段日子吧,准备一下,天黑了走。我娘说田野丰收的季节可漂亮了,金灿灿的一片。”
      范希拍了拍他的后背,“好,你说了算。”
      反正也没有几日了。

      真到准备出发的那晚,楚歌悔不当初。探官早就安排了捕快埋伏在他们附近,只等他们一出门,没走两步就拦个正着。
      “如此鬼鬼祟祟地,要去何处啊?”
      借着烛火,捕快们看到了范希惨白的一张脸,还有那易于常人的瞳色,就连他生得如此英俊的容貌,都能被猜疑和恐惧解读成妖鬼幻化出的假象。
      那探官义正词严道:“我们守了五日,的确只见过楚郎中和这位小姐出过宅门,这位少爷若是身体抱恙,不宜出门,可以理解。但眼下不是好好的吗?!”
      探官眯起眼来,“早闻那食人妖鬼见不得阳光,贵少爷怕不是如此吧?”
      楚歌大骇:“你胡说八道!”
      “我是不是胡说,明日正午便知!”探官也不是吃素的,他大手一挥,“来人,带走!”

      范希从头到尾没有说过一句话。
      耳边有楚歌和探官的争执,也有艾莎尽力在解释。但是于他,真的没有什么可以多言的了。
      明日就是白露。
      真到了这日,他又想起了母亲,想起了她临终前一晚犹如遗言的话语。原来人到了将死之日是真的有自知的,他能感觉到自己生命的沙漏里只剩最后几粒沙子,明日秋风一吹,就什么都没有了。
      只是真遗憾啊,没有陪楚歌看到金秋的田野。

      衙门地牢里的环境可想而知,但范希还如坐在家中一样平和。就连楚歌被接走时,他都没动一下。
      街坊邻里将他们被捕的事情传开,爱徒心切的药房师傅拖了点关系,用了行医救命攒下的好人脉,将楚歌弄了出来。他的确清清白白,就当被妖鬼幻术所欺,倒也说得过去。
      楚歌第一反应是不愿意走的,但是他再一想,便赶紧答应下来,因为只有他出去了,才能想法子把范希和艾莎救出来。
      他咬着牙没有回头,范希也没有任何饯别之举。
      他们一人坚信着会再见面,一人自知不舍得也得舍得。

      艾莎怕是走进着衙门里的姑娘中,最平静的一个,她别说不哭不闹了,哀怨的表情都很少。范希也曾好奇,她为什么能这么笃定地走到现在。
      后来他才知道,人能有个足以支撑一切的信念,是有多重要。
      “抱歉,还是连累你了。”他对她说,“你的恩情还完了,之后的人生好好活吧。”
      “不用跟我说这些,少爷。跟报恩无关,你,我,他,都不会结束在这里。”她回应,“你还记得夫人的话吗?”
      ——你会有一段很长,很好的人生。
      事到如今,他当然不会相信。
      但是他没想到,他以为的终结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惨烈数倍。

      白露日辰时,楚歌真的回来了。不仅回来了,他还打点好了一切。
      再见到他,范希当真惊讶。从什么时候开始那个只有一腔热情,固执但天真的小少年,成长成了这般会演,会施计,会将一切压力恐惧都压在心底的大人模样呢?
      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楚歌从小便听过。他不顾师傅阻拦,回到大宅中搜刮出了一堆文房四宝,金银玉器。他非常狠心,连夜敲开当铺的门,低价挡掉所有,来回跑了十几次,换来大笔银两。
      他在药房中做事,见多了富贵与贫穷,务实或侥幸,知道怎么区分谁是金钱如粪土,谁又对财富日日求而不得,谁不曾想走歪路,又有谁最容易被收买。
      他拿着一笔根本数不过来的钱财,沉心静气,上前跟衙门里的值夜守卫交谈了一番,收买了足够他们通行的人。
      时间已经走到了最后关头,楚歌一把将剩余的钱袋塞到艾莎手里。
      “快走,马车就在外面。”
      明明只告别了短短几个时辰,范希已近乎无法开口说话。或是这地牢阴气太重,他的面上已经浮现出死气。楚歌和艾莎合力把他驾到马车上,然后楚歌飞身向前,快速但短暂地吻了他一下。
      柔软的嘴唇,冰冷冰冷的。
      他的声音听起来已经不一样了,冷冷的,带着不甘,怨哀。
      但是对他说,到底还是温柔的。
      “走吧,活下去。”楚歌的声音颤抖着,“活下去,我会来找你。”

      活下去。
      我会来找你。

      范希昏睡过去,再转眼已经天光大亮。
      马车驶过田野,金灿灿的稻田果真是格外漂亮的,这是秋日吗?
      或者是炎夏,或者是寒冬?
      范希体内的热与冷冲撞在一起,他眯着眼睛看见白晃晃的光,也看见奔腾的热浪,清澈的流水,田野里的稻穗全部变成火树银花。
      或者还是春日,他们还可以从赏花重新开始。
      “……停下。”
      范希动了动嘴唇,用全身的力气挤出声音。
      “掉头……回去……快。”
      楚歌若是一人留下善后,绝对会出事,绝对。
      “少爷……”
      艾莎的声音也抖得不成样子,她好像懂了什么,又好像开始怀疑。正当范希努力挤出那个名字的时候,她也快泣不成声。
      “楚歌。”

