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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潘氏使女(四)【半更】 ...

  •   秋风的低吟和落叶的沙沙声匆忙地穿过了山间黑暗的灌木丛。夜晚的空气里带着浓厚的潮湿和腐朽的气味。月亮不时地由云隙里探头下望,云朵在空中奔驰而过。

      这是梦,还是醒?

      潘巧云的一双妙目缓缓睁开。她只知道有一道光立时射在她的面上。

      是月光。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

      潘巧云感到浸肤的寒气,但冥冥中却并不在意。天色这样晚,师兄想是已经离了她的香闺鸾被,孤零零走那样远的路一径蹑向报恩寺去了。终久做不得长久夫妻,可怎生是好呢。春深向晚嫌夜短,却不道最是好物留不住,谁是深闺梦里人?

      嶙峋的山间忽然发出了一阵奇怪的吼声。声音乘风穿过了黑暗的夜空,先是一声长而深沉的低鸣,然后是一阵高声的怒吼,再又是一声凄惨的呻-吟,然后就消失了。

      这是,梦?

      潘巧云慢慢地支起身子,犹笼着一丝梦游般的缱绻。朦胧中看清,在她的前面不远,却是一座小石山。月亮低悬在右侧空中,满月的下半部衬托出一座岩岗嶙峋的尖顶。在明亮的背景前面,她看到了一簇朦胧的清辉,好似星丸般落在岩岗的绝顶上——并不是月亮突然下沉,只是石山上突然出现了一个人。

      从潘娘子巧云所在的地方望上去,月亮正压在石山之顶,那个人正出现在月亮正中。

      那是一个女孩子。看起来很年轻,总之很年轻,但绝不是一个小孩子。她出现得那么的突然,简直就像是从月中飞出来。

      山岗绝顶的人影背向月亮,沐着月光,全身的轮廓是显得那么鲜明,细看却又那么迷蒙,一似由烟雾凝成,随时会烟雾般消散。在她的身上仿佛有一蓬光散发出来,犹如盛夏时的萤火,又仿佛是一对蝉翼般接近透明的翅膀,因为月光的照耀,虽有形,却又似无形。

      月中的女子长发披肩,夜风中轻烟般飘飞,是那么的柔和,那么的动人。

      潘巧云看不见她的容貌,当然更就看不见她的神情。她一向自恃美貌,然而此刻,即使看不清楚那人的面貌,却只感觉到一种难以言喻的美丽。

      月轮中的女子手忽然一扬,似是掬一捧月光洒落。这一刻,潘巧云才看到,那站在月亮光芒中的女子是在浅笑。如玉珠花蕊凝泪般地在月中浅笑。

      “看呐。多美的月色啊。”她是这样在说,同时将手中那映着月光的物事拿近唇边,仿佛对某种乐器般怅然而又温柔地轻抚着。

      远处奇怪而回荡在山涧的吼声再次响起。脑海逐渐清晰起来的潘巧云忽然意识到,那如落雷的声音,或许并非风中的幻觉,而是传言中震彻山林间的虎啸。

      月中的女子容颜没有一丝改变。惨然变色的是山岗下的潘巧云。她终于发现,那如白色的烟雾般美丽的绝色女子,以纤纤玉指抚弄着的,是一颗失却了生命的死人头。

      在同一时刻,那女子想必也发现了潘巧云的惊惧,她于是轻柔地低叹,然后向潘巧云说——

      “血淋淋的明月,亦未尝不美丽。可惜,此时此刻,已是没有人能够欣赏得到的了。”

      ————————

      迎儿。她是迎儿。脑中的记忆如开闸的洪水般纷至沓来,使潘巧云在山间的寒夜里扭曲着身子再度痉挛倒地,近乎陷入疯狂。她是那个小贱婢,小奴才,小蹄子,小——

      杀才。

      她是迎儿?潘巧云茫然地自问。

      她当然不是迎儿。潘巧云疯狂地在心中吼出答案。她当然不可能是迎儿!

