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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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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日炎炎似火烧。
七月初的街头热风袭袭,行人匆匆,飞驰而过的汽车扬起尘土,让人越发焦躁。
步出办公大楼,陡然失去空调吹出的凉爽,迎面而来的热气让杨沫顿时觉得汗腻满身。下意识扬了扬手中的皮包,干热的风滑过颈下,立刻起出了一层薄汗。
“杨小姐,下班了。”保安室的小李笑着打招呼。
“恩,赶着回家,外面太热了。”杨沫有些回避小李眼中殷勤的笑意,客气地回应着。
嘟嘟的喇叭声响起来,一辆四个圈慢慢滑行停在杨沫身边。车窗落下,探出个脑袋。
“杨沫,快上来,顺便送你。”沈异说。
杨沫看了看副驾驶上的美女,公关部的部花,笑着摇头道:“谢了,沈总。我家不远,再说我还得买菜,事儿多,不麻烦了。”那笑盈盈的部花眼睛都快放出电来了,我这小火力就甭跟别人蹦跶了。
沈异没想到会被人给拒绝,笑容僵了僵,扫过身边的美女,说道:“那行,我可就先走了。”
“沈总,玩得愉快啊。”杨沫笑着再见,目送奥迪远去,脸上的笑容像张面皮一样被扒来扔了。
快步走向不远处的公交车站,杨沫像是逃难一样离开办公大楼。
杨沫是土生土长的L市人,除了读大学那几年她就没远离过这座城市,偶尔出去旅行短短的几天也会害了思乡病。L市算是座古城,不大,生活节奏也不快,对于年轻人来说这座城市少了机遇少了冲劲。但是恋家的杨沫却非常喜欢这里浑然天成的悠闲,或许这和杨沫懒散的性格有点关系。
大学毕业后,杨沫也顺着父母的心意在沿海城市晃过一段时间,最后还是回到了L市,在大学同学的推荐下进入了现在工作的地方。杨沫学的是文秘,当了两个月办公室助理,总公司空降来个海龟组建了开发部,杨沫居然成了其中的一员。海龟沈异确实有两把刷子,前前后后谈妥了几笔大生意,连带着整个开发部的成员鸡犬升天,甫毕业的杨沫也得了不少好处。
说起沈异,那可是公司里出了名的钻石龟,上至行销部门的冰山美女经理下至扫厕所的阿婆,无女不知,就连保安部的狗见了他也会叫那么两声。公司传言,沈异极有可能是太子爷,这次是下基层来历练一下,方便以后接管家族企业。这下公司可算是炸了锅了,自持美貌的XX花们明争暗斗,飞上枝头变凤凰的想法就差出书成册,以便人人遵守。
作为开发部为数不多的雌性,杨沫走在楼里都崴脚,生怕有人嫉妒成狂,自己不幸受累。平时尽量做到三不,不与沈异单独相处,不与沈异谈话超过半小时,不把目光放在沈异身上。这种明哲保身的做法为杨沫消除了不少口水战。
要说杨沫对沈异没有想法那是不可能的,但是要说沈异对杨沫有想法,连杨沫本人都对此嗤之以鼻。
你以为这是偶像剧呢。不是,那不就结了。虽然杨沫看过的小说电视不在少数,但是对小说中主角情有独钟的她却偏偏不相信世界上有王子和灰姑娘的童话。
什么是童话?就是小女孩的美好幻想。
等沈异历练够了拍拍屁股回上流社会,剩下的就是满地黄花,杨沫虽然算不上花,但也没想过要做别人年少轻狂的回忆。
在沈异来公司前一天,杨沫的大学同学就提前打过招呼,深海金龟婿要上岸了,想夹一筷子的人可得悠着点。比别人多一手内幕八卦的好处就是保持平常心,杨沫坚决拥护最爱的吴哲亲亲的口头禅,面不改色的迎接金光闪闪的王子殿下。
