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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八十年代 ...

  •   听见家人提到女主,顾丝柳瞬间竖起耳朵,生怕错过信息。

      “建军一家也是可怜,日子才好点,就又遇到这事。俩孩子一个接一个出事。”

      “吃完饭你过去探探,带点红糖鸡蛋。”顾奶奶一锤定音道。虽然关系平平,好歹是一个村的,之前不知道也就算了,现在知道了,总不能不管不顾:“先吃饭。”

      菜上齐了,农家没那么多讲究,作为一家之主的顾老爷子先动了一筷,剩下的人就纷纷端碗往嘴里扒饭。顾丝柳病才好,加上下午又吃了一碗鸡蛋面,这会并不是很饿。因此晚饭待遇和赵桃花才满周岁的儿子一样,面前都摆着一碗嫩嫩的蛋羹。

      点了香油的鸡蛋羹滋味极美,丁点腥味都没有。顾丝柳没什么胃口,尝了一口以后,都吃得头也不抬。吃完饭,眼看赵桃花翻了个小篮子出来,往里面放了六个鸡蛋,还有手掌心大小一袋子红糖。

      早就把饭前他们说的话记在心上的顾丝柳,见状,连忙把最后一口蛋羹挖进嘴里,放下空碗:“我也去!”

      这可是天赐良机,错过这回,谁知道什么时候能见到女主。

      “去什么去!你病才好,给我老实在家待着!”程琴没好气地点了点顾丝柳光洁的额头,警告道:“吃饱了没,给你舀点饭?”

      “你阿妈说的没错,乖乖在家吃饭。那家孩子生病了,你这会免疫力正低,别染了病气。”赵桃花一边说,一边把篮子提到顾奶奶面前,让她过眼:“阿妈,这样行吗?”

      整整六个鸡蛋。

      顾奶奶其实有点肉疼。家里养的那些鸡,虽然每天都下蛋,但孩子还小,家里壮劳力干活辛苦,也得补。鸡蛋天天都在消耗,好不容易存下这点,还要往外送。

      但不送不行,送少了又不像样。

      “六个刚好,吉利。希望阿东这个坎顺顺利利地过去。”大儿媳办事一向妥帖,顾奶奶没其他意见。

      闻言,赵桃花这才放心。小心地提着篮子往外走。

      顾丝柳一见,急了:“阿奶,我也想去。我都好久没出门了。”

      成年了不知道多少年的顾丝柳,不太会像小孩子那样撒娇。憋了半天,才勉强逼自己露出委屈的表情。

      好在这家是个疼闺女的,一桌子的人见了,果然心疼。

      顾老爷子率先没忍住,开口道:“要不就带阿柳去吧。阿柳生病这段时间,连房门都没出过。她这个年纪正是好玩的时候,被关在家里这么久,难怪她想出去走走。就让她散散心吧。”

      “要散心去哪不行?非得去病人家里?病才好就好了伤疤忘了疼,都不带长记性的?”顾奶奶瞪了老伴一眼,挥手让赵桃花赶紧走:“等会让老二带着,在家门口转转,透透气就是了。”

      “是啊,阿柳妹妹最听话了,是不是?等会阿兄写完作业,给你折纸青蛙呀。”年纪稍大一些的顾西檀也跟着哄道。

      家里总共就这么个小妹妹,即使他更喜欢和男孩子一起疯,不过却也愿意花时间在她身上。

      尤其是小妹妹之前病得那么重,他差点以为要失去对方了。这会见人没事,庆幸之余,难免更重视她。都有些把人当易碎的宝石了。

      就连还不懂事的阿虎,也跟着哥哥咿呀咿呀了几声,似乎是在表示赞同。

      原本还想仗着年纪不大,熊孩子一把,混到和赵桃花一起出门的机会,好去见女主的顾丝柳,只好偃旗息鼓。

      没办法,面对家人的关心,再看看阿虎肥肥的小嫩脸,她实在是熊不下去了。

      顾丝柳乖巧地应声:“好。”

      “这就对了。走,闺女,阿爸带你到门口看看风景。咱家门外的柿子都熟透了你还不知道吧?阿爸给你摘柿子好不好?”

