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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天绯 山上雪 ...
天绯出生的时候,额上便有绯红色的印记,于是老东西说,就叫天绯吧。
老东西是雪狐族的王,也是天绯的父亲。
雪狐族的领地在这世界的极北之处,站在峭拔入云的冰山上看风景,除了头顶浩瀚无边的蓝,就是脚下苍茫万里的白,以至于小时候很长一段时间天绯都认为,世间所谓风景,也无非就是这两种颜色。
天紫笑他,说他傻得像井里的青蛙。
很久以后第一次看见青蛙,他非常生气。
天紫喜欢穿色彩鲜艳的衣裳,柔媚的红,娇嫩的黄,华丽的紫……她告诉天绯,那些是遥远的白色雪原之外,属于人间的颜色。
天绯对人间并不感兴趣,但他喜欢那些颜色,因为在雪狐族白衣来去的族人里,那些颜色总能让他第一眼就找到天紫的影子。
在他看来,这便是那些五彩斑斓的颜色存在的唯一意义。
天紫并非王族血统,她是若干年以前老东西和天绯母亲外出游历的时候,从外面捡回来的狐族遗孤。直到今天他仍然记得当初在王宫大殿外,第一次见她时的模样,清瘦苍白的一张小脸,却长了双那么大的眼睛,左手攥着老东西的长袖,右手牵了母亲的裙裾,半是羞怯半是好奇的看他,看着看着,忽然就笑起来,笑颜如鲜花盛放,让他产生瞬间的错觉,仿佛王宫周围皑皑千年的雪,也开始有了消解成溪的迹象。
天绯怔了怔,朝她伸出一只手,那是他第一次向什么人伸出手,片刻之后,一只冰凉的小手便贴进了他的掌心。
“真凉。”天绯说。
“真暖啊。”她说。
天紫生性畏寒,即使是在最温暖的宫殿里,最明朗的阳光下,她也仍然是冰凉的,天绯不喜欢那种冰凉,总想焐热她,她却就此赖上了他,心安理得的偎在他怀里,读书、睡觉、唱歌、弹琴、刺绣、看雪,一年年长大,由细瘦柔弱的孩子,渐渐变得风姿绰约,仪态万千。
有时她会忽然停下正做着的事,勾着天绯的脖子发呆,许久才浅浅一笑:“还是天绯最暖了,要是以后没有了你,我可怎么办?”
天绯不清楚,她究竟把他当成什么物件,一床锦被,一个暖炉,还是一件袍子。
但,都是无所谓的吧。
“没有我,为什么?”他漫不经心的反问,认为这种假设毫无可能性。
她却靠了他的肩膀,再不肯说一句话。
天紫还有个喜好,就是站在很高的地方看风景,常央天绯带她飞到雪山绝顶去,那里经年寒风凛冽,鸟兽无踪,他只能用些焰术护住她,否则凭她那样的体质,恐怕待不了片刻就会被冻成冰雕,但她乐此不疲,因为站在这里,据说可以看见雪原的边界。
据说而已,即使是最晴朗的天气,天绯也从来没有看见过,而她,却每次都雀跃着说看见了。
很久以后天绯渐渐明白,那条边界根本就不在他们的视野里,而是在她的心里,就算不站在那么高的地方,她也一样能看见。
天紫说,过了那边界,就有暖风青草和漫山绚烂的花,再远些,就可以走进人类的城池了。天紫说人是喜欢建造城池的动物,他们用美轮美奂的楼宇彰显尊贵,用熙来攘往的街市承载繁华,有无边的锦绣和无尽的欢乐充斥其中,当然也伴随着争逐和杀戮,但只要胜利了,就会得到想要的所有东西。
“而胜利对于天绯来说,简直太容易了。”天紫的眼眸熠熠生辉。
天绯看不懂她眼神里闪烁着的期盼,只当成是她一贯孩子气的胡思乱想。
“那很无聊,天紫,雪狐王族不需要那样的胜利。”捏捏她的脸,看着她眼中的神采黯淡下去,却又是有些好笑的。
那时的他还不曾意识到,在他们之间,在天紫心里,有些东西已经滋长蔓延开来,渐渐超出了他的掌控。
一天早晨他找遍了整个王宫,也没有见到天紫的影子,询问守门的卫士,却说黎明的时候就见她独自外出,到山下散步去了。
黎明即起,出门散步,她从来就没有这个习惯。
