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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   以前住得都快厌烦的家里,忽然间变得可爱起来,在外漂泊的人,回家的感触都是一样的吧,看着一桌子的好菜,老妈还一直叨念着,没什么菜,我就觉得眼睛酸酸的,我想我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不是小小,是他们。让已经开始白发的他们还要为我操心。我唯一能报答他们的,就是让他们看见,我过得很好,不用担心。
      我周五晚上赶回家,周六一早起了个大早陪父母出去吃饭。
      生活并不算富足的小城,却舒适安逸,生活节奏也慢,人们早上起来的第一件事不是匆匆赶往公司上班,而是钻进热闹的茶楼早点铺去喝一杯清茶,吃一两块油膏,若是不喜欢油腻,一碗面条,一碗馄饨,甚至几个青菜的包子都是好的。不是机器绞碎的馅,而是用刀手工的切碎的,吃起来更有味道。
      每次回来都算是我的忙里偷闲,从小到大的生活习惯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人们喜欢的都是那样的气氛,古代酒馆客栈的那股热络劲儿才是他们所钟爱的。我在喜欢僻静的同时,对这份喧闹也有着一份情有独钟,在我看来,那是一种文化,一种风情。
      想想这里,我也常常带小小来,每次放假,如果时间多一些,我们就会来这里玩几天。每天早上不变的活动就是早茶,然后去散步,早点铺的旁边有很热闹的古玩市场,还有花鸟市场。
      虽然我和小小对古董都是白痴,没办法鉴别真假,但是我们又没有真的要买,只是看看的话,还是很有趣的。还有深海的珍珠饰品卖,小小就从这里淘了好多回去,只是好像从来没见她戴过。
      小小很喜欢小动物,所以花鸟市场是她每次必去的场所。里面分成好几块,有花草,有鸟类,有水族类,还有就是猫狗类。
      这次,我是自己一个人来的,送了父母回家,我就要求一个人出来走走,散步。不知不觉,又走来了这里。好像,连摊贩都没有怎么变化,我本以为,这样的职业也做不了几年,就该翻新一轮,出现新的面孔的。小小很喜欢小狗,我转个弯绕到猫狗的区域。
      都是一只一只的小不点,非常可爱,我趴在一只笼子的边上,一只纯白色的京巴朝我走来,因为很小,连走路都蹒跚。我伸出手摸摸她的头,它睁着那双无辜的大眼看着我,还伸出小小的舌头舔我的手指,很痒。商贩见我喜欢,有些粗鲁的把小狗抓起来丢在我手心。它真的很小,我甚至可以感觉到在我手里,它的颤抖,它的恐惧。
      “这个可是纯种的京巴,很乖的,你可以把它放在地上,它肯定跟在你后面走。”老板热情的给我介绍。
      我忽然笑了一下,我想到了以前,每次小狗用这种可怜兮兮的眼神看着我们的时候,小小就会趴在我怀里大叫:“怎么办,怎么办,小单,她好可爱,眼神好无辜,我忍不住想要买下它。”
      只是今天,小狗以同样的眼神看着我们的时候,再没有人这样趴进我怀里了。
      那时候是怎么回答她的呢?
