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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与君再见 ...

  •   其实碧珠这回猜错了,常忆年此番,其实并没有什么太要紧的事情。

      九月份的皇城,临近正午时分的阳光依然有些毛热,常忆年遣走了碧珠,一个人在街上随意的走动。

      他喜欢皇城大街小巷里头的烟火气,虽然每个人忙忙碌碌,为生计劳苦奔波,可是相较于衣食无虞的帝王家,他们却活的更加真实,更加自由。

      想这些做什么?他自嘲的笑笑。这些贫民百姓又何曾不羡慕帝王家呢?人活在世,谁都不会全然明白他人的苦处。

      “铛铛铛铛铛铛!”前面突然传来热闹的敲锣声,只见好多人都纷纷聚集了过去,常忆年心中稀奇,便也跟了去。

      “诸位父老乡亲,在下泱多,这是我妹妹泱境,听闻皇城高手如云,我们兄妹二人今日特地在此设下擂台,想与皇城个中高手过过招,切磋切磋技艺!”

      擂台被看热闹的人包的里三层外三层,以常忆年的身份,不便去与他们挤,就一溜进了街边的茶楼,直上三层,顺道点了些茶点,远远的观看。

      寻人比武的那双兄妹,应是来自外族,服饰从色到形皆为粗犷,不似内域,讲究缝制精巧和线条柔美。

      “早听闻外族人各个三岁习武,素来擅斗,今天到是可以亲眼见见了,有趣,有趣。”常忆年饮了一小口茶,饶有兴致的等着开场。

      “胜了如何,输了,又如何?”台下有人起哄。

      泱多两手叉腰,粗着嗓子喊话:“但凡能打赢我的,一百量银票,随时取走,绝不反悔!”

      “一百量,数目不小啊!”

      “恐怕不好打啊!”

      众人议论纷纷。

      很快,就有人上台迎战了。

      来人是一个穿着粗布麻衣的男人,头上扎着条白粗头巾,块头与泱多不相上下,看样子,应是个干粗活的苦力。

      “我来!”

      “请!”泱多扯着袖子往上一拉,半蹲下身子,目露凶光。

      迎战的苦力跨开马步,啊的一声咆哮,便径直朝着泱多冲了过去。

      泱多虽壮实,但脑子反应很快,侧过身往后一个退步,便躲了过去,扑空的苦力在擂台边刹住车,还未回头,就被闪至他身后的对手一脚踢了下去。

      “切~”看热闹的唏嘘。

      第一轮,一招制胜。

      泱多瞪着眼睛,再次吼道:“还有哪位高手敢来一战?”

      “我来!”人群中一个穿着青绿花纹长衫的男子从人群里一跃而上。

      只见他有招有式的摆好动作:“请赐教。”

      泱多亮出双拳,两人一个对视,便冲向对方开始过招,这男子应是习过一招半式,可即便如此,还是没能抵过十招,三下五除二就被踹下了擂台。

      随后陆续又上了好多人,也不知是高看了自己的武艺,还是垂涎那一百量银票,总之无一不是被砍瓜切菜般打的落花流水,毫无半点悬念,连胜数场的泱多哈哈耻笑:“所谓高手如云的皇城,竟不过都是些三脚猫的功夫?”

      台下众人交头接耳,看着被打下台之人的狼狈相,心思再怎么蠢蠢欲动,也是不敢上去了。

      “这皇城,看来是白来了!”半天等不到人应战的泱多下了擂台正欲走人,一个身穿白色纱衣的男子从远处飞身而来,稳稳的落在擂台中央:“言之过早。”

      泱多收回步子,重回擂台之上,他上下打量了一番白衣男子,质疑道:“这般瘦弱,怎会是我的对手!若是赢了你,也只算得恃强凌弱,不够光彩。”

