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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七月,溽暑蒸人,大雨时行。
      门童举着伞拉开车门,白衬衫青年先下,又绕到车子另外一侧,微微躬腰,伸手将车内的年轻男人接出来。
      姿态恭敬,不失亲密。

      那男人在他伸过来的手上轻轻一抓,虚揽着肩头将青年推进会所屋檐下,直到进了门才松手,掸落他发梢上的几滴水珠,对款步走来的迎宾小姐道:“九号房,赵先生。”

      “好的先生,请这边走,三号电梯。”

      进了电梯,迎宾小姐帮忙按了楼层,趁四下无人,白衬衫青年赶紧对着镜子整了整衣领头发,那男人见他唇角紧紧绷着,感觉他有点紧张,开口安慰道:“就是见几个熟人朋友,没有外人,放松点,别紧张。”

      那青年朝他一笑,明朗里带着点羞涩拘谨,小声说:“别介,熟人更得注意。老板放心,保证不给您跌份儿。”

      他一开口,男人就忍不住笑了。

      中国方言繁杂,有人是东北口音,有人是江淮口音,有人是港普,有人是塑普,还有各种稀奇古怪的语音语调,但是雁翀活到这么大,头一次在自己身边遇见这种一张嘴,是“相声口音”的人。

      薛椋说话有种抑扬顿挫的韵律感,字正腔圆,介于京腔和天津话之间,偶尔夹杂一点东北话。不说话则已,一开腔感染力极强,身边所有人都会像吃错药一样,进入一种迷之哈哈哈的傻笑状态。

      雁翀高贵冷艳了小半辈子,遇见他之后活似随身带了个收音机,时不时自动播放一段相声,开宾利如同在北京大街上跑出租,据雁翀观察,最近他家司机已经开始往手上戴小叶紫檀手串了。

      一分钟后电梯门开,服务员引两人进入九号房,冷气随着喧嚣声扑面而来,沙发上有人转头往门口看,随即起身相迎:“哟,小雁来了!快快快里面坐。”

      薛椋认得他,在他跟雁翀握手之后立刻问好:“赵总好。”

      “哎,你好。”赵理没有分给他一丝余光,漫不经心地点了个头,和其他几个过来打招呼的人一起簇拥着雁翀往前走。薛椋乖乖跟在他们后头,等雁翀落座,他接过对方的西装外套拿去挂好,又拿了个新杯子倒水,端给雁翀,说声“您慢用”,随即后退一步,主动自觉地站在了沙发扶手后侧,手脚之勤快麻利,态度之小心谨慎,简直像是旧时代大佬的马仔——穿长衫带礼帽,腰间别着盒/子/枪那种。

      所有人:“……”

      被强行大佬的雁翀端着茶杯,慢悠悠地说:“别装乖了,不用在这守着,我跟赵总谈点事,你玩儿去吧。”

      薛椋点了点头。

      在场的除了赵理这种中年人,也有几个做创业的年轻人,薛椋很快被带到一旁坐下,有人拿饮料给他喝,出于礼貌顺便问了他的年纪来历,听了一会儿惊奇道:“你是X大的?跟雁总是校友吧?我们公司就在你学校旁边,这位,你刘哥,他也是X大毕业的。”

      薛椋忙笑道:“学长好。”

      X大校友之间天然有种亲近感,原本话不多的刘哥立刻健谈起来:“小师弟,你是哪个学院的?哪一届?”

      “人文学院,今年大三,明年毕业。”

      “还没毕业?那你现在是……”

      “暑期实习,”薛椋说的很诚恳,“我们这个专业不好对口,当助理能跟着老板学到不少。”

      刘哥一愣,随后笑笑,没就着刚才的话题继续说下去:“你认不认识XXX?哦那是我同学的女朋友,结婚了,孩子都一岁了……你是曲艺队的?我就说听着亲切,哎哟,想当年我就在曲艺队隔壁,天天围观他们训练,连报菜名都学会了。”

      薛椋来了兴趣:“您是练什么的?”

      刘哥微笑:“乐团萨克斯手。”

      薛椋瞬间坐直,拱手道:“失敬失敬。”

      刘哥谦逊:“客气客气。”

      旁人听的一头雾水,催二人解释缘由。薛椋于是开始了他的表演:X大社团活动丰富,每逢开学季,各团都要摆摊招新,乐团向来是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存在,萨克斯手更是一大杀器。当其他人只能扯着破锣嗓子喊“瞧一瞧看一看”的时候,萨克斯手随便吹一段《回家》就能把他们秒的体无完肤。曲艺队更惨,每年都被分到乐团旁边的摊位,薛椋作为社团骨干,已经被萨克斯吹出了沙尘暴一样的心理阴影。

      那头聊的热火朝天,这边雁翀和赵理的注意力也被吸引过去,赵理盯着薛椋微笑的侧脸看了几秒,在他觉察之前收回视线,低声问:“小雁,你以后就打算带着他了?”

      雁翀转了转手里的杯子,不置可否地唔了一声。

      “别怪我多嘴,但哥哥得提醒你一句,像这种年轻人,长相条件都不差,还是大学生,心都野,你玩玩就得了,别太捧着,多留个心眼。”赵理说,“要是睡个鸭子,一炮完事,给钱走人。但养在你身边的人,对你知根知底,以后万一闹翻了不好处理。”

      “知道。”雁翀领了他的情,只是赵理这么揣测薛椋,让他不太能笑得出来,“要不是现在去哪儿谈事都有‘助兴活动’,我也犯不着自找麻烦。看他以后表现吧,不合适我尽早换人。”

      雁翀今年二十七,正是该谈婚论嫁的年纪,但他一直没动过这方面的心思,一是因为忙于事业,二是由于性向不合。单身虽然自在,带给他的影响也不能说不大:亲朋长辈热衷于给他介绍对象,再则没成家容易给人“少不经事”的观感,还有社交场上一些不那么干净的应酬,不能用自己已经有家室这种借口应付。

      雁翀实在不想染指形形色色的鸡鸭,再加上前段时间市里多次突击检查,在风化场所捕获了好多“业界精英”,一时沦为大众笑柄。找临时工显然不安全,为了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他决定自己养一个小宠物,不需要卖肉,只要人聪明伶俐,上的了台面,能给他挡狂蜂浪蝶就行。

      薛椋就是这么来到了他身边。

      他原本预期对方会是个安静乖巧的金丝雀,薛椋说安静也安静,说乖巧也算乖巧,但不知道为什么,雁翀总有种错觉——只要给他一根尾巴,这家伙就会现出原形,就地变成金丝猴。

  • 作者有话要说:  更新随缘,有空就写。不会拖太久,也不会写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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