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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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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候,我在榕树下注册了一个ID,叫我爱短发嬉皮士,这是一个在我清醒时绝对不会用的名字,我喝了很多酒,亲手弄断了所有的THE VERVE的CD,在常去的论坛上的发了乱七八糟的帖子,最后被斑竹踢了出去。我想我是疯了,可是我不相信我的男人就这样离开了我,不相信他会2次在同一个地方离开我,把一切有关于我的记忆全部留在上海这个让他讨厌,让他窒息的城市。他神经质的眼神曾经和我对话,他说我不会离开你。
我的男人--我叫他嬉皮士,我的嬉皮士,可是他没有真正的嬉皮士那般浮夸的打扮和长发,他穿着清爽的白色T-SHIRT,上面印着JOHN LENNON天真的让人心碎的头像,他穿着卡其布的裤子,踩着了拖在地上的裤边,他喜欢穿反毛皮的鞋子,从来拒绝穿球鞋。他的头发很短很短,就像杀手里昂那样子,他在他凌乱的狭小的房间里摆了一个鱼缸,里面却养了一只永远长不大的乌龟。我爱上他的最初是他站在酒吧台上侧着身子弹GUITAR的瞬间,左耳的耳环在拙劣的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很迷幻,很虚无.。
我叫CROP,他说。C-R-O-P的CROP。那口气就像是MORRISON在AN AMERICAN
PRAYER中说F-U-C-K一样。
我第一次见到他的那晚,他是这么说的。
那晚我是和IRIS一起去的酒吧,IRIS去看她的男人的演出,她的男人是CROP的乐队的BASS手,一个头发垂到腰际,有着很漂亮的睫毛,喜欢穿皮裤的上海男人。他们的认识,据IRIS说起来没有任何的神秘,他们是在一家理发店认识的,她是顾客,他是理发师。认识后的2天,他们好上了。IRIS说她喜欢这个男人用他那弹BASS的手指修理她的头发,抚摸她的身体,就像她是他手里的琴,随时都能发出震撼人心的声音。
可是,就在那天晚上,她却和这个能够把她当成琴的漂亮男人分手了,因为她爱上了CROP,我看到她像少女时代那样露出羞涩的笑容,美的让人心醉,她的眼睛如同沉浸在海水里的玻璃一样恍惚,却闪烁着异样而又神秘的目光,我无数次看见这样的眼神,喜欢这样的眼神,甚至忘了我那刚刚萌生的微小的希望已经开始绝望。
我无法妒忌她,因为她是那样纯真而善良,带着原始的冲动,不计后果的任意而为,每个男人都喜欢她。他们被她吸引同时又吸引着她,在相互的熟知和探索后,被她抛弃,却从来不恨她。我的小说中总是出现一个叫IRIS的女孩,黑色的短发,蓝手的指甲,红色的裙子,梦幻的笑容和--庸俗的职业。那个女孩就是她。
我忘记CROP和IRIS是怎样离开酒吧的,IRIS原来的男人跑到后门去呕吐了,他喝醉了,口吃不清的说要操了CROP全家,我扶着他,他把白色的秽物吐在我身上,我隐隐约约的看到弄堂远处的天空有什么东西在浮动,后来我想了很久,终于明白,那是清晨的太阳。我从未在这个城市里看到过太阳的升起,那么有朝气的橘红色,那么远离迷幻这个字眼的颜色,越来越蔓延的颜色在我的眼里,我失声大哭,怎么都想不明白是什么让时间从昨天半夜一下子转变到了今天清晨。
我常常是一个礼拜见不到IRIS,她是属于夜晚的女人,当夜幕来临的时候,她开始在夜总会里推销各种各样的酒,其实,像她这样的女人,本身就是一种酒,很烈,可是很醇香,没有人能抵抗得了这样的诱惑。白天,她会来到我家睡觉,我给了她我的钥匙,因为每当她来的时候,我已经出门了。
CROP离开后,我白天满无目的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游荡,寻找买便宜的打口CD的地方,要是找不到我要的CD,那么我就会一天不用一分钱,不买东西,不坐公交,我几乎走遍个上海的每一寸土地,现在所要做的,也只是带好面包和开水,再次重复的走而已。夜晚,我待在家里看VCD或DVD,用所谓的艺术电影做美国大片的作料,我的收入全部来自于我教外国小孩GUITAR,韩国的小孩或是日本的小孩,住在上海,很有钱。
有一天,我突然意识到,我应该离开这个城市了,不知为什么,这个想法让我开始觉得浑身兴奋,25年来我从来没有离开过上海,半步也没有,我走的最远的地方是崇明,仅此而以。其实,离开上海对我来说并非意味着流浪,我只是想找一个另一个地方让我安定一阵子,然后再回上海。我太清楚我自己了,我不能流浪,一旦走了,我便再也回不来了。就像我每天马不停蹄的在上海这个城市里游转一样,如果范围括大了,我也会不停的继续走。