忘了说一句,杨沫骨子里是一条大尾(鉴于口音,请读yi,三声)巴狼,这或许是部分八零后漫画迷的通病。最初对沈异无可挑剔的总攻外表的悸动,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变成了对办公室禁忌之恋的YY。当然也不排除杨沫如雷达般的神经触角在与沈异的几次相处下探查到了不妙的感觉,那总是似有若无的笑容,温文尔雅却极其克制的行为,杨沫女人的第六感告诉她,这个男人属于那种近在咫尺远在天涯的伪装者,以耽美精炼的语言概括之,腹黑鬼畜攻。特别是在杨沫看见沈异办公室墙上不是附庸风雅的挂着梵高的向日葵或星月夜仿画,而是交叉的工艺斧头和铁锤,难不成沈家这个有史可查的大地主大资本主义其实是马克思的信仰者!总之,杨沫更多的想起了弗瑞迪和杰森,于是深知自己有几斤几两的某良家妇女立刻对该极品敬而远之了。
杨沫家不在市区,当初图安静,选在了靠近河边的小区。结果现在赶公交,别的几路是五分钟一趟,唯独她要坐的那辆是十五分钟一班。不跟站台上的人瞎挤,杨沫退到了街边小公园的大树下。
真是大树底下好乘凉。早就有个老伯在树下摆起了地摊,周围围着些放学的小孩子,都只是看看没有买的打算。
杨沫也偏着头看了起来,要说这是小城人的本性也无不可,就是喜欢凑热闹。最后杨沫干脆蹲了下来,和一堆孩子挤在一起,摆弄着地摊上的小玩意。
说这是倒卖假古董的摊子又不像,旁边还放着些贴画水枪什么的,但是摆在正中一堆的却都是些看上去有些年头的古玩。
一面巴掌大的铜镜,雕着老虎头的银筷子,沾着铜绿色锈迹的小碗,几枚刀币铜钱,目测长十厘米左右的小刀。
拿起小刀,刀把上刻着个小篆的“李”字。就是这个李字吸引了杨沫,小李飞刀例无虚发,最重要的是杨欢CP,杨沫嘴边挂起了暧昧不明的微笑。
不过,假的,以为写个小篆就是古董了么。杨沫放下小刀,手背突然被个冰凉的物体惊了一下。
什么时候多了个小珠子。杨沫把玩着珠子,凉凉的,身上的热气好像消散了不少。
珠子不像小说里写的那些神奇法宝一样晶莹剔透,土黄色的,对着阳光看了看,里面一片混浊。除了触手冰凉以外没有任何特异之处。
“当然了,你还真当你是人品爆发的YY小说主角,随便捡个珠子就碰上一元珠雮尘珠玄牝珠之类的宝贝。”杨沫自嘲地低语,这是她的习惯,喜欢自言自语,完全的旁若无人没头没脑。
“大爷,这个珠子怎么卖?”杀杀价,地摊上的东西能贵到哪里去,杨沫握着珠子问。
老伯愣了愣,说:“这个不……卖,你想要送你好了,小东西不值几个钱。”
原本做好杀价准备的杨沫被老伯的回答打了个措手不及,顿时有点不好意思,白拿别人东西,这事可做不出来。
“那这把小刀呢?”杨沫指着那把小李飞刀。
“二十。”
“贵了,五块。”
“小姑娘真会砍价,开门生意,就五块。”老大爷拿起小刀不舍地说:“这可是好东西,是个当年李探花用过的兵器。”
杨沫再度被老伯的话雷了个措手不及,拿着钱的手抖了抖,说:“老伯,你也喜欢看电视剧啊。”
杨沫收起珠子,郑重地接过小李飞刀,心里都快笑翻了,脸上却无比庄重。转头看公交终于慢悠悠地到站,杨沫三步并两步跨上车去。
老伯看着杨沫的背影说了句她听见绝对会吐血的话:“不知道哪个小孩掉的玻璃珠子,居然还帮我赚了一笔,五毛钱的小刀卖了五块。”
站在家门口,杨沫习惯性的朝身后看了看,没有人跟着,然后才拿出钥匙打开门,迅速进门关门。按开玄关的顶灯,扶着墙换了拖鞋,把包往沙发上一扔,杨沫钻进厨房从冰箱里拿出罐橙汁。
“爽!”冰凉的饮料冲进喉咙,在胃里卷起阵阵清凉,酸酸甜甜的味道是杨沫夏天里的最爱。一般腐和宅是密不可分的,杨沫家的冰箱是拖在海尔电器厂当主管的老同学走后门订做的,基本上可以称为冰库,与厨房相连的封闭式小阳台就放了两样东西,全自动洗衣机和电冰箱。洗衣机是正常标准,可想而知电冰箱有多大,而杨沫的日常生活就是塞满整个冰箱。
