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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二十七章 思之如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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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简莹心情一直不太好,直到生日这天早上,达到顶峰。
“妈!”简莹红着眼睛,朝正在剥鸡蛋的祝梦萱吼:“你干嘛让简夭来参加我生日宴!”
那个简夭不但把她妈的头往墙上撞,还知道她妈红杏出墙,让这么个闹心玩意出现在自己的成人礼了,她有什么脸去笑?
祝梦萱温柔一笑:“莹莹,别生气,慢慢说。”女儿什么都好,就是脾气太急,要是能像自己一半,这辈子就没什么可担心的了。她越发慈爱地笑:“先吃早餐,今天特意做了荠菜馄饨,趁热吃。”
简莹白眼一翻:“要吃你自己吃,我都被你气死了。”
“做妹妹的过生日,做姐姐的怎么能不来?莹莹,大气点,让她知道,你妈妈才是这个家的女主人,她要是想过好日子,就得乖乖听话,懂吗?”
“哼,爸还在医院里躺着,我们指不定破产呢。”简莹忽地转了话题:“妈,你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打算嫁给黎天成?”
“简莹,闭嘴!”祝梦萱脸色一僵,“偷偷做”和“大声说”是完全不同的,人言可畏,她可不想被唾沫星子淹死:“怎么说话的?我和你黎叔叔就是好朋友,即使,即使有些情意,也是大人间的事,你,你不要没大没小!”
前言不搭后语,强词夺理之极。
简莹冷笑:“妈,那我提醒你,少惹简夭,她就是光脚不怕穿鞋的,宁愿吃苦也不吃亏,不要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可以说,“敌人”果然是最了解对方的,以简莹单纯的头脑,竟也对简夭有了最本质的认知。
“什么吃亏什么砸脚,她在家里横行无忌,不就是仗着你爸疼她?现下家里就我一个大人,她不听我的听谁的?”祝梦萱软下口气来:“好了,我也是,跟你个小孩子发什么脾气……莹莹,你就别操心了,让她来,妈保证你是世界上最闪亮的公主。”
而她祝梦萱,是唯一的女王。
“你不说是吧?行,我打电话给她。”简莹掏出手机,就要拔简夭的号码。
“莹莹,别胡闹了。”祝梦萱按住她的手:“请帖都发出去了,要来的总会来,不来的,自然不会来。”
简莹一怔,随即泄气。没错,简夭就是这么个人,来或不来,都只会自己拿主意,哪里管她这个“主人”欢迎还是不欢迎?说不定,这个电话打过去,又是自取其辱。
只得恨恨踢了一脚餐椅。
“好了,乖女,今天什么都别想,好好梳妆打扮,美美的做公主。妈妈还要去盯着现场布置和食物准备,你自己乖乖在家,一会按摩师和化妆师都会上门来了。”祝梦萱恢复好心情,拍拍简莹的脸蛋:“我女儿真美啊,就跟妈年轻时一模一样。”
简莹面无表情转身。
祝梦萱也不放在心上,和简莹相反,最近几天她是春风得意,事情出奇顺利,简夭连名下唯一一套房产都卖掉了,接下来的日子,不是寄人篱下就是外出租房,哪样都不会好过。
至于她的简夭科技……名声都臭了,还怎么去发扬光大?
而这才刚刚开始呢。
等母女俩的战争结束,简夭睡醒。
陌生的床和枕头都不太舒服,明明很困,却还是闹到凌晨才睡着,一夜乱梦。醒来脑中一片空白,什么都记不起。
没有俞乐原,屋子里也是一片空白。
简莹的生日宴是下午5点迎宾,6点开席,算一算,足足还有7个多小时。
无聊。
昨天的暴雨足足下了半日,入夜方停。推开窗,碧空如洗,又是一个艳阳天。夏天就是这样,喜怒无常,来去无踪,除了满地落叶,什么痕迹都没有留下。
简夭随意披件睡裙,趿着拖鞋,走进俞乐原书房。找到笔墨纸砚,打算练会儿字。这是她和俞乐原在一起时最常做的事,就当是消磨时间了。
书桌宽大,案头尚摆着几本学术论著。简夭怕墨汁滴落到上面,便把它们都收到书柜中去。一不留神手肘撞到柜门,“唉哟!”痛得她下意识松手,五六本书都砸到地板上。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站着待疼劲过去,简夭才弯腰来拾,一本打开的笔记本跃入眼帘,清秀俊逸的笔迹中,赫然混杂着一张画像——齐留海,直长发,含笑的凤目,勾起的红唇,线条简单,神韵十足,熟悉的不能再熟悉。
简夭只觉心跳漏了一拍。
捧起笔记本,画像旁边,有一行小字:思之如狂。
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
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司马相如的《凤求凰》,写尽男女之情的美好与思念,原来,这也是他的心情吗?
