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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鬼愿未了(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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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新企鹅浪”的办公楼到余一彬的租房大约有三站地铁外加十几分钟的路程,为抄近路,余一彬总会骑着自行车穿过一个小树林。
小树林附近是一片管理松散的无名墓地,白日有行人带着宠物路过,宠物常炸毛往远跑,姿态看来畏惧不已。又传说墓地在半夜时分,偶有鬼哭狼嚎,不见人影,鸟兽沉寂,附近百姓猜测恐是墓地为冤魂盘踞。
几年前这城中小树林还预备改建成一宠物娱乐基地,可惜刚打了地基,开发商就因资金链出了问题,没多久便卷铺盖跑路了。于是,无人管理的公园就成了附近流浪汉们眼中的香饽饽。搭建了一半的照明设施、运动器械纷纷被拆了盗卖转手,拾荒者们在小亭子里安营扎寨。
转眼间,这地方就沦为了流民聚集地,一般城里人还真不愿意挑这条路走。
不过,余一彬自开了阴阳眼后,常被一些难以直视的牛鬼蛇神吓得六神无主,久而久之,也对这些面容狰狞的神神鬼鬼起了免疫力。
于他而言,这墓地也好、流浪汉乐园压根儿就不够看。习以为常的他非但不绕道,还无所畏惧地时而在墓地周围和几个拾荒者搭个话,激发激发画画灵感,甚至他早期有一个单元故事的原型就是出自于此。
这会儿难得清闲,余一彬趁着阳光明媚的好天气把自行车往一大树旁一靠。那大树比之其他都要粗|壮高大许多,三人展臂合抱都不一定围的住。树脚旁还开着些黄黄白白的不知名野花,显得格外生机勃勃。
余一彬点燃根烟,眯着眼吞云吐雾起来。享受了片刻,他清了清烟嗓朝着树上头说道。
“喂,不好意思,前几天我都在赶稿子就没来。你还在吗?”
“等你很久了。”伴随着这声平板无波的答应,一个人影从郁郁葱葱的树冠上跳下来。
他长得不高,1米75左右,但胜在身板笔挺,与吐着烟圈,穿着随便,同站没站相的余一彬一比,更衬得来者风度翩翩,气质内敛不像是现代的平民老百姓。再看他一头西式短发,带着圆眼镜,身穿一件浅灰色长衫,黑色西裤,皮鞋油光晶亮。怎么的都是民国装扮。
刚获得阴阳眼这废柴技能时,余一彬碰到过许多个死相凄惨的鬼,便以为凡是人死后生成的鬼魂,都该是死时的状态。因此,起初碰到如这男子般与常人相差无几的鬼魂,余一彬还分不清何者是生人,何者是死人,对着一团空气嘟嘟囔囔,直把周围的路人给吓得绕道走。
等时日一长,余一彬混成老油条后才明白,鬼在人世间呆久了,吸取了天地阴气和尘世怨气,便逐渐有了自由意识,有的恢复了生前记忆,并不愿以惨死之相示人,故而变化形态。甚而还有些厉鬼在午夜阴气最重之时,还可暂时具象成实体,游离于活人世间。
不久前谣传的有冤魂在半夜游荡,实际上就是一个附近住宅区刚自杀了的二十岁不到的母亲,她被一出狱不久的劳|改|犯强行占有后未婚先孕,受不了现实中的流言蜚语,跑到这荒芜之地上吊自杀,那孩子也一起胎死腹中。
一尸两命,余一彬撞见时,那苗条淑女肩上背着个五官模糊的肉团团。胎儿啼哭,她就给它哼歌。
那淑女自挂的地方就是这颗老树。又赶巧,这颗老树还是那民国老鬼新手种的,而他的尸骨也就葬在这树边。
“怎么不见那唱歌跟锯木头拉风箱似的姑娘?”余一彬将烟头抛到地上,踩灭火星。前几天还见那痴傻的女鬼坐在滑滑梯上念儿歌,这会儿功夫,没那女鬼在旁哼哼唧唧,耳朵还真有些不习惯。
“被驱鬼师给超度了。”民国老鬼回道,语气听起来冷冷冰冰,似是对这邻居的死灭毫不放在心上。
鬼逗留于人间,总时常会出现麻烦。驱鬼师不分青红皂白,逮着一个惹了麻烦的鬼,就杀一个。就算没伤人,也宁可错杀,绝不放过一条漏网之鱼。驱鬼师说的超度,还不如说是屠鬼。鬼魂想要获得真正的超度,必须除去心中所念所怨所恨,才得以不受再度惨死的痛苦,从人间自然消散升华。至于会去哪儿,他也不知道。
“哟,那姑娘与你待在一处,驱鬼师怎么没把你给一起超度了?”余一彬顿了顿,打破寂静调侃道。
“那驱鬼师本已是毁了我一半鬼核,不知从哪出冒出来的一只凶灵趁机偷袭了那驱鬼师,这凶灵比我们这般寻常鬼魅都要厉害许多,它的鬼气不仅伤了那驱鬼师五脏六腑,还吸了他的能量元,我这才幸免于难。”
“我见过许多幽魂都能到处乱窜,怎么你却是一直都守在这里,像是被这树栓住了?莫不是像你这种鬼和我见过的其他鬼还有什么不同?”余一彬摸摸老树皮,又看看那民国老鬼,心想莫不是这鬼就是树|精?
