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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三十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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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府,禁魂署。
两名女子正坐在正殿的门槛上嗑瓜子。若是朝露在,定要惊喜若狂,这不就是朝阳与朝月。
话说数十年前,她们与朝炎,朝云,以及朝月的狗子哈奇一同身死,四人一狗不到一个时辰内前后神魂离体,本是同行,也不知为何,走着走着,狗子与朝炎便不见了,到了地府,朝云直接进了轮回,而朝阳因与公叔昂的魂契有损,致神魂不齐,朝月确实因临死欲救她的狗子,强行断了魂契,导致神魂有损,二人便被丢到了禁魂署。
两人虽身死,但神识皆是元婴修为,进了禁魂署倒也无人敢惹,不凑巧禁魂署的典使时铮自称当年在下界曾受过朝阳恩惠,虽然朝阳表示自己活了五百多年,好人好事约莫做得太多,完全不记得了,但毫无疑问的,自此这禁魂署虽然是出不去,在里面二女也算是无法无天了。
可就是有些无聊,没有法身,也无法修行,长日漫漫,实在是有些心烦,那时铮倒是会卖乖,时不时的会打听一些儿女有兴趣的消息告诉她们。
然而,有些消息听了更心烦。
比如……
“小时子说他派人去看了,那原清泫元阳还在!!!”
快别说,这事朝月听着就心烦,你说朝露身为她大琼花宫的五宫主,勾搭一男人勾搭了十几年,那男人还是童子身,就问丢人不丢人!!!
然而自家妹妹总归是自家妹妹,不能随便嫌弃,只能嫌弃别家的。
朝月道:“那原清泫是不是男人,两人说起来勾搭有十几年了,光聊天?!!!”
这话一出,两人面无表情的对望一眼,叹了口气。
朝阳又拿出一包炸豌豆,两人继续吃。
鉴于两人已经坐在这里吃了一天了,朝阳捏捏自己的腰,问:“我是不是胖了。”
“少扯蛋!”朝月翻了个白眼。
两人连法身都没有,就是两屡轻烟般的神魂,顶多不过是比没修为的寻常神魂看起来凝实一些,吃东西就是个意思,这边丢嘴里,那边脚边上就已经又整整齐齐的堆好了,一包豌豆吃了八十年,胖的了吗?
虽说想了就心烦,但朝月还是忍不住说:“你说就算小五打小就怂,但当年她使坏给你和阿昂下药的时候不也挺利索的?怎么换她自己身上就这么墨迹呢?!”
“她怕。”朝阳道。
“怕什么?”
“当年我和阿昂可是被她逼得闭关三个月才出门,那原清泫可是一百二十多年的童子,她是怕躺下就起不来了吧。”
“怎么会!躺着完了可以站着来,干嘛总躺着。”
“我跟你说,有一年我跟阿昂去一个秘境,那秘境里面有一个冰窟,冰窟里有个寒潭,那寒潭应是有什么术法在里面,在里面爽死了。”
“还有这种事!你都没告诉我,我带狗子去啊!”
“阿昂火灵根你知道的,激动起来没注意,应是温度太高,那冰窟塌了。”
“我……”
朝月看着朝阳那一脸得意的模样,一时气结,没说出话来。虽说两人都困在这禁魂署,但终究还是不同,朝阳的公叔昂虽受魂契诅咒,要孤苦三世,但三世三百年顶天了,朝阳是有盼头的,只要出去就总能找到人,她家的狗子却是几十年来了无音信,真是心烦。
此时,时铮从外面进来了,站到两人面前,恭敬行礼,然后道:“近日总有人在大厅两位宫主的消息,今日竟打听到小的这里来了,听语气竟好似确定两位宫主在小的这里一般。”
朝阳闻言微微皱眉,问:“可知是何人在打听?”
时铮道:“小的问了,那边也没说,感觉应是上界天庭的上仙。小的没得到两位宫主指示,只与他说要回来查一查,并未直接回话。”
如此,朝阳与朝月对望一眼,都有些疑惑。
二人无父无母,自襁褓之中便被叶轻收做了徒弟,叶轻寿元尽了死后,便是五姐妹相依为命,除此之外,再就是公叔昂与狗子二人算是亲近人,怎会有上界的人寻她们?
朝月想想,说道:“怕不是何时结的仇人。”
这倒也说得通,毕竟琼花宫的仇人真是不少,朝阳便与时铮道:“那你便说我二人并未在你处,搪塞过去,以后但凡有人打听,皆不可漏了消息。”
“是。”时铮听了自是从命,然后便听朝月问:“今日可有何趣事说来听听。”
“趣事是有,但已过去好几日了,于两位宫主却是大好事。”时铮道:“五宫主奉天帝之命,不出两日的工夫便将俗世的瘟疫去除殆尽,愚民感恩的功德致让五宫主当场渡劫,五宫主身负杀孽太多,据说天道为五宫主准备了数百道天雷,然而那渊微如何舍得五宫主吃苦,将雷皆引到他自己身上了,那天雷厉害,渊微也不过元婴,难免吃苦,十九皇子在凡间时与他师兄弟情分深重,如何能忍,竟将那天雷给吃到肚子里了,如今被天帝禁足三百年,总归五宫主分毫未伤,如今已然进阶元婴了,贺喜两位宫主了。”
如此真是大好事,即便是惯来喜欢一副清冷模样的朝阳也是大喜,而一旁的朝月更是捧腹大笑,道:“那十九皇子怕不是个傻子,他好歹也当了几十年九还峰嫡传弟子,拿剑劈了那天雷也好,至少也威风凛凛,怎么会想到把天雷给吃了,天道定是气死了。”
朝阳也道:“那十九皇子素来浑,三天两头被罚,理由千奇百怪,倒是与你家狗子挺像。”
这话朝月便不爱听了,立时便回道:“就他还敢跟我的狗子比!”
