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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乡间百姓素来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如今公鸡才刚叫过头遍,天边仍挂着几颗星星,这座隐藏在绵延群山中的小村落便已有动静了,江家也不例外。

      打破清晨宁静的第一声公鸡啼叫的余音尚且回荡在山间,胭脂已经本能的睁开了眼睛。

      时值初秋,早晚已略有凉意,可睡眼惺忪的她却没顾得上露在外头被冻得冰凉的胳膊,而是熟练地掀开炕席边缘,开了下头几层遮挡,从墙上因年久失修露出来的缝隙里掏出来一个陈旧的小木盒。

      天还有些暗森森的,偶然有风吹过,外头树木的枝叶便都刷拉拉的扭动起来,歪七扭八的影子映在窗纸上鬼魅一般。她却不害怕,也不点灯,借着窗缝里透进来的微薄晨曦,整个人都被盒子里幽幽闪光的碎银唤醒了。

      清晨头件事:数钱!

      每次看到这个小木盒,每次见到里面日益增长的银钱,胭脂的一颗心就会砰砰砰跳的飞快,整个人都被一种极大的喜悦和对未来的向往所占据。

      她缓缓吐了口气,第无数遍的数着,“……十五,二十……一共四两三钱银子。”

      这个数额的私房对寻常百姓而言已经不少,多的是人家长年累月见不到银子,她不由得欢喜起来,一双好看的眼睛也闪着光。

      很快的,这光芒就换成进一步的渴望和坚定。

      她还会赚得更多!

      胭脂狠狠吸了一口气,只觉得浑身上下都是劲儿。

      她拍了拍自己的脸,完全清醒之后就将小木盒重新放了回去,又小心检查几遍,这才一骨碌爬起来,麻利的将那已经洗的边缘泛白的紫色交领单襦裙穿上,系了腰带,踩了鞋。

      追逐时兴的妆发什么的,只是富裕人家的乐趣,普通百姓因要时时劳作,并没有多少打扮的心思和本钱。胭脂只抬手将一头黑压压的好头发随意编做一股麻花,又将尾部吊于脑后。如此一来,额发、鬓发尽归一处,辫梢儿也不碍事,正好做活。

      收拾齐整之后,胭脂又习惯性的竖着耳朵往东边听了一回,公鸡叫过第二遍后,她才数了不到十下,那头果然响起来后娘隋氏装模作样的低呼。

      “哎呦,肚子疼的紧,当家的,你快瞧瞧可是怎么了?”

      紧接着,便是江志惊慌失措的嘘寒问暖。

      并非每个人都是吃苦耐劳的,这隋氏便是个典范。

      隋氏年纪虽轻,但却是个十分精于算计的人,又生的身量窈窕,风/骚入骨,早就将自家男人迷得七荤八素,对她言听计从,过门不几日就将家中一应财产牢牢捏在掌心,便是几十亩地的租子也是一个铜板一个铜板算过的。

      若不是胭脂多个心眼儿,将那些活计明面上一份,暗地里一份的做着,莫说四两三钱银子,就是四十三个铜板,怕也攒不下!

      贪钱爱财也就罢了,偏偏她又格外好吃懒做,但凡稍微动弹些就叫苦连天。

      胭脂赶在公鸡叫第三遍之前直接推门出去,先去厨房里拐了个弯儿,将昨晚泡发的一扎干菜切成碎末,又舀了一点面,慢慢用筷子打的似散非散搁到水里,弄了个疙瘩菜粥热着,便去趁这个空档喂鸡鸭。

      东屋的动静渐渐低下去,不多时江志披着一身乡下不多见的长衫出来,冲女儿笑着招了招手。然而不等他开口,胭脂就面无表情又语速飞快的说道:“饭我已经做上了,鸡鸭也喂过了,等会儿便去捡柴火,且叫她不必再费力喊叫。”

      江志的笑容僵在面上,就有些尴尬,含含糊糊的说:“如今她腹中也是你的弟妹……日后你们好歹是个依靠。”

      他与前妻的亲眷如今都差不多死绝了,剩下的三两个要么天各一方,要么老死不相往来,他们夫妻二人着实孤立无援,吃了许多苦头。待他百年之后,自己这一双儿女岂不又步了自己的后尘?