      那个会因为自己赏给一串珠钏就欣喜若狂的、娇怯怯早现了杨花水性的,每晚尽心小意为自己私会师哥摆好香案望风的闺阁小婢子,怎么可能会是这等、刽子屠夫也似人物!

      刽子。屠夫。

      这两样角色,原是本该属自己任蓟州节级的夫主杨雄,与自金陵流落来的叔叔石秀。

      他们,这两个平日家雄赳赳只晓得打熬筋骨、男儿意气的汉子,现下里却在哪里呢。

      潘巧云忽而感觉身下一冷。低头一看,她突然发现自己的那一身师兄极爱的、素日绝冠风情的水红裙裳,竟并没有被穿在身上。不但亵衣,连大衣裳一起,竟都一应被整整齐齐地叠放了铺在自己横陈的玉体之下。

      而巧云就隔着这层薄薄的绸纨,一直素身赤躺在夜风中的山石泥土之上。月光清迷,此番形状非独不见旖旎,乍看上去竟仿佛富贵人家被剥了一半的棺椁。

      潘巧云极僵硬地扭了扭头。然后她看到,自己所躺之处一丈开外处,一左一右的对称,各自竟都在月光下呈现着某样惨白的东西。

      左边,是香罗皂衫铺陈。在月光之下诡异褪色如汉白石的、原本是古铜色的皮肤上,细细镌刻着细密蜿蜒的雕青纹路。蓟州节级的消失了生命的完整骸骨陈列在月下,在清冷晖光中只以一双空洞无神的眼睛注视着一度深爱又终入怨憎的嫠女遗孀。

      右边,是茶褐攒线袖衫。以及……

      潘巧云感到自己的齿间在格格打战。

      以及,一具没有头颅和血色,也没有纹过身的胴体。

      那是石秀被斩首的遗体。

      ——————————

      在怎样的情形下,可以允许“合理”意义上的杀人?

      有其四列。

      其一,紧急避险。

      其二,正当防卫。

      其三,发生战争。

      其四,执行死刑。

      现代社会的普通意义的法律上,“紧急避险”的要件,亦已默认不得适用于危害他人生命的情况。然,以国际私法论,法律有属人主义和属地管辖之分,有时间效力与追溯期限之别。此身既已飘零在千年之外,唐律宋敕自可不避,新朝法条略做宽松,想来亦非是大过。

      故此。默坐于月下的“她”一手托香腮,一手托石秀的头颅思索。为了保卫潘巧云的生命、身体、自由、财产,我杀死了欲置她于死地的杨雄和石秀。为了脚下清理道路,我可以顺手,也杀死这个名为潘巧云的女人吗。

      我可以。

      她看着迷迷蒙蒙、战战兢兢醒转的潘巧云,忽地笑了。

      我当然可以。

      ——于是,她纵身而下,借着倾斜的石壁两番借力,一手缘壁、一手稳稳抓着尚在滴血的首级跃下高岗。

      ————————————

      也是就在这时。一个略显矮小的男人倏忽从树影之间闪了出来。因为恰巧一个闪身冲到了少女落地之处的对面,他完全没有来及调整话语和表情。月亮照出了他标志性的柔韧身形,以及一双浓眉和鲜明的五官。

      那人以介于滑稽和惊惶之间的声气大声喊道:“清平世界,郎朗月光!女大王!你把人都割了,是想投梁山泊造反不成?”

  •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和引用之后补。
    夜色及景物描写有参照和借用黄鹰先生的《水晶人》,柯南·道尔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施耐庵《水浒传》原著描写,以及高木彬光的《刺青杀人事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准确来说,女主杀杨雄是严格意义上的正当防卫,杀石秀是西方意义上的公平决斗。但是想杀潘巧云的话就很难适用。她挺苦恼的。
    隔壁的小莎公主是越来越一身正气了,所以吧……恋头癖什么的,水浒背景随便看看吧(施洗者约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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