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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遇见的少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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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的圆舞曲》丨遇见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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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芸竺从餐厅出来,漫无目的的在浮空城的街道上走来走去。
工作在上午就结束了,她难得偷得浮生半日闲,却找不到可去的地方。
再过一段时间,她就绝没有现在这么悠闲了——一周以后便是协会一年一度的选拔日,浮空城对外开放,各种各样的信息纷至沓来,到时候可有她们图书馆可忙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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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裴芸竺还不知道,就在一周以后的选拔上,她将会遇到一个会改变许多人的一生的人。而这许多人里,就包括一个裴芸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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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芸竺漫步在街头,想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眼睛看见了衣服上的污渍,她叹口气。怎么的,先回宿舍换衣服吧。
总不可能揪着尹音莎的衣领叫她赔衣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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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芸竺转过街角,耳朵捕捉到了隐约的乐声。似乎是以笛子吹奏出的,悦耳动听。她不觉竟被吸引,循着乐声找去,拨开树丛,便看见了那个少年。
树木遮天蔽地,阳光的斑点落在绿茵草地上,草丛中开着些五颜六色的小花,空气清新,光鲜明媚,于是那个少年看起来恍若自带圣光的天使。
他在吹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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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一头金黄色的柔软鬈发,几绺碎发懒懒的搭在眼前,他低垂眼帘,眼神无害纯洁得似一头刚刚出世的小兽。长睫是淡金色的,在阳光里接近透明,十指纤长而匀称,摁在孔上如在花叶间翩跹的玉色蝴蝶。纯白衬衫,酒红的复古式灯笼裤,以及有着铜鞋扣的黑色皮鞋。
裴芸竺不由自主地屏住呼吸,生怕惊扰了这美好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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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发少年的身边,围绕着几只滚圆肥硕的白色兔子,还有毛茸茸的小松鼠、温驯的小山羊。还有几只斑斓的小鸟,落在少年的头顶、肩上。
而他恍若未觉,低眉顺目地吹着自己的黄金长笛,像是完全沉浸进了音乐的世界里。
乐声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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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芸竺拿出随身携带的口琴,悄悄地与少年配合起来。
两种乐声同时响起,却并不互相排斥,而是呼应交融,将乐曲的美妙程度又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它们像锁链一般,环环相扣,在可以辨认出彼此的同时殊途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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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开心。
这是裴芸竺此刻唯一的心情。
即使她与这吹笛少年素昧平生,但这并不妨碍她与他低吟相和,仿佛他们是已合作过无数次的默契搭档,合奏天衣无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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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即使初次见面,不需要产生语言上的交流,也能通过某种方式,确认对方与自己拥有一致的特性。
这就是陌生人之间的心有灵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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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芸竺感觉到有什么软软的东西蹭着自己的手臂,她回头一看,映入眼帘的是一头健美的梅花鹿,它正用它湿润的鼻头拱着裴芸竺,似乎是示意她走到草地上去。
她和它一起走出树丛,走到了少年身边。
那些小动物没有因为她的到来而四散逃开,它们在她脚边窜来窜去,还有一只小松鼠爬上了她的肩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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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芸竺知道协会的绿化带里生活着这些小生灵——谁让协会秉承绿色可循环的建设理念,把浮空城的绿化带营造成了小型森林的规模,这么大面积的草地和林地,不用来放养生物实在是可惜了。
平时这些动物也不怕人,但远还没有胆子大到爬到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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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芸竺也不排斥它们,她向少年笑了笑:“你的笛子吹得很好听。”
金发的纤巧少女在斑驳的日影里冲他一笑,樱色双眸里蓄满了闪闪发光的碎片,这个画面一瞬间美好到像是一个美妙的肥皂泡,一戳即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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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对方是外国人,所以裴芸竺使用英语。
