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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重見天日01 ...

  •   跑出老远、直到完全看不见阿卡姆之后柏妮丝才敢停下来透口气。
      她随便找了一棵树靠着,大口大口的喘着气,一脸惊魂未定: “卧槽卧槽卧槽!”

      “好多血!我差点就杀了人!”

      回想刚刚发生的事情,柏妮丝就感到一阵窒息,她发誓,她只想装装逼,从来没想过要下这么重的手!

      不对,重点是她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做到的!

      战斗力相当于一只鸡这句话她可没骗人,虽然她从小到大没少打架但是技术却没怎么精进过,刚才完全是身体自己的反应,当她反应过来的时候那刀已经插/进了杀马特的肩膀。
      杀马特的战斗技巧也没比柏妮丝强得去哪,完全是在横冲直撞,可是按常理她亦不可能只花一秒就KO了她!

      之前那句“让你知道谁才是你爸爸”也是在装逼,对付这种疯婆子绝对不能在嘴巴上落入下风,而且柏妮丝是那种想到什么就说什么的人,当时看她不顺眼就那么冲口而出了,至于真的跟她对上了怎么办?那是之后的事!
      柏妮丝知道自己是在作死,可是不作都作了,那唯有一直装下去啊!
      还好她刚刚没有直接掏枪,不然一枪把那杀马特毙了,她可要吓死自己。

      不过她总算离开了阿卡姆的范围,进入了深郊,而且应该不会有人追上来了,就是不晓得要走多远才能到达市区。
      ……但是想想看,这里是哥谭市,她一个女人去市区还不如留在郊外来得安全,可她也总不能在野外生活。

      想了想,还是先出去市区再说吧。

      柏妮丝沿着大路一直走,确保自己不会迷失方向。
      周围一片漆黑,唯一的光源便是来自天上的大圆月,可是那并没有提供太多的视野,柏妮丝几乎是摸黑前进的,能听到的只有自己走路的声音,她隔一会儿就摸摸怀里的枪,冰冷的金属性质使她稍微安心下来。

      这会儿,她敏锐的听到一些声音,在寂静的夜里尤其刺耳。那是跑车的引擎声,从声音就可以想象出那辆开得有多快,柏妮丝没来得及细想前方的道路就出现了一点光线,是车头亮起的灯,而且还越来越近。

      谁会在大半夜开车来这种地方啊?

      柏妮丝想,如果是普通人,她就用枪威胁他下车,自己驾车出去,总比走路要强,大不了用完之后还给车主就是了。
      可是,在她看清楚那辆“跑车”长什么样之后,这个念头立即就被打消了,而且生出了一股拔腿就跑的冲动。

      ……那他妈的蝙蝠车啊!

      开着蝙蝠車的除了蝙蝠侠还有谁?!
      小丑越狱,很明显蝙蝠侠是来找人的,而要是被他看见她这个刚从阿卡姆逃出来的“罪犯”会有什么下场?

      柏妮丝立即就想把自己藏起来,可是已经来不及了,蝙蝠车的速度太快了,从柏妮丝听见声音到差不多开到自己的面前的这个过程用了不到五秒钟,蝙蝠侠肯定已经看见她了。

      事实上的确如此,接到小丑越狱的消息的蝙蝠侠驾着蝙蝠车全速赶住阿卡姆,在哥谭的郊外开到一半突然看见路边有一个影子,他皱了皱眉,立即就起了疑心。

      在蝙蝠车的车速减慢之时,柏妮丝已经用白大褂将自己的全身都包裹起来,以免露出了阿卡姆的狱服。
      黑漆漆的炫酷蝙蝠车在她的面前停下,车前盖上的灯光光亮得她眼睛不适的瞇起来,忍不住用手掌为自己挡去那些刺眼的光线。

      车子的上盖打开,蝙蝠侠把头探出去,打量着金发女人:“你……”
      “蝙蝠侠!太好了!”金发女人似乎受到了极大的惊吓,满脸苍白,“阿卡姆被入侵了,我是那里的医生,请你快点去救救我的同事!”

