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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   “这位客人是初学者,请您不要强人所难……”琳赛手足无措。

      “就因为是初学者才需要人教嘛!我连课时费都不要,免费授课指导,你们究竟有什么不满?说不定这位客人觉得我教得更好,反而想加入我们这边呢!”

      罗曼总算看懂当下情形了。这个红发青年想来是其他俱乐部的成员,此行名为“比武”,实为“踢馆”。所谓的“免费授课”,八成也是恃强凌弱、欺负新人,如果顾客被吓跑就更称他的心意了。

      说实话,罗曼既不认识这群狮鹫文化衫,也不了解极光俱乐部,他完全是一条被卷进双方的纷争中的无辜池鱼。他只想坐在这儿喝杯咖啡而已,为什么躺着也能中枪?

      “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可我还没决定要学。”他扭头说。

      红发青年从喉咙里发出一声嗤笑:“懦夫。”

      被称呼“懦夫”让罗曼有点儿不爽,他十五岁之后就再也没被人这么喊过了。加入击剑社团的一个好处就是他拥有了一把属于自己的重剑。一旦遇上当面嘲笑他的人,他就用重剑这么一指,再冷酷地来一句“有种你再跟它说一遍”,对方就无一例外地认怂了。

      可是罗曼的重剑现在不在身边,反而是这群狮鹫文化衫各个带着武器。赤手空拳的人气势上就先输了。

      红发青年直起腰,活动十指关节,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如果你们俱乐部的会员都是这种懦夫,我看是要完呐!——喂,琳赛!”

      被点名的前台小姐娇躯一震:“是!”

      “你来陪我练一场好了!”

      琳赛慌了神:“我?您别开玩笑了,我只会比划两下而已……”

      红发青年捉住琳赛的手腕,一把将她扯到自己身前。“别谦虚!我会手下留情的,我对美女向来客气!”

      “请、请放手!”

      罗曼攥紧拳头。这不仅仅是欺负人,根本就是性骚扰啊!

      “琳赛,我们远来是客,如果布莱克森先生知道你这么怠慢客人,会怎么说呢?”

      琳赛面色苍白,支支吾吾:“我知道了……我跟您练一场就是了……”

      红发青年的手腕突然被死死扣住。他吃痛地松开琳赛。前台小姐一边揉着手腕,一边躲到罗曼身后。

      “我来跟你比一场。”

      红发青年像鲨鱼一样露出牙齿:“小子,英雄救美前先掂掂自己的分量!”

      “你不是要免费授课吗?你看起来非常专业,请千万别藏私,让我见识见识真正的兵击。”

      红发青年挺起胸膛,欺近罗曼一步,居高临下地俯视这个敢于挑战他的亚裔年轻人。

      罗曼毫不慌张地回瞪他,一点儿也没因为体格上的弱势而退缩。

      这让红发青年有些不解。平时光是凭借手臂上隆起的肌肉就能吓退许多不长眼的家伙,朋友们都说他的眼神中凝聚着一股杀气。但是肌肉和杀气对这个小弱鸡竟然不起半点儿作用。难道他遇上了深藏不露的行家?或者这家伙是个热血大白痴?

      不论是哪一种可能性,他都跃跃欲试。

      “琳赛,你们有专门租借给顾客的装备吧?”红发青年对琳赛说话,却一动不动地盯着罗曼,“借给这位先生一套。接下来是免费授课时间了。”

      ***

      “对不起,罗曼,把你给卷进来了。”

      琳赛从储藏室中找出一套符合罗曼身材的防护服,拽掉防尘罩,满脸歉疚地将它交给亚裔年轻人。

      “其实你根本不用听他的,你只是客人而已,应付他们本来就是我的责任……”

      “我总不能看着他们欺负你。”

      琳赛羞涩一笑:“谢谢,但是我能应付过去的,只要拖到老板他们回来就行了。”

      “啊,我正好也是这么打算的。待会儿我来拖延时间,你让你们老板快点赶回来。”罗曼顿了顿,“还有,能不能请你顺便帮我叫辆救护车?”

      “你还是别勉强了!”

      “噗,开玩笑的。”罗曼帮她拆开防尘罩,“你们俱乐部经常被人这么踢馆吗?”

      “当然不是!”琳赛睁大眼睛,“普通的交流赛倒是有不少,但大家都会提前打招呼,只有阿列克斯——就是那个红头发的——他经常突然袭击,如果西萨尔在倒还好,可今天他刚巧不在……”

      “他们之间有仇?”

      “谁知道呢,他好像就是看西萨尔不顺眼。罗曼,你千万当心,阿列克斯还挺厉害的,你一个初学者……”

      “放心,我打不过,还躲不过吗?”

      人类肢体能做出的动作是有极限的,即使拿着剑,攻击范围也就那么大,罗曼只要看准时机躲开剑锋或是拉开距离就行了。

      他唯一担心的就是身上的旧伤。医生劝他放弃击剑,但普通的健身锻炼还是能做的,毕竟健身锻炼的时长和强度与专业击剑训练不可同日而语。但是剑术算不算“普通健身”呢?罗曼不知道一场“比武”的运动量到底有多大,只能姑且试一试了。万一旧伤发作,那算他倒霉。

      琳赛拿来的这件防护服和击剑防护服十分相似,只不过击剑服一律为白色,为了保证性能,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而这件防护服则是漆黑的,胸前装饰了皮带和金属扣,肩部的设计有点儿花哨,但不得不说挺帅气的。但它并没有因为追求外形而忽略实用性。罗曼捏了捏袖口,发现是一层相当厚实的棉花。

