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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失去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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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牛打量着沈思远,除了衣服以外,其他地方没有什么变化。可是,一种焦急感却从心底升起来了。
“你怎么这几日没去上工?”
不去上工,怎么吃饭,怎么盖房子?难道你想一辈子住在这个潮湿的山洞里吗?这是大牛没有说出口的话,但是二人都明白这其中的意思。
沈思远挠了挠头,这说自己伴姑娘去那个啥,估计大牛会瞧不起自己吧。
“张哥给我找了份好的活,我在另一个地方上工呢。”特意避掉了上工的地方,沈思远轻描淡写的说。
大牛松了一口气,眼神往山洞里打量着。
“你咋在洞口放了这么多树枝子,不闷吗?”
“额……还好,还好。”沈思远脸上的笑差点挂不住,只要男人不闷就好。不管多热的天气,那个人没有流过一滴汗。而树枝,也只是在他上工的时候,起掩护洞口的作用。
“那,张哥让你干的新活,好吗?”大牛见思远不愿多说,也就不再深究了。住在山洞一定是不舒服的,思远怕是因为这个,换了份挣钱多的活,想快点盖个新房子。
这几日,思远都没有去他家蹭饭,他竟然有些失落。这个小小少年,竟然可以完全独立了。
好……吗?吗?吗?
穿着块破布扭腰松垮,怎么会好……沈思远心中怒吼,面上却努力保持着平静。
“挺好的,挣的稍微多一点。”
大牛点头:“那就好,赶快盖起来房子,就不用住山洞了。”而心中想着,若到时候钱不够,他就把自己的老婆本借给沈思远。
沈思远不愿意继续这个话题,便打趣的问:
“对了,牛哥,你和那个黄鹂怎么样了?”
沈思远观察者大牛脸上的表情,羞赧,尴尬,还有些失落。他就知道,这俩人之间没戏。黄鹂长的还行,眼高过头顶,是不可能看上大牛的。
不过,那种女人不要也罢,沈思远心中想着(记仇)。
“啊?……额,俺突然想起来还有事,俺先走了。有时间去俺家里吃饭哈!”
那个哈说出来的时候,已经不见了大牛的身影,沈思远挑挑眉毛,觉得这样的大牛,异常可爱。
男人的肚子就像个无底洞,喂多少吃多少,连个嗝都不打,且,肚子也不见鼓起。沈思远羡慕的摸了摸男人身上的腹肌,这都躺了好些天了,竟然硬度一点没变。
此时,男人身上穿着粉色的罗裙。宽肩窄腰,愣是将这楼中的衣服,穿出了贵族的气息,沈思远自愧不如。裙子是他从楼里顺出来的,特地顺了件肥的,大小刚刚好,连他自己都佩服自己的眼神。
男人一直没有开口说话,不过态度还是不错的。只要他回来,男人都会睁开眼睛。虽然眼中并没有情绪,不过对沈思远来说,也是小小的安慰吧。
他悄悄的给男人取了一个名字——天降。
无论男人是什么品种,都是从天而降的,他觉得这个名字,刚刚好。不过,他一次没敢在天降的面前喊过。
这是他的私心,属于他的东西,自然应该他来取名字。
这么多天,男人的伤口,慢慢的有了起色,沈思远也松了口气。再没有反应,他就抓狂了。他想,也许男人异于凡人的身份,导致药物对他的治疗效果比较缓慢。
一个幸又不幸的消息,男人依旧躺着没有动弹。
沈思远是既开心,又难过。开心的是,天降没有动,就不会跑,他就可以继续“养”,担心的是,男人会不会一辈子都这样。
那,他怎么带男人回都城去?
看来,他更得多挣银钱了。
男人一直没有说话,沈思远在想,是不是这个人,根本就没有言语的能力?
然后……大牛的出现,让沈思远如同被雷劈了一般,呆站在原地。身上还穿大红色的舞衣,裙摆勉强盖过大腿。
大牛整个人都不好了,眼前的女孩,不……沈思远!一直不见思远的人影,问他在哪里上工,思远也不说。
他渐渐的起了疑心,思远是不是去做什么坏事去了?张哥不说,思远不说,大牛的疑心就越来越重。
于是,他跟随思远,来到了姑娘楼。
思远竟然来这里!大牛脸红了,长这么大,他都没有来过这种地方。楼上的女人,纤细的手指,白皙的大腿,都让他觉得脸红。不过,在他看来,这个世上,没有比黄鹂更好看的女人了。
思远是不是有钱了,所以来这里消遣,大牛心中嘀咕。不好意思进去,于是便在巷子不远处,想等思远出来。
然后,他看到了什么?