“是!是!是!谁都比不上你的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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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世,法塔里,原清泫正理会着他人生的第一次无可奈何,面无表情的看着他的侄重孙女兰灵哭得停不下来,因为半刻钟前宁天很明确的表示他不会娶兰灵。
兰灵早已丢掉了身上的喜服,换了一声水红色的衣衫,许是想着自己要嫁给庶民了,拆了出嫁的新娘发式后,索性绑了个麻花辫,咋一看倒真是平民小女子的模样,原清泫也不得不在心里赞叹这侄重孙女入戏有些快。
然而,一个人入戏快没有用,宁天不娶。
兰灵完全不敢相信,也不顾着原清泫,朝露与玉小楼在场,怒指那宁天,道:“你敢抗旨!???”
怎想的那宁天面无表情说道:“敢!反正他不会杀我。”
这便有些嚣张了,嚣张得兰灵有些不敢相信的看向她的太叔爷爷,却见她太叔爷爷点头道:“是,我不会杀他。”
如此原清泫又不得不在心里赞叹宁天的悟性了。
修仙者相对于俗世的人确实是法力无边,然而是绝对不可随意杀俗世的人,尤其不能杀与自己有牵扯的人,比如宁天与原清泫对剑十余年,这情分到天道那里绝对算是挚友了,若是杀了宁天,天道对记账的,而且弑杀友人,于道心也无益,极易生心魔。
这些道理多年前宁天玩笑问原清泫怎么能忍玉小楼这么久的时候,原清泫曾随口提了一句,不曾想宁天记着了。
要说宁天为人处世与他那不留情面的剑不同,通常都很温和,然而许是遭遇大变,没了手臂,又见那兰灵竟索性坐在地上哭得不成样子,此刻便有些暴躁了,扭头便问那原清泫:“你如何会凭空生事,为我与她赐婚!?”
这话便问到点子上了。
侄重孙女嫁给谁不太重要,毕竟他侄重孙女太多了,反正别嫁得要死要活就行,宁天娶谁不重要,反正人他是救下来了。
【若不是为了让人有机会问我这句话,我会突然赐婚?】
只见那原清泫露出一丝疑惑,反问道:“你若不是心仪兰灵,你为何守她十余年,为她出生入死?”
说这句话的时候,原清泫特别看了朝露一眼。
而那朝露心领神会,立时帮腔了,道:“是啊,你不想娶她,你干嘛守她十年。”
然而,只见那宁天一脸冷漠的看着原清泫与朝露,道:“守了十年就要娶她,你们俩先成亲给我看!”
此话一出,方才还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兰灵立时将一双哭成兔子的眼睛瞪得发亮,大声道:“还等什么!太叔爷爷你赶紧与这个仙子姐姐成亲!好让他娶我!”
【超出预期!】
【哎哟!这小子少了一条胳膊,比以前会说话了】
【侄重孙女,叫兰灵是吧?太叔爷爷给你添妆!】
【这侄重孙女约莫书读得少,辈分有点乱】
【啧啧啧,要便宜这妖女了!】
【不能笑!!!】
于是,完全不明白事情怎么忽然变成这个样子的朝露怔怔的看向原清泫,然后发现那原清泫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似乎很不情愿。
也正是此时,朝露注意到兰灵的颈后正中有一颗红痣。她记得当年朝阳曾说过,上等的纯阴体质会在颈后正中生一颗红痣,有此体质的人,若是修她琼花宫的魅术,必一日千里。
要说通常情况下,这种修者中的上等资质是不可能出现在俗世的,但是这大齐皇室既然出过一个冰系单灵根的原清泫,再出一个纯阴体质的原兰灵也不是不可能。
可是,若兰灵真是修者,跟他们回下界的话,宁天又该如何。
然而,俗世之人,有修者灵根,这是何等的福气!
朝露迟疑了一番,道:“原清泫,你可带有测灵石,不如为兰灵测一测灵根?”
此话一出,原清泫竟也愣了一下,他知朝露不可能无缘无故要为兰灵测灵根,他望了一眼宁天。
一旁的玉小楼问:“何为测灵石,何为测灵根。”
原清泫道:“测灵石便是测一个人是否有修仙的机缘。”
如此,那玉小楼倒是欢欣雀跃的样子,道:“那快拿出来给我测一测,搞不好我也能修仙长生不老。”
那宁天素来比玉小楼通透,听了解释便已想通其中关节,竟然笑了,道:“兰灵你快让他给你测一测,若是有机缘,那真是大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