      蝙蝠侠的确十分赶时间,他怕去晚了就让小丑跑了,所以也没多想别的。更重要的是,他几乎记得每一个哥谭的罪犯的样子,他的超级电脑还存着他们所有的个人档案,而他打击了犯罪活动这么多年都没有见过这个女人。
      另外就是她的长相让人无法把她和阿卡姆的罪犯联系起来,所以蝙蝠侠倒是没有第一时间就往那边想。

      蝙蝠侠看着金发女人一副快哭出来的样子,用经过变声器变得低沉沙哑的声音说:“警察很快就会来的,你待在这里不要动。”
      柏妮丝连忙点点头,用“颤抖不安”的声线道:“我知道了。”

      蝙蝠侠没再说什么,他退回坐驾上,发动车子。看见他离开,柏妮丝终于都松了一口气。
      她拍拍自己的胸口,心有余悸的喃喃自语:“哎哟吓死我了。”

      蝙蝠车开出了一小段路之后,蝙蝠侠总感到有些不对劲,他仔细地回想刚才的细节,然后察觉到什么似的,凌厉的眼睛一看倒后镜,那里还哪有金发女人的身影?

      ……

      柏妮丝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大概一个小时?看见前方有灯光的那一刻她激动得差点就哭了出来。
      她竟然真的逃出来了!运气也太好了吧!
      可是等心情平静下来之后,她又觉得自己好像忽略了什么很重要的东西。

      慢着。

      她才想起了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问题。

      她的家在洛杉矶。

      ……哥谭的地理位置在哪里来着?

      柏妮丝:“…………”

      ……

      哥谭,位于新泽西州东部,面临着大西洋,去纽约大概三个小时的车程,人口630万,比纽约市少200万左右,是新泽西州的第一大城市。
      这是柏妮丝进城后收集到的讯息。

      由于柏妮丝身上的装扮实在太奇怪了,她从一户民居挂在外面晾干的衣服里顺走了一套女装给自己换上。

      ……她真的不是有心提高哥谭的犯罪率。

      然后一个急切的问题就是,她身上的所有家当就只有一把那个绿眼睛小哥哥给她的枪,没有钱,没有任何身份证明,她甚至不知道自己今晚可以在哪里过夜。
      不过还好,只要她一把枪亮出来就能将对她不怀好意的小混混赶走。她这两袖清空的穷酸模样不见得有多少钱,可想而知那些人也不是为了钱。

      柏妮丝不禁感慨,长得那么好看不是她的错啊。

      柏妮丝打算去卖掉这把枪,这是她唯一的办法,她不想沦落到要出卖身体的地步,那还不如乖乖的跟小丑走。
      不过现在的深夜时分,店铺至少也得早上才开,她只能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到天亮就去卖枪换钱,那她就能租旅馆住了。之后的再想办法。

      凌晨时分的哥谭犹如一座魔鬼之城,这个时间根本不会有人在街上游走,除了一些亡命之徒,荒凉得可怕。
      整个城市都被笼罩在黑夜里,建筑物在寒风里显得寂静,偶尔有几个鬼魅般的影子消失在蜿蜒曲折之处,哪怕闪烁的霓虹灯都没法为城市带来一点的生气,地底猶如住了一只凶猛的野兽,露出一双狰狞的眼睛凝视着地面,徒增了几分肃杀之气。

      走着走着,柏妮丝猛然发现地上多出了一个影子。那影子像一只张翼的蝙蝠,有一双尖尖的耳朵,恰好盖过了她自身的影子,而且还越来越大,两个影子融合在一起,或者说,她的影子被吞噬了,可那是不可能的,有什么蝙蝠的体态大到能完全覆盖她……?

      柏妮丝:“……?!”

      她猛的抬头,却差点没吓尿。

      蝙蝙蝙蝙蝙蝙蝠侠在她头顶上飞!!!

      应该去了阿卡姆救场的黑暗骑士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回到他的城市来,从不知道哪里跳下来的他下方正正就是一脸骇然的柏妮丝,披风在他的身后飞扬,乍看就像一双真的翅膀,柏妮丝根本无处可逃。

      提问:蝙蝠侠到底有多重?

      柏妮丝不知道,她只知道当蝙蝠侠整个人跳下来压在她身上的时候她感到自己的腰要断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7章 重見天日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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