杨沫的家是三室一厅,一个厨房两个阳台,满打满算差不多两百五十平米。当初开发商不知道脑子哪儿短路了,两百平米的房子还送了五十,阳台比别人家大不说,连带客厅都够杨沫修池塘。有时候想想,杨沫都觉得自己是走了狗屎运了。从工作到家居,衣食住行,似乎冥冥中有神仙在帮助自己一般,从来都是顺风顺水的。这么大间房子就杨沫一个人住,杨沫的父母有自己的住处,杨沫上了班每个月往父母那儿交生活费,自己一个人在外面按揭了一套。
这房子一砖一瓦可都是杨沫自己一个人设计的,完全是杨沫儿时的梦想之家。尽管一个人住有点空旷,但是从小渴望着有属于自己的空间的杨沫还是坚决地搬了进来,还不忘假作斯文的在玄关处挂了块匾额:异人馆。曾几何时,有六个永远的大男孩曾经在杨沫的少女生活中留下了青春的记忆。
要说这房子,还真得感谢沈异。要不是他把杨沫招进了开发部,杨沫还真不敢这么牛气。
一年的时间,阔了的杨沫就还完了月供,连带把房子打造的舒适漂亮。高薪奖金分红,这么好的待遇,让杨沫对工作可是尽心尽职,对沈异一接案子就工作狂的行为也是绝无怨言。银行有存款,手中有余钱,末了得点内幕消息炒炒小股,杨沫居然也混成了小富婆。
顺手把小李飞刀插在了梳妆台上的瓶子里,杨沫进浴室舒舒服服洗了个澡。穿上衣服,杨沫吭了个脆桃垫垫底,这个女的除了蛋炒饭味精素面别的手艺一点也没有,居然还大言不惭一个人住。
拿出包里的珠子,杨沫细细观察起来。
真凉快啊,比空调好。这丫不喜欢空调,但是大热天逼的没办法也只能委曲求全了。
眼珠子对着冰珠子,杨沫都快成斗鸡眼了。
怎么越看这珠子越觉得它中间好像是有东西,不是,有空间。珠子给人感觉好像是中空的,杨沫摇了摇,最后干脆把珠子洗了洗放进嘴里咬了一口。这丫头小时候养的坏习惯,见什么都喜欢咬一口。
“哎呦。”杨沫把珠子吐了出来,用手指按按牙齿,流血了。杨沫小时候爱吃糖,大牙基本上都有问题,但是怕疼的杨沫一听说现在安假牙得挑牙筋,腿肚子就得瑟,拖来拖去还是没有去看牙医。牙龈出血是家常便饭。
管它的,你还真以为这是个空间法宝,有空间戒指空间手镯空间布口袋,就是没听说过有空间珠子。杨沫看看沙发上的玄幻小说,书房里还有一堆神神鬼鬼的书籍。
这丫算是走火入魔了。
说白了,杨沫就是一宅女,这么多年由于她的特殊爱好就没交过男朋友,连初暗恋的对象最后都遭了她的毒手,还想找男朋友,做梦!
杨沫忽然神经质地举着珠子说:“装!”心里不由自主地想着自己的安乐窝。
没有动静,杨沫满头黑线的低咒一声:“神经病!”一把把珠子握在手心里,还真是凉快啊。杨沫满足地舒了一口气。
忽然,地面抖动起来,杨沫一惊,直接往门外冲,连拖鞋都没换。铁青着脸杨沫一路从五楼冲下来,中间连顿儿都没打。三楼出门倒垃圾的陈阿姨奇怪地说:“小杨这是怎么了,掉钱包啦。”
也别怪杨沫这么惊慌失措,这完全是大学里一段不好的回忆闹得。杨沫读大学的时候正赶上地震,她读书的城市恰好是重灾区,死里逃生的杨沫虽说有惊无险,但是在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有着地震阴影,特别是当她从电视上看见那些凄惨的画面时,每次想起来就浑身冒冷汗。
站在大街上,杨沫拍着胸口,喘着气,看见街上行人面色如常,似乎没有人感觉到刚才那场地震。
“怪了,难不成是场小震,是我楼层高才有感觉?”杨沫既然下来了索性也不回去,打算到河边走走,吹吹凉风,晚了再去吃碗面。
走在滨河路上,略带凉意的河风吹得杨沫浑身舒爽,想了想,杨沫摸出随身的手机给父母家打了个电话。
“妈妈,我是沫沫,刚才我们这边震了一下,吓死我了,我一口气从五楼上冲下来,连拖鞋都没换。”杨沫撒着娇。
“都这么几年,你的地震后遗症怎么还没好啊?专家都说了我们这块不在地震带上,你安心吧。要不你回来住几天。”杨妈妈还是希望女儿回家住几天,这个杨沫又不会做饭每天吃外食,像什么话。
“不说这个,妈妈给你说,我给爸爸准备了个礼物。”杨沫神秘兮兮地说。
“什么东西?”