      ——

      永乐十一年白露日,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
      说是大事,因为在当时的数月里,这事是引起极大轰动的。说是小事,因为它放在历史长河里,犹如水落在海中。
      食人妖鬼又杀人了。偏偏惨案发生的清晨,一名小郎中变卖家当,打点狱卒,放出了一位疑似是妖鬼的人。大家会怎么想?
      当然是这小郎中愚蠢至极放出凶手,该死!
      遇害者的亲属到衙门里一哭二闹三上吊,判官脸都绿了,看眼下人心惶惶,只得下令捉拿那惹是生非的小郎中,并且当街审判。
      小郎中背挺得比谁都直,重复着一句,他不是妖鬼,他不会害人,便不再多争辩。
      遇害者的亲属将那鸡蛋啊,石头啊,通通往小郎中脸上砸,砸多了大家都跟着觉得他可恶,觉得他执迷不悟。
      最终判官决定将其处以杖刑,以压群众的愤慨。

      那从田野里往回赶的马车驶入城中时,杖刑已经结束。后来人口中相传的场景是:人群外围传来一声凄厉的嘶吼,然后一道快至看不清的身影冲入其中,掳走了那奄奄一息的小郎中。
      有人评:果真是妖鬼!
      也有人叹:这妖鬼对小郎中,还真是情深意切,都逃走了还赶回来带上他。可惜那小郎中必死无疑,谁让妖鬼取那么多人性命,活该!
      然后便是历史完全不曾记载,也没有旁人见过的画面了。

      楚歌努力睁大了眼,看见被逼出吸血鬼体征的范希,有点迷惑,又有点释然,唯独没有应有的恐惧。
      “不是你,杀人,对吗?”
      得到一句如野兽低鸣一般的回答:“不是我。”
      那就好。楚歌满意了。
      浴血者捧着他的脸,完全不知道怎么办了,为什么他的小郎中流了这么多血?要怎么样才能把这血止住?
      “你……吃掉我吧。”楚歌极其缓慢地,小声到快听不见地说,“……没关系,你活下去就好了。”
      吃掉我,也算我们还在一起。
      混血儿早就被浓重的血腥气激起了嗜血的欲望,这欲望的强烈程度毁天灭地,直到楚歌的手垂了下去,他耳中微弱的心跳声彻底停止,他所有自控的弦都断了。
      他的世界猩红一片。

      艾莎找到范希的时候,已经过了七日。
      真当见到他还活着,艾莎不禁捂住了嘴。眼前的少年洗净了病弱,身上不带半点伤痛,气色正常得不得了。但她是没有办法开心的,因为范希的眼中一潭死水,他抱走的那个人,已经不见了。
      范希把她带到了田野里,没有说话,她也懂了。
      他把他的珍宝埋在了这里。

      早知自己会害死楚歌,他从一开始就不会让他踏入家门一次。他宁愿从来没有认识过这个人,哪怕有对方陪伴的日夜就是他此生最快乐的时光。
      而他知道如果楚歌能预知到这结局,也会笃定地跟他说:我不后悔。
      因为和你在一起的日子,也是我这一生最美好的时光。
      他都能想象得出楚歌说出这话的神情,一定和那时是一样的——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若是他真的病死了,也罢。大不了黄泉之下相见,他会在孟婆桥这头找到他的。
      可是他永远不会老了。

      他被血缘上的诅咒定格在了这里,不会老死,伤病全部自愈,他将保持着心爱之人死去之日时的模样,存在的每一天都是翻来覆去的提醒和折磨。
      他跟楚歌在一起的曾经有多想活,现在就有多想死。

      新生儿诞生的时候,最先做的事就是啼哭。范希新生头几日也是流泪,他没有在哭的知觉,但是他把过去十八年所攒的眼泪都流干了。
      艾莎抱住了他。
      “少爷,少爷,听我说……”艾莎断断续续的抽泣在他耳边响起,不知重复了多少遍才被他听进了一词半句。“夫人留给我的信里说了,人有三生三世,这只是开始,他还有下一段人生……”
      “活下去,活下去就能等到。”

      活下去就能等到吗?

      那个时候经过了什么样的挣扎,才决定要相信这句话,范希已经不记得了。
      那是段漫长的,混乱的,昏暗的日子,如今再回想,最大的感受不是苦,而是:时间原来已经走了这么远了。
      这么回忆一遍,范希又稍稍原谅自己了,原谅这年初春的夜晚,他会在小巷里拦住他,然后不由分说地告诉他:Persi. 我的名字是Persi.
      曾经你很想知道这是什么字符,但现在等你知道了,你已经忘记我了。
      多可惜。

      -

      雨停了。
      血流布满了整座秦安岭,狼群们已经退下,夜行者们收拾完残局后离开,七百三十万公顷的林地,没人能细究发生了什么。范希背着昏睡中的少年,回到邻水镇,给他换了一身干净衣物,然后轻柔地把他抱上床。
      照顾人这件事,楚歌早在六百年前就教会他了。
      雨夜过去,一切痕迹都被抹去,就像从未存在过那般,第二日太阳升起的时候,又是新的谎言,新的开始。

      他附身亲了亲他的额头。
      “晚安。”

      ·

      ·

      *可以公开的信息6

      始于永乐九年,世间“食人妖鬼”一说的原型是脱离当时高阶血族管控的吸血鬼,为后世吸血鬼好战派的雏形。
      范希(Persi)于永乐十一年白露日(1413年9月8日)于江南某城郊转化为不完全体吸血鬼,为史上第一个活过十八岁,也永远定格在十八岁的混血吸血鬼。
      楚歌(第一世)死于同日,享年十七岁。
      艾莎(杨某)于永乐十三年秋天被转化为吸血鬼,成为范希的第一个血族从属,定格于二十二岁。
      范希和艾莎从永乐十五年开始游历世界,并且交替进入休眠。于楚歌第二次出现于世之前共休眠二十七次,转眼已是沧海桑田。

      第一卷·Eve 完
      第二卷·Déjà v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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