“我给了这老树生命,我葬在这老树下,这快地、这方水土、这棵树都与我渊源极深。昔日,我鬼气旺盛,也可如其他游魂一般穿梭于世间。只可惜,这十几年以来,我与世间活人接触过密,鬼核受了阳气侵蚀,只得回到这里休养生息,不然继续漂泊在外,我必将很快就得魂飞魄散了。如今又被驱鬼师横插一脚伤了鬼核,恐怕消失殆尽之日已可翘首而待。只是我心头还有一桩未竟之事,想要在彻底离开人间之前请求你帮忙。”
余一彬细细观察着那男鬼,见他眉宇间无悲无喜,不急不躁,心头倒是对这老鬼有几分欣赏,只是欣赏归欣赏,他还是对这类非自然物种保持怀疑。余一彬随即接道:“你先说来听听,我再抉择。”
“我做新鬼的头几十年终日恍恍惚惚,不记得生前事,后来却碰到了一个很熟悉的孩子,这才恢复了些许为人时的记忆。
那孩子该是我牵心挂肚肠之人留下的后代。大约半年前的某个深夜,我见得一可疑男子把这孩子继父的尸首扔到这树下,尸首上系着一截粗绳,想必那死者便是被这嫌疑人用粗绳勒死。这人行事鬼祟,先是拿了一根相似的绳子绑在高处的一截树枝,将树枝折断,又从无车牌的车里掏出一把折叠椅,布置好树枝,尸体和椅子的位置后,又在这上头撒了些落叶。早晨有溜狗的路人发现了尸体报了案,可是那些吃白饭的警|察查案没查几日,就断定那可怜的死者是上吊自尽,并以此草草结了案。
我如今无法靠己之能离开这里,因而有个不情之请,便是想要借你身体一附,带我去把那逍遥法外的凶手捉住,押送到警局自首。不过你放心,我既不想也不能霸占你的身体,即使我附身于你,你也仍然保有对身体的主要操控权。”
“嘿,那我还真不敢乱借你附身。”余一彬挑了挑眉,他可不信这些鬼魂能不觊觎着人类的身体好趁机来个鸠占鹊巢。
老鬼似是对这回答早有所料,嘴角微微向上弯了弯:“我知你定会这反应,你且莫慌,我这还有一法子。我之前立誓要用我这鬼魂寿龄换取那与我相熟的孩子的几年平安,鬼魂立誓需要饮下人类的血,如今我要实现誓言也需饮血,如此誓言之力即可让我回光返照,暂时离开这树而不至于立马魂飞魄散。那孩子名叫方珍珍,现在举家搬到了D城城南,广尧路91号明光花苑A10栋别墅,在东三中上学。你且去问那孩子把血要来。”
“啊哈?高难度啊!她又不认识我,我贸贸然前去搭话,还不被当成人|贩子?”余一彬虽嘴上抱怨,但心中却已暗生一计,更有几分跃跃欲试的兴奋来,“你与她即有契约,交情一定很深。你不如给我个什么玩意儿,这样我就可以证明给她看我是你派来的?”
“她之前能看见我。你把这带给她,她就明白了。”
老鬼指了指树后头。余一彬蹲下身,刨开一层泥土,赫然见得下头一只纸做的千纸鹤正叼着一朵纸玫瑰。
“她之前能看见你,那就是说她现在看不见你了?”余一彬拿起这精致玩意儿打量。
老鬼点点头,抿紧嘴唇,不再言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