当然抬头,觉得自己眼被劈瞎了。若不是沈思远右眼处的疤痕,他都不敢认。大红色的裙子,暴露又萎靡。男人特征的沈思远与女性特征的沈思远相融合,大牛整个大脑都卡机了。
这种衣服,是楼里的姑娘穿的。那么,为什么思远会穿着,还涂了这么艳的妆容。
思远的工作是接客!!
一股怒气,从大牛的心中涌起。
沈思远整个人都不好了,尼玛看天儿要下雨了,他急着回去就没换衣服,没想到遇到大牛了。
看对方那傻呆呆的表情,沈思远就知道坏事了。其实他扮女人还挺像的,但是他没带面纱啊!
右眼处这道疤,整个城里也是独一份的。
大牛为什么在这里啊!
沈思远拿袖子掩面,想装作没看到大牛过去。却被大牛拉住了手,深深的吸了口气,得,该来的还是要来,早晚要被知道的,不是吗?
“思远,你怎么穿成这样?”
大牛的表情很奇怪,生气,又心痛,看的沈思远心理有些不舒服。
看着眼前的青年没有回答,大牛又问:
“你是不是学坏了,你怎么能干这种事?好人家的姑娘,不会去那种地方。尤其你是个男的,怎么能穿成这样去那里?”
“你缺钱吗,我给你。不够的话,我去借,你怎么能去那种地方?”
“你怎么这么堕落!为了钱,什么都能干吗?”
“你是个男人!”
……沈思远闭上了眼睛,他知道大牛误会了,但是他又不能解释。
得了,去了就是去了,有没有接客,谁又在乎?或者说,他说了不是,谁又信呢?
“我去了,近一个月,都在那里。”沈思远闭上了眼睛,不去看大牛失望的眼神。得,大牛那种挤痛心,又谴责的眼神,让思远心中既是气愤,又是难过。
为什么要来这里,当做看不见就好了?
抓着胳膊的手渐渐的放松了力道,脚步声远去,大牛……走了。
沈思远抬头,看着黑压压的云彩,嗤笑。
“他么的,爷愿意干什么干什么!”
红裙消失在黑夜中,最后的背影,落寞的出奇。
从那以后,沈思远再也没见过大牛,他没有去找过大牛,大牛也没有来找过他。也许,大牛是对他的这份活,感到厌恶。呵,从大牛临走时的目光,就能看出来。
那次不欢而散以后,不管什么紧急的情况,沈思远都不会忘记换完衣服再走。天降身上的伤口,快恢复了。
白日里,他总是拖着天降去外面晒太阳。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天降喜欢阳光。在阳光底下,这个男人的眼神,会变得……稍微那么有点人情味。
天降的身体,好似恒温一般,凉丝丝的。即便是在太阳底下晒个把时辰,也不戴有丝毫的变化。而沈思远就不行了,被晒的头晕眼花。
于是,变成了天降晒太阳,沈思远缩在树底下看人晒太阳。
经过实践的推移,山洞渐渐的,有了家的样子。各种的家具都凑齐了,只是沈思远的厨艺太差,试了一次后,锅就再也没有用过了。
天降的伤口快好了,药粉从一包敷两次,变成了一包敷四次,他的经济压力便减轻了些。如此,沈思远计划着,买身像样的衣服,给这个男人穿。
只是没想到……会在路上遇到混混。
沈思远撒腿就跑,这些日子,他虽然长高了那么一丢丢,但是弱鸡依旧是弱鸡。
“小子,别跑!”
三个男人,呼哧呼哧的跑着,追着前面的沈思远,眼睛更是盯紧了青年手上的包袱。
缺乏运动的沈思远觉得自己的肺都要炸了,恨不得多出2个鼻孔喘气。然后——他跑进了死胡同。
夜晚,城镇里的狗吠声时不时传来。三个男人将青年死死的堵在了巷子中,有人听到声响开门,但是在看到恶霸的一瞬间,便缩了回去,有些闲事,管不得。
李毛看着面前的小子,啐了一口,奶奶的跑的比兔子还快。视线移到沈思远怀中的包裹上,双眼忍不住放光,不知道是什么好东西!
“臭小子,接着跑啊,不是有能耐啊!有本事飞檐走壁一个爷看看啊!”
李毛踹了沈思远一脚,却被灵活的躲了过去,自己差一点被闪到,幸好身后的两个兄弟扶了一把。
顿时,恼羞成怒!
“娘的,给我打,打爽了再说!”
沈思远呲牙,他么的怎么会跑进死胡同里!
“等等!爷,各位爷!我把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你们,能不能放过在下?”无奈之下,他只能忍痛放血。好在怀中的衣服占了大头,身上剩下的银钱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