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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

  •   等中途折返的叶瞬赶到现场,斗殴正发展到白热化阶段。说那是斗殴太夸张了,准确来说,那是单方面的谋杀。一个身材雄健的男人正狠狠掐住任明卿的脖子,把他按在墙上狠揍,拳拳到肉,已经见了血:“操你妈!你算哪根葱,敢碰我的女人?!”任明卿毫无反手之力,纤细的左手扒拉着那粗壮有力的胳膊,发出微弱的呜咽。

      白殇殇扑到叶瞬手边:“他……他是我前男友,不满意我分手,一直缠着我……”她连声线都在瑟瑟发抖,但咬字还算清晰,交代了最该交代的,叶瞬一听就明白了来龙去脉。他紧张地将白殇殇拦在身后,张了一眼自己人:卡座那儿的田恬跑去门口叫保安;庄墨和烈火哥正试图穿过整个舞池赶过来。但围观的人群越来越多,不但碍路,还没有人敢出手。叶瞬心急如焚:这个前男友出手太狠了,那副相也像是个精神病,他怕出人命。

      “别打了!”叶瞬用力吼了一嗓子。

      “住手!”庄墨奋力拨开人群。

      等他终于挤进那水泄不通的角斗场,正在施暴的雄壮男人突然大叫了一声,捂着自己的肚子连退几步,衣服上留下一个鲜明的脚印。“咳咳……”任明卿发狠踹开了男人,踉跄着站稳了,庄墨看见他莫名咧嘴一笑,神情异常邪恶。庄墨终于相信链家中介对自己说的那句“他打人”,此时此刻的任明卿似乎完全摒弃了他以往的羞涩胆怯,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男人受了奇耻大辱,再次举起拳头朝任明卿冲去。庄墨抄起烟灰缸,眼明手快地砸向他的后脑勺。然而他似乎多此一举,因为任明卿以惊人的速度躲开那偌大的拳头,拗住男人的肩膀脚下一铲,就是一个背摔!

      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凉气!他的动作太熟练了,强悍得跟刚才判若两人!

      任明卿一瘸一拐走到吧台边,捞了一瓶啤酒回来。男人面露怖色,以手撑地,艰难地往后挪动。任命泽轻易追上了他,把啤酒瓶往地上一敲!尖锐的瓶底凌空一扫,对准了男人的眼睛!

      “你刚才冲谁叫老子呢,啊?”任明卿闷笑一声,沙哑道。

      男人汗如雨下。他看到满脸血污后,正闪烁着一双狞利嗜血的眼睛。

      这时,一只修长有力的手攥住了任明卿的手腕。

      “够了。”庄墨道,“到此为止。”

      保安适时进场,结束了这一场兵荒马乱。

      白殇殇的前男友是个暴发户。她一度认为钱可以掩盖他所有的不好,然而交往半个月后,她不得不承认:钱不是万能的。两人分手后,性格暴躁的前男友始终不肯接受现实,用尽手段求复合。这回在酒吧撞见她与任明卿拥吻,觉得自己丢了面,加上酒精的催化,这才导致了这一场飞来横祸。

      暴发户前男友虽然惯于欺负弱小,但经过任明卿一顿削,认识到他不是弱小,不敢再找他的麻烦。再加上酒也醒了,盘算来盘算去自己不占理,最后提议私了。酒吧经理也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任明卿从善如流,打了个响指:“五千。”

      “什么五千?”