      对了,我不是失忆了吗?怎么还记得。
      “我的眼神也很无辜呀,怎么没看你这么激动过?”我眨眨眼睛看着她。
      “你真没出息,跟一只小狗争宠。”
      “出息又不值钱的……”
      “你怎么就知道钱……”
      “好了,好了,等我们毕业了,有能力养活自己的时候,我就买一只送给你,好不好。”
      “好。”小小那时候眼睛里闪耀着的异样的神采,我到现在还记得。
      只是,现如今,这个承诺再也没机会实现了。奇怪,眼泪怎么会流出来,我把手里的小狗交还给老板,也无暇顾及他诧异的眼神,只能尽量让自己镇定的转身,离开。又溜达了一圈,太阳已经转到正中了。
      中午没什么胃口,我转到常去的公园,父母给我办的年卡还可以用,早上分开前他们特地交到我手里,知道我每次回来,都喜欢到那里坐一坐。揉一揉酸涩的鼻子,叫了一辆出租。
      这座园子先前是清朝一名富商的家宅,但是建得很有特色,后来被富商的后人捐献给了政府,现在作为一个旅游景点开放参观。今天下起了小雨,淅沥淅沥的,虽然不大,但足够打消大多数人出游的兴致,也好,正合我意。
      人很少,几乎没有,天色阴暗,有一点点风,我独自一人坐在假山的顶端,下面的竹叶被风吹过沙沙作响,伴随着小雨叮咚的声响,这是自然的乐章,清雅,安静。
      任由小雨滴落身上,以前,我也常拉着小小来这里,通常是,我安静的坐着,她在假山里钻来钻去,玩得不亦乐乎。
      “小单,古代的大户人家真有钱……”
      “小单,这里的假山好多好漂亮……”
      “小单,这里好大,我差点迷路……”
      “小单,你看这里有个隐秘的洞,古代的老爷是不是喜欢在这里和丫鬟偷情……”
      “小单,不要发呆了,陪我玩……”
      ……
      我猛然惊醒,是手机响了,老妈的电话,下雨了,让我不要傻坐,记得躲雨。
      呵~还真是知女莫若母。
      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真是够傻,莫名其妙的回来,莫名其妙的不知道做什么,凭吊过去吗?太没出息了吧。
      不能再让老妈担心,振奋一下精神,回家去。
      周末过起来很快,周日下午,我就不得不坐上回现在城市的车子,看着依依送别的父母,还是忍不住掉泪。每次都是这样,我真是不孝极了。
      直到回到我那个小屋,才卸下一身疲惫,跟打了一场硬仗似的。

      随后,工作继续,生活继续,戴上伪装,我还是那个我。
      但在我意料之外的是,一个星期后,沈悦就来公司找我了。她问我下班后有没有空,要请我吃饭,好好谢谢我一次。我推脱不掉,只好答应,毕竟她也是我们的大客户之一,若是得罪了,砸的可是自己的饭碗。实际上,我非常不想去,上次在医院也算请过一次了,可她非说那不算数,硬拉着我来了一家看似高级的西餐厅。
      落座后,我们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基本上,是她问一句,我答一句。我像应付公事一样应付她,这让她很不满。
      “和我一起吃饭这么委屈吗?”
      “怎么会,我难得来吃西餐,而且有人请客,我高兴还来不及呢。”我忙满脸堆笑,又没有深仇大恨,得罪人就不必了。
      “可是我看你一脸应付工作的表情诶,私下里就不要当我是你们客户好不好,你完全可以当我是朋友的,况且,工作上,我和你并没有接触啊。”她优雅的喝了一口红酒,“要不要喝一点?”
      好有情调呀,西餐牛排红酒,以前上学的时候我和小小偶尔也会附庸风雅的跑去吃顿所谓的西餐,可那也只是小孩子家小打小闹的家家酒,说实话,中国的西餐厅,有几家是正宗的?或者说得好听一点,都本土化了。
      “谢谢,不用了,我身体不好不能喝酒。”我连忙拒绝。
      “身体不好?”她疑惑的看着我,“一点也不能喝吗?”