      江志就想着,即便是同父异母,若是打小好生教导,未来几个孩子未必不是各自的依靠。

      然想的挺好,却没料到事实进展起来这样艰难……

      话音未落,隋氏就已经在里头娇滴滴的咳嗽了声,仿佛十分弱不禁风似的劝道:“当家的,你可千万别说孩子,倒叫我心里难受。”

      江志忙见缝插针的对胭脂道:“你瞧,她也并非无情之人,私底下也时常同我说你的事呢。”

      他这副模样叫胭脂又好气又好笑,“只怕没好话!”

      谁稀罕她生的孩子,我就只有一个弟弟!

      “哎,话不要这样讲,”江志忽然就正经起来,插着手,十分认真地说,“英雄不问出处,她虽没读过书,心肠倒也不坏,你这样讲未免有失偏颇。”

      他知道大约女儿对自己续弦一事存了疙瘩,得空就过来说隋氏的好处,试图叫家庭和睦。殊不知他越说,胭脂心中就越烦躁。

      男人啊,哪里知道世上偏有许多女子说一套做一套?胭脂恨铁不成钢的瞪了他一眼,江志就讪讪地闭了嘴。

      见她胡乱吃了饭就要上山砍柴,江志忙挽了袖子上前,替她将箩筐背上,一面絮絮叨叨的说:“其实你不必日日都去,咱家只这三口人,一日用得了几多柴火?白堆着可惜了。有这闲工夫,你倒不如做做女红,或是读几本书都好。我也抄书呢,多少是个进项。”

      在做学问一事上,江家人倒是统一的很,并不十分重男轻女,胭脂也是读书长大的,甚至还同男孩儿一般有个“江轻容”的正经名字。

      江志是个典型的书生,文采不错,经常被先生和同窗们称赞,却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笨手笨脚的,不过说几句话的功夫,就又不知怎的被筐刮破了衣袖。

      胭脂憋了半天才得一句话,“罢了,你快别帮了。”

      真真儿的越帮越忙。

      江志自己也有些不好意思,手足无措的站在那里,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他这个样子,倒叫胭脂又觉得可怜起来,“是我自己愿意出去。”

      她实在是懒怠看隋氏演戏,索性出去,好歹耳根清净。

      江志不免唏嘘起来,到底不忍,顿了下又道:“我同她说说,不叫她烦你,我得空多抄几本书赚些银钱,你就不必出去了,省的起早贪黑辛苦。”

      胭脂不答话,转身要走。

      她也不光是图清净,更要紧的是挣钱。窝在家里确实舒坦,可银子却不会自己从天上掉下来,光靠抄书又能攒几个钱呢?

      江志颇有些自责,忽然想起一事,忙紧赶几步,低声道,“也快八月十五了,你,你得空去镇上问问你弟弟,若是……就家来吧。”

      说着,又扣扣搜搜的从袖子里掏出来一个干瘪的小钱袋,压低了声音道:“这是我上月抄书挣得,我只同她说了一半,剩下六钱你收着,不管是贴补给虎子还是你自己留着买些纸笔、点心的都好,莫要叫她瞧见了。”

      他自己也知道隋氏眼皮子有些浅,对钱财未免看的过重,知道了说不得又是一场大闹。他不善与人争辩,对隋氏无可奈何,故而每次都跟做贼似的。

      “我不要。”胭脂摇头道,“我自己也抄书哩,如今又学着做旁的买卖,赚的怕不是比你还多些。倒是你自己多留些,别傻乎乎的一味塞到别人怀里,难不成出门文会甚的不花银子?老叫别人付账也不好。”

      读书一事自然耗费巨大,闭门造车是行不通的,故而一干老少书生们隔三差五便要文会,或是结伴出门游学,花费自然不菲。

      江志争不过女儿,只好收回来,又满怀希望的说:“哎,那,那我先替你攒着,用作来日嫁妆。”

      胭脂都没想到他三言两语说到自己出嫁上,怔了一下,面色微红,扭头就走。

      江志在后头紧赶了几步没赶上,只好朝着袖子眺望,又望着女儿越发窈窕的身形,心中既骄傲又满足,又有些愧疚。

      这是他的闺女,如今出落的这样好了,可惜自己不争气。

      唉。

      罢了罢了,还是赶紧回去读书吧,来日若得金榜题名,也算得偿所愿了。

      对了,今儿趁日头好,多抄几本书,既省了灯油,也能多得点钱。快过年了,也给女儿买个花儿戴……

      ********

      虽已入秋,可秋老虎也厉害得很,不过一炷香的功夫,胭脂的额头已然微微见汗。

      小莲村两面环山,中有数条小河经过,虽没有什么典故,可山清水秀、清丽柔美,看来也有几分赏心悦目。

      路边开着许多五颜六色的小花,细小的花瓣在晨风中轻轻抖动,在绿叶和露珠的衬托下显得尤为娇俏可爱,大姑娘小媳妇们见了总爱掐几朵簪于鬓边。可胭脂却不敢停,更无心欣赏,只瞅着东边若隐若现的鱼肚白,心中飞快盘算着。