我决定去西安,因为这是一个大城市,因为这是一个摇滚发达的城市,更因为那不是一个会让人产生压迫感,失落感和逃离感的城市。住了一阵子,我想我会很乐意回上海。我没有告诉IRIS我要走了,如果一件事说或不说的结果都是一样的,那么说的必要就不存在了。不管我是在上海或是在西安,IRIS还是一样看不到我,她还是一样夜晚工作,白天睡觉。我还是一样白天不停的走,夜晚看碟。
她在上海,我在西安。
生活就是这样的陈旧的继续着,来到西安的那些天,一直在下雨。
这是一个我幻想中的城市,钟楼和鼓楼安静的伫立在城市的中央,夜晚的时候,看起来安静而神秘。
回民街的小吃在暮色里散发着诱人的光芒,我常常在幻想,是否有一天,当我一个人寂寞的走在这个城市的大街上的时候,会遇见那个曾经在我记忆里根深蒂固的歌手流浪诗人。他叫张楚。
这是一个几乎要被这个时代所忘却的名字,然而却是我10年前每个夜晚临睡之前,穿过耳朵抚摩我灵魂的声音。
白天的时候,爬上城墙,想起20 岁那年的张楚唱道,我爬上边墙上,边墙还很长,有人把画,刻在石头上。歌声是如此孤独而空旷,我突然想哭,手上的相机记录下的是白天灰暗阴冷的天空,身边是一些旅客租了4轮自行车不停的在城墙上来去奔驰,嬉戏声遥远的仿佛从另一个世界传来。我慢慢的走,在并不明亮的天空下呼吸潮湿的空气,终究还是没能找到那刻在墙上的画。
我不知道我能在这个城市逗留多久,我终于明白还不是一个适合流浪的人。夜晚,在租的房子里,电视流光的影像时常狠狠的揪痛我那试图平静却已经伤痕累累的心。
我想念CROP,一个人躺在床上,看树夜的阴影摇曳在墙上,风轻轻的吹进屋子吹落眼角的一滴眼泪。
我想念那些枕着他纤细的手臂入睡的夜晚。
而现在,我甚至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
有些女人很坚强,我承认我不是。
离开上海,是因为要逃避内心的恐惧,害怕面对那些曾经两个人共同度过的日子的证明的时候,会禁不住泪如雨下。
而现在,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我却发现内心的恐惧依旧,甚至更重于从前,因为这是一个不属于我的城市。
我的CROP,现在在哪里呢?如果他听见我的呼唤,是否也会像我想他般的想我呢?
我和CROP的开始。平淡之极。酒吧的初次相遇,他和IRIS的暧昧之后,便是时间的嘎然而至。他不爱她。于是没有下文。
而我也并不知道他是否爱我。
只是当他拉成我的手,告诉我这是一双很美的手,弹出来的曲子动听而感人的时候,我看见他眼底有隐隐的情潮,我宁愿选择相信爱于我们之间是存在的。
我的短发嬉皮士,那些宁静的夜晚,我们在苏州河边的小屋里,看时间的痕迹在空气里流转,他静默的躺在我的腿上,哼唱着悠缓悲伤的民谣,我读给他听我写的诗歌。
我们在生命的旷野里不停的奔跑
为了寻找下一朵向日葵而不滞留
鲜花永远开在现实的彼岸
一经触碰就凋零无残
如果我曾为先迈我的左腿还是右腿向你询问
那么现在我已经学会了双脚跳离平地
把自己做成像球体抛向天空
而后等待坠落
完成我最厌恶的物理实验
理想是不存在的
他终究会像我一样跌的粉碎
现实是无处不在的
就在我对你说话的每一个瞬间
在我想起你的每个瞬间
他躲在角落暗暗的嘲笑我
在迷雾的森林里
我看到你的双眼
和白雾混为一体
直到再也看不见或者他本来就不曾出现
于是我再次开始奔跑
为了那触不可及的阳光
为了逃离
为了不可知的将来
为了本不存在的爱
我们在生命的旷野里不停的奔跑
他微笑着,伸出手,抓住虚无的空气,叹息道,亲爱的树,为什么你总是那么的忧伤。
他叫我树,他说我是那种会在一个地方扎根开花的女人。
他说,我让他想安定的生活这这里。
于是我变成了一棵树,在那些和他在一起的日子里,我是一棵树。
CROP总是叫我要快乐,他拉着我去买各种各样的DVD,在那些不同的人生里,我们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前世和来世,体会着苦涩和幸福。
树,既然你会为电影里的人生而哭,那么你就该为自己的生活微笑。他这样告诉我。
我抱着他,我说,我要我们永远的在一起。
他轻轻的抚摩我的头发,手温暖而柔和。
永远,这两字,从我口中发出,我听到了自己的颤抖,他一定也是听见了。
在城市边缘房顶的木屋里
怀抱着感冒的狗坐在澳洲带来的羊皮上
望着远处电线上的麻雀
体会一种名为零上的冬天的情绪
蔓延的空气是BOB DYLAN的尖锐嘲讽的嗓音
乡土或小资
因为不原看到和熬过二战的茨威格
带着妻子自杀于寓所
凝固的画面是死后的萧条
悲伤或幸福
远方的你在轻声吟唱
安逸的年代缺少战争
散落的生活隐逸梦想
两个世界因假想而空间重叠
真实或虚幻
庸懒的女人对你说:
亲爱的你,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和CROP在一起的日子,幸福忧伤交错循环。
