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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漠北相伴 ...

  •   从京城到落霞城,最起码得走上十几天。

      宋挽之平时就研究研究沈离交代给她的事,偶尔也会和世明一起坐在马车外看看路过的风景。想着等沈离的案子了结之后,她也可以背个小背包,和世明开开心心的在碧水湖边等日出,在漠北沙漠追落日。

      当然,为了防止世明到落霞城的时候漏了馅,沈离也会专门教教世明怎样做才像个真正的吏部侍郎。而初年,就当起了沈离的助教。

      沈离负责形体,初年负责衣着。

      “先把眼睛眯起来,别让其他人看出你的灰眼睛。”沈离摇了摇鹅毛扇,颇为嫌弃的看着世明。对于沈离来说,倒腾世明,已成了他批阅公文外的一种解压方式。

      世明把眼睛一眯,周围的气压瞬间低了下来。

      好重的杀气,沈离和初年忍不住抖了抖。

      宋挽之在一旁偷笑。

      从前世明不管做什么都是冷着一张脸,倔强保持着零人与他主动搭讪的记录。眼下世明把眼睛眯起来,心里不愿意但又不得不随沈离摆布的样子,看起来还真有点可爱。

      听见宋挽之在笑他,世明越过眼前碍眼的那两个人,委屈巴巴的看向宋挽之。

      宋挽之当自己啥也不知道,拿起地图册继续研究。

      从前世明的生命里,只有她一个人。但她终有一天会不在他身边,世明必须得学会如何与他人相处。

      “挽挽,你说是给世明腰间配玉坠好,还是丝绦好呀?”初年挑的眼都花了,走到宋挽之身边问问她的意见。

      宋挽之放下册子,端着下巴想了想:“就玉坠吧。”

      君子如玉,挺好的。初年也赞同。

      可当初年刚要转过身时,世明忽然如鬼魅般出现在她面前,灰色的眸子冷冷看着初年,吓的她差点灵魂出窍。

      只听世明一字一句较真的对初年道:“挽挽,只有我一个人能叫。”

      “怎么,叫下名字还会少块肉啊。”沈离出面维护他家的初年。他还偏偏就叫了,料这家伙在宋挽之面前也不敢把他怎么样。

      “挽挽,挽挽,挽挽,挽挽,挽挽,挽挽!”沈离不怕死地一连叫了好几声。

      忽然间,也不见世明有任何动作,只听“咔嚓”一响,沈离手里的鹅毛扇莫名裂成了两半。

      ……

      沈离一愣,回过神后,顿时跳脚大怒:“你这个土包子!你还敢劈了我的扇子,你知道我这扇子上的一根根毛是怎么来的吗!”

      世明高冷的瞥了沈离一眼,扭过头走了。

      这俩大老爷们还真够幼稚。

      宋挽之与初年颇为默契的对视一眼,谁也没理那两个糙汉子,继续转过身各忙各的事了。

      *

      从前宋挽之独自守在凄冷寂寥的皇宫里头,只觉得度日如年。眼下她和沈离、世明还有初年四人呆在一起,日子成天吵吵闹闹过着,感觉时间溜的特别快,没过几天便到了漠北。

      漠北的气候干旱,能落脚的小城并不多。沈离为节省时间,走的还都是些偏僻的小道。宋挽之与初年她们接连啃了好几天的干粮,嘴里都快淡出个鸟来。

      在快到落霞城的前一晚,沈离终于良心发现,打算请大家下馆子搓一顿。

      重新看到热腾腾的红烧肉,宋挽之与初年都有种再世为人的感觉,一双双眼睛都贼亮贼亮,蓄势待发。

      “这顿算在皇上拨出的公款里,明日开始大家就有的忙了,全放开了吃吧。”

      沈离无奈地看着身边这俩眼放贼光的小姑娘,怎么感觉他像个虐待手下的周扒皮似的。

      宋挽之全程没说一句话,只顾着吞那些入口即化的红烧肉。天知道她这几年在皇宫里吃的都是啥鬼东西。

      世明失笑,怕宋挽之吃噎着,倒了杯热水给宋挽之,又十分主动的将自己碗里的红烧肉也夹给她。

      沈离扭头一看自己身边的初年也是一个样,赶紧叫初年慢点吃,挥手叫店小二再多上几盘来。

      酒足饭饱,宋挽之摸了摸圆滚滚的肚皮,靠在椅子上,连一根手指头都懒得动。

      “对了,你额头上那个疤怎么回事呀?”宋挽之问向同样懒洋洋靠在椅子上的沈离。

      之前她都忘了问,沈离这家伙向来最在乎的就是自己这张骚包的脸,什么时候脑门上还留了道不小的疤。

      “你说它呀,英雄救美时留下的。”沈离摸了摸脑门上那道口子,不仅没遮掩,反而还把碎发向上一撩:“男人嘛,谁还没点经历。”

      哦?