      “是不是对手,试试就知道了。”白衣男子从背后拔出一把明晃晃的长剑,移至双目之上,阳光下,聚光一闪,是把锋利的好剑。

      于是泱多也取来两把硕大的斧子,一左一右,来回摩擦,发出一阵刺耳的声响后,高举于胸前。

      “动真家伙了,动真家伙了!”本要散场的看客被燃起了兴致,又重新聚拢了回来。

      “啊!”随着泱多的一声咆哮,他率先进攻,论起斧子向白衣男子冲去。

      白衣男子手中的长剑微微一转,在阳光下闪过一道亮光,随即挥舞。

      剑斧交错,清脆声响之余,擦出点点火花,几个回合下来,茶楼上观战的常忆年已然看出了两人之间的破绽。

      泱多使斧,底盘扎实,擅近身攻击,白衣男子使剑,以中距灵动取巧。

      两人之间,一个拼命靠近,一个努力迂回,谁先寻得先机,谁便主导全局。

      很显然,白衣男子更聪明一些,在台上跃来飞去,像放风筝一般,溜的泱多满场跑,没一会儿,泱多就体力不支,气喘吁吁,力不从心了。

      就在此时,白衣男子看准了时机,突然连续几个跳跃,趁泱多绕的晕头转向之时,快步闪至他背后,锋利的剑尖直指他心胸。

      “啊!”台下看客紧张的发出尖叫。

      “雕虫小技,胜之不武。”常忆年失了兴趣。

      就在白衣男子认定胜负将分的时候,一根细长的鞭子从侧面挥甩过来,缠上了白衣男子的剑尖,一把将其扯飞,原来是一直坐在旁边静静观战的泱境,她看不下去,终于出手。

      这显然出乎白衣男子的意料,他一个分心,便被反应过来的泱多用斧子的粗柄推了出去,白衣男子吃了力,被重重的摔飞出人群,眼看就要撞地之时,空中落下一个人,拉了一把他的衣襟,总算没有摔个四脚朝天。

      “多谢。”白衣男子感激不尽,然而来人并未停留,反倒一跃上了擂台。

      “还有想来玩阴的?”泱境不满。

      来人淡然的摇头:“我,一只手,你们,两个人。”

      此言一出,泱境愕然:“目中无人,你未免太狂妄了些!”

      “既然如此,奉陪就是,妹妹,上!”泱多说完,便直接抡起斧子砍了过来。

      来人说话算话,收起一只手置于后腰,然后对准地上那把掉落的长剑,抬起脚尖轻轻一挑,握入手中。

      泱境见他持起武器,便也长鞭抽地,扬起一缕灰尘,加入了比试。

      斧子近身,鞭子远距,兄妹两人默契配合,将对手控制在彼此中间,夹缝求存,此情此景之下,来人本该进退两难,可没想到,他偏偏步履极快,剑尖对准泱多向他靠去,接近之时,泱多拿斧做挡,抵于胸前,没想到来人突然调转剑锋,改为剑柄,在其斧子上一推,翻身从他面前跃起,逃出了兄妹的包围,直接落在了泱境的身后。

      虚晃一枪,釜底抽薪!

      不等泱境收回甩在前方的鞭子,他又用剑柄在其背上一推,泱境一个踉跄,扑进了她哥哥的怀里,剑在他手中随之一个旋转,剑尖便直直的指在兄妹二人的面前。

      点到即止,胜负已分。

      兄妹二人,心服口服。

      “你赢了。”泱多爽快的把斧子扔在地上:“那一百量银票,是你的了。”

      来人收回长剑:“我不要银票。”

      泱多疑惑:“那你要什么?”

      他把目光转向泱境:“我要你手中的这根鞭子。”

      “你要这根鞭子?”泱镜不肯:“呵,倒是有点眼光,但你可知,这是金丝软鞭,轻易不可多得。”

      男子悠悠然道:“若是普通鞭子,我便不与你们打这一场了。”

      他的手背在身后,甚是笃定,他的脸上挂着随性的笑意,并无半点凶神恶煞非要她交出来不可的态度,可泱境却分明感觉到了不容拒绝的气场。

      她看了他许久,咬了咬牙:“罢了,愿赌服输,给你便是。”

      说着,万分不舍的抛了过去,来人轻抬手臂,都不需用眼睛看,就精准的接在手中,接着淡淡的道了句“多谢了”便转身离去。

      泱境目送他下了擂台,犹豫再三终究还是没忍住,大喊道:“敢问公子尊姓大名?”

      “姑娘想叫我什么,便可叫我什么。”他头也不回,便三两步淹没在熙攘的人群中。

      泱境撅着嘴问泱多:“哥,皇城的男子可真奇怪,哪有问姓名却让他人取的道理,你说他到底叫什么?”

      “他叫常忆年。”一直被埋没在人群里的纪思语眼底带光,心里默默的告诉了泱境答案。

      ##

      “小姐,那个人不是……”

      “嘘!”纪思语连忙捂住莲儿的嘴:“休要胡说,你定是看错了。”

      莲儿眨巴着眼睛不解:“没有啊,莲儿看的分明,可不就是安……”

      “我说了,你看错了!可记住了?”纪思语强调。

      莲儿这才转过弯来,当即改口:“莲儿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没!”

      “这就对了。”纪思语心情甚好,昂首阔步:“走吧,回府去了。”

      “是,小姐。”莲儿扯着裙子快步跟上。

  • 作者有话要说:  常忆年,忆君一年又一年。
    纪思语这个小迷妹,能远远的仰望他,就觉得很满足了。
    [狗血小剧场]
    常忆年:咋样,哥打架的样子帅不帅?
    路人甲乙丙丁:帅,帅死了,好想给你生孩子啊!
    常忆年:滚,老子的肉身是阿语的!你们凡夫俗子只有看看眼馋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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