“你可别告诉他,我要给他个惊喜。”杨沫小声道,“我给爸爸买了辆奥迪,就停在舅舅那儿,嘿嘿!”
“……你这个鬼丫头,有钱自己存起来,买什么车。”杨妈妈一如既往地批评女儿花钱大手大脚。
“这不是炒股赚了吗?还有这车我走的后门,拿的优惠价,妈,别说了都买了。”杨沫把手机拿远。这辆奥迪还多亏了沈异的熟人,不然杨沫还真舍不得。
杨爸爸就是喜欢奥迪,多年的心愿终于圆了。
挂上电话,杨沫散着步,忽然注意到手里有个东西。刚才跑得急了,珠子一直紧攥在手里都没感觉,现在给父母打了电话安定下来这才注意到。
铃声响起,杨沫一看是沈异,不甘不愿地把电话接起来,一只手摩挲着珠子。
“喂,沈总,有什么事吗?”杨沫最不喜欢在下班以后还和公司里工作相关的事情打交道,其中和沈异联系是排在前几位的。
“那个计划书啊,对,我知道,好的,我星期一之前一定放到您桌上。”杨沫心不在焉地说着,眼睛四处乱看,那小女孩横穿马路,真是不要命了。
“什么,沈总,我没有不耐烦,没有没有。不是,我不是不爱和你说话,只是你是老总,我就是一员工。没有的事,怎么会有人不喜欢你呢,你这么优秀。我……我就是你的属下,同事关系。没有,我没不把你放在眼里。”什么乱七八糟,杨沫鄙视的看着手机,有没有搞错,你真当你是香饽饽,本座就是不好你这一口了。
“你说雷磊,认识,我们是大学同学。不是,他不是我男朋友,我没男朋友!”杨沫一下大吼道,路人纷纷侧目而视。
“什么!我刚才没听清楚,你再说一遍。”什么当你女朋友,你个沈异那么多莺莺燕燕围着你转,你来挑拨我,杨沫干脆装聋作哑,“沈总你说什么,我这边听不清,喂喂,信号真差。”
杨沫嘴巴里敷衍着,却不敢挂电话,她还没那么有匪气,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挂顶头上司的电话。
那小鬼横冲直撞什么,大人也不管管。
杨沫眼看着一辆卡车穿了出来,街上的小孩还在捡着皮球,顿时大喊道:“小心,车!”
“喂喂,杨沫,你说什么?”沈异听着电话里一声巨响,心里有了不好的预感,杨沫你别吓我。
杨沫趴在血泊里,脑子里不清不楚的,自己这是怎么了,见什么义勇什么为,好好的就冲了出来。胸口一阵起伏,呕出一口血泡,杨沫一手握着珠子,一手握着手机,手机里还传来沈异的喊声。
沈异。
杨沫闭上了眼睛。一时间像是整个世界都涌进了脑门,奥迪的轿车,才还完月供的房子,救护车呼呼的叫声,父母哭天抢地的样子,黑白照片上自己笑得一脸灿烂,雷磊扑进一个男人怀里嚎啕大哭,沈异抱着酒瓶子默默流泪。
最后所有的一切都化成了一颗土黄色的珠子,珠子像是裂开了一般,从中间发出白光,把土黄色扫得干干净净,变得如传说中那样晶莹剔透。白光越来越强烈,杨沫觉得自己都快看不清了。晕眩感慢慢浮上头顶,眼前居然一黑,杨沫这才觉得自己是真正闭上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