不是他让我忧伤,而是这骨子里的绝望根深蒂固。
CROP总是让我要快乐,他总是微笑的看着我,虽然他从来没有说过爱我。
然而他本身并不是一个快乐的人。
他笑的时候,眼里有隐忍的忧伤。他低着头,摆弄他的乌龟。他撑着胳膊,看苏州河的水流来又流走。他抱着我说,你真的很像一棵树。
这些时候,我都深深的感受到他的不快乐。
可我无能为力。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再去看他演出。
因为每当他演出时,站在台上的孤独和疏离,总是如此火热的灼伤我的心。
CROP的第一次离开,是那年的秋天。
那个秋天,许巍的歌声一直在城市的上空飘扬。像迷雾里的茫然,挥之不去。
CROP就这样悄无声息的离开了这里。
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不知道他何时回来,甚至不知道他会不会回来。
我躺在他的小屋里,看着他的乌龟像死去般安静沉默,不再进食,不再费力的试图爬出鱼缸。
冬眠。
这个词汇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它的冬眠从城市的秋天开始,我的冬眠从CROP离开的那天开始。
一个月零三天后,我的嬉皮士回来了。
他微笑着,看起来疲倦而沧桑。
我抱着他,眼泪无声的流下。冬眠的心在他出现的那一刻重新跳动。
我是这样的为爱而生,即使我明白这被很多人所不屑。
有些人的一生就是为爱而生,我无意拔高我自己,可我的确是这样的人。虽然我曾经如此强烈的渴望做一个为艺术而生存的人,可面对爱情的时候,我却宁愿选择变成我亲爱的嬉皮士的那一棵树。
CROP拉着我,他带我走到河边,风吹着我的发稍他的衣角。
在那个秋风萧瑟的黄昏,他告诉我了一个故事。
一个有关于一个不快乐的男孩成长的故事。
我静静的听着,我知道这个不快乐的男孩是他。
如果我也有这样的家庭,如果我也有这样父亲。我会比他更加不快乐。
他紧紧抓着我的手,他说他这次离开是回家乡参加父亲的葬礼。
我不相信爱情。他说,我不知道如何去相信。
我盯着他,在他清澈的眼里,我看到惊慌的自己。
这是我们第一次谈论到爱情。
很多事情,如果所谓的真相是伤人的,那么我宁愿只有眼睛看到假相,而不再用心灵去思考。
他回来后,日子继续。仿佛从来不曾离开过。
那个黄昏,河边眼神决然告诉我不相信爱情的那个男子似乎并不曾出现。
我们快乐的生活。
一起牵着手,去菜场买菜,一起围着围兜,进厨房做饭。一起并肩做在地板上,看着迷茫的电影。
日子在平凡中流去。
有的时候,他会突然告诉我,他觉得自己爱上了我,虽然他依旧不知道如何去爱。但生活让他安心。不再想逃离。
有的时候,他的目光神经质而让人怜惜,我似乎能从他的目光里读出他对我说:我不会离开你。
诺言如果真的能实现,那便再也不是诺言。
这一次,CROP离开,没有再回来。
这一次,我明白,他再也不会回来。
这是一个春天,乌龟悄悄的开始进食,主人却不再在它的身边。
我不能再在他的小屋里等他,我般回自己的家,和IRIS过着截然不同的生活,我白天满无目的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游荡,寻找买便宜的打口CD的地方,夜晚,我待在家里看VCD或DVD,用所谓的艺术电影做美国大片的作料。直到有一天,我离开这个城市。
现在我在西安,在这个不属于我的城市,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离开,什么时候会再回到上海。也许有一天我会再次回到那个熟悉的城市,在那条熟悉的河边,看到我的嬉皮士。
他穿着清爽的白色T-SHIRT,上面印着JOHN LENNON天真的让人心碎的头像,他穿着卡其布的裤子,踩着了拖在地上的裤边,他喜欢穿反毛皮的鞋子,从来拒绝穿球鞋。他的头发很短很短,就像杀手里昂那样子。
他会站在阳光下,对我温暖的微笑,他会告诉我,树,我终于爱上你了。
可是,终究这一切的一切,只会存在于我的梦境里,梦里的他清晰而鲜活,充满着冉冉的生命力,就像那些记忆里的昨天那般,深刻而美好。梦醒之后,绝望而孤独。
我的短发嬉皮士,这一切再也无法回到从前,我无法听他亲口告诉我他终于相信爱情,明白如何的去爱一个人,因为在那个生机勃勃的春天的早晨,他倒在那辆奔驰而来的汽车底下,再也没有起来。
日飞坐在树下
鸢尾花抬头望者太阳
阳光明媚的午后
刚所有的希望都成为绝唱
你的思绪是否还会继续流淌
穿过10年记忆的长廊
穿过荷花颓败的池塘
穿过冬日温暖的阳光
穿过我苍白熟悉的脸庞
穿过犯着雾气的玻璃窗
最终落在那棵香椿树上
日飞坐在树下
像鸢尾花般抬头望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