      罗曼本想去更衣室换上防护服,可一想到阿列克斯肯定也在更衣室,他就产生了抗拒心理。他可不想跟那个气焰嚣张的红毛小子坦诚相见。所以他干脆在储藏室里换上防护服。琳赛帮他绑上护膝,接着从架子上取下一柄黑色的军刀。

      “给,我们这儿租借给客人的都是这种尼龙刀剑。它的重量和重心都和钢剑差不多,打在身上当然有点儿疼,不过绝对不会割伤,因为根本没有开刃,材质也比较有弹性,能减少一些冲击。”

      罗曼接过尼龙军刀,试着挥了两下。军刀的形状形似击剑项目中的佩剑,长度也相仿,重量却比佩剑重得多。佩剑的重量不超过500克,但这把尼龙军刀耍起来的手感似乎将近1公斤了。、

      佩剑吗……罗曼微微苦恼。击剑分为重剑、佩剑和花剑三个项目,不同项目使用不同的武器,规则和战法也大相径庭。罗曼练的是重剑,佩剑虽说也会,但毕竟不是他的强项。

      “还有别的剑吗?”

      “有是有,但是我觉得你用这把比较好,因为可以单手使用,而且……”琳赛贴近他耳边低声说,“阿列克斯是个很骄傲的人,看到你用军刀,他也会选择同样的武器。可他最不擅长军刀了。”

      原来如此。反正罗曼什么也不会,那不如挑选对手的弱项,没准他还没动手,对手就败给自身的弱点了。

      琳赛领着他来到练习室。这里如同一般健身馆的瑜伽房一样,正对大门的是一面镜墙,脚下铺着浅黄色的木地板。阿列克斯穿着一身深红色的防护服,头戴网状面罩,双手拄着一柄尼龙长剑,立于练习室正中央,纹丝不动,宛如单骑守城的骑士。他的那群跟班聚在房间另外一头,席地而坐,有说有笑,仿佛公园春游的小学生。

      看到罗曼手中的军刀,阿列克斯的面罩下发出“切”的一声。

      “约安尼斯!”他对一位跟班叫道,“把你的家伙借我用一下!”

      跟班将他的军刀抛给阿列克斯。后者丢下长剑,将军刀舞得呼呼作响。

      “是琳赛告诉你的吧?我最不擅长军刀术。”

      小伎俩被阿列克斯看穿,琳赛心虚地扭过头。

      罗曼说:“你不擅长这个就算了,我可以换别的武器。”

      阿列克谢暴跳如雷:“我技术再差也比你这个初学者强!你以为耍点小手段就能获胜?我告诉你,兵击比的是实力!”

      罗曼戴上防护面罩。背后的琳赛不安道:“千万别勉强,打不过就认输吧,这不丢脸,是他恃强凌弱,该羞愧应该是他。”

      罗曼在面罩下扬起嘴角。可惜隔着防护网,琳赛看不真切。

      “我自有分寸,放心吧。”

      “你们两个叽歪完了没?”阿列克斯用刀尖指着罗曼的鼻子,“小子,今天我就给你上一堂别开生面、永生难忘的课!现在我进攻你,你格挡或者躲开我的攻击,当然也可以反击,击中身体任何一个部位都算有效!”

      “没有时间限制?”罗曼惊讶。

      即使隔着面罩,阿列克斯大白牙的反光也清晰可见。

      “打到你认输为止!”

      罗曼望向墙上的挂钟。他是大约十点钟到达极光俱乐部,现在是十点半,依照琳赛的说法,老板他们大概会在十一点回来。那么只要拖延半个小时就足够了。

      他举起军刀,对着阿列克谢行了一个标准的击剑礼。阿列克谢举剑回礼,接着一个迈步陡然袭近,刀刃堪堪从罗曼面前划过。

      罗曼迅速撤步,躲开刀锋。他不想跟阿列克谢硬碰硬,便循着对方的节奏缓慢后退。他发现阿列克谢的步法与佩剑步法极为相似,都是在直线上行动。大概同是用刀,所以原理相近吧。

      他干脆也套用击剑步法。阿列克斯前进,他就后退。数次攻击落空后,阿列克斯不耐烦了:“你是练过的吧?!初学者怎么可能会这种步法!”

      罗曼撇撇嘴,心说让你失望了,还真没练过,顶多算是触类旁通。

      见对手不答话,阿列克斯“切”了一声,前趋一大步,斜斜一刀劈向罗曼。这次突如其来的进攻根本躲不掉,所以罗曼下意识地朝左侧挥刀,用刀刃前部格挡阿列克斯的攻击。

      阿列克斯调转刀身,刀刃顺势滑向罗曼手腕。或许是以为此击必中,他得意地“哈”了一声。未料罗曼在他调转刀刃的刹那就抽回军刀,轻而易举地避开了。

      是错觉吗?罗曼不无烦恼地想。抑或是阿列克斯故布疑阵,好让他大意轻敌?总觉得这家伙……

      好慢啊。

  •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赶在生日这天发出来啦!今天有二更哦!从本章留言中抽20位送红包!
    【注释】
    【军刀】兵击中使用的武器有很多,主要有长剑(long sword)、迅剑(rapier,通常搭配匕首一起使用)和军刀(saber)等等。罗曼和红毛阿列克斯比试的就是军刀,特点是单手持武器,步法主要是直线,和击剑比较相似。另外军刀也是击剑三项目中佩剑的前身。军刀是兵击中比较简单的一种(和长剑、迅剑相比),而且和其他几种武器不同的是,军刀术并没有“失传”,一直作为英国陆军必修课流传到近代。至于红毛为什么偏偏最简单的武器学得最烂……就留到后文解释吧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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