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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李如珍的烦 ...
上京明正街的逍遥馆,约在每日申初的时候开张。
要问为什么选在这个时候开张,原因大概是,到了申初才有客人来喝酒。你要是问这家酒馆的老板为什么这个时候开张,他大概会回答:“因为大家都是这个时候开的啊。”
说起逍遥馆,别看这名字取得气势磅礴,其实它就是个小酒馆,酒馆里大约能容纳二三十个客人。里面只有一个老板兼大厨,一个帐房兼酒娘,一个店小二。在上京这个贵人如云地方,这样不起眼的小酒馆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据说,“逍遥馆”这个名字是一个经常来酒馆喝酒的狂生起的。这个狂生是个屡试不第的读书人,他家中薄有资财,平生最大的爱好是喝酒。据他本人说,这上京大大小小的酒馆,他去过的有上百家。
某天狂生来到刚开张不久,尚未起好名字的小酒馆中喝酒,不知怎么跟老板成了知己。老板得知他是个书生,就请他帮忙起个名。狂生喝下几杯酒后奋笔疾书,写下“逍遥”二字,赠送给酒馆的老板。
老板看见后欣喜不已,立刻叫人把字裱起来。从此酒馆酒叫“逍遥馆”,那狂生手书的“逍遥”二字,也成了酒馆老板李季文的传家宝。
要说这李季文也是个有故事的人。
李季文祖籍蜀中,家中祖祖辈辈都以酿酒为生。李季文本人在酿酒这件事上也很有天赋,十二三岁就掌管了家族生意。
后来李季文娶妻生子,人生正是得意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带着妻儿离开蜀中,来到上京。关于离开蜀中的缘由,李季文如何也不肯说,只悠悠地叹息一声。
来到上京后,李季文用手中的积蓄买下逍遥馆,与妻子共同打理。自那以后,李季文不再大量酿酒,只在心情愉悦的时候,酿一些自己喝。
李季文的夫人身子骨不好,没过几年就过世了,留下一双儿女跟着父亲一起生活。
儿子李如松是个皮实的,他性格端方,为人稳重,不通文墨。女儿李如珍倒是有几分灵气,虽没有正经的上过学,却也识得几个字,看账记账都不是问题。
李季文前两年生病去世后,他的一双儿女接手了这家小酒馆。哥哥李如松负责为酒馆打点一切事务,以及兼职做酒馆的大厨。妹妹李如珍就在酒馆里招待客人。
酒馆的常客跟这对兄妹都很熟悉,毕竟逍遥馆是明正街附近的人最爱的酒馆,里头不仅有美酒,还有美人。
要说美人,其实李如珍李姑娘也不是什么大美人。只不过她年轻靓丽,肤色白嫩,脸上时常带笑,让人看着就舒服。客人们每次来喝酒,都觉得身心舒畅。
说起李如珍,她平日里除了在酒馆忙活之外,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对着门口牌匾上的“逍遥”二字发呆。
李如珍很喜欢那两个字。她虽不懂字,也能感受到“逍遥”二字流露出的潇洒和飘逸之感。大概只有真正逍遥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狂放不羁的字吧。
那狂生屡试不第又爱喝酒,大家都说他是借酒消愁。可是李如珍觉得,能写这样一手好字的人,性格定是疏狂爽朗的,怎么会借酒消愁呢?说不得人家是真的爱好喝酒罢了。
字写得那么好,又那么爱喝酒,也难怪那狂生能跟爹爹成为好友。可惜那时她还小,没能见到狂生本人。要知道真正爱酒的人,才会对好酒有这么深的感悟。
申时过半,客人们陆陆续续地进门,这个要二两竹叶青,那个要五两秋露白,然后几个人坐一桌,边喝酒边聊天,好不惬意。
有些手头宽裕些的客人,时常请人来酒馆喝酒。一壶好酒,一桌下酒菜,还有酒馆赠送的一碟花生米,就能让客人们宾主尽欢。
也有很多客人是拎着酒壶来打酒的,李如珍其实最喜欢这样的客人——打了酒就走,多爽利。
不是李如珍不欢迎酒客上门,而是逍遥馆着实是个小酒馆,上门的客人多是些三教九流的人物。他们喝酒后说出来的话,对于李如珍这个小姑娘来说,实在有些不堪入耳。李如珍每天都是眼观鼻鼻观心,当作什么都没听见。可惜该听的不该听的,她也都听了个遍,因此她总觉得那些打酒回家喝的客人特别可爱。
也有些客人见李如珍有几分姿色,出口调戏甚至动手动脚的。就比如屠夫王大虎,每次来打酒都眯着眼睛盯着她看很久,眼珠子都恨不得能黏在她身上。一般这种客人,李如珍都随意地把他们打发了。因为附近的人都知道,李如珍这个小姑娘有多狠。
李如珍小的时候模样并不显眼,后来她慢慢长大了,长开了,竟也显出三分姿色来。光看脸的话,她也就三分姿色,并不怎么突出。奈何她的皮肤太白能,身段太窈窕,怎么藏都藏不住,硬是把三分姿色变成了五分。
酒馆附近有许多闲汉,也有些地痞流氓,环境比较复杂。某天一个小混混见她单独在家,不知怎的心痒难耐,借口打酒便对她动手动脚。
这种情况李如珍见多了,倒也不害怕。她原本想忍气吞声,简单地打发走这个小混混也就罢了。哪知小混混/色/欲/熏心,妄图对她施暴。是可忍孰不可忍!李如珍先是不动声色地和他纠缠,然后悄无声息地抽出藏在酒缸边上的菜刀,面不改色地砍下他一根手指,最后找人把他丢到衙门口。
那混混也是个没胆的,看到衙门口的官差,一溜烟的就跑了。
这事很快传遍了整条明正街,街坊邻里说起李如珍都说:“小姑娘看起来斯斯文文,没想到这么有魄力。”
也有那看不惯李如珍的在背后暗骂:“狐狸精!”