      看看沈离一副颇为自豪的样子,再看看初年不好意思的低下脑袋,脸颊微微发红,宋挽之仿佛又嗅到一丝八卦的味道。

      “客官,这是你们的餐后甜点。”店小二走到宋挽之左边,将满满一大盆莲子羹端上来。

      宋挽之见小二另一只手还端着其他盘子,她便用右手撑起吃得圆鼓鼓的身子站起来,左手先接过小二手中的莲子羹。

      没想到“砰”地一声,宋挽之一手没接住,一盆滚烫的莲子羹就砸在宋挽之脚上。

      陶瓷碗瞬间碎裂,世明眼疾手快先拉着宋挽之的手臂往后退了几步。

      店里几乎所有客人都被这声巨响吓了一跳,宋挽之看着他们,他们又盯着自己,感觉特别尴尬。

      都是她好心办坏事,忘记自己左手的事儿了。她左手手筋已断,虽然后来被太医接上,但已永远无法使力。

      “客官对不住对不住。”店小二赶忙不停道歉。

      宋挽之觉得应该道歉的人是自己才对,内疚道:“不是你的错,是我的手不好。”

      当她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宋挽之立刻就感觉到世明抓着她手臂的手紧了紧。

      她不再言语,弯下腰帮店小二先将碎瓷片捡起来。

      这件事陈年往事,在世明心里大概有了阴影,而这阴影,眼下也成为了她与世明之间永远也无法迈步过去的一道坎儿了。

      沈离也听说过宋挽之这件事,见此情景他难得善解人意的选择乖乖闭嘴不说话。

      “挽挽,没烫到吧!”

      可热心肠的初年并没有注意到桌上三个人之间的微妙变化,她赶忙先帮宋挽之卷起沾湿的袖子,免得烫伤皮肤。

      然而这一拉,宋挽之左手手臂上三道狰狞的伤疤顿时暴露在众人眼前。

      初年顿了顿,手就尴尬的愣住。她、她不是故意的,她真的不知道……

      宋挽之赶紧将袖子放下来,笑着摇摇头:“不打紧,小时候留的。”说完她悄悄瞥了眼身后的世明,只见世明的脸色已有些黑了,宋挽之赶紧不再说话。

      *

      晚饭后,初年与宋挽之打算在客栈的院子里溜溜弯、消消食,沈离和世明则去客栈阁楼喝喝茶。

      “挽挽,我娘生前曾经留给我一罐秘制的膏药,听说可以祛疤。”初年从袖子里掏出一小罐白瓷瓶,塞到宋挽之手中:“我用不上,给你试试,女孩子留疤总是不太好。”

      “这么珍贵的东西,你可得好好珍藏。”初年是个好姑娘,宋挽之笑着将瓷瓶还给她,谢过她的热心肠:“这疤跟了我整整十年,没事的,无所谓了。”

      她并不是特别在乎美丑的人,反正袖子放下后也没人看得见。

      而另一边,客栈阁楼里,世明听到了宋挽之与初年的所有谈话,他握着茶杯的手紧了紧。

      “听说你以前是宋挽之的死士?”沈离放下茶盏,问向世明,但眼睛却看向楼外的夜景。

      “现在也是。”世明面无表情。

      沈离扯了扯嘴角,并未言语,二人忽然间陷入诡异的沉默。

      其实比起死士,世明想他从前的身份,更确切的来说应该是夷犬。

      所谓夷犬,和瘦马是一个道理。夷犬是北夷人豢养奴隶的一种方式,简单的说就是把没人要的小孩子捡过来当狗养,每个人都用一独特的哨子控制,不听话就往死里打。但是遇见宋挽之后,她砸碎了他的哨子,他从那时候起就不再是夷犬了。

      初春的夜,冷风飒飒。

      楼下初年与宋挽之正开开心心的聊天,而楼上俩大老爷之间的氛围开始降到冰点。

      “眼下只有你我二人,你也不用再装出副纯良的样子。我知道宋挽之是为了寻你的身世,才想去北夷。”沈离终是开口,淡淡道。

      世明只是看着楼下宋挽之那个小小的身影。

      “但我不管你是北夷皇族遗脉,还是卑贱的死士,宋挽之,我不可能让你带走。”再开口,沈离的语调已经完全冷了。

      “不管落霞城的事最后是否能了结,黄金百两我都会给你。而作为这笔钱款真正的报酬,我希望你离开她。之后你要去哪里,我都不会干涉。否则我身边这百来位护卫,一人一箭就能把你射成筛子。”

      阴骘,强势。浸淫官场十余载,这才是沈离伪装于骚包外表下的真正面目。

      “当然,我现在就可以这么做,但我不想让她难过。”沈离补了句。

      他答应过仁之会照顾宋挽之,之前宋挽之在皇宫中他无法插手,如今好不容易寻得了机会,他便会履行承诺,照顾她一生一世,怎么可能让她再孤身去北夷犯险。而且仁之从前便怀疑世明这个死士的身份不简单,他日后不能再留在她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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