      “医药费,误工费,封口费,精神损失费。”

      “你……”

      任明卿脖子一歪,原本漫不经心的眼神瞬间变得凶猛绝伦。

      前男友打了个寒战,掏出手机低声下气地打开支付宝:“我扫你。”

      “我要现金——”任明卿拖着长调道。

      十分钟以后,他满脸是血地靠在吧台边上,舔了舔手指,旁若无人开始点钞。白殇殇见他数着数着眉头舒展,显见是心情转好了,大着胆子上前道歉:“今天实在对不起啊小兄弟,都是我太任性,我这里也有点钱……”

      “你长得挺正的,我也不亏。”任明卿轻佻放肆地打量她一番,掏出了手机,“来,加个微信吧——我扫你。”

      白殇殇:“……”

      任明卿备注完“美女作家”,转身要走,叶瞬将他喊住:“你等等。”

      任明卿眼神讥诮:“呵,我还以为我再不走,你要跟我打架呢!”刚才他不过是跟美女作家说了几句话,这男人就像是死了爹妈。

      叶瞬强压住对此人的厌恶,他从来没有见过那么两面派的人物:“我朋友叫你等等,他找你有事。”

      “哪一个啊?”任明卿流里流气地问。

      “庄墨,刚才救你的那个。”

      “哦,他啊,没兴趣。”任明卿掏了掏耳朵,一瘸一拐离开了酒吧。

      走出不远,背后突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任明卿仿佛灵魂入定,猛地打了个哆嗦,茫然无措地望着附近的黑巷子,懵懂地摸了把脸。他看到血的瞬间,眼睛睁得滚圆,那种恐惧和绝症病人如出一辙,仿佛刚才砸碎了酒瓶子要废掉人家眼睛的不是他自己似的。

      庄墨从塑料袋里摸出了酒精,就着昏暗的灯光帮他拭掉了血迹:“你得去趟医院。”

      “刚才……谢谢你帮我解围。”任明卿记得他刚才挤出了人群,朝自己扑来。

      “我没做什么。”

      “谢谢谢谢……”任明卿显然并不相信,道谢不迭。

      “我送你。”庄墨帮他紧急处理了一下,大步向前。小巷尽头,一辆出租车已经等在那里了。

      晚上十点,医院的急诊室依旧人满为患,庄墨挂完号后,坐在长椅上作陪。任明卿几次三番劝他回去,他都无动于衷。任明卿不是能与陌生人谈笑风生的性格,庄墨也寡言少语,两人之间气氛尴尬。任明卿搜肠刮肚找了点话头,看庄墨没有交谈的意思,反而从口袋里掏出一本笔记本,识相地闭上了嘴。半分钟以后,他发现那好像是他的随身草稿。

      任明卿一把抽过笔记本搂在怀里,脸涨得通红,仿佛被公开处刑。庄墨装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莞尔一笑:“原来是你的么?刚才掉在地上了。”

      任明卿又气又急。但一对上庄墨纯良的表情,他实在吼不出那句“你怎么可以随便看我的笔记本”。

      “你写东西?”

      任明卿赶忙否认:“不是的,没有……”不自然的肢体语言却出卖了他。他现在恨不能变成蜗牛或者乌龟,缩进自己的壳里去。

      “你肯定是个写故事的。”庄墨丝毫没有想放过他的意思,微笑着把他拖出来继续公开行刑,“你记录了很多人物形象。”说着,他从羞耻得已然往生的任明卿手里抽出笔记本,翻到记录自己的那一页,“一个外冷热内、极富教养的精英分子——谢谢你的夸奖——租房。矛盾点:穿着体面,露宿街头。猜测:1、他刚来到这个城市,事业有了变故,面临破产。2、他不是人,刚化作人形来到人类世界,准备入侵……”

      任明卿被他一顿鞭尸、羞耻得体无完肤,摘下他手里的笔记本,说了句“到我了”溜下长椅,飞也似地冲进了急症室。庄墨注意到,他自黑发间裸露出的一小块颈部皮肤都羞成了彻头彻尾的粉红色。他忍不住流露出恶作剧得逞后狡黠又得意的笑颜,自言自语:“我不是人。”

      等任明卿处理完伤口出来,两人的情绪都趋向于平静,但任明卿还是有些无法直视庄墨。他希望庄墨可以礼貌地忘掉刚才的一切,可惜庄墨完全没有这个打算:“你是个作者?”