不料少年微微一笑,开腔竟是咬字准确的普通话:“您的口琴也很好听。”
他只是这么一笑,阳光仿佛都温柔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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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孽啊。裴芸竺心想。这就是妖孽啊。
虽然已经见惯杀伤力可观的唐晓翼,可是面对这个同样精致美丽的少年,裴芸竺也仍为他而惊艳。
美丽的人总是易于让人产生亲近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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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亚瑟,”少年伸出他那指节纤长的手,“千金易得,知己难求,我已许久没有遇到一位可以与我配合得如此默契的人了,而且,我们之间还素不相识。”
裴芸竺也乐得交个朋友,她握住少年的手:“我叫裴芸竺。裴是非下衣,芸是草下云,竺——嗯,天竺的竺。”
知道自己的名字拗口,每当裴芸竺自我介绍时,都会有一段关于名字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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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只手轻轻一碰,又分开。
他的手微凉,手指有坚定的力量;他的笑优雅,唇角有明媚的线条;他的眼明亮,眉梢有光的痕迹。
亚瑟是一个很精美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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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精美”,指的便是这个人,无论以何种角度、何种眼光来看待,都是无懈可击的、铺天盖地的好看。
唐晓翼的长相是相对英气的,而亚瑟的长相则有着单薄脆弱的阴柔,但并不女性化,只让人有点儿担心他是否元气不足。
当然,事实证明,他还是很有元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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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宿舍的时芊芊在回来的同时也带回了许多八卦。
“阿芸你知道吗?听说今天在餐厅的时候诶,咱们的尹小姐耍脾气不吃西芹,还把西芹甩到了别人身上,最后还是总管押着她给人家道了歉。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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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八卦主角的裴芸竺一边庆幸自己没有被点名,一边鼓励芊芊继续说:“真是什么?”
芊芊的看法和评价往往代表了协会的主流看法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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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芊芊撇撇嘴:“尹小姐真是拎不清自己斤两,也没点儿矜持,明明已经是总管的未婚妻了,好好生活不好吗,非要去他面前作,也不怕把这一纸婚书作没啊?”
她又说:“总管也是,商业联姻嘛可以理解,管教未婚妻嘛也可以理解,但我总觉得他的态度太暧昧了,这样下去早晚都要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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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晓翼的态度。
他对谁的态度都是这么的模棱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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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芸竺耸耸肩:“虽然吧,我挺喜欢他,也挺崇拜他的,但不可否认的是,他是个渣男。”
因为对方是美少年,所以即使是渣男这件事,仿佛也变得可以原谅起来。
——个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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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芸竺所说的“喜欢”和“崇拜”并不冲突。
喜欢的是唐晓翼的脸,崇拜的是唐晓翼的能力。
他可是协会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总管,也是协会至为优秀的冒险队队长之一——即使他的冒险队早已解散,即使他本应守护的队员们早已一命归西,但他过去的优异成绩仍是无法被否认被磨灭的。协会里的小姑娘,五成喜欢他,五成崇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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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是个优秀的渣男,所以还是远观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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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谈他们俩了,我来给你说说咱们浮空城的新客人。”时芊芊容光焕发,“亚瑟·冯·蒙哥马利,大西洋船王,富可敌国的存在!用刘姥姥的话说,他老人家拔根汗毛都比咱们这些升斗小民的腰粗!”
裴芸竺想到了之前邂逅的金发少年,含笑“咦”了一声。
“他好像是为了一周以后的选拔日来的,会在浮空城一直待到那时候。我看他呀,怕死刚进入浮空城的领空就被无数眼睛盯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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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吧,”裴芸竺忍不住说道,“你们对正太也下得去手啊?”
亚瑟完全还是个没有长开的少年啊,协会的姑娘们再奔放热情,对一个可爱的小正太下手,未免也太过于生冷不忌了吧?
芊芊却一脸惊讶:“阿芸你在说什么呀?船王阁下分明便是个英俊的青年男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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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难道不是同一个人?
转念一想,也是,世界上这么多叫亚瑟的,同名不同人也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