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时间机器》:是英国作家赫伯特·乔治·威尔斯写的小说,讲的就是这个科学家通过自己发明的时间机器穿梭过去和未来的故事。出版于1895年,所以可知时空旅行这个概念很早就有了。
这本书是我初中买的,至今还在我的书架里。怎么说呢,我觉得不适合小孩子读。我当时年纪小,也没看出什么明堂,大了搜书评才知道,原来这本书讲的是“用讽刺和象征手法阐述作者对人类进化和社会关系结构的思考。”
……行叭。
我就记得当时看的时候觉得他穿来穿去很好玩(…)
②原名是《康州美国佬在亚瑟王朝》,因为是题材敏感选择了架空,所以我就把美国改成了音译迈瑞肯,大家意会就可以。这本书是马克吐温1889年写的,是穿越文鼻祖,讲的就是一个十九世纪的康州美国人被人敲了一闷棍,醒来后就发现自己穿越到了一千三百多年前的亚瑟王朝。讲真在一百多年后的现在,好多穿越小说还在使用这种穿越方式……该说文豪不愧是文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