      “出过车祸,伤了肝脏,所以一点酒也不能沾。”我解释道,其实多少我还是能喝一点,可是喝完我会疼得死去活来,所以以后我就几乎完全的拒绝碰酒了。唯一一次,是在家里调养的时候偷喝的,总想着借酒消愁,却疼得进了医院,让老妈在床边哭了几乎一夜,之后,再也没碰过它。
      “哦?那很严重吗?怎么会出车祸的?”她似乎对我很好奇。
      “人傻呀,所以过马路不小心就被撞了,在家休养了整整一年多,到现在也没完全恢复,你说严重不严重呢。”我自嘲的解释。
      “哦,不好意思,我只是随便问问。”她抱歉的看着我。
      “没什么关系,总有一天会好的,要是好不了,像现在一样享受特权也不错。”我笑着喝起眼前的果汁,现在面对车祸,我尽量显得自己并不是很在意,哪怕它夺取的都是我最宝贵的东西。而且,我一点不喜欢看见别人怜悯的眼神。
      “那我们点餐吧,你要吃点什么?有什么不能吃吗?”她小心的问着我。
      “也没有特别不能吃的,随便点吧。反正我也不知道这里有什么可以吃。我很少来这里的。”
      “那来两份牛排吧。在来盘水果沙拉,你身体不好是不是该多吃些水果?甜点我们最后再点,也许待会你就吃不下了,吃牛排很容易饱的。”她熟练的对着服务员说着。
      等牛排上来了,我们俩就边吃边聊着些无聊的话题,不过相处下来觉得她人很不错,没有架子,还满亲切的。最后她还问我要了电话,当然也将她的电话给我,说是要常联系。
      我礼貌的应了一声,可是鬼知道我什么时候会联系她,像她这样一顿吃个好几百的人和我才不是一国的。我这种还是负债度日的小人物还是安稳一点好,下午经理知道沈悦找我吃饭,已经跟我打听好几次了。我们怎么会认识,为什么这么熟。我总不能跟他说沈悦是自己砸进我怀里的吧。废了老大的力气才把经理敷衍过去。我一点也不喜欢给自己惹麻烦。
      出来这么久,我已经懂得如何保护自己,和什么样的人保持距离,无论那些传言是真是假,直觉告诉我,沈悦这个人不简单。而这个工作对我来说也太重要了,我不能失去。所以,惹不起,我总还能躲得起吧。
      吃完发后,她送我回家,见我住的房子问道:“你住这里?”
      “嗯。”
      “这里治安不太好,还是不要住了。”
      “可是房租便宜啊,你放心,要钱我没有,要命就一条,你看我着瘦不喇矶病怏怏的样子,谁稀罕要我的命呀。”我笑嘻嘻的回答她。我当然知道这里治安不好,可是平时注意一些,也没有什么杀人放火打劫的出来找我麻烦。看我的样子,从头顶到脚底都写着三个字:我没钱。
      “还是不要住这里了,一个小姑娘住这里太危险了,要不,你住我那里好了,反正我也一个人住,你过去正好陪陪我。”她皱着眉毛说,对我住的这种类似平民窟的房子,她看上去很不待见。
      但对我来说,在这里能有个荣身之所已经很不错了。好在外面看起来破破烂烂,其实里面还好。而且最重要的是现在的房屋出租,想便宜一些就必须找人合租,我这样的状况,难得找到一个又便宜,又是小户单身套房,已经很幸运了,不想再有什么突变的因素。
      “啊?不用这么麻烦了吧。”况且我们又不熟。
      “不要再犹豫了,最多我和这里一样收你房租,怎么样?你看我也不缺钱,就是我也一个人,多个人多个伴,也安全些啊。”
      “可是你那房租一定高,我看我还是住这里好了。”和她一起住,我可不敢,一直以来逃避与人过分接触的我,又怎么可能愿意将自己重新推入火坑。
      “这你放心,我那的房租和你现在住的一样如何?搬过来吧,就当是陪我的。”她还是不死心,双手扣在我正要解开安全带的手上,一脸期待的看着我。
      都做到这份上了,我能不答应吗,本来,就不是很会拒绝别人,叹了口气:“好吧,不过我下个月才能搬过去,房租正好交到这个月底。”其实我是知道苗苗要来,住她那里肯定不方便,这里好歹只有我一个人。
      她见我答应了,也不再为难我,开了车门让我回家去了。
      回到家我有些无力的趴在沙发上,打开电视呆坐了一会,也不知道看了什么节目,挣扎了一下,还是爬起来去洗了个澡。出来的时候就已经筋疲力尽了,也不管还滴这水的长发。我用力将自己摔在床上,一蒙头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头有些疼,这就是不吹干头发睡觉的下场啊,我要是老了,肯定会得偏头疼。但没办法,还是要出门工作的,我给自己煎了个鸡蛋,倒了一杯牛奶,刚准备吃,电话就响了。
      “喂,苗苗,来的时间确定了吗?”我喝了一口牛奶,热乎乎的,胃里暖哄哄的,舒服多了。
      “嗯,下月三号,我是早班机,航班号我发信息给你,记得来接我哦。”
      “好了,我记下了。”
      “那好,你也该上班了吧,我不打扰你了,拜拜。”
      “拜拜。”
      挂了电话,看了看已经不早的时间,三两口将煎蛋喝牛奶解决掉,急急忙忙出了门。
      又是忙碌的一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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