      顾爸爸一把抱起顾丝柳往外走。前段时间一直忙着地里的活,又担心女儿的病。一树的柿子都没空摘,正好趁今天天没黑透,抓紧时间收了。也给家里孩子甜甜嘴。

      要不是柿子村里家家户户都有,不是什么稀罕玩意。不然刚刚红糖就能省下了。据说外面探望病人,除了营养品之外,都流行送水果呢。

      可惜他们村,啥都不多,就柿子多。

      猛地被人抱起来,顾丝柳有些不自在地动了动身体。也许是身体惯性,抱着抱着,她居然也习惯了。就走到院门口这么一小段距离,她还主动抓住顾爸爸的衣服,免得掉下去。

      门口的柿子树不算高,也就和围墙差不多。人在院子里,勉勉强强能看到树顶。走出院外,这会柿子树的叶子都掉光了,只有黄红两色的柿子挂在枝头,晃悠悠的,似乎风大一点,就会把它们刮落下。

      其实趁着柿子青黄的时候就该摘了,不过现在也好,虽然不容易保存,却也省得脱涩。尤其是红色的,直接空口就能吃。顾爸爸放下顾丝柳,拿特制的带兜长杆,摘了两个红透了的柿子给顾丝柳。

      把顾丝柳扎得整整齐齐的小辫揉歪,顾爸爸轻轻一拍顾丝柳后背:“拿屋里去,和你阿哥分着吃。阿虎还小,不好吃这个,你们吃的时候躲着点,别让他看见了嘴馋。”

      “还有,你病才好,也不能吃太多,尝一个意思意思就行了。”

      一个柿子比铜钱大不了多少。可以说真的就只是意思一下。

      而且说让她在家门口透气,果然就真的只在门口,多走一步都不带的。

      亏她还想着能不能借机去女主家附近转悠转悠。结果人家估计早防着这点,直接拿个小柿子就把她打发了。

      被当做小孩哄,偏偏顶着个孩子壳,顾丝柳还没办法说什么。只好拿着柿子去找顾西檀,把两个果子都往对方手里塞。

      这么小一个柿子,吃了还不如不吃。免得把馋劲勾起来。塞完柿子,不等顾西檀开口,顾丝柳就急忙跑了出去。她没出院子,病才好,家里人这样子,显见是不会让她出门的。顾丝柳只好在院子里踱步。

      出不去就出不去,顾丝柳琢磨起了其他办法。

      她出不去,但是她可以让其他动物出去啊。

      这年头农村人的院子,还没什么水泥坪,都是泥土,种满了蔬菜。顾家自然也一样。

      有植物的地方,虫子往往也多。不过多,不代表都能用。顾丝柳装做研究蔬菜的模样,翻了半天,才从一颗花椰菜的叶子底下,找到一只死蟋蟀。

      得,就它了!

      再找估计也找不到合适的。蜻蜓倒是能飞,速度也快,但没找到尸体,总不能抓一只活的弄死。人家好歹是益虫。至于别的虫子,像是菜青虫之类的,还不如蟋蟀呢。起码能跑能跳。

      顾丝柳掐了个起尸诀,死蟋蟀跃地而起,顺着剧情里,顾丝柳记忆里的女主家跑去。

      草丛里跳过一只蟋蟀,谁也不会多注意。谁让农村什么都缺,就是不缺这些虫虫草草的玩意。

      蟋蟀蹦跶进女主家,门户都开着,蟋蟀直接进门,躲在角落里。在昏暗灯光的掩护下,可以说是十分隐蔽了。

      借着蟋蟀的眼睛,顾丝柳看见女主。

      女主一家的条件不是特别好,即使很宠孩子,也就只能勉强管吃饱。吃好吃营养那是后世才讲究的事,这年头能糊弄过肚子就已经很不错了。连顾丝柳家这样的,正常情况下,也只是每天打个蛋花汤,或者炒俩鸡蛋,这已经算奢侈的了。更何况其他。

      然而这样的饮食下,女主这会看起来,却白白嫩嫩的。脸颊上甚至还带着一点点婴儿肥,之前头上被撞出来的淤肿早已经散了。头发乌黑茂密,这会如果不看身上破旧的衣服,说是哪家富户精心娇养出来的女儿,都有人信。

