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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初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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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过后,南霄提着袋子坐上姥爷的电三轮车,车上有根很矮的小凳子,是姥爷自己编的竹凳子,他就坐在凳子上,身边放满了自己的行李和伙伴们给的零食。
南父送南霄过来的,坐飞机到相邻的市区,又租车开了几个小时到镇上,将南霄交给老丈人便急匆匆的跑了。南父曾想过出资修建岳父家乡的土路,但镇长狮子大开口,价钱翻了两三倍,最终这件事也就无疾而终了。
若是儿子在这生活得好,修路这事还可以再提一提。
南霄双手握着电三轮的栏杆,真怕崎岖的路面会将自己给颠出去,还得兼顾身边的行李,这太阳火辣辣的晒着,每次来都这样,不死也脱层皮。
姥爷倒是很高兴,一路都在跟南霄说着话,说给他养的鸡回去就宰,说给他买了牛奶,说给他买的衣服裤子……说了很多,南霄一句都没记住,姥爷的口音很重,又被凹凸不平的路面晃得头晕,他有一瞬间后悔来这里了。
颠簸了大半小时,总算到了姥爷家,姥爷姓李,这一片都姓李,称作李家坝子。南母是李老爷子唯一的女儿,是养女,不过比亲生的还要好。姥姥没有生育,抱养的女儿,姥姥在五年前便去世了,也只有姥爷一人在家。
以前曾将两个老人接到京市生活,呆了一个月,两个老人便收拾行李回来了,说是不习惯城里的生活,还是乡下自在。
姥姥去世了,姥爷也没有跟他们一起生活,独自生活在乡下,这也是南霄回来父母没有阻止的原因之一。
姥爷的家是很普通的小平房,有四间屋子,有水泥地的院子和两个栽着葱蒜、芹菜的花坛,院子边上的耳房养着十几只兔子。屋后面种满了橘子树,树周围种着一圈的荆棘,后来他才知道这是防止偷橘子的“小贼”,当他知道的时候也成为了“小贼”中的一员。他的房间姥爷已经收拾好了,柜子和床都是新买的,蚊帐也是新的,电扇也是新的。
时隔多年,南霄再一次回来了。八岁那年的记忆还犹新,一下雨就泥泞的小路、不方便的交通、充满烟火味的饭食……都让他这个城里的小公子极其不适应。
那一年也是暑假过来,姥姥去世一年,父母送他过来陪伴姥爷。第一天来便被周围的邻里乡亲给围观了,像看动物园里的猴子;傍晚便是暴雨倾盆,门外的路泥泞不堪,他连着两天没出过门;第四天,他出门了,遇见一群去河里洗澡的小男孩,个个都是‘游泳健将’,瞬间钻进水里又浮出水面,看得他心痒痒,也想游泳,可他看着一个小男孩对着河小便的时候便彻底杜绝了这种想法。
正当他想走的时候,一个小孩溺水了,所有的孩子都愣住了,一个个畏缩得像鹌鹑,都是小孩子,哪有力气拉一个同龄人上岸?
南霄现在想起来都觉得是自己脑子抽风了,才会不顾一切的冲进河里,拽住溺水的人,溺水的小孩镇定了,慢慢靠近岸边,可他的脚却抽筋了,正当他觉得天要亡他时,被他救起的小男孩伸出一根细长的竹竿,他赶紧抓住,回过神来的众多孩子才一起将南霄拉起来。
这件事成为了当时在场的人心中的秘密,事关李老爷子的小外孙,即便没有任何闪失,也会被家中责罚一顿。那天以后,再也没人见过南霄了。
这件事也是南霄心底的噩梦,让他至今不敢碰水,做任何事都学会三思而后行!生命只有一次,世间也没有后悔药。
打开电扇,吹着风,南霄抬头看着低矮的房顶,愣愣出神。记忆如默片一般在脑海中浮现,直到此时,他才觉得自己真的回来了,回到了二十年前。
过往的记忆已经模糊,现在重新开始,他不会遇见秦淮,不用背负那么重的深情,可以做很多事,最关键的是他是一个商人,他知道这个国家今后二十年的发展轨迹,这是老天的恩赐,更是他的机遇!
