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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还是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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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我从来就没有爱过你。”
他说:“你以为你是谁啊,你有什么值得我爱。”
好了好了,不要再说了。
他打她,因为她说了她坏话。
他打她,因为她说他们没有廉耻。
他是她的爱人,她是她的好朋友。
好了好了,不要再打了。
他说,你走,走了别再回来。
他说,你滚远点,别让我再看见你,
好吧好吧,我走我走。
三年来,我四处奔走,我的职业不全是杀人,却也得时刻堤防被人杀。现在的器官黑市猖獗,做我这一行的人相当多。
你猜出来了?对,我是猎人,人类的器官就是我的猎物。
“先生,要小姐吗?”我装扮妖媚,魅声问前面的男子。
他上下打量我,“价钱怎么说?”
我笑,勾魂噬魄,“你说多少就多少啦……”
挽着他手臂,走进一条暗巷。
这男人,是我今晚的猎物。
我要将他处理得干干净净,连一根骨头也不会浪费。
除了角膜,心脏,肝脏,肾脏,我还抽尽了他的脊髓和血液。剩下的残羹,放一把火,连同整个廉租屋烧个干干净净。
这样的伤天害理,不知哪一天,我就不得好死。
终于有一天,被人拦入暗巷,剥皮抽筋。
我萎顿于地不做反抗,却面带笑意。
直到被挖去双眼,仍笑意不绝。
这条巷子很暗,伸手不见五指,这我再清楚不过。
很多年前,有个人在这样的黑暗里吻过我。
此后每一年,我都回来这里留连不去,终于这次,我再也不必离去。
胭脂虫像蚕一样养在仙人掌上,公虫只用来传宗接代,但母虫有童体现象(终生是幼虫,不长翅膀也不变飞蛾),就是这些母虫体内才有红色素。墨西哥人把虫体磨成粉末,跟树叶和柠檬在滚水中煮,虫粉放多放少,这“胭脂红”的深浅因而有别。
那样美丽的红,是那母虫子流的血吧。
是因为要和最心爱的人分别了吗?
他已经认不出我来了,他将我肢解的如此彻底,却没有认出我来。
我的血淌了一地,鲜艳悦人。
我原也不过,是条可怜的胭脂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