      她站在狭小昏暗的屋子里,格格不入。

      然而周围的人却都没注意到这点。

      这大概就是主角光环吧。顾丝柳暗自感叹了一句。猜测女主应该已经发现空间,并且利用上了。要不然没办法解释这一身雪样肌肤。

      即使天生丽质,也不可能丽质到这个地步。尤其是剧情里,女主最开始可不是这个样子。

      她那空间有灵泉灵土,能种植。女主才穿过来不久,估计还没来得及种东西。即使种了什么,空间里的灵气能加速植物生长,应该也没长到能用的时候。不过灵泉,目测她早利用上了。

      赵桃花这会还没走,才放下篮子,正在和其他人说话。屋子里人挺多的,大约是村里其他人听到消息,也来看望了。可能是怕说话声打扰到孩子休息,赵桃花等人正边说边走到外间。

      这给了女主机会。

      阿玉穿越过来有一段时间了,本来看自己额头肿成那样,她还以为这家子重男轻女,虐待孩子。谁知道后来发现,这是她自己摔的。又观察了下来,发现这一家子人穷归穷,但对她都挺好的。不比她那个便宜弟弟阿东差多少。她又不是冷心冷情的人,相处下来,虽然还没把对方当真正的亲人看待,却也有几分感情。

      发现阿东生病后,阿玉其实就想偷偷用灵泉帮他治病。反正她这个空间,灵泉不多,但每天都会从石壁上滴出一小洼。她自己一个人用都用不完,分阿东一点也不心疼。

      偏偏每次她想悄悄把灵泉喂给阿东的时候,家里人都会出现,以至于她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好在这会村里其他人过来,把大人都带了出去。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哪怕知道门没关,外面的人随时可能会进来。阿玉还是一咬牙,端起床边的白开水碗。把调羹从里头拿出来,往调羹里放进一滴泉水,做贼似的喂给了阿东。

      怕过犹不及,小孩子吸收不了,她没敢多放。也怕一下子改变太多,引人怀疑。之前每次给自己用,她都只用一滴,这会给阿东,自然也一样。一滴灵泉水,在阿玉眼里,这属于安全范畴内。

      看着床上的小孩把灵泉水咽下,原本淡白的嘴唇有了点血色,连带着脸色都好看了许多,阿玉松了口气。把调羹原样放回碗里。

      明天再找机会喂个一两回,估计就好了。

      眼睁睁看着泉水被用掉,顾丝柳心疼之余,却没别的办法。就是有,那毕竟是在给孩子治病排毒,顾丝柳也硬不下心去抢。农村卫生所的大夫,说医术有多好,是不可能的。要不然原主也不会一个发烧,直接把人烧没了。真把人小孩的病都交给大夫,结果是什么样还不知道呢。

      好在只是一点点泉水,影响不太大。

      只要其他东西别让女主拿出来用了就行。

      “哪来的蟋蟀?”突然有人说道。

      “估计是从外边跑进来的。”有人接话。接话的是个二十几岁的青年,五官和女主有几分像。如果是现代社会,顾丝柳估计就猜这是女主哥哥了。但现在,十有八|九是爸爸。果然,下一刻,顾丝柳就听到对方冲女主说道:“阿玉懂得照顾弟弟了,真乖。爸爸把这只蟋蟀捉了给你,当奖励好不好?”

      这屋里总共就只有一只蟋蟀。

      顾丝柳闻言一惊,连忙操控着蟋蟀往外蹦。

      被她起尸的昆虫,只是起尸,而不是复活。远远地看,还看不出端倪,是经不起细看的。真被捉住了,到时候没准这村子就得多出一个灵异故事来。

      多一个故事倒没什么,就怕引起女主的警觉。

      蟋蟀蹦蹦哒哒地往外跑,好不容易才从青年手下逃生。操控着蟋蟀钻进院子菜丛里消失不见,借着蟋蟀的五感,顾丝柳还能感觉到青年不甘心地在菜畦里找了一会,实在找不到了,这才离开。

      直到对方回屋,隔着堵墙,顾丝柳还隐隐听见青年在里头说道:“天太黑,让它跑了。等阿东病好了,阿爸带着你们,白天去外面抓。铁定一抓一个准。到时候你们一人一只,斗蟋蟀顽。”

      起了那么多年的尸,头一次差点被人抓住。直到顺利躲过一劫了,顾丝柳心还有些慌。没敢再留,直接收回五感,让蟋蟀恢复成了原本的样子。静静地躺尸在菜叶底下。

      任谁看了,都不会发现不对。蟋蟀死了多正常。人都有生老病死,更何况是寿命短暂的昆虫。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八十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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