南霄觉得自己浑身充满能量,上一世他是真正的二世祖、纨绔子弟,虽说最后成为一个成功的商人、钻石单身汉,但也改变不了他的一切都是依靠父辈的帮助得来的,他的身上挂着南家的标签,这个标签带给他许多便利,也要为此付出代价,他的婚姻以至于整个人生,都要为此付出的代价。
南霄是感谢许歌的,毁了婚礼现场,致使那场婚礼无疾而终,他不想做被人牵引的木偶人。
李老爷子切了盘水果端进来,苹果切块插着牙签,梨也是去核切块的,“小霄,吃水果。”
南霄接过果盘,“谢谢姥爷。”
李老爷子一愣,看着南霄吃着水果,乖孙长大了,没说一句嫌弃的话。老人的嘴角抑制不住的上扬,“你先吃着,我去把兔子喂了。”
南霄面色复杂的看着姥爷的背影,若说世间最疼爱他的长辈,莫过于姥爷了。姥爷不喜欢城里的生活,更住不惯别墅,又不会普通话,劳碌了一辈子,忽然间清闲下来却不知道该做什么,南霄不喜乡野,而乡野却是姥爷一辈子的根。八岁暑假在这乡野呆了四天,后来再也没有来过,他曾打电话让姥爷到城里住,而姥爷却说:‘小霄啊,姥爷住不惯,姥爷没甚出息,跟田地打了一辈子的交道,那就是我们庄稼人的命啊!’
姥爷的‘命’在这乡野之间,一旦离开,命也就没了。
后来,每年他生日前后,姥爷都会从坐车去他们的城市,绿皮火车哐当哐当行驶三天两夜,买的是硬座车票,每次都谎称买的卧铺。姥爷生活节俭,在死后给南霄留下两套房子,是在京市买的,也不知是怎么存下的这笔钱,而这两套房子在今后的价值都是千万以上。
而他过惯了城里便捷的生活,对乡野间各种嫌弃,对姥爷也抱怨。买的衣服裤子嫌弃不时髦,切的水果嫌弃没削皮去核,甚至连关怀的话语也会嫌弃啰嗦……直到姥爷死后,他才开始怀念。
他以前嫌弃的,却是现在恨不得能永远拥有的,幸好时光倒流,一切重新开始!
吹够了电扇,南霄开始整理自己的行李,他带了两个行李箱的衣物,还有一个行李箱的鞋子,一背包的进口零食。
刚把行李整理好,便有邻居来串门了,是一个能单手抱着婴儿,另一只手拿农具的中年妇女。身后还跟着一个男孩,短短的头发,皮肤黝黑,个子很矮,大概只有一米三多点不到一米四之间,眼睛是单眼皮,嘴唇略厚,鼻子也不挺,是个很平凡的农村男孩。
“李叔,我把锄头给你拿过来了。”中年妇女将锄头放在墙角。
“进来喝口水,天太热了。”李老爷子招呼人进来坐,三人进来,南霄总纸杯倒了三杯水放在桌上。
村里每家每户都有一口井,喝的是井水,但城里的小公子不习惯,村中唯有李老爷子家是买了饮水机的,水也是买的。
“这是你外孙吧,长得真俊。”中年妇女夸奖道。
南霄确实长得俊,小小年纪便有一米六五的身高,五官立体精致,嘴唇略薄,皮肤细腻瓷白,一身气质也格外出众,村中人谈论起南霄,都称是城里的小公子。
李老爷子眯着眼睛笑,朝南霄介绍道,“这是李二娘,喊二娘。淼子跟你一样大,是你三叔三婶家的孩子。”
南霄喊了一身,“二娘好。”
平凡的男孩朝着南霄笑,问道:“你来这边读书吗?”
南霄点头。
男孩嘿嘿直乐,将纸杯中的水喝完,说道:“李爷爷,二娘,我回去了。”随后,人便跑了。
南霄觉得莫名其妙,问了一句便跑了,而且他似乎看到小男孩没有穿鞋子,外面这么热,地面晒得滚烫,这男孩就不怕烫吗?
南霄不知道,地面再热,又如何能抵挡一个人迫切的心?直到跑到别人家门口了,才发觉鞋子忘了穿。
“李叔,那我也回去了。”妇女也抱着婴儿走了。