天绯在王宫外的雪地上看见熟悉的脚印,很轻,却连驻足回望的痕迹都没有,就那么一直向前,孤独延伸到看不见的远方。
心,有些刺痛的感觉,却又说不清是为了什么。
旭日开始有了温度的时候,他在数重山外,一条幽暗狭长的雪谷里,找到了正困在一群冰狼之中的天紫。
冰狼是雪原上最凶残的妖兽,平素里喜欢成群结队四处觅食,月圆之夜便幻化为人,站在山顶上,凄厉的对月而歌。雪狐族与他们向来是没有什么瓜葛的,但这一次,他们的爪子撕破了天紫的衣衫。
天紫拿着一把剑与狼群对峙,已有些精疲力竭,天绯看见她肩头的鲜血和眼里的惨淡,忽然觉得,雪原上有冰狼这种东西实在非常多余。
于是那日之后,月圆时,雪山顶上再听不见冰狼的歌声。
天绯抱了天紫离开那儿,她伏在他肩头,看着被冰狼鲜血染红的雪谷,眼眸里无喜无伤。
老东西说天绯戾气太重,罚他禁足三年,却忘了当初是谁为了争夺天绯的母亲而与西方狐族首领大动干戈,拳脚相向打了三天三夜。
上梁不正下梁歪,真不知怎么有脸教训儿子。
被禁足的日子倒也并不难熬,因为天紫每天都会来,经此一事,天绯忽然感觉她太弱了,空有王族的身份,却不是王族血统,也就没有雪狐王族与生俱来的各种能力,脱离了王宫和他的羽翼,她在这片雪原上连生存的权利都没有。
必须要让她强大起来,三年时间,差不多够了。
他送给她一柄万年龙骨制成的短剑,叫做螭吻,他教她技击之术、变化之术、附身之术、隐匿之术、飞行之术,他看着她的眼神一天天明亮柔媚起来,举手投足间开始有了妖精的魅惑和强者的从容。
他不知道自己犯了错误。
月华依依,
秋水泠泠,
长袖拂面,
多情无情
……
禁足期满前的最后一个夜晚,天紫坐在他寝宫外的白玉栏杆上唱歌,曲调温柔缱绻,却像从来也没有听过。天紫说,那是当初她在人间流浪的时候,听酒肆里一位舞娘唱的,不知为什么,虽然过了很多年,词曲却仍然记得清清楚楚。
“当初学这歌的时候,我就想,将来要唱给最喜欢的人听。”她回眸浅笑,水红色的长裙在栏杆外散漫悠荡。
天绯怔了片刻,将她横抱起来,转身走入寝宫。
其实那天晚上既不见月华,更没有秋水,只有冰冷与灼热的两重世界,冰冷的,是宫殿外漫天飞扬的风雪,灼热的,是帘幕飘摇的宽大床榻上,抵死缠绵的两人。
清晨醒来,天绯怀中仍有天紫身上的余香和温度,但她却不知到哪里去了。
这次,是真的不知到哪里去了。
他再次把偌大的王宫翻了个底朝天,阴沉的面色和疯狂的举动吓坏了很多人,但那样的折腾,也不过是为了冲淡心中愈演愈烈的茫然和绝望。生平第一次,他无助得像个孩子。
太阳出来了,王宫外的山道上雪光耀眼,却再找不到她的脚印,所以就连她去了哪个方向,也无从探查。
天绯在雪上徘徊良久,忽然难以抑制的开始狂笑。
飞行之术,当初教她时用的那些心思,现在看来倒是没有白费。
天绯告诉老东西他要到人间去,老东西眼神暧昧,却最终未发一言。
于是天绯权当他同意了。
跨过横亘在他和她之间的那条边界,雪原之外果然有暖风青草、烂漫山花,还有遍布四方的人类的城池。
人类是有趣的动物,他们如此羸弱,却又十分坚定的相信自己才是万物灵长,这世界的主宰。
天绯便在万物灵长的地盘上游荡,边寻找她的踪迹,边见识着那些繁华与萧条,尊贵与卑贱,纯良与沦落,欲望与杀伐,还有一场场白驹过隙般的生老病死,悲欢离合。
就像看一出万绪千头,无始无终的戏,久了,心都有些疲倦起来。而天紫却显然是沉湎于戏中了的,隐匿之术用得滴水不漏,整整三年,他走过一座又一座城,居然没有感觉到她的半点气息。
直到某日,他路过一座很大的宅院时,看到那个在楼头凝立的,风华绝代的女子。
分明不是她,但分明是她。
那是……附身之术。
天绯冷冷微笑起来,有这样一个学以致用的弟子,也许应该感到骄傲?