      任明卿一瘸一拐地往外走,步调比平常要快很多,仿佛他可以这样把这个磨人精甩掉:“不……”

      “你搜集人物形象。”

      “我……我是个画手。”任明卿颇有些慌不择路。

      “画手会直接素描。”

      “我就是……随便写写,对不起,我太无聊了。”任明卿简直不择手段地想结束这个话题。

      庄墨敏锐地感觉到他的抵触有些不同寻常。作者出于羞耻心,都不太愿意跟现实中的人交流他们的工作,但如果彻底掀开他的伪装,扒下他的马甲,作者也只好破罐子破摔了。不知什么缘故,任明卿的抵触更强烈一些,他甚至快要哭出来了,庄墨只好耍了个小聪明,“难道写东西有什么值得羞耻的么?我也是个编剧。”

      他抢先一步指责了任明卿,这本来是没有道理的,失礼的人是他;但是他紧接着宣告“我们是自己人”、“我跟你一样”,改变两人的关系,从敌对到同一阵营,于是指责的理由也顺理成章变成了“你的小家子气在否定我的工作”。

      这种小把戏果不其然很有用,任明卿不再急着逃离,看他的眼神也变了,甚至带着一丝崇拜:“……是么?!你是编剧?!”对于涉世未深的作者来说,他们搞不清楚小说和剧本之间的天然鸿沟,他们只知道编剧是写电视剧的,科班出身,牛逼。

      “我也有随手记人物形象的习惯。”庄墨说谎的时候,根本没有任何心虚的表现,FBI都测不出来他的厚脸皮,任明卿自然被骗得团团转。

      “那你怎么知道我不是编剧,而是……写东西的?”任明卿依旧吝于对自己用作者二字。

      “你的很多脑洞没有办法影视化,编剧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这样啊……”他现在不但对庄墨放下了戒备心,还有些拘谨。他这辈子都没遇见过正儿八经的编剧,他只是个小人物。

      “你在哪里写东西?”

      任明卿笑着摇了摇头,被再三逼问,才无奈解释:“我就是自己平时随便写写,没有在哪里写。”

      要不是任明卿的心思单纯得全写在脸上,庄墨都要以为这又是搪塞。一个在有意识地积累人物形象的作者,却不是有意识地在进行创作,这太反常了。

      在这个遍地都是作者的年代里,人人都能写上一笔,当作者的门槛很低;但同时,能从千军万马中脱颖而出,绝不是一桩易事。写故事绝不是天马行空、信笔拈来,它需要技巧,需要积累,需要沉淀。靠灵感写作是新手的标志,他们能在第一本书里塑造出活灵活现的人物,这些人物往往取材于他身边,是他熟悉的人,或者压根就是他自己的某一面;随着他们继续写第二本、第三本,人物就会出现雷同。其实道理非常简单:一个专业的作者,他需要持续不断地塑造许许多多人物。如果他交际圈狭小、对人类鲜有观察,他认识的数来数去就是这么几个,那他的确很难凭空捏造出一个有血有肉的新人物。那些天生就能把笔下每一个人物写活的,是祖师爷赏饭吃;其他人需要大量地观察、积累和训练,才能弥补这种才能上的欠缺。非常不幸的是,很少有作者会意识到这一点。

      庄墨之所以会对任明卿感兴趣,正是因为他随时随地都在积累素材。这种勤奋让庄墨根本用不着看他的文章,就知道他能吃这碗饭。有句毒鸡汤说得好,大多数人努力程度之低,根本没有达到拼天赋的程度,而天赋,是个人多多少少总有一点。庄墨相信,只要在他手里,任明卿哪怕混不到顶尖,混个一线绝对没问题。他的作者只要结实耐操,红是肯定的,只不过红到哪个程度罢了。

  •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知识小课堂:我想当编辑,我要学习准备什么?】
    内容的判断能力,基本的写作技能,超乎常人的阅读量,为人处世的高情商,作者资源的搜集,商务资源的搜集,为人处世的情商,创意脑洞提供,态度积极向上,保持永不消退好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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