      紫茉莉花期不长,结实期更短,再过些日子,恐怕转遍整座山头都找不到多少了,她须得抓紧时间……

      小莲村并不盛产茉莉,胭脂也不过是去年无意中发现了一小片,联想起曾看过的一本爷爷不知什么时候收来的册子,这才偷偷做起了买卖。

      时人对紫茉莉的印象也不过观赏,或是做些个香露之流,再者秋后收根入药。但小莲村茉莉不多,搜集起来费时又费力,百姓多的是其他赚钱的法门,自然不将这点放在眼里。

      可对胭脂而言,却几乎是天上平白掉下来的银钱。

      紫茉莉花开之后结出的黑色籽实中可剖得细腻白色粉末,洁白无瑕,自带芬芳,稍作加工后便是一品上等脂粉!

      说来也是机缘巧合:

      大庆朝到现在已历经三任帝王,因老皇帝崇尚节俭,连后宫妃嫔也少有奢靡,珠宝首饰不多见,胭脂水粉更不敢张扬。更兼后来又出了一位什么贵妃,天生丽质,唯恐胭脂污颜色,对水粉之流尤为不屑,而皇帝偏偏独宠她一人,传为一时佳话。故而贵妃言行举止引得后宫、民间纷纷效仿,众多男女都竭力表现得对妆品不屑一顾,许多商铺更因此关门、改行。

      后来几经周折,贵妃称后,其子登基后为表孝道更加推崇,又正值对外用兵之际,国库空虚,这方面的开销就越发的少了。

      如此这般的几通折腾下来,胭脂水粉一道越加萧条,不光卖的少了,做得更少。百十年过去,原先那批手艺人差不多死绝了,竟也导致许多方子和制法失传……

      也就是几年前先帝驾崩,当今登基,觉得有些矫枉过正,这才渐渐开始恢复元气。

      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甭管什么经历了一百多年的打压后想再重复昔日辉煌,都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不仅商户拼命积极搜罗原先的配方,就连好些人家也都会私下自己摆弄,不过到底工艺有限,市面上的成品十分参差不齐,不然胭脂这茉莉粉,还真就不是那么好卖……

      日晒容易损伤品质,所以不管是采集花瓣还是花粉,都要趁着天还没正经大亮的时候进行,所以胭脂才起的这么早。

      小莲村东面的小莲山不知存在了多少年,村民们大都刚会走路就会爬山了,各条小路熟悉的很,出入自家后院一般的来去自如。

      胭脂压根儿不必盯着脚下,就这么熟门熟路的拨开两侧丛生的杂草和野花,在灰蒙蒙的天色笼罩下蜿蜒而上,一双眼睛不住环顾四周,希望能多找到几株遗漏的紫茉莉。

      露水正浓,很快就打湿了鞋尖、衣摆,沁出几分凉意。有被惊动了的虫鼠兔子在草丛中窜来窜去,树杈上还有早起的鸟儿叽叽喳喳的叫,倒像是唱曲儿似的。

      胭脂抬头看着树上的鸟儿,而那灰突突的鸟儿也歪着脑袋看她,过了会儿,黑豆似的眼睛眨了两下便扑棱着飞走了,只留下一条空荡荡的枝丫在空中摇摆,胭脂不自觉笑出来。

      谁知又走了没几步,背后竟传来细碎的脚步声,胭脂一惊,下意识抓紧了来时路上捡的木棍。

  • 作者有话要说:  古言新坑预收一下哈,写完这一篇就开,希望大家可以先去预收一下,么么扎|。・㉨・)っ♡ 
    祖父乃开国四公之一的镇国公,
    外祖父乃同为四公之一的襄国公,
    父亲为一等镇远侯,
    母亲是名满京城的才女,
    两位兄长亦为少将军,
    唐时妤自己是公主伴读,
    她的一生注定如夏花般绚烂,
    而她也以旁观者、乃至参与者的身份,见证经历了这王朝的兴衰沉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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