她还是喜欢站在高处看风景,但此刻陪着她的,却是一个身穿明黄色锦袍的男人。
天绯知道明黄色对于这个国度来说意味着什么,他听见人们毕恭毕敬的叫她太子妃。看来,她真的要站在人间最高的地方了。
只是那里,会不会比雪山的绝顶更寒冷呢?
天绯在那座大宅里盘桓了数日之久,收起自己身上一切能让她感知到的气息与锋芒。天绯看着她和那个被尊为储君的男人,看着他给她画眉,看着她为他歌舞,看着他眼里的痴迷和宠溺,看着她脸上的娇艳和温柔,看着他们一场又一场的欢宴,一夜又一夜的缠绵。
月上东山,水榭里飘出熟悉的歌声,曾经有人对天绯说过,那歌要唱给最喜欢的人。
天绯的心上插了把锋利森冷的刀子,疼得狠了,杀意便难以自控。
冲向那个高坐在玉石台阶上的男人,扼住脖子将他提起来,他是如此狼狈,如此不堪一击,以至于天绯连弄死他的兴趣都大打折扣,然而天紫说,这就是她选中的人,她的丈夫,活着,她要从一而终,死了,她要舍命相随。
直到螭吻刺进血肉里,天绯仍然觉得,这是从他们认识以来,她开得最滑稽的一个玩笑。
如果螭吻真能要了他的命,那么死在哪里都好,但他不想像块烂泥一样伏在她脚下,任她越过他的尸体,走向另一个男人。
天绯最终活了下来,因为在山林里,他碰上了他的救命恩人,一个好像是从天而降的,傻里傻气的丫头。虽然那时由于受创于万年龙骨,已经变作狐身,但那个丫头却还是注意到了他,而且,显然她不想让他就这么死了。
看到天绯身上伤口,她好像很生气,一句“生儿子XXX”脱口而出,不经半分思量,无论是在妖界还是人间,天绯见过的女人大都保持着优雅的姿态,至少还从来没有谁说脏话能说得像她那样气定神闲,光明磊落。
之后,便是一番手忙脚乱的照顾。
她喂他喝水,喂他吃奇怪的食物,抱着他像没头苍蝇似的在山林里乱转,找水源,清洗,包扎……
如果她不把他当成是狗,他差点就被感动了。
入夜,山风骤起,寒意慢慢渗透肌骨,本来受益于血统,天绯是不那么容易感觉到冷的,但现在,身上雪狐王族的血液已经流失得差不多了。
天绯发现自己在颤抖,不由得冷笑起来。
雪狐王族的少主人被冻死了,就像一条鱼被淹死了,这样的消息传遍妖界,怕是连老东西都会觉得好笑……
昏昏欲睡之时,有人将他捧起来放在腿上,然后,一双很柔软的手臂轻轻护住了他。
是那个丫头,虽然她找死似的穿了件样式奇怪的单薄衣裳,自己也在秋风里瑟瑟发抖,但暖意还是渐渐从她轻贴着他的身体上传出来。
这是除了母亲之外,天绯第一次从其他什么人身上感觉到温暖。
那丫头睡着之后,他用焰术护住了她,重伤之下这样做既耗费力气,也十分冒险,但用了便用了,他不想欠谁的人情。
第二天醒来,她踌躇满志的带着天绯下山,说一定会找到出去的路。有了昨天的经历,对此天绯不抱任何期望。其实这座山的山势并不复杂,如果不是拜螭吻所赐,他就算是闭着眼睛,也一样能轻松出去,但对于她来说,分清东南西北,稳稳当当走路,却似乎比登天还难。
她摔跟头了。
她又摔跟头了。
她又摔跟头了。
她又摔跟头了。
……
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笨蛋?
