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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   霍时安没吃到那碗阳春面,因为他被店里的客人认了出来。
      一切都跟演电影似的,尖叫,混乱,拥挤,人仰马翻。
      我想老板娘应该不想再看到我了。

      我差点拼了条老命才回到车上,大口大口喘气,“太吓人了吧。”
      霍时安一副想捂住我嘴巴的烦躁模样,“能不喘了吗?”
      “我今晚接连受到惊吓。”我的思路没因为他改变,下意识跟他吐槽,“刚才我脚被踩了好多下,妈的,疼死我了。”
      霍时安忽地就沉默了下来。

      我没注意到在我说完那句话之后,霍时安就往我脚上看。
      现在我的心情有些难以形容。

      当时霍时安只露出一双眼睛,还被帽檐的阴影挡着,半明半暗的,我以为只有我能把那样的他认出来,没想到别人也能。
      或许是他的粉丝们有特殊的认偶像技巧。

      今晚之前,我对娱乐圈没什么概念,就觉得是个圈。
      不是甜甜圈,是闪光灯圈。
      托霍时安的福,我有幸见识到明星的影响力,给我的感官带了极大的冲击。

      我看着老街在我的视野里越来越模糊,不假思索的说,“你去哪儿,哪儿就交通瘫痪,会不会败坏路人缘?”
      霍时安听到我的话,侧头看我,挺意味不明的样子。

      我下意识伸手捻了捻鼻尖。
      这是我不自在时会做出的小动作。

      霍时安转着方向盘,目光留意着前方的路况,余光瞥我,似是很随意的问,“工作找好了?”
      我有点愣怔。
      霍时安通过后视镜扫我一眼,“不是说是老同学,老朋友吗?不能问两句?”
      我说我要去A大教书。

      车子突然一个急刹车,在路边停了下来。
      我的身体惯性的前倾,耳膜被刺耳声响刮的有点疼,口气很不好的问霍时安,“你干什么?”

      霍时安不回答,他解开安全带转过身看我,他不说话,就那么看着,把我看的毛骨悚然才开口,“全国多的是大学,为什么偏偏是A大?”
      我拨了下额前碎发,“不管从哪方面来说,A大都完全符合我的理想。”
      霍时安面无表情的盯着我问,嗓音嘶哑,“是吗?”
      我说是啊。
      霍时安鼻子里发出一个轻嗤,毫不留情的往我心窝窝里扎,“既然这么喜欢,当年为什么不去?”

      不等我说话,霍时安就打开车门下车,绕到我车边,大力把我从副驾驶座上拽出来,砰地甩上车门,扬长而去。
      我站在路边,仰头望了望夜空,一颗星星都没有。
      当年为什么不去?
      这事儿现在拎出来说,有意思吗?
      都说是当年了。

      .
      我到BLUE时,距离十一点还有五分钟左右。
      苗苗一改平时的嘻哈风,她穿了件白衬衫,搭着做旧的牛仔裤,白球鞋,脸上也没浓妆艳抹,干干净净的,露出清秀的五官。
      今晚的一周年纪念日的主题是——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我看着苗苗,想起初次在机场看见她的情形,有些恍惚,“什么时候接的?”
      “下午。”苗苗甩甩一头长发,“怎么样?像不像清纯美少女?”
      我说,“没有你短发有灵气。”
      苗苗,“……”

      我在吧台前坐下来,看苗苗给我点酒,耳朵上的银耳钉闪闪发亮,“你是不是该上台了?”
      苗苗说,“就去。”
      她变魔术似的拿出一支口红,涂在自己的嘴巴上,下一刻就勾出我的领带,在上面留下一个艳丽的唇印,抢在我前面说,“亲爱的,你长得太可口,为了防止你被人吃干抹净,我得给你盖个章。”
      完了就威胁的嚷,“不许擦掉!”

      苗苗一走,调酒师就跟我开玩笑,“苗苗姐的担心是对的,先生,从你一进来,酒吧里都沸腾了。”
      我不奇怪他能叫出苗苗的名字,都是同事。
      调酒师忽地神秘兮兮的趴过来,“先生,你是那个吧。”
      那个?这怀旧的说法让我抬起头,看了眼细|皮|嫩|肉|的男孩,“多大了?”

      调酒师不知道是误会了什么,顿时羞涩的笑,“十九。”
      我说,“好年纪。”
      调酒师的笑从羞涩变得油腻,像个老油条,他把调好的酒推给我,“先生,这杯酒我请你喝。”

      我看看酒杯里的液体,“没给我下药吧?”
      “怎么会,”调酒师委屈的说,“你是苗苗姐的人,我哪儿敢啊。”
      我喝了口酒,有点甜,咽下去后,留在口腔里的残留味道就奇异的变涩,“这叫什么?”
      调酒师说,“初恋。”

      我想我的脸色一定变得不怎么好看,不然吧台后的男孩不会露出错愕的表情。
      “酒不错。”
      我说了这句话,就端着酒杯离开吧台,找了处方便听歌,又相对隐秘点的角落坐下来。

      今晚的压轴,“跳跳糖”乐队上台了,苗苗是主唱,像最亮的一颗星。
      乐队的名字是苗苗在吃跳跳糖的时候取的。
      我至今都觉得很迷。

      苗苗唱的第一首歌是慢歌,叫《第八种颜色》。
      词曲都是她一手操办的,关于希望,她是个音乐天才,会在乐坛上发光发热,为梦想一路前行,我始终都这么认为。
      苗苗是我妹妹,我希望她能过自己想过的生活,遇到简单平安的爱情,一直好好的。

      酒吧里的灯光换了色彩,整体都偏蓝色,显得忧郁。
      我将今晚碰见霍时安后引发的一切都暂时抛到脑后,跟着旋律摇晃身体,手指在腿上轻打拍子,偶尔哼唱两句,神情惬意而放松。

      “小朋友,介意我坐在这里吗?”
      旁边冷不丁的响起一个声音,陌生而又富有磁性,我循声望去,见是个挺俊朗的男人,三十来岁。
      我低头看领带上那枚显眼的口红印,没什么用啊。

      男人轻笑,“我都看到了。”
      我眼神询问。
      男人伸手指指我的领带,又指台子上唱歌的苗苗,眼神戏谑。

      我把交叠的腿放下来,“我介意。”
      男人似是没听明白,“什么?”
      我笑着说,“我说我介意你坐在这里。”

      男人有短暂的错愕,他挑眉笑出声,很为难的样子,“那怎么办才好,这间酒吧是我的呢。”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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