甭管别人说什么,反正从那以后再没人敢来逍遥馆找李如珍的麻烦了。要知道,那时的她才十三岁。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独自跟地痞流氓周旋,还砍断了人家的一根手指,想想都有些惊悚。
地痞流氓虽然喜欢调戏小姑娘,可是‘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面对李如珍这样一言不合就拿刀砍人的硬茬,想想还是算了,毕竟命比较重要。于是小混混不敢上门了,客人们的行为举止也规矩了,李如珍姑娘的世界太平了。
最后大伙儿恍然大悟,李如松能放心妹子一个人在家看店,也是有道理的。这样心狠手辣的姑娘,哪个敢来招惹?
事实上,李如松只是单纯地觉得,对于一个姑娘家而言,外面的世界更危险。更何况妹妹这么柔弱,当然应该待在家里。
众人:你是不是对你妹妹有什么误解。
每日酉初,是李如珍最烦躁的时候。因为每到这个时候,屠夫王大虎都会上门来打酒。王大虎是李如珍最不想看到却不得不看的人。
王大虎今年二十岁,尚未婚配。他本人长得满脸横肉,五大三粗。外人都说他不婚配,是因为李如珍的缘故。王大虎一直觊觎李如珍的美色,却连跟人说话的勇气都没有,只会在打酒的时候偷窥,害得李如珍不胜其扰。
李如珍虽然烦他,却也不能叫他滚,毕竟王大虎是来打酒的,她有什么理由不让人上门?王大虎看李如珍的眼神着实叫她恶心。那眼神好像一口痰,粘在身上怎么都丢不掉,直叫人起鸡皮疙瘩。
只不过做生意的人讲究和气生财,再说有钱不赚王八蛋,送上门来的生意怎么能不做。王大虎的眼神虽然恶心,到底没有做什么过分的事情,所以李如珍都忍了。
王大虎这人她了解,看着高高壮壮的,其实胆小得很。他害怕李如珍会忍不住给他一刀,所以从来都不敢对李如珍动手动脚的。
客人们都开玩笑说这王大虎对她痴情一片,嫁给他也不错,天天有肉吃。李如珍不好跟客人发脾气,总是笑嘻嘻地转移话题。关于王大虎的事情,她从不多说半句。慢慢地酒客们觉得没意思,也就不拿这件事开玩笑了。
到了酉初,王大虎果然又出现了,他像往常一样要了二两梨花白。打完酒,他也不急着走,而是围在李如珍身边晃悠,趁李如珍不注意的时候偷看两眼。
面对王大虎如同/癞/□□/般的眼神,李如珍选择视而不见。她照旧给客人打酒上菜,忙得不亦乐乎。
等到华灯初上,酒馆的客人慢慢变少,李如珍才有时间坐下来休息片刻。这时她惊讶的发现,王大虎竟然还没走。
这王大虎,难道要出什么幺蛾子?李如珍下意识地打了个哆嗦。
王大虎见李如珍注意到他,壮着胆子走上前来对李如珍说:“阿珍,明儿个我去请媒婆上门提亲可好?你嫁给我,我保管你天天吃香的喝辣的,不需要这么辛苦地卖酒。”
李如珍心里对王大虎的话嗤之以鼻,恨不得能够一口口水呸到他脸上,然后骂一句“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那样多痛快。
可惜这里是酒馆大门口,王大虎如论如何也算是酒馆的客人,她实在是不能当着其他客人的面这么做。再说人都是有自尊的,王大虎虽然不堪,表面上不会怎样,可谁知道他会不会私底下想什么主意来报复呢?
李如珍只能暗自琢磨怎么拒绝他才好。
见李如珍没有回答,王大虎继续舔着脸说:“你不说话,我就当你答应了。”说着还给她抛个媚眼,看得李如珍几欲作呕,也不知他哪来的自信。
可惜手边没有菜刀,上次砍了小混混一根手指之后,她哥觉得她太过彪悍,害怕她会嫁不出去,就不允许她随意藏菜刀了。李如珍顺手拿起放在酒缸边上的酒勺,手里有工具她才安心。
手握酒勺,李如珍漫不经心地说:“王大虎,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跟翠红楼里的姑娘们关系密切,少在我面前装作一副深情款款的样子。”这句话是说给酒馆里的客人们听的,拒绝一个人,总要有个合理的理由。否则不知道那些人又会编排些什么话出来。
翠红楼是低等的妓院。以王大虎的家境,去高级妓院里一掷千金是不可能的,只能去低级的妓院找妓女消遣。男人们自认去妓院不是什么大事,可是这样被一个姑娘家拿到明面上来说,总归不是什么好事。酒客们一听有八卦,顿时来了兴致,有过前科的则红着脸不敢抬头。
王大虎面上一阵青一阵白的,他这个人不擅长撒谎,只好讪讪地说:“那翠红楼里的姑娘给你提鞋都不配,只要你肯嫁给我,我一定……”
“王大虎!”李如珍气急,拿着酒勺狠狠地敲击酒缸。酒钢发出“嗡”的一声巨响,酒勺断成两截,王大虎也吓了一跳。
本文架空,请勿考究
色 欲 熏心和癞 □□ 究竟为什么被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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