又发现无论以什么样的姿势摔倒,她总是要本能的做一件事,那就是拼了命将天绯护在她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所以从山上摔到山下,他居然连地面都没有碰着,而她的脸上手上已经伤得琳琅满目。
莫名的,有些烦躁起来,真是奇怪的女人。
幸而在她摔死之前,他们碰上了一群在山里狩猎的人,为首的两个据说还是这个国家的什么王。
看见雪狐王族的玉钩时,这两个人的眼神异常明亮,脸上却几乎不露痕迹。
人类知道雪狐王族的并不多,然而知道的,却十有八九都心怀叵测。
天绯想,恐怕要有麻烦了。
那个木头脑袋的丫头是察觉不到这些的,听见他们说可以给天绯治伤,就乖乖的随人去了。在那黑衣男人的家里混了半个月,还自告奋勇的做起了丫鬟。
天绯便跟着这个丫鬟蜗居在她的小院里,每日吃、睡、晒太阳,就像条无所事事的狗,不,就像头混吃等死的猪。
她叫他儿子,她喂他吃饭,她给他换药,她抱着他睡,带着他走,就仿佛他真是她亲生的一般,连洗澡,也多半是一起的。
奇怪的是,他居然就这么忍了。
后来,不知是魑吻刺得不够深,还是哪个兽医的药起了作用,他的伤势开始慢慢恢复,上元之夜,借着满月的精华之气,终于可以短暂的显现人身。
也只有在这个时侯,他身上属于雪狐王族的各种力量才能运用如常。
然而那个丫头回来看见天绯,却坐在床上哭了半夜,理由是,他弄丢了她的那只狐狸。
天绯很烦,不知为什么,每次看见她哭就会很烦,但这个死丫头又偏偏那么爱哭。
外面有异动,耐心等了片刻,却是个趁着月圆出来游荡觅食的竹女。
这种草精树魅是不难打发的,但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后来,那丫头偶尔提及,上元之夜她出去看灯的时候,有幸遇见了当朝的太子和太子妃,丫头说,那个叫云姗的太子妃是她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
云姗,天绯冷笑,自竹女出现后始终萦绕心头的疑惑开始有了答案。
那丫头与他朝夕相处,身上不会没有他的气息,而王朝尊贵的太子妃,想来是有所察觉了吧。
所以那个竹女,应该是受人驱策,为他而来的,不为袭击,只为试探。
她还想怎样?
天绯忽然觉得有些疲倦,懒得想,懒得动,索性静观其变。
然而几个月过去,什么事都没有再发生,天气倒慢慢温暖起来,某日正在台阶上晒着太阳恹恹欲睡,那丫头忽然又笑又跳着说,春天来了。
来了便来了吧。
或许再过几个月圆之夜,伤就可以痊愈了,那时他也要离开这,回到雪原上去。人间与妖界,终究还是各安天命,永无交集的好。
只是,雪山之上无所谓春夏秋冬,也许千年万年,都不会再见到哪个傻子,为春天的几株绿草欢呼了。
总算写完了,喘,为什么正文还写得比较顺溜,但用第一人称写男主的番外就这么费劲呢?感谢那些等候多时的宝贝儿,特别要感谢罗小虎和mdd两个人的通篇脚印捧场,对于写手来说,读文章的人真的很重要。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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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天绯 山上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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