简夭把手指轻轻覆在画像之上,沿着线条,揣摩着俞乐原的笔法走势,想象着他落笔时的神情。软软的,热热的,欣喜而又酸涩的——正如她画他的无数幅画。
无处渲泄的爱恋,和无人分享的甜蜜,唯有画出来,一诉衷肠。
俞乐原,俞乐原,俞乐原。
简夭明明想笑,眼眶骤然发热,却已泛起泪光。这场十万八千里的征程,本以为遥遥无期,哪知终点在此。
把书和笔记本按原样放回书桌,简夭返身,从昨天搬过来的纸箱中翻出几个画本,轻轻摆到书桌另一边。
然后,她乖乖按照俞乐原的要求,出去买早餐吃。小区门口有一家肠粉店很地道,叫一碟牛肉肠,再加两个菜包子,连午饭的量也有了。
肠粉现蒸,要等十来分钟。简夭坐在临街的位置,落地玻璃通透明亮,刚好有一掌宽的面积能折射后方街角风景。不经意间看去,有个戴着墨镜的男子举起相机拍照。
咔嚓,相机亮光一闪。
简夭不动声色移开目光。
吃罢早餐兼午餐,简夭施施然开始逛街。紧邻绿景苑便有一家高档商业中心,从一楼化妆品专柜,直逛到五楼儿童天地。周日人潮如涌,墨镜男纵有通天之才,也跟丢了好几次。
最后一次实在又饿又渴又累,干脆蹲在大门口喘气——老子不干了!
简夭却大包小包飘然而过,不知有意还是无意,朝墨镜男抿唇一笑。墨镜男狼狈地别开头,怀疑下一秒她就要走过来抢相机。
当然没有。
简夭神采奕奕回到家中,把自己的被套枕套床单桌布牙杯梳子由黑白灰一概换成粉色系,和她现在的心情配了个十足。
忙活完这些,精力依旧百分百,正要再想件事情来折腾,门铃响了。忙忙奔过去开门,忽地有点怯,踮脚贴着门上的猫眼看。
竟真的是俞乐原。
他只有一串钥匙,昨日交给简夭,自己便成了“客人”,进门不得。简夭心脏砰砰直跳,原地转了两圈,调整好表情,扭开门把手。
俞乐原单手扶着门框,脸色潮红,双目看向简夭,似乎有些失焦。简夭立刻发现不对,眉头一皱:“你怎么了?”
俞乐原想要开口,却让咳嗽先声夺人,半晌才眼睛红红地停下来,声音沙哑:“没事,淋雨,着凉了。”
昨日暴雨将至,半天没有打到车,俞乐原干脆骑自行车过去学校,几乎一路淋着雨过去。本要洗个热水澡去寒,煤气没了,等送气工人送来,喷嚏已是一个接一个。
简夭伸手一探,俞乐原额上滚烫,竟是在高烧之中。
简直不能用心疼来形容。
“进来,到床上躺着。”简夭冷脸让开身子。没想到俞乐原头晕眼花,一个踉跄扑了个空。简夭忙抢上去扶住,只觉他的身子就是个火炉,烫得她肝胆俱裂。
病成这样,还跑过来干什么?
俞乐原神志模糊,也不知他是怎么摸过来的。简夭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这一米八的大块头扶到床上去。他下意识的缩起身子,口中喃喃:“冷。”
简夭忙帮他盖上被子,夏被很薄,觉得不够,把自己那床也取来压在上边。俞乐原窝在被子中,紧皱的眉头终于松开,勉力睁开失焦的双眼:“今天晚上怕不能陪你去了,我让我哥……”
“不用,我自己去就好。”什么时候了,还操她的心。
“我已经和哥说了……”俞乐原模模糊糊叮嘱:“你别进书房,有东西……很重要……”
声音越来越小,却坚持着表达完。如果不是因为那东西“很重要”,他也不会拖着病体过来,让简夭担心。
简夭找到俞乐原的医药箱,翻开一看,常规的感冒药、胃药都有,却没有退烧药,想必这是给她准备的。只好抓起钱包,急匆匆找药店买药。又用饮水机烧了热水,兑入凉水,试温,给俞乐原喂药。
这是简夭第一次照顾俞乐原,从她遇见他起,似乎就没见他生病受伤过。而她,是天然的问题制造机,不是打架伤了胳膊,就是吃冰凉了肚子,小伤小病不断,硬是把年纪轻轻的俞乐原整成养生达人,差点被一位爱才的老中医收为弟子。
俞乐原闭着双目,简夭轻轻问:“俞乐原,睡着了吗?”
“嗯?”俞乐原闻声侧头,并未睁眼:“没有。”身上冰冷,头痛欲裂,根本睡不着。
“那起来吃点药吧?”
俞乐原想说不必,这点伤寒,正常情况下一天便能自行退烧,吃些白粥将养两天,也就没事了。但是简夭就在跟前,怕她担心害怕,吃药总能快些好:“好。”
简夭帮他坐靠在床头,吃下感冒药和退烧药。药效上来,头疼稍止,俞乐原昏昏沉沉的入睡,但是身上冷意始终不退,身子弯成一只大虾,仍止不住微微打颤。
简夭翻箱倒柜找到一床冬被,压在最上面。俞乐原拥着被子,往床里挤了挤,企图用这个动作挟裹住更多体温。这一挤,留出外面大半张床。
简夭折腾完被子,全身热乎乎的,想到笔记本上的画像,勾唇一笑,干脆利落脱鞋上床,钻进被窝中,比划半晌,终于找到个下手的姿势,抱住俞乐原。
我思君哉,亦如狂矣。
身后突然多了个柔软的热源,比被子更加舒服,昏睡中的俞乐原遵从本能,翻过身来一把抱住,修长的双腿轻易夹住简夭想往后缩的身子,并呢喃道:“嗯……就这样……别动……”
这才知道,即使是病中,男人的力气也是压倒性的。可怜的简夭,睁大双眼,心跳如擂,差点在这个密不透风的怀抱中溺亡。
呜